新洲河综合整治截污工程初步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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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河综合整治截污工程初步设计

1工程背景

1.1任务的提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集中力量对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尤其针对福田河、新洲河流域污染状况开展了一系列的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成绩,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市水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深圳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城市和生态环保城市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

为了尽早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更蓝,水更清”的环境目标,推动“畅、净、宁”工程的全面实施,在总结过去几年来市内河流污染治理工程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提出了本次特区内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总体思路,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新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截污工程既是综合治理的第一仗,也是是决定整个综合整治工程成败的前提与关键。

截污工程的最终目标是要进一步完善污水的收集和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城市排水管网的作用,将污染新洲河的污水送入已建的城市污水厂处理后排放。

这一阶段工作的关键是要展开大量调查工作,从污染源头开始,分析造成污染的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落实整改的牵头部门和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位,在市政府、水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面整改。

同时,考虑到整改过程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须提出在整改过程中减轻水体污染的临时截污措施,以便在近期内就使河流的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能够迅速见到成效。

与此同时,污染源头的治理,小区内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将会坚持长期开展,并力求从管理体制上,制度完善与严格执法上杜绝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实现动态、长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消灭污染源。

1.2任务范围

根据所提出的任务和实施阶段计划安排,第一阶段中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1.)对流域内水体污染情况、雨水及污水管道系统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造成河道水污染的原因。

2.)根据特区污水管网系统规划并结合现状调查,研究流域内完善、改造及污染治理工程措施,并提出投资概算。

3.)根据调查分析提出加强河道水污染防治的检查、监督、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

所以本次工程应包括对污染源、污水收集、输送管道系统现场调查与综合整治,并应对流域污水系统的现状建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规划发展对策。

1.3前期工作回顾

根据深圳市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珠江水系深圳境内水体将在限期内治理达标,为完成全省下达的珠江水系“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总目标,深圳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这一治水专门机构,以改变以往多头治水,责任不明,目标不清的局面,协调全市所有水环境治理项目,新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即是水办成立以来治水攻坚的第一仗,也是最重要的一仗。

在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前期调研,在总结过去水污染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水办统一提出了新洲河综合整治策略,即坚持“截污、清理、疏浚、建闸、补水、治岸、造景、管理”十六字方针,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自2003年8月以来,由水办牵头,联合深圳市城市规划院、深圳市水利规划院、深圳市政院及我院对新洲河治理展开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了《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方案》。

并于2003年12月1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2004年2月25日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本次初步设计是在新洲河截污工程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有关专家意见及进一步的调查复核工作后修改完成的。

有关专家评审意见及计划局批复意见附后。

2新洲河污染现状调查

2.1河道概况

新洲河自梅林水库溢洪道出口开始,由北向南穿过梅林工业区后,沿新洲路西侧南行,并逐依次穿越北环路、莲花路、红荔西路、深南路、福华路和滨河路,到达新洲村后,在新洲村与石厦村之间穿过。

然后路河重合(箱涵内过水,涵顶上过车),河道到达众孚学校运动场处拐向新洲路东,再由暗涵改为明渠,并逐次穿过福强路,福荣路和广深高速公路,最后汇入深圳湾海域。

河道全长7850米,汇水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

河道断面设计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并进行整治,河道分段流量如下表:

新洲河设计洪峰流量表(P=2%)

起讫地段

河长

(公里)

累计汇水面积

(平方公里)

设计洪峰流量

(米3/秒)

梅林水库—北环路

1.71

9.66

125

北环路–深南路

2.22

14.75

149~160

深南路–福华路

0.94

16.42

175

福华路–石厦村

1.28

18.24

190

石厦村–深圳湾

1.70

20.16

212

2.2河道污染现状

新洲河从北向南大至流经三个区域,在北环路以北为低山丘陵区;深南路以南为滨海平原区;北环路到深南路为目前主要市区,是从低山丘陵向平原过渡的区段。

新洲河的不同河段,其污染状况差异较大。

北环路以北的新洲河为暗渠河段,长约2.0公里。

由于沿暗渠段两边部份单位和居住小区的乱接乱排现象较为严重,以及部份合流制区域的大量污水流入到新洲河,该段河流污染较严重。

从北环路南面新洲河明渠的起端可以看到,上游暗渠段河水较脏,颜色微黑,散发较浓臭气。

水面漂浮物及水中悬浮物较多,由于河床坡度大,渠底几乎没有淤积。

北环路以南至深南大道的新洲河,除部份道路交叉口外,其余部份为明渠河段,该段河道长约1.9公里。

该段皮度由急变缓,局部有淤积现象,另外,该河段流域内也有少量乱接乱排现象,河水颜色逐渐变黑,同样伴有臭气散发。

深南路以南新洲河,该河段部份为明渠河段,也有部份为暗渠河段,长约3.9公里。

由于新洲河上游下来的大量污水及该河段两侧大量污水排入,导致该河段污染极为严重。

河面漂浮物较多,河水呈石油状,颜色为深黑,散发阵阵恶臭。

该河段处于滨海平原区,河床坡度较小,因而河道淤积严重,河底积泥较厚,处处可见河底冒气泡,该气泡为河底淤泥发酵所产生的沼气,随着处处气泡冒出,带出河底的细小污泥,在河中形成一朵朵黑色的“小花”,另外,由于该河段位于深圳湾口,受海水顶托,河水流速很小,并且多为污水,较多污水排不出去而积于新洲河下游,河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在此大量下沉,长期处于厌氧环境而发酵,并产生大量的沼气,是使河水及河底污泥变黑发臭的又一重要因素。

福田区环保局曾对新洲河的污染情况作过取样调查。

该河中下游有机污染十分严重,总氮和氨氮超标20倍以上,总磷超标近18倍,石类和悬浮物也超标。

2.3市政排水系统现状

新洲河流域是特区内自九十年代开始规划建设的区域,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特区内的市政排水管网系统日趋完善,覆盖面积还在不断扩大。

目前,在新规划和新建成区内的排水管道系统已经建成分流制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和污水的收集提供了硬件保证。

根据深圳市总体规划和《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市政排水系统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但是在新洲河流域内的旧村里,因为历史原因,目前仍然存在着合流制排水系统,使得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进入水体。

在一些河道的上游,还存在着局部市政污水管道改造建设滞后于新区开发建设的现象,如梅林片区。

在已建成的市政污水管道系统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错接及管道淤积、堵塞现象。

2.4调查成果汇总

按照市政府对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统一布署,在市水办的牵头下,由市住宅局、水务集团、西南院、深勘院等相关单位联合对新洲河流域内水体污染状况进行了现场详细调查,着重从工程角度出发,对各排污口的管径、标高、流量均详细测量记录,同时对流域内排水管网及各住宅小区排水状况进行全面普查,调查历时近四个月,基本掌握了新洲河污染的现状,并对调查成果逐点进行核对整理。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新洲河流域内的沿河所有排水口、市政排水管网、排水箱涵及所有小区排水管网。

对受污染的排放口现场调查中坚持追根溯源,力求找出污染源头,以研究与确定合理有效的治理对策。

,调查自2003年8月开始,前后历时半年,经历了初查-复查-核对等几个阶段,期间并与水务集团管网普查资料进行了对照,最后完成了污染调查成果。

排水口及管网调查根据新洲河现状分为明渠段、暗渠段及沿河路口段进行,其中明渠段由新洲河出口由南向北至北环立交,本次调查发现沿河共15个受污染排放口,计34个污染点;暗渠段由北环至新洲河起端共6个排放口,计43个污染点;沿河路口段共18个排放口,计129个污染点,全段共计39个排放口,206个污染点。

住宅小区调查针对新洲河流域内小区雨污水混排错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流域内19个住宅小区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出现雨污混流状况,同时流域内13个城中村均为雨污合流系统。

由这些小区、城中村及路面餐饮、菜市、洗车场、工地等排出的污废水造成了上述39个排放口污染。

新洲河流域污染调查汇总表如下:

表-1排水口及管网污染点汇总表

分段

分类

明渠

(出口—北环)

暗渠

(北环—起端)

路口

(北环—福荣)

合计

受污染排放口

15

6

18

39

管网污染点

34

43

129

206

3污染原因分析

3.1流域内污水收集系统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新洲河流域内雨污合流现状是较为普遍与严重的,是污水管道容量不够还是管网系统建设不健全而导致污染,要回答这一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首先从系统着手,在对流域内污水收集管网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准确把握与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找出污染产生的真正原因,寻求到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

深圳市作为一座新兴城市,在建市之初就规划确定了分流制排水系统,并随着特区建设发展,不断完善,新洲河流域作为特区内最完善的新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已基本健全,排水系统建设坚持在特区排水规划下进行。

目前特区已根据规划建成了四大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其中新洲河流域属于福田河以西的污水排海系统。

从排水系统分析,流域内污水主要有四大主干管网收集输送,汇总如下表:

表-4新洲河流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表

编号

管径

流向

流域内起始位置

污水汇集范围

备注

1

d800~

d1200

自北向南

梅林一村至滨河大道

收集流域内滨河大道以北、新洲河以西污水

包括梅林西区、景田片区

2

d800~

d1650

自北向南

梅华路至

滨河大道

收集流域内滨河大道以北、新洲河以东污水

包括梅林东区、中心区

3

d1800~

d1950

自西向东

沿滨河大道南侧埋设至华侨城

收集上述1、2号干管污水,并转输至南山污水厂

中途设滨河泵站,过河管采用3×d800

4

d500~

d1200

d900~

d1500

自北向南

自西向东

沿福强路埋设至凤塘泵站

收集滨河大道以南、新洲河两侧流域内污水,输至南山污水厂

中途设新洲泵站

包括新洲河片区、景田片区

3.2流域内污水量分布

Ø规划污水量

特区内污水管道系统均已根据深圳特区2010年排水规划调整复核,新洲河流域内污水按规划功能分片计算,流域内2010年规划污水总量约为23.6万m3/d,按照流域内污水管道输送系统容纳能力复核,干管系统均能满足2010年内规划污水量需求,因此,从系统能力上看,流域内的污水干管系统符合规划的,按照特区2010年排水规划,本流域内的所有污水将通过凤塘泵站送入规划中的福田污水厂进行处理,规划规模60万m3/d,厂址规划预留于滨河大道北侧原红树林片区。

新洲河流域内详细的规划污水量分布详附图。

Ø现状污水量

根据流域内各片区供水管网所现状供水量测算,按污水量折减系数80%计算,目前新洲河流域排污量约14-16万m3/d,,流域内污水应应通过上述已建成的污水排海干管汇入凤塘泵站通过转输,近期经过排海干渠送入南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南山污水处理厂一套系统35..2万m3/d已接近设计负荷,处理量达到了35万m3/d,而第二套处理系统38.4万m3/d已经建成,正处于调试阶段,已经能接纳污水进行处理,随着特区内水量的增长,将来本片区污水将不再进入南山污水厂,而通过凤塘泵站送入新建的福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因此,不论是近期还是规划年限,不论是污水处理厂站还是污水输送干管系统,按照规划建设安排,新洲河流域内的污水都应有合理的出路,但是,通过三个多月的细致调查,我们发现,流域内污染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情况也较为复杂。

3.3污染原因归类

从系统上看,总体上讲,经过多年建设,建立在高起点规划的特区流域内排水管网是十分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严格服从特区排水规划,管网建成率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新规划及建成区已经建成分流制系统。

针对出现的水体污染问题,有关部门也进行多次整治,但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本次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造成新洲河污染的原因从系统工程角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各项调查成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归类,汇总如下:

表-5新洲河污染现状分类表

污染原因分类

污染原因

调查污染点归类举例

排污单位

小区

住宅阳台改变功能(内分外分)

莲花北、景田北等16个小区

内部雨污合流(内合外合)

香荔新村、福田路94号

出户管错接市政雨水管(内分外合)

大众公寓、润裕花园、中海华庭等

旧村

雨污合流制排水管道系统

上、下梅林、梅富、布尾村等

路面

建筑工地、洗车场、污废水排入雨水管

中心区在建楼盘如诗美地、城中庭苑等

酒楼、菜市场等排入雨水管

梅林肉菜市场

市政管网

建设

局部管段未按规划实施

梅华路西段污水管未连通

市政污水管道覆盖不全

景田片区

市政污水管道接管错误

景田南小区

管理

局部市政污水管道堵塞

石厦片区、中心区福华三路支路

已建截污工程未发挥作用

石厦泵站

排洪沟淤积、倾倒垃圾

龙尾路东排洪沟

4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对污染原因的归类分析,并对以往多次实施的截污工程实践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水体污染问题,不能只靠工程措施,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即从加强管理工程治理两方面同时入手,包括切实加强行政执行与监督、管理,采取临时截污与源头治污同步结合的措施等内容。

根据深圳市目前出现的水体污染原因,将其划分为污染源存在问题和市政排水管网存在问题两大类,便于对存在的污染问题按其共同特征进行分类分析。

对于深圳特区内河流水体污染进行治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

在治理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问题应该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并且根据各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分工,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进行监督、实施。

因此将综合治理分为物业整改、内部整改、工业污染治理、环保监督、市政完善、市政改造、市政管理以及截污工程等几大类,现分述如下。

4.1物业整改

需要进行物业整改的污染源包括住宅阳台改做它用、小区内部接管混乱、小区内部污水管道偏小和小区内部污水管道堵塞等。

要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阳台改造后大量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道的问题,物业管理部门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其治理措施包括在阳台增加专用的污水排放管,使阳台污水排放与屋面雨水排放脱钩。

小区(包括工业区)管理部门应该进行的整改工作还包括:

进行一次内部排水管道系统的全面清查,改正错接的污水管道,理顺污水管道系统及雨水管道系统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内部的接管混乱局面;对小区内部污水管道的过流能力进行必要的复核,管径过小的要加大,使之满足污水排放的要求;对于已经堵塞的污水管道要及时清通。

另外,小区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对内部排水管道系统的管理工作。

总之,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内部排水管道系统的管理力度、完善管理体制,保证小区雨水排出管内无污水流出。

小区内部排水管道的整改方案应该上报水办及规划部门审批,住宅阳台排水管道改造完毕应上报城管办进行验收。

4.2内部整改

需要进行内部整改的污染源包括污水出户管接入市政雨水管、建筑工地污水和施工废水排入雨水管、洗车废水排水雨水管、餐馆酒楼污水排入雨水管、临时建筑污水排放、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等。

上述排污单位严重违反已经办法并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必须限期无条件进行整改。

为了进一步解决建筑工地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问题,还应该强化对建筑工地临时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不单是要把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环境保护管理(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还应该将建设过程纳入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中,对于那些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有效的防止水体污染措施的工程项目则不许开工。

临时建筑也应该有完善的排污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

今后对于不符合水环境保护的临时建筑则不予批准。

这部分污染单位应制订出整改措施并向城管办提出接管申请,并建议由水办牵头,城管办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4.3工业污染治理

从总体上讲,深圳市的工业废水治理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工业废水治理率高,治理达标率也较高,工业废水不再是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因素。

但是要达到市府提出的环境目标,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工作及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特区内目前存在的工业污染源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少数企业将废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另一类是工业废水已经经过内部治理,达标后排入水体。

对于第一类工业污染源,应该责令其进行内部整改。

如果所排放的工业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则应将污水排水市政污水管道,否则应进行内部处理,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对于第二类工业污染源,处理后污水虽然达到有关的排放标准,但是还是含有污染物。

深圳市河流的特点是流程短、汇水面积小、旱季天然流量几乎为零,旱季水体对污染物的稀释、自净能力很小。

这部分污染物排入水体后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仍然不容忽视。

因此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督,要求直接排入水体的处理后污水的排放水质必须符合受纳水体的环保要求。

除此之外,在市政污水管道容量满足要求的区域,内部污水处理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或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后,可以排入污水管道系统,由市政污水处理厂再进行进一步处理和统一排放,以便进一步减轻特区内河流的污染负荷。

包括一些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的单位,也应参照对第二类工业污染源的管理执行。

对于工业污染源的内部治理和进行有效的监督,建议由环保部门负责。

对于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案审查,则由规划部门负责。

建议由城管部门负责对处理后污水管道的接管进行审批和验收。

4.4环保监督

治理水体污染离不开有效的环保监督,前面所述的治理措施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环保监督。

但是,对于流域内一些修车场废水直排入雨水管道和排洪沟内倾倒垃圾这类本身不属于污水排放,但又造成水体污染的现象,则只能依靠实行有效的环保监督措施才能解决。

排水明渠两侧及周边住户将大量的垃圾抛入渠道内,这种现象在新洲河上游排洪沟区域较为严重,另外,一些临时建筑的周围及临时堆场内乱扔、乱堆垃圾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乱堆乱扔的垃圾,不仅影响周围环境,而且一遇下雨,垃圾及渗滤液进入河中,造成水体污染。

为此,建议城管与环保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对于管理不善且无有效的水体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则应责令其停止这种行为。

建议城管部门加大对卫生死角的管理、治理力度,消除垃圾对水体的污染。

4.5市政污水管道改造、完善

需要进行市政完善的治理项目包括新开发区的市政污水管道的建设、市政污水管道覆盖不全、局部规划污水管道尚未实施及随着已建成区规划功能调整、已建污水管道不能满足现状容量而需进行改造更换。

市政排水系统的建设应该做到与片区开发同步或先期进行,以免造成新的污染源。

对于一些还没有污水管道覆盖的局部区域和尚未实施的规划污水管道,要尽快落实资金、组织力量加以实施。

属于需要进行改造的市政污水管道系统包括:

污水无法靠重力流入市政污水管道、污水管道起端低、污水管管径偏小以及市政污水管道错接等。

为此,建议由水办牵头,水务集团下属各排水工区负责实施各流域内各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4.6市政管理

属于市政管理范围的包括道路改造完工后未拆除的临时旁路管道和市政污水管道淤积、堵塞。

对于一些敏感地区,如河流下游平坦区域,排水管道的坡度较小,容易造成管道淤泥与堵塞。

因此对这一部分地区的排水管道应加强维护、疏通与管理。

4.7截污工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总体规划,深圳市市政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度。

对于旧村内现存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按照分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在对旧村内部合流制排水系统及流域内各住宅小区进行完全、彻底的雨污分流改造之前,实施市政截污的工程,是一种过渡性措施。

但是,截污工程对于缓解目前的水体污染状况,特别是解决旱季水体污染,是行之有效的,也是不可缺少的。

为此,在本次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各排污口提出了工程截污方案,通过对市政管网的调查研究,采取在市政管网系统合适的位置进行临时截污的措施,并对局部管网完善,以实现短期内让新洲河变清的目标。

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小区在住宅局牵头下同时进行流域内各小区内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并对小区出户管错接乱排加以纠正,从源头上堵住污水错排。

为此,建议由水办牵头,水务集团、各区环保局、住宅局、负责实施临时截污工程及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工程。

5截污工程

5.1工程措施安排

工程措施包括新洲河沿线各排污口临时截污工程、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

5.2截污工程原则

5.2.1截污方案确定

对于流域内污水截流,工程上可考虑大截流与小截流两个方案,大截流方案即是在河道合适的位置对受污染的河水进行拦截,建设截污泵站与截流干管,小截流方案即通过污染调查,追根溯源,在各污染点上游进行点截流。

根据方案评审专家意见,建议新洲河上游考虑大截流方案的可行性,针对这一建议,我们特地作了实地复勘,在对相关工程措施进行了仔细考虑与研究后,我们认为,对于新洲河而言,大截流方案是不合适的,原因如下:

1)流域内沿河均有建成的污水干管,按照规划,市政雨污水分流管道网健全,因此再沿河建设截污干管既会造成已经建成的污水干管闲置浪费,也是对特区特别是中心区高起点的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的否定。

2)通过调查,新洲河北段暗渠内有部分山泉流入,如果对河道进行大截流,这部分山泉将无法保留,同时,大截流也势必加大下游污水管网的负担,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负荷。

  3)如果考虑大截流,通过沿岸调查,合适的截流点在北环暗渠与明渠交接处,但此处位于景田片区,用地及居住人口密集,规划已无市政预留用地,况且在城市中心区域建设泵站会带来管理、建设诸多问题,因此我们认为,泵站建设一定要十分慎重。

  基于上述原因,对于新洲河,我们推荐在流域内进行点对点的工程截污方案,通过近几个月的艰苦细致的,我们对新洲河流域各污染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测量,掌握了准确的工程数据,并相应确定了各污染点的截污工程方案。

5.2.2截流倍数确定

考虑市政污水管网的承受能力,并参考已往的截污工程经验,截流倍数我们确定为n=1,保证旱季污水完全截流,并不致对下游污水管网加重负担。

同时在工程实施中针对截污点不同情况采用截流限流措施,如安装旋流调流阀,橡胶止回阀等,按照设计倍数截流,同时避免下游截流点河道涨潮时河水倒灌,确保截污效果。

5.2.3截污工程点汇总

根据流域内污染调查测量结果,本次初步设计统计截污工程点116个,截污管线d200~d800,总长约4840m,工程截污点详附表。

由于新洲河流域污染点多面广,地下管线情况复杂,鉴于调查测量的工作难度与时序性,污染点情况难以做到一次完全准确掌握,调查结束后局部地段因各个工程的实施污染状况也可能改变,因此,初步设计统计的截污工程点需要在下步工作中仔细核对,施工图设计时部分污染点可能需要重新复测,以求准确掌握每个污染点状况并修正设计。

5.3截污工程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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