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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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在20xx年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编办主任会议要求,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

党的十九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2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正在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表决《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1月22日至24日召开的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了20xx年工作。

2月1日召开的全省编办主任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对20xx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这些重要会议精神是我们的工作指南和行动纲领,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成效明显

20xx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改革管理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一)守土尽职,严格落实了系列重大政治责任。

坚决落实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政治任务。

深化“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建立了用编计划年度申报制度;加大压力传导,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列入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市县两级协调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让全体编办同志树立“机构编制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的强烈理念,确保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坚决落实机构编制纪律要求。

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编进人、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条条干预”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

(二)勇于担当,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建立了全市“放管服”改革组织协调机制。

出台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2项具体改革举措,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形成了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推动相关部门完成了精准协同放权、推行企业投资项目自主在线备案、全面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取消不合理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开展清费减负等改革任务,大大降低了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了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次办结”改革。

编制了《郴州市本级政务服务“一次办结”事项清单(第一批)》,1651项事项列入“一次办结”。

目前,政务服务“一次办结”平台已正式启动运行,市县乡三级基本实现了“一次办结是原则,多次办理是例外”的目标。

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政府34个部门和单位共164项行政审批及其他职权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并实行清单管理,有力解决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按照“四个凡是、四个一律”原则,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不合理、不合法证明材料,取消第一批证明材料609项。

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点单下放”。

由政府“端菜”变为由基层和群众“点菜”,各县市区、产业园区自主“点单”,主动下放行政权力63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机制。

在全省率先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信访投诉纳入了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三)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系列重大改革任务。

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做好了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设立、整合机构设置、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等有关事项。

完成了派驻纪检组改革和巡察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认真做好市县两级巡察办、巡察组、纪委派驻机构等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启动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市县两级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面摸清了涉改单位的编制、实有人员、离退休人员、资产、养老保险缴纳、业务运营等情况,拟定了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改革路径和时间表。

完成了群团改革相关工作。

主动参与相关群团组织改革方案的制定,及时研究批复群团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激发了群团组织的活力。

完成了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牵头制定了《郴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好了省轻工盐业集团(省盐务管理局)有关我市分支机构食盐安全监管、执法职能划转至市县两级食药监部门的相关工作。

完成了重点领域专项改革。

积极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参与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范围、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具体意见。

参与了城投体制改革,重新明确了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和主要职责,理顺了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与市城投集团的职责关系,落实了政企、事企分开。

(四)聚焦热点,着力破解了系列重大难点问题。

积极推行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着力解决“办证难、办证慢”问题。

将市本级房产交易备案、房产测绘等职责分别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国土测绘队,实现了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

重新核定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力化解“大班额”等问题。

积极争取省编办核增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近3000名,各县市区根据省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和办学情况,重新核定了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有效解决了教师编制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等问题。

规范了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

及时解决取消收费后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服务职能。

积极主动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安排历年未安置到位士官和军转干部随军随调家属用编计划14名,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研究解决县市区机构编制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系统梳理11个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机构编制情况,清理出机构编制待规范事项1000余项,认真核实机构设立审批程序和原始批复文件,逐一提出规范意见,有效化解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

(五)服务全局,切实保障了系列重大发展需要。

全面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为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重新界定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能职责,完善和规范了产业园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为全市园区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设立了郴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市会展局,调整优化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为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全面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设立了市委网信办,保障了全市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

设立了市综治中心,有力提升了我市综治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能力。

设立了水政监察和执法专门机构,构建治水常态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增强了市扶贫办的人员力量,调整优化了市城乡规划局有关机构编制设置,规范调整了市县两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机构编制设置,办理了郴州市一中等20多所学校的机构编制事项,研究解决了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的机构编制问题。

(六)改革创新,组织实施了系列重大创新举措。

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在全省率先实施优化资源配置等8个方面的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举措。

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作风效能执纪监督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整治违反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违规出借人员、“吃空饷”等问题,并把作风效能执纪监督的成果运用到机构编制管理中。

20xx年共核减收回编制20名,有力促进了各单位作风效能提升。

对市直单位余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对113家市直单位余编进行适度核减,共核减收回编制855名,进一步盘活了编制资源,保障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展需要。

加快实施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

制定了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产业园区科级领导职数等设置标准。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监督指导。

尤其重要的是,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乐于奉献,是我们取得这些成绩的最根本保证。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形势和要求

党的十九大指出: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这一重大政治判断,意味着机构编制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历史航程,站在一个更高起点。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找准定位、明确任务、抓好队伍,努力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新突破。

(一)找准新时代机构编制新定位。

一是强化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

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工作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每位编办干部的精气神和灵魂。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政权观念、群众观念。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保证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基础性、全局性地位。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引领性、全局性的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广泛深远,对加强执政能力、深入推进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对本部门在党和国家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认识,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去思考,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放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去推进,放到“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和“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目标中去落实,提高站位,放宽眼界,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新要求,努力实现新时代的新作为。

三是强化规范化、法定化要求。

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做出了制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两项重大决定。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牢牢把握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一大趋势和新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履职,全面规范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明确新时代机构编制新任务

一是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新时代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深入研究加强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深入研究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涉及到的机构编制问题,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完善各种体制机制上保证党的领导,构筑新时代党的建设新格局。

二是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风险、创新驱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内容,谋划机构编制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要求,为改善民生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换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

(三)建设新时代机构编制的新队伍

新时代能不能有新作为,关键在人,关键看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精神状态以及能力水平如何,各县市区编办都要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一流、业绩突出”机构编制“铁军”。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系统的干部都要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始终高度警惕“围猎”风险,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强化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切实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精神状态。

机构编制工作千头万绪,在推动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保持勇争一流的工作状态,发扬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工作争先进、创一流。

三是切实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素质。

要加强学习,主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持续提升谋划发展的能力;要加强调研,摸透实情,掌握主动,持续提升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要研究政策,创新方法,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大胆探索和实践,持续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3、扎实做好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机构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在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坚强领导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和“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统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事业单位、“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办,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这里,我着重强调几项工作。

(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

一是按中省部署启动党政群机构改革。

深刻把握机构改革的新要求,加强改革前瞻性、基础性、针对性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探求路径,扎实做好政策和方案储备。

中央和省里作出新一轮地方党政群机构改革部署后,抓紧制定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本地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配合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探索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区政府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

根据中省统一部署,深化市县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交通、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改革扩面、提质、增效。

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

积极配合做好军民融合、司法体制等领域改革。

三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

各县市区编办要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契机,全面清理历史遗留的各类不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和历史沿革,在制定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时统筹考虑,进行理顺规范。

(二)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统筹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

各县市区编办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切实担负起“放管服”改革的牵头协调和组织调度职责,建立健全督办、通报、考核等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清费减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进程。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衔接落实中、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关联事项整合和全链条下放。

继续推行“点单下放”制度,增强放权的针对性、协同性、联动性,提高放权的“含金量”。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三是深入推进便民服务。

继续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构建“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门”分发、“一网”通办、“一厅”出件、“一体”监察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推动管理下移、服务前移,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分批分级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

四是加强清单管理。

坚持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对已制定的各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探索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监督问责,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三)以保障发展为重心,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研究新思路、新举措,强化机构编制集中统一和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控编减编消超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坚持和完善实名制管理,发挥实名制系统源头把关和统计基础作用,落实《郴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联动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综合约束机制。

完善和推行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月报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测预警和统计成果运用。

二是统筹使用机构编制资源。

结合简政放权、机构改革、专项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加强机构编制运行评估和动态调整,挖潜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实行余编集中统一调配管理和周转使用,满足人才引进和重点领域发展急需,重点加强关系政权建设和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工作力量,重点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需要,着力解决基础教育、幼儿、养老、基层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刚性需求。

继续探索事业单位员额管理。

推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

三是探索赋予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更多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这个意见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高度,赋予了各县市区更多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

县市区编办要在事前报告事后备案的前提下用好、用活自主权。

四是规范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要全面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实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构建“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模式。

进一步强化监管检查,实现公示信息抽查全覆盖,加强事业单位现场核查。

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巡视、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改革、关键环节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12310”举报和来信来访。

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和“三超两乱”整治。

继续抓好作风效能执纪监督和“吃空饷”专项治理,促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四)以公益属性为导向,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深入开展调研,做好职能清理和人员编制测算,积极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二是有序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总结前期改革经验,按照《郴州市市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改革时间表,分类分步推进。

各县市区也要稳步开展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三是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中省改革要求,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和编制配置,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理顺与主管部门的职责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积极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试点,优化科研机构体制机制。

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四是协调推动行业体制和专项改革。

按照省里的部署,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重大专项改革工作。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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