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合同解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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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解除
二手房购房合同解除
篇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书(最新)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卖方(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壹套(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乙方在购买该房屋时向房屋中介支付了壹万元人民币(小写:
¥元)作为定金,现解除此《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乙方向房屋中介主张该返还该定金。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费用。
三、自本协议生效后,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就《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争议已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以此《二手房买卖合同》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
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合同
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
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
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
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
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任
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
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月日
篇三: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一: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
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
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
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
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任
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
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月日篇二: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房屋抵押)
致卖方()、中介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知人与卖方经中介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磋商,于XX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以下简称《合同》),现因卖方和中介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买方所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导致房屋在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止不能顺利过户,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现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特致函如下:
XX年×月×日,通知人与卖方及中介方签订《合同》时,在中介方的当面追问核实下,卖方隐瞒了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并和通知人签订《合同》,通知人事后才得知该房屋设有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十九条第一款“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之规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大事项、房屋存
在抵押无法过户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现通知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相关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现通知人正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至卖方及中介方的当天,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就买方已经缴纳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万元)及中介佣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返还事宜,买方愿意和卖方及中介方友好协商。
如未能按时顺利解除合同返回定金及佣金,我方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届时各方必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篇三:
XX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及法律后果
XX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及法律后果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
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在签订时要想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除的条件以及程序还有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等等。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二手房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二手房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知识: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篇五:
成功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案例范本
基本案情】
XX年7月,曲某与梁某经中介公司介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房屋交易价为1250000元,曲某交付该物业于梁某使用的日期为出同意贷款通知书当天;付款方式:
梁某于XX年7月25日前支付XX0元作为定金,于交易过户当天支付350000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将880000元划入曲某银行账号作楼价余款;另约定:
双方均知悉涉讼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故须加快办理房产证,加快办证费用由被告支付,曲某须积极配合或提供有关资料办理房产证。
XX年8月,曲某与梁某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约定:
曲某同意在收到梁某支付购房款XX00元之日将涉讼房屋交付给梁某入住使用。
梁某支付20万元购房款后,曲某将涉讼房产交付梁某入住使用,然而,梁某入住使用之后,却怠于履行加快办证义务,致使房产无法交易过户,曲某迟迟不能取得余下购房款。
曲某决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诉请:
1、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2、梁某退回涉讼物业给曲某。
【被告辩称】
1、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曲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不可以办理房产证;2、梁某已按约支付了加快办证费用,且现加快办证时机尚未发生,梁某不存在迟延履行的违约行为。
【律师代理意见】
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包含以下几点:
1、《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2、加快办理涉讼房屋房产证的合同义务归梁某及中介方;3、梁某未履行加快办证义务导致曲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根本违约;4、涉讼房产至今未进行房地产初始登记(大确权),二手房交易客观上无法继续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应予以解除。
【法院判决】
一审:
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梁某将物业交回曲某。
二审:
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2、诉讼过程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法官可依法行使释明权。
3、在开发商尚未大确权的情况下进行的二手房交易,因该交易客观上无法继续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请求解除该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六: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房屋抵押)
致卖方()、中介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知人与卖方经中介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磋商,于XX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以下简称《合同》),现因卖方和中介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买方所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导致房屋在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止不能顺利过户,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现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特致函如下:
XX年×月×日,通知人与卖方及中介方签订《合同》时,在中介方的当面追问核实下,卖方隐瞒了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并和通知人签订《合同》,通知人事后才得知该房屋设有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十九条第一款“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之规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大事项、房屋存在抵押无法过户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现通知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相关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现通知人正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至卖方及中介方的当天,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就买方已经缴纳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万元)及中介佣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返还事宜,买方愿意和卖方及中介方友好协商。
如未能按时顺利解除合同返回定金及佣金,我方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届时各方必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篇七:
律师解读二手房买卖一方违约,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
律师解读二手房买卖一方违约,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
在二手房买卖中,每遇房上涨或下跌,都会出现卖方或买方违约的情况。
诉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则判决违约一方承担违经责任,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
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
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
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三、律师看法
遇到这种情况,守约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好选择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不要选择合同的继续履行。
理由是:
一般情况下,业主都是以银行贷款按揭形式从开发商手中购房,之后按月供款还贷。
在购房时间不长,银行贷款未还完情况下,房产都抵押给了银行。
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种中,业主要赎楼,买家要申请过户及申请银行贷款等。
在办理这些事项时,很多情况下是需要原业主的配合。
如果原业主不配合,买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过户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业主不配合赎楼的情况下,买家就得自行出钱赎楼或找担保公司赎楼。
如果原业主另有债务,极有可能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或者原业主真接另找买家,把房屋过户他人,使买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续繁琐,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加之在办理交易中不可能每个原业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不建议买家选择合同的继续履行。
律师提示:
为了防止业主在房价上涨时毁约或买家在房价下跌时退房,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较高的定金或违约金,增加违约成本,违约成本大于或等于房价上涨或下跌的价值时,可避免一方违约情况的发生。
定金只要不超过房价的20%,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篇八:
解除二手房交易合同律师函
解除二手房交易合同律师函
致:
###先生
**律师事务所受***先生(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代理其主张相关权益。
现函告阁下如下事项:
XX年6月8日,委托人与阁下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委托人将其所有的坐落于朝…………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出卖给阁下。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定金人民币10万元于XX年6月9日前支付;剩余价款分3次付清,分别为XX年6月15日支付人民币190万元、XX年7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缴税当日支付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按期向阁下交付了涉案房屋,然迟至今日,阁下仍未付清应在6月15日支付的190万元。
委托人多次向阁下索要购房款,阁下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
委托人与阁下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二》第七条规定“买卖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若逾期履约,自逾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格的每日‰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如遇税、费调整还应赔偿守约方多缴纳的税、费,合同继续履行。
自逾期之日起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仍未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买卖合同》。
任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解除,守约方可依据定金罚则或成交价格的20%向违约方索赔。
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因本次交易所支付的居间等各项费用。
”
现委托人依据上述规定,要求解除其与阁下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解除通知自本律师函到达阁下之日起生效。
同时委托人将按照约
定没收定金,并要求阁下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致使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为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给阁下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请阁下自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