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选择问题.另外一个批评可能更有效.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自由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个人有选择自己思想或行动而不受社会阻挠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一定要赞同个人的思想或行动,而只要求社会对这些思想和行动保持沉默.用社会选择的语言来说,就是,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存在至少一对x和y,当他认为x比y好或y比x好时,社会对x和y没有排序.如果采用这一定义,则个人自由与帕累托原则之间不会再有冲突.rqyn14ZNXI
贫困、福利与公平的度量
与一般的理论经济学家不同的是,森非常关心经济学的经验研究.他每年都要回一次西孟加拉邦,除参加由泰戈尔发起的一个节日而外,还与当地的长期合作者一起到印度农村实地考察农民的生活,由此可见他对社会底层民众的关怀.在学术上,这体现在他对贫困指数、福利指数以及福利比较的研究上.他的研究导致了现今被成为“森指数系列”的新的贫困度量指标,同时,他对国与国之间福利比较的研究导致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编制.EmxvxOtOco
以往对各国的福利比较主要建立在单纯的人均收入比较上,而忽视一国收入的分配状况.森指出,形成一国福利的不是收入本身,而是创造这些收入的活动.收入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只是因为它代表了存在于一国的活动机会或能力的多少.但是,能力的分布与大小与其它一些指标有关,如健康、教育等等.这些指标应在衡量一国福利时予以考虑.SixE2yXPq5
与福利度量相关的是平等的问题.森指出,任何完整的道德体系都包含着平等原则.他分析了三种平等原则,认为它们各有缺陷,并提出了他自己认为合理的平等原则.他分析的第一个原则是功利主义原则.根据这个原则,社会的目标是使个人效用的总和最大化.此时,每个人在边际效用——即从最后一单位收入所获得的效用——上是平等的.因此,功利主义的平等是基于效用单位的比较之上的.但是,这种平等会得出非常不道德的推论.比如,一个瘸子从每一单位的额外收入中所获得的效用就比一个花花公子所能得到的低得多,因为前者即使有了钱也不可能尽情享受,而后者则可以在每个铜板中玩出新花样.这样的话,根据功利主义原则,花花公子应该得到比瘸子多得多的收入.这显然是不公平的.6ewMyirQFL
既然基于单位的比较不是一个好办法,那么,基于个人效用值的比较又如何呢?
森着重考察了词典式最小原则.这个方法比较社会中效用最低的成员在不同分配下的效用水平.如果该成员在第一种分配下得到的效用比第二种分配下得到的高,则我们说第一种分配比第二种更公平;如果该成员在两种分配下所得到的效用相同,则我们接下来比较具有次低效用水平的成员,依次类推.从表面上看,这个原则是一个充分照顾穷人的原则;但是,由于忽略了效用高低的程度,它不是一个敏感的原则.kavU42VRUs
针对以上问题,罗尔斯提出了差异原则<罗尔斯,1991;中译本).根据这个原则,社会福利的比较可以基于一组基本的权利和物品之上,考察社会最差成员对这组权利和物品的拥有量.这个原则的好处是摆脱了效用这个无法衡量的东西;但是,与效用函数一样,它需要一套将不同权利和物品加总的办法.问题在于,加总所需要的权重由谁、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
这里同样涉及一个效用判断问题,只不过这个判断可以由社会来做.另一个问题是,怎样定义基本的权利和物品的范围?
比如,对正常人来说,台阶足以使他们方便地上下楼;但对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来说,台阶对他毫无用处.y6v3ALoS89
森指出,基于效用的比较只注意到人们对物品消费的感觉,而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只考虑物品本身.如果社会中的个人是相近的话,这两种方法都不失是好的方法,因为此时人们的效用函数相近,对物品权重的判断也比较一致.但是,社会中的个人千差万别,偏好各异,使得以上两种方法都失去了意义.由此,森提出了自己对平等的看法,这就是基于基本能力的平等.所谓基本能力,指的是一个人赖以进行某些基本活动的能力.再举瘸子的例子.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能够象常人一样自由移动.基于效用单位的公平可以完全忽视他的这种要求,因为他从每一个新单位收入中获得的效用都可能比别人低<因为他无法自由移动).基于总效用的比较也可能忽略他的要求,因为,也许是因为对其它目标的追求或者信念,他可能拥有很高的效用水平.最后,基于基本物品的比较也会忽略他的需求,因为四处走动是常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不必包括在基本物品中.一个好的平等原则应该关注能否赋予不同的人起码的从事某些活动的能力.M2ub6vSTnP
饥荒的成因
也许是因为对童年时代西孟加拉邦大饥荒的记忆,森在七十年代后期开始转向对饥荒的研究,并于一九八一年出版《贫困与饥荒》一书<森,2001;中译本),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权利假说.一般的认识是,饥荒是由于食品的短缺造成的.森的权利假说却认为,饥荒更可能是由于权利分配不均造成的.森这里所指的权利是一个人可以用以换取食品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来自四个基本方面.第一是以交换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与他人交换以换取食品.第二是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或雇佣来的资源用于生产,以取得换取食品的能力.第三是以自身劳动能力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劳动能力用于自己组织的生产,或把它出卖给别人以换得报酬.最后是以继承或转让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继承去世的人的财产,也可接受他人,包括政府的赠予.0YujCfmUCw
森在分析饥荒的成因时,强调交换性权利的变化对社会底层人民的打击.他具体分析了近现代的几次大饥荒,以证明他的假说的正确性.以他对自己家乡西孟加拉邦的大饥荒为例.关于这次大饥荒的触发原因,众说不一.但是,数据表明,随着战争的迫近,西孟加拉邦地区的粮食价格开始上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粮食供应的短缺.森发现,西孟加拉邦在饥荒开始的一九四三年的粮食总产比一九四一年实际上高11%,即使是扣除人口增长因素,人均粮食占有量也增加了9%.因此,粮食供应下降不可能是解释西孟加拉邦大饥荒的原因.森认为,此次大饥荒产生的原因是社会底层人民,特别是无地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所拥有的能够换取食物的权利相对于粮食价格的上涨而急剧下降.假设1940年100百卢布可以换取100公斤粮食,则到了1943年,100卢布只能换取32公斤的粮食.这种对比意味着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且生活本来就处于饥饿边缘的穷人将无法维持生计.事实上,西孟加拉邦大饥荒基本上是个农村现象,西孟加拉邦的首府加尔加达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因为那里的居民可以得到受政府补贴的低价粮食.eUts8ZQVRd
森对饥荒的研究使他的名字传播到学术的高墙之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非洲的大批难民正处于生死线上时,少数富有的农业大国却在极力压制粮食产量,以防国际粮价下跌.而过高的粮价降低了不发达国家的相对购买力,或用森的语言来说,使得这些国家换取食物的权利相对缩小了.这正是导致许多不发达国家存在慢性饥荒的原因之一.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凭借其军事实力大规模地移民美洲和澳洲.当一批新兴国家建立之后,它们转而对新移民,特别是亚洲移民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从而使它们的人口密度保持在远低于亚洲的水平,而其人均资源丰度又远远超过非洲.这正是产生当今世界上不平等的资源占有格局的根本原因.但是,地球是全人类共有的家园;少数国家对资源的垄断以及对世界市场的操纵是不公平的.打破这种不公平的格局需要世界各国、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源大国拿出勇气来,从地球村的高度考虑问题.只有这样,象饥荒这样具有世界影响的灾难才能被尽快地消灭掉.sQsAEJkW5T
伦理与经济学
除了上述几方面的贡献之外,森还在伦理与经济学的关系方面有独到的见解.事实上,道德关怀是贯穿森学术生涯的主线,并成为他八十年代之后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他对伦理与经济学的看法集中体现在他于1987年出版的《伦理与经济学》一书中<森,2000;中译本).GMsIasNXkA
除了进一步说明他在过去学术活动中强调的平等问题之外,森在这本书中还对经济学对伦理问题的忽视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的这种批判在主流经济学家中是极为罕见的.他的中心思想是,任何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伦理背景中进行的,离开了伦理而单纯地强调人的经济理性只会减弱经济学的预测能力.森指出,即使是倡导自由经济的鼻祖亚当·斯密也没有忽视伦理的作用.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亚当·斯密不但指出了人利己的一面,更强调了人的同情心和利他精神对一个健全的社会的重要性.森注意到,伦理对福利经济学中的价值判断尤为重要,对伦理的排斥是导致福利经济学贫困的主要原因.这一论点显然体现在他对阿罗体系的批评和对个人之间效用比较的重新发现和拓展上.然而,要进行个人间的效用比较,就必须确定一个比较的标准,这就需要伦理对我们的指导.TIrRGchYzg
森以著名的囚徒困境博弈为例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囚徒困境讲的是这样一种情形,两个人共同犯下了一桩罪行,如果双方均拒不认罪,则因证据不足,每人只被判一年的徒刑;如果一方坦白,另一方不坦白,则坦白者不判刑,不坦白者被判十年刑;但是,如果双方都坦白,则各被判七年刑<以上刑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但满足达到下面所说的均衡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则无论另一个人坦白或不坦白,坦白总是两个人最好的选择<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计算一下);或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坦白是两个人的优势策略.但是,两人都坦白的结果却是每个人各判七年徒刑,比两个人都不坦白差得多得多!
其症结在于,两个人都怕另一个人首先坦白,因为那样可以减轻惩罚.虽然经济学家通过诉助于无限重复博弈找到了在囚徒博弈中产生合作的条件,森却指出了一个更直接的条件,即博弈双方产生双向的信任.他把这个新的博弈叫做信任博弈.在这个博弈中,两人之间有很好的默契,都相信对方不会坦白,则两人就真的不会坦白.在现实中,道德就是建立这种信任的基础,它让我们解决了许多合作难题.7EqZcWLZNX
二、发展与自由
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是他的一本集大成的著作,总结了他对自由、理性、平等诸问题的研究,其核心思想是基本能力这个概念.森利用这个概念重新阐释了自由,并把发展看作是对个人基本能力的构建.正如我们在第一节所看到的,基本能力是森在寻找新的平等理论的过程中提出来的概念;在《以自由看待发展》这本书里,他进一步阐释了这个概念,用它重塑自由,并把它提升到发展的终极目的的高度.因此,下面将首先讨论基本能力这个概念.lzq7IGf02E
森开篇就指出,发展不仅仅是人均收入的提高.他举预期寿命的例子以说明之.1990年代中期,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为815美元,预期寿命为71岁<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斯里兰卡的人均收入与中国相当,预期寿命为73岁;巴西的人均收入为2800美元,预期寿命却只有65岁;南非的人均收入高达3000美元,预期寿命也只有65岁.再者,美国黑人的收入虽然在美国相对较低,但肯定超过大部分中国人和印度人的收入,但是,美国黑人男性在各个年龄组的死亡概率都超过中国和印度克拉拉最保守的自由观是古典主义的自由观,其当代代表人物是冯·哈耶克.在他那里,自由是“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哈耶克,1997;中译本;第4页)自由的反面是一种强制,因此是一种恶.自由意味着一个人不受这种恶的强制;没有这种恶的打扰,一个人就是自由的.物理环境——包括人为的物理环境,如市场——所施加的限制不涉及他人的恶意,因此不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所以,一个流浪汉是自由的,一个饥荒中的难民是自由的,出卖女儿以抵债的杨白劳也是自由的,而且,他们的自由和比尔·盖茨的自由并无二致.但是,一个饥民的自由意味着什么?
难道是“自由地去选择死亡”吗?
柏林区分了两种自由,一种是被动自由,一种是主动自由.被动自由即是古典自由,道出了自由使人免于他人侵害的一面.主动自由指的是人的能动性的一面,即一个人能做什么森对自由的理解和柏林一致,他将被动自由和主动自由分别称为自由的过程方面和自由的能力方面,并特别关注自由的能力方面.如前所述,“能力”这个概念在森的理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一个人的‘能力’指的是可供一个人获取的不同的功能组合.能力同时是一种自由:
一种达到不同功能组合的重要自由<或用不太正式的语言来说,是追求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pp.75,英文原著,下同>森举例说,从表面上看,一个富有的人的自愿节食和一个穷人的被迫挨饿在所达到的功能上是一样的,但是,前者完全有能力选择多吃一些,因此,他比后者拥有一个更大的“能力集”.1nowfTG4KI
森提出能力这个概念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避免了功利主义者的效用所引起的歧义.效用完全是一种心理状态,如果我们将公正理论建立在效用比较的基础上就会出现问题.比如一个花花公子能够玩出许多花样,他从边际上的一元钱上所得到的效用比一个残疾人高,功利主义因此要求社会把本该给予残疾人的这一元钱给花花公子.能力不是一种愉悦,而是关于一个人选择集的度量,因此避免了效用比较的问题.另一方面,能力也不同于罗尔斯的基本物品.在《正义论》一书中<罗尔斯,1971),罗尔斯试图在最大最小原则的基础上构造一个新的公正理论.但是,正如森所证明的那样,在经典的经济环境中,这个原则的后果是完全平均主义.为了弥补这个不足,罗尔斯提出了基本物品的概念.按照罗尔斯的定义,基本物品包括基本的政治权利和一些物质产品.罗尔斯把最大最小原则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基本物品的范围之内.基本物品的定义消除了个人间效用的比较,但同时也放弃了对人们利用这些基本物品的能力差异的关注.森试图弱补这一点.他的能力概念不仅包括一个人所拥有的权利和物品,而且包括这个人使用这些权利和物品的能力.比如,一个双腿残疾的人无论多么有钱也无法自如地在没有轮椅坡道的街上移动;他虽然拥有了物品,但却没有拥有使用这些物品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森的能力不一定是仅指个人能力,在上述例子中,他的能力取决于社会所提供的帮助的多寡.fjnFLDa5Zo
森对功利主义、罗尔斯主义以及以诺齐克为代表的古典主义进行了批判.他对功利主义的批判不同于我们一般所见的,他认为,功利主义的问题不在于效用的可比性,而在于它的信息基太窄.功利主义只关注福利一项指标,而忽略了其它指标,如自由、平等和权利等等.对于罗尔斯主义,森对自由优先原则提出了挑战.他的主要问题是,这个原则能否达到个体自由?
面对一个饥肠辘辘的流浪汉,我们能要求他在自愿为奴以得到一餐饱饭和饿死之间选择后者吗?
诺齐克<1974)认为,某些权利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应得之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比如,财产权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包括继承所得到的收益)是不可侵犯的.诺齐克进一步指出,即使对这些权利的保护会造成一定的个人损失,国家也必须这样做.对此,森反驳道:
“我们很难赞同这种不顾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