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规范正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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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砂浆、素混凝土
普通碳钢
烧结
砖砌体
木
铝
Q1
氯
1.0~5.0
>75
强
弱
60~75
中
微
<60
Q2
0.1~1.0
Q3
化
氢
1.00~10.00
Q4
0.05~1.00
续表3.1.4
Q5
氮
氧
物
︵
折
合
二
︶
5.0~25.0
Q6
0.1~5.0
Q7
硫
5.00~100.00
Q8
0.01~5.00
Q9
氟
1~10
Q10
硫
10.0~200.0
Q11
0.5~10.0
Q12
酸
雾
经常作用
Q13
偶尔作用
≤75
Q14
醋
Q15
Q16
碳
>2000
Q17
氨
>20
Q18
碱
—
3.1.5常温下,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5确定。
表3.1.5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pH值
或浓度
水泥砂浆、
素混凝土
烧结砖砌体
Y1
无
机
硫酸、盐酸、硝酸、铬酸、
磷酸、各种酸洗液、电镀液、
电解液、酸性水(pH值)
<4.0
Y2
4.0~5.0
Y3
5.0~6.5
Y4
氢氟酸(%)
≥2
Y5
有
醋酸、柠檬酸(%)
Y6
乳酸、C5-C20脂肪酸(%)
Y7
氢氧化钠(%)
>15
Y8
8~15
Y9
氨水(%)
≥10
Y10
盐
钠、钾、铵的碳酸盐
和碳酸氢盐(%)
Y11
钠、钾、铵、镁、铜、
镉、铁的硫酸盐(%)
≥1
Y12
钠、钾的亚硫酸盐、
亚硝酸盐(%)
Y13
硝酸铵(%)
Y14
钠、钾的硝酸盐(%)
Y15
铵、铝、铁的氯化物(%)
Y16
钙、镁、钾、钠的氯化物(%)
Y17
尿素(%)
注:
1表中的浓度系指质量百分比,以“%”表示。
2当生产用水采用离子浓度分类时,其腐蚀性等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
3.1.6常温下,固态介质(含气溶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6确定。
当固态介质有可能被溶解或易溶盐作用于室外构配件时,腐蚀性等级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确定。
表3.1.6固态介质(含气溶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溶
解
性
吸
湿
环境相
对湿度
(%)
普通
碳钢
烧结
G1
难
硅酸铝,磷酸钙,钙、钡、铅的碳酸盐和硫酸盐,镁、铁、铬、铝、硅的氧化物和氢氧化物
G2
易
钠、钾的氯化物
G3
钠、钾、铵、锂的硫酸盐和亚硫酸盐,硝酸铵,氯化铵
G4
钠、钡、铅的硝酸盐
G5
钠、钾、铵的
碳酸盐和碳
酸氢盐
G6
钙、镁、锌、铁、铝的氯化物
G7
镉、镁、镍、锰、铜、铁的硫酸盐
G8
钠、钾的亚硝
酸盐,尿素
G9
钠、钾的氢氧
化物
1在1升水中,盐、碱类固态介质的溶解度小于2g时为难溶的,大于或等于2g时为易溶的。
2在温度20℃时,盐、碱类固态介质的平衡时相对湿度小于60%时为易吸湿的,大于或等于
60%时为难吸湿的。
3.1.7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
3.1.8建筑物和构筑物处于干湿交替环境中的部位,应加强防护。
3.1.9微腐蚀环境可按正常环境进行设计。
3.2总平面及建筑布置
3.2.1总平面布置中,宜减少相邻装置或工厂之间的腐蚀影响。
生产过程中大量散发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装置,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2.2生产或储存腐蚀性溶液的大型设备,宜布置在室外,并不宜邻近厂房基础。
储罐、储槽的周围宜设围堤,酸储罐的周围应设围堤。
3.2.3淋洒式冷却排管宜布置在室外,位于建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冷却水池壁外缘距离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4m。
3.2.4在有利于减轻腐蚀、防止腐蚀性介质扩散和满足生产及检修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的形式以及设备、门窗的布置,应有利于厂房的自然通风。
设备、管道与建筑构配件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防腐蚀工程施工和维修的要求。
3.2.5控制室和配电室不得直接布置在有腐蚀性液态介质作用的楼层下;
其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产生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3.2.6生产或储存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宜按介质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3.2.7建筑物或构筑物局部受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应采取局部防护措施。
3.2.8输送强腐蚀介质的地下管道,应设置在管沟内;
管沟与厂房或重要设备的基础的水平净距离,不宜小于1m。
3.2.9穿越楼面的管道和电缆,宜集中设置。
不耐腐蚀的管道或电缆,不应埋设在有腐蚀性液态介质作用的底层地面下。
4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在腐蚀环境下,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各类材料对不同介质的适应性,合理选择结构材料。
2结构类型、布置和构造的选择,应有利于提高结构自身的抗腐蚀能力,能有效地避免腐蚀性介质在构件表面的积聚并能够及时排除,便于防护层的设置和维护。
3当某些次要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能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时,应设计成便于更换的构件。
4.1.2在腐蚀环境下,超静定结构构件的内力不应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4.2混凝土结构
4.2.1混凝土结构及构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宜采用现浇结构。
2屋架、屋面梁和工作级别等于或大于A4的吊车梁,宜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柱截面宜采用实腹式,不应采用腹板开孔的工形截面。
4.2.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宜采用先张法或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整体结构,不应采用块体拼装式结构。
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防腐蚀体系。
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不应采用直径小于6㎜的钢筋和钢丝作预应力筋。
用于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钢绞线,单丝直径不应小于4㎜。
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密封和防腐蚀性能优良的孔道管,不应采用抽芯成形孔道和金属套管。
6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锚固端,宜采用埋入式构造。
4.2.3在腐蚀环境下,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
项目
腐蚀性等级
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C35
C30
最小水泥用量(kg/m3)
340
320
300
最大水灰比
0.40
0.45
0.5
最大氯离子含量(水泥用量的百分比)
0.08
0.10
1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表中提高一个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为水泥
用量的0.06%。
2当混凝土中掺入矿物掺和料时,表中“水泥用量”为“胶凝材料用量”,“水灰比”为“水
胶比”(下同)。
4.2.4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
结构种类
强腐蚀
中腐蚀
弱腐蚀
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级0.15㎜
三级0.2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一级
二级
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4.2.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护套或孔道管外
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除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护套或孔道直径的1/2。
表4.2.5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构件类别
中、弱腐蚀
板、墙等面形构件
35
30
梁、柱等条形构件
40
基础
50
地下室外墙及底板
4.2.6当楼板上的管道、设备留孔有可能受泄漏液态介质或有冲洗水作用时,孔洞的边梁与孔洞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200㎜。
当工艺要求必须将边梁布置在孔洞边缘时,梁底面及侧面应按本规范第5.2.7条的规定进行防护。
4.2.7主要承重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
4.2.8浇筑在混凝土中并部分暴露在外的吊环、支架、紧固件、连接件等预埋件,宜与受力钢筋隔离。
需在梁上设置起重吊点时,应预埋耐腐蚀套管。
4.2.9混凝土结构外露的钢制预埋件和连接件的防护,应根据腐蚀性等级、重要性和检查维修困难程度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树脂或聚合物水泥的混凝土包裹,混凝土的厚度30~50㎜。
2采用树脂或聚合物水泥的砂浆抹面,砂浆的厚度10~20㎜。
3采用树脂玻璃鳞片胶泥防护,胶泥的厚度1~2㎜。
4采用防腐蚀涂层防护,涂层的厚度200~320μm。
5改用耐腐蚀金属制作。
4.2.10先张法外露的预应力筋应采用树脂或聚合物水泥的混凝土进行封闭,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的锚固端,当采用暴露式布置时,应采用树脂或聚合物水泥的混凝土包裹,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且锚固端部位应防止腐蚀性介质和水积聚。
4.3钢结构
4.3.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桁架、柱、主梁等重要受力构件不应采用格构式和冷弯薄壁型钢。
4.3.2钢结构杆件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应采用实腹式或闭口截面,闭口截面端部应进行封闭;
对封闭截面进行热镀浸锌时,应采取开孔防爆措施。
2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应采用由双角钢组成的T形截面或由双槽钢组成的工形截面;
腐蚀性等级为弱时,不宜采用上述T形或工形截面。
3当采用型钢组合的杆件时,型钢间的空隙宽度应满足防护层施工和维修的要求。
4.3.3钢结构杆件截面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组合的杆件,不小于6㎜。
2闭口截面杆件,不小于4㎜。
3角钢截面的厚度不小于5㎜。
4.3.4门式刚架构件宜采用热轧H型钢,当采用T型钢或钢板组合时,应采用双面连续焊缝。
4.3.5网架结构宜采用管形截面、球型节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应采用焊接连接的空心球节点。
2当采用螺栓球节点时,杆件与螺栓球的接缝应采用密封材料填嵌严密,多余螺栓孔应封堵。
4.3.6不同金属材料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隔离措施。
4.3.7桁架、柱、主梁等重要钢构件和闭口截面杆件的焊缝,应采用连续焊缝。
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应小于8㎜;
当杆件厚度小于8㎜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杆件厚度。
加劲肋应切角;
切角的尺寸应满足排水、施工维修要求。
4.3.8焊条、螺栓、垫圈、节点板等连接构件的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主体材料。
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2㎜。
垫圈不应采用弹簧垫圈。
螺栓、螺母和垫圈应采用热镀浸锌防护,安装后再采用与主体结构相同的防腐蚀措施。
4.3.9高强螺栓构件连接处的接触面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2
,并宜涂无机富锌涂料;
连接处的缝隙,应嵌刮耐腐蚀密封膏。
4.3.10钢柱柱脚应置于混凝土基础上,基础顶面宜高出地面不小于300㎜。
4.3.11当腐蚀性等级为强时,重要构件宜选用耐候钢制作。
4.4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
4.4.1在腐蚀环境下,不应采用下列结构:
1钢与混凝土组合的屋架和吊车梁。
2以压型钢板为模板兼配筋的混凝土组合结构。
4.4.2当采用钢与混凝土的组合梁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用于气态介质的弱腐蚀环境,且楼面无液态介质作用。
2混凝土翼板与钢梁的结合处应密封。
4.5砌体结构
4.5.1承重砌体结构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砌体宜采用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5。
2砌块砌体应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
3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4.5.2承重砌体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大量易溶固态介质作用且干湿交替时,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2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应采用独立砖柱。
3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应采用多孔砖和混凝土空心砌块。
4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应采用配筋砌体构件。
4.6木结构
4.6.1木结构用材宜选用针叶材,有条件时亦可选用胶合木。
4.6.2木结构的连接件宜采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或耐腐蚀金属材料制作。
4.7地基
4.7.1污染土的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当地基土存在溶陷性、盐胀性时,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盐渍土地区建筑规范》SY/T031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当拟建生产装置的泄漏介质可能对污染土产生影响时,应进行评估。
4.7.2已污染或可能污染场地的地基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土中含有氢离子或硫酸根离子介质时,不应采用灰土垫层、石灰桩、灰土挤密桩等加固方法。
2当土中含有腐蚀性液态介质时,垫层材料不应采用矿渣、粉煤灰。
3当土中含有酸性液态介质时,振冲桩、砂石桩的填料不应采用碳酸盐类材料。
4当污染土对水泥类材料的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宜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土搅拌法等含有水泥的加固方法。
但硫酸根离子介质腐蚀时,可采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5当土中含有酸性介质或硫酸盐类介质时,不应采用碱液法。
6污染土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7,或生产过程中有碱性溶液作用时,不应采用单液硅化法。
4.7.3当污染土层厚度不大,且溶陷性或盐胀性较大时,宜采用换土垫层法;
垫层材料宜采用非污染土或砂石类材料。
当污染土层较厚、采用换土垫层法不合理时,可采用桩基础或墩式基础穿越污染土层。
4.8基础
4.8.1基础、基础梁的腐蚀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位于受污染的场地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
2生产过程中泄漏的介质对基础、基础梁的腐蚀性等级,可按本规范表3.1.5降低一级确定。
3当污染土、地下水和生产过程中泄漏的介质共同作用时,应按腐蚀性等级高的确定。
4.8.2基础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应采用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
2素混凝土和毛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3钢筋混凝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符合本规范表4.2.3的要求。
4.8.3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过程中,当有硫酸、氢氧化钠、硫酸钠等介质泄漏作用,能使地基土产生膨胀时,埋置深度不应小于2m。
2生产过程中,当有腐蚀性液态介质泄漏作用时,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5m。
4.8.4基础附近有腐蚀性溶液的储槽或储罐的地坑时,基础的底面应低于储槽或地坑的底面不小于500㎜。
4.8.5基础应设垫层。
基础与垫层的防护要求应符合表4.8.5-1的规定;
基础梁的防护要求应符合表4.8.5-2的规定。
表4.8.5-1基础与垫层的防护要求
腐蚀性等级
垫层材料
基础的表面防护
耐腐蚀材料
1.环氧沥青或聚氨酯沥青涂层,厚度≥500μm
2.聚合物水泥砂浆,厚度≥10㎜
3.树脂玻璃鳞片涂层,厚度≥300μm
4.环氧沥青、聚氨酯沥青贴玻璃布,厚度≥1㎜
1.沥青冷底子油两遍,沥青胶泥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