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200334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83.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信息资源管理 31.docx

信息资源管理31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法规

3.1信息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概述

3.1.1基本概念

1、基本概念

信息政策是国家用于调控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涉及信息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以及信息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与管理等综合性的问题;信息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批准制定,并由国家执法机关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节信息领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政策与法规的区别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政策运用行政手段

第二,作为信息活动的指导原则

第三,在制定过程上

第四,在调整范围上

3.1.2国内外信息政策法规的发展历史

信息政策法规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60年代后,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成为政府和产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科学信息政策领域的研究,尤其以研究和制定旨在发展处理信息方法的政策为主。

80年代,以引进和吸收国外的经验,研究我国信息政策法规的理论体系和内容框架为主。

进入90年代,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提出了诸如网络安全、信息污染、电子犯罪、信息安全以及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问题。

我国信息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起步较晚。

其发展过程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表3-1我国信息政策法规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1980年以前

主要局限于科技信息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第二阶段

1980年~1992年

科技信息政策法规的全面研究和制定阶段

第三阶段

1992年到现在

信息政策法规研究的全面展开阶段

3.1.3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

2、信息孤岛和数字鸿沟现象严重

3、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制定自己的技术标准

4、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3.2、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结构

3.2.1、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设计

1、分类

信息领域涵盖面很广,按照国立莫斯科法学院B.A.科佩洛甫博士的分类,信息领域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实现信息检索、获取、传递和应用的领域;

(2)原生和派生信息的生产与传递的领域;

(3)信息资源形成、信息产品制造、信息服务提供的领域;

(4)信息系统(自动化信息系统、数据库、知识库)及其他信息遥传技术建立和应用的领域;

(5)信息安全手段和软件制造与应用的领域。

2、信息政策法规的制定原则

信息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实现,主要的原则介绍如下:

(1)系统性、科学性原则

(2)经济性原则

(3)协调性原则

(4)稳定性原则

(5)导向性原则

(6)周期性、弹性原则

3.2.2、信息政策体系结构

1、信息政策的分析模型

1993年,莫尔在“面向21世纪的中国的信息政策和战略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一个分析信息政策的二维矩阵模型,用以确定信息政策的主要范围和问题以及不同信息政策之间的联系,勾画了信息政策设计和评价的基本框架(见表3.2)

莫尔矩阵模型包括三个层次(产业层次、组织层次、社会层次)和5个信息政策的要素(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管理、人力资源、法律法规),认为信息政策在产业、组织和社会三个不同的层面上共同发挥作用:

(1)产业政策层面。

(2)组织政策层面。

(3)社会政策层面。

2、信息政策的体系结构

体系结构是国家信息政策法规的“躯干”和“骨架”,体系结构问题是国家信息政策法规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

只有将国家信息政策与法规体系的框架结构搭建起来后,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国家信息政策与法规体系的建设,明确国家信息政策与法规体系的内容范围。

1991年,我国发布的《国家科技技术情报发展政策》以科技领域为背景,提出了12个需要加以规范的领域:

完善和发展国家科技情报系统;

积极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积极开展情报理论和方法研究;

健全检索系统;

扩大国际情报交流与合作;

促进情报的传递和流通;

加强文献支持系统建设;

加强情报研究;

增强经营观念;

加强情报用户研究和培训;

加强科技情报队伍建设;

加强情报管理工作。

我国的信息政策体系应该包括如下的十条内容:

政策目标体系;

信息市场政策;

信息产业政策;

信息技术政策;

信息人才政策;

信息资源政策;

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政策;

信息投资政策;

信息标准化政策;

国际信息政策。

3.2.3、信息法规体系结构

1、信息法规的相关概念

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权利义务主体是指在信息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法律规范的客体是指一定的行为以及在特定环境中的物化的和非物化的财产。

信息法律规范的客体包括三个部分:

(1)信息资源

(2)信息技术

(3)各相关主体的信息行为

信息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二个方面:

(1)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

(2)信息在生产、传播、处理、存储应用、交换等环节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垄断与竞争、利益与冲突、信息自由与个人隐私等。

2、信息法规体系结构及内容

同样,我们可以利用莫尔分析矩阵来研究信息法规框架。

根据莫尔矩阵和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可将信息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组成如下图(图3.2)。

它包含了两个层次:

一方面是涉及产业、组织和社会层次的信息技术、信息人才、信息市场、信息资源等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是由上述法律制度分解出来的调整范围较狭窄、目标较明确的各种信息法规(包括带有法律性质的其他文件,如实施细则、条例和补充规范等)。

信息法规的内容按照上面的框架,主要包括如下:

(1)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2)信息标准法律制度。

(3)信息环境法律制度

(4)信息资源法律制度。

(5)信息产业法律制度。

(6)信息技术法律制度。

(7)信息人才法律制度。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9)信息市场法律制度。

(10)信息网络法律制度。

3.3知识产权

3.3.1、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脑力劳动,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在一定地域、一定时间内对其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专有性、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公开性等特征。

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

(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指版权或著作权);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有关的权利(指版权的邻接权);

(3)在一切领域创造性活动产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指专利权);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三大支柱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从7个方面规定了对其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

版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经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2、知识产权分类

图3.3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类

3、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

地域性

时间性

3.3.2、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现状

1、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2、存在的问题

⑴、缺乏整体知识产权战略

⑵、知识产权有违社会发展水平的超标准保护

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存在不足

⑷、保护客体不全面、救济措施不完备和保护力度不合要求

针对这些存在的弊端,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国内企业提供一个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⑴、摆脱自身制度与文化桎梏,为知识的使用、生产创造最佳环境;

⑵、提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摈弃“拿来主义”的种种误区;

⑶、在抢占市场份额的同时提高企业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⑷、不仅要倾力提升自身研发力量,更要合力打造中国的技术标准;

⑸、不仅要关注国外知识产权动态,更要有组织地实施反布雷策略;

⑹、学会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并把国际规则贯穿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

3、研究状况

3.3.3、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分别叙述如下:

1、专利权

专利即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排他性专有权利。

专利权的内容是专利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⑴专利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标记权和放弃权等。

⑵专利义务。

专利权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⑶专利权存在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2、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目前,在商标的使用中,经常存在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包括: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3、版权(著作权)

⑴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作品作者或者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⑵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3.4、现代知识产权的特征

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断涌现的高新技术等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中,现代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规范体系。

2、现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开放式的法律规范体系。

3、现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不断创新的法律规范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