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营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与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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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营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与控制措施
马营煤矿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与控制措施
二零一二年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与控制措施
为保障马营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煤矿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我矿实际,特制定《马营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与控制措施》,以提高我矿安全管理人员及全矿职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辩识能力、安全管理能力、事故控制应变能力,并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检测、控制措施,以控制和降低重大危险源的泄漏,从而控制和减少、消除事故的危害。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地理概况
马营煤业有限公司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35号”《关于朔州市山阴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将原山阴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山阴县南峰煤业有限公司重组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含新增空白区面积)为4.4077km2,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批准开采4号、9号、11号煤层,现开采9#煤层厚度5.8-7.24米,平均6.2米。
二、井田开拓方式
采用斜井开拓,利用原南峰煤矿的工业场地,场地内布置主斜井、胶轮车副斜井、回风斜井三个井筒。
其中主斜井利用原南峰煤矿的主斜井、回风斜井利用原南峰煤矿的副斜井,胶轮车副斜井为新开凿工程。
报废、关闭原昌平煤矿的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个井筒。
大巷北西-南东向布置、单翼开采,主水平布置在9号煤层中。
三、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即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前期均由主斜井进风),回风斜回风。
风井安装两台FBCDZ54№16型轴流风机(临时主通风机)和配套2x75KW电动机,一台风机运转一台备用。
矿井总进风量3062m3/min,总回风量为3149m3/min,主扇静压750Pa,矿井等积孔2.40m2。
四、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情况
南峰煤矿: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安发[2009]89号”《关于朔州市2008年度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该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32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2.46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9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3.54m3/t,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昌平煤矿: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安发[2009]89号”《关于朔州市2008年度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该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07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2.18m3/min,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据此,矿井整合后为低瓦斯矿井。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2010年4月、7月的煤尘爆炸鉴定报告,编号:
晋煤[2010]0603-MB-F0505、晋煤[2010]0603-MB-F2060,矿井4、9、11#煤层有爆炸性危险。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2010年4月、7月的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编号:
晋煤检[2010]0603-MR-F0505、晋煤检[2010]0603-MR-F2060,矿井4、9、1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级,自燃倾向性质为自燃
煤层总体属有爆炸危险性煤层;煤层有自然倾向,自燃发火期在6~8个月左右。
目前在周边矿井4#、9#煤层发现有煤层自燃现象。
地面现有三个容积300m3的消防水池,井下巷道设有消防管路系统,皮带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消防三通。
地面拟建黄泥注浆系统和井下移动式注氮系统进行防灭火。
五、水文地质情况
井田内基岩风化壳及相邻的下伏较浅地层,岩石裂隙发育,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含水性较好,但井田沟谷发育,地表植被稀少,加之本地区降水少,下伏地层岩石胶结致密,裂隙不发育,不利于大气降水对地下含水层的补给,井田内各可采煤层直接、间接充水含水层均属弱含水层,奥陶岩溶裂隙水位标高远低于煤层底板标高,地质报告详细调查了采空区积水情况,4号煤层的采空区有4处积水,9号煤层的采空区有4处积水;井田为隐伏岩溶区,南部边界及北西紧邻沟谷,由第四系松散层覆盖,井田基本由石盒子地层覆盖,区内植被覆盖条件好,有利于降水入渗,但由于地形切割强烈,易造成地下水排泄,又因区内构造简单,煤层埋深北部浅于南部,西部浅于东部,况且井田南部浅埋煤层已有大量采空区,煤层回采后导水裂隙可沟通地表水。
综合评价,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于中等。
根据地质报告:
整合区内原南峰煤矿开采4号煤层,正常涌水量为280m3/d,最大涌水量为320m3/d;原昌平煤矿正常涌水量为219m3/d,最大涌水量为438m3/d,整合以后井田面积为4.4077km2,生产能力由0.6Mt/a提升至0.9Mt/a后矿井涌水量会有所增加。
按富水系数法进行计算,正常涌水量可达840m3/d,最大涌水量为960m3/d。
技改完工后,设计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00m3/h,最大涌水量为200m3/h。
本区内构造虽简单,总体为一背斜构造,不利于地下水的储存。
地层倾角平缓,但遇有隐伏构造时存在导水的可能性,在断层附近开采时,必须加以注意,防患于未然。
采空区积水是本井田的最大安全隐患,本井田内采空区时间长、巷道乱,采空区积水区域多,因此在今后的矿井技改建设期间、生产期间应确实做到探放水工作,认真采取探放水措施,做到有掘必探、预防为主。
六、井下运输
主斜井安装GPD-1000/200,带宽1000mm、带速1.6m/s、运量240t/h阻燃型钢绳心胶带集中运煤
现在使用轨道、绞车作为辅助运输,技改完工后副斜井做辅助运输,采用防爆胶轮汽车运送人员和物资。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辩识及危险性等级评估
第一节危险源单元及危险性等级划分
依据重大危险源的物质特性、危害方式,将马营煤矿重大危险源划分为瓦斯、煤尘、火灾、水患、电气、机械、吊装、运输、冒顶、压力容器、地质灾害、易燃易爆、爆炸物品十三个单元进行辩识,依据各单位物质含量,生产装置(系统)、设施、场所状况,将各单元划分为若干子单元进行辨识。
等级:
Ⅰ:
安全的;Ⅱ:
临界的;Ⅲ:
危险的;Ⅳ:
灾难性的。
第二节辨识、评估
一、瓦斯
1、瓦斯的性质概述
瓦斯是矿井中以甲烷(CH4)为主的有害气体,后述矿井瓦斯专指甲烷,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产物,无色、无味,比空气轻,经常积聚在巷道顶部,上山掘进工作面及顶板冒落的空洞中,其在空气中扩散性很强,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程度后,遇高温火源能燃烧或爆炸,瓦斯本身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在空气中浓度很高时,会引起窒息。
2、矿井瓦斯赋存状况、危害
马营煤矿为低瓦斯矿井,但开采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仍会造成施工场所的瓦斯超限和积聚现象发生。
其危害为引起人员窒息和瓦斯燃烧、爆炸。
3、危险辩识及等级评估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瓦斯综合治理
4#、9#、11#煤层
存在防治瓦斯积聚危险因素
Ⅳ
瓦斯监测
监测探头悬挂位置不当,校对维护不及时瓦斯数值显示不准确,影响准确判断
Ⅲ
瓦斯检查
瓦斯检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可能导致空班漏检、假检,造成瓦斯检查达不到要求。
检查仪器、维护、校对不符合规定,致检查数据不准确
Ⅲ
通风系统
系统
系统、设施布置不良或设施未起作用造成老巷、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密闭附近,冒顶区顶部,未及时封闭的无风巷道等场所瓦斯积聚或超限
Ⅲ
通风机
主扇、局扇突然停运造成局部区域瓦斯积聚或超限
Ⅲ
地质、矿压
地持构造造成瓦斯突然变化,矿压造成密闭、风门损坏,造成瓦斯泄露或风流中瓦斯浓度改变
Ⅱ
施工操作
违章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放炮警戒不符规定,人员误入瓦斯超限区域
Ⅲ
火源管理
电气、机械、爆破火花,人员带烟火入井,井下明火,火区管理不符要求等危险因素引起瓦斯爆炸
Ⅳ
其它
安全教育培训不力,致职工对瓦斯危险认识不足,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不满足治理和防治瓦斯的要求
Ⅱ
二、煤尘
马营煤矿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煤尘飞扬、堆积现象。
对施工人员安全造成的危害为尘矽肺病及煤尘爆炸。
危险辨识情况见下表。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通风
风速过大,引起煤尘飞扬。
风速过小,影响排尘效果
Ⅱ
防尘设施
洒水喷雾管路堵塞或缺水,管路断脱,喷雾装置失效,隔爆水袋吊挂不符要求或水量不足,水质不良
Ⅲ
机械
机械设备切割、运输煤体时引起煤尘飞扬
Ⅲ
施工作业
打眼未按规定采用湿式作业;爆破不按规定使用黄泥、水泡泥;出货时不按规定洒水降尘;粉尘清洗不及时;
Ⅲ
劳动保护
员工不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Ⅱ
三、火灾
马营煤矿在矿井火灾危险方面,有瓦斯爆炸,作业机械磨擦,电气短路,吸烟、烧焊、油料管理使用不当等突出性外因火灾;火灾在瓦斯超限区会造成瓦斯爆炸。
马营煤矿地面重大火灾危险源主要为油库、坑木场火灾。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地面火灾
炸药库、油脂库、坑木场、火源管理不善,地面电气短路,烧焊,吸烟,带明火,避雷设施不完好可靠而发生的雷击,油脂管理不善致使油料泄漏
Ⅲ
外因火灾
各种明火引起井下瓦斯、煤尘燃烧,或引燃油料,木料,橡胶等易燃物,可燃物
Ⅳ
油料运输、保管、使用过程中遗漏暴露
Ⅲ
机械摩擦,电气保护失效产生电气火花泄露
Ⅲ
爆破作业、炮泥充填不符规定
Ⅲ
内因火灾
煤自燃发火,预测、预报不准确,未及时发现发火征兆
Ⅱ
开拓巷道布置、开采、回采方式方法不当
Ⅱ
火区管理不善致火势蔓延扩展
Ⅲ
防灭火设施
消防材料不足,防灭火系统隐患
Ⅱ
安全培训
对火灾危险认识不足,防范火灾能力不强
Ⅱ
四、水患
马营煤矿水患危险表现在相邻小窑水涌入矿井,采空区积水,探放水不当误透涌水,雨季井下涌水增大,辩识如下: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水文、气象、地形、小窑调查
地形复杂,周边小窑环布,水文气象调查手段简陋,存在各类调查资料不尽详实
Ⅱ
防洪工程
渠道修筑、清淤不及时,沟河裂隙堵塞不彻底,废井、塌陷填堵不严密
Ⅲ
老空区积水
封堵不严或矿压影响致使防水密闭损漏
Ⅲ
施工作业
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力,误透水体。
治水不善,拉运水煤进入煤仓,造成溃仓
Ⅳ
排水系统
泵房防水闸门不完善,排水设备维护保养不力,排水管路脱断
Ⅲ
供电
系统突然停电或双回路供电保障不力,排水设备不能正常排水
Ⅳ
安全培训
培训不力,致员工对透水预兆辨识不清,防范水患能力不高
Ⅱ
五、电气
马营煤矿电气危险源,系统突然停电,电气火花、电气火灾、雷电侵入井下触电。
各类电气危险源会造成生产系统电气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引起瓦斯爆炸,或导致人身触电,辨识情况如下: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电气设备
过负荷运转致使设备发热烧毁或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绝缘等级过低或绝缘老化
Ⅲ
供电系统
系统突然停电、双回路供电保障不力
Ⅲ
安全保护
短路、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失效
Ⅲ
施工作业
违章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Ⅳ
停送电管理
停风区域、瓦斯积聚区不按规定停送电
Ⅳ
安全培训
培训不力,致员工对电气安全认识不足,防范电气管理的能力不高,井下敲击、拆卸矿灯
Ⅱ
六、机械
马营煤矿机械危险源主要有机械设备运转部件对人体的绞、缠、切、割伤害,直线运行部件对人体的挤、压、砸伤害,设备的飞动,棱角锐口对人体刺、割、划伤害,加工工件或切削物设备运转部件破损残片,飞溅、迸击撞击人体,机械设备基础不稳固,机械重心偏移造成设备翻侧等。
其危险性等级Ⅱ——Ⅲ级。
七、吊装
马营煤矿吊装危险源有:
清理、地面房屋、机房建筑材料起吊,各类大型设备吊装,登高作业。
其危害表现为人员坠仓、吊物坠落伤人,人员从高处坠落,危险性级别为Ⅱ—Ⅲ级。
八、运输危险源辨识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胶轮车运输
刹车系统不灵敏导致跑车或运行车辆撞击巷道中电气产生明火。
Ⅲ—Ⅳ
地面
汽车运输危险
Ⅲ
胶带输送机运输
滚筒伤人,断带伤人,人员在皮带巷行走,人员违章乘坐皮带,皮带打滑摩擦产生烟雾及火灾
Ⅲ—Ⅳ
刮板输送机运输
运行锚链弹起,机头、机尾翘起,人员违章乘坐刮板机
Ⅳ
耙斗机运输
钢丝绳弹起,耙斗甩出
Ⅳ
九、冒顶
马营煤矿冒顶危险源主要有自然地质因素,工程质量因素,采掘工程影响,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而导致顶板推垮和冒落,掉矸,埋压,砸撞,堵塞巷道伤害人员。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自然地质因素
断层、地质构造带、应力集中区没按措施要求采取针对性,可操作的加强支护的方式控制顶板
Ⅳ
工程质量
支护密度达不到要求,支护不能有效控制顶板
Ⅲ
采煤
落煤后不及时用护帮板进行临时支护,空顶距超宽,初次放顶及周期来压期间。
特殊支护使用不好,支护强度不够,初撑力不够
Ⅳ
掘进
工作面炮后不使用或临时支护使用不好,空顶区超过规定,支护变形,棚架失稳,锚杆支护失效,未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整改
Ⅲ
巷道布置
设计不合理,巷道布置在地质危险区域
Ⅱ—Ⅲ
十、压力容器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空气压缩机
超温、断水、断油、压风管路脱节
Ⅳ
氧、乙炔瓶
爆炸,气体泄漏
Ⅲ
十一、地质灾害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地表裂隙
雨季期间地表水加大向井下的渗透
Ⅱ
联建楼后山体滑坡
雨水作用造成山体滑坡
Ⅳ
裂隙、塌陷
采动影响,充填不及时
Ⅲ
十二、易燃易爆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油脂、油料
井下运输使用过程中遗漏、污染未及时清除,回收出井
Ⅱ
坑木场
管理不善存留在火灾危险
Ⅱ
可燃气体
工业用乙炔气体泄漏
Ⅲ
油脂库
火源管理不善,贮存、运装取用不当致泄露
Ⅲ
煤
浮煤清理不完全,煤尘浓度控制手段不够健全
Ⅱ
十三、爆炸物品
单元
辨识
危险性等级
地面炸药库
人员携带烟火、手机入库
Ⅱ—Ⅲ
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点
领用人员携带不规范灯具入库,领退药制度不严致药管外流遗失
Ⅱ—Ⅲ
爆破材料运、装
装卸点人员密度较大,采用斜巷胶轮车运输或汽车运输,碰撞、摩擦、打击,人力运输时管药混装混运,装运箱体未上锁
Ⅲ
使用
爆破设计欠合理,撤人警戒站岗不到位;“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不严,炮眼封堵质量、放炮母线明接头,拒爆处理不规范,拒爆残管清理不完全
Ⅲ
其它
接触爆破材料工作人员穿化纤衣物,爆破材料防丢失、防盗管理疏漏
Ⅱ
第三章各类重大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一、瓦斯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通风可靠,抽样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要求,完善通风系统,实行施工现场设专职瓦检员检测瓦斯,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严禁瓦斯积聚超限。
保护好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禁止无计划停风,不使用《煤矿安全规程》所不允许的串联通风,避免任何形式的盲巷;及时处理采面回风隅角冒落处理的瓦斯积聚,防止刮板输送机底槽积聚瓦斯,局部通风机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采场采煤风巷安设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地点停止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停电撤人,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措施。
3、防止点火源出现。
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使用灯泡取暖。
电气方面:
矿井采用矿用防爆型号电气设备,井上和井下设备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保护装置;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爆破方面:
不准使用变质、不合格炸药,爆破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使用水泡泥,炮眼封泥装满填实;禁止裸露爆破;禁止放炮母线明接头或裸露。
采取使用合金工具,喷水降温等各类措施防止撞击摩擦火花。
入井管路、轨道等在井口接在,防止杂散电流或雷电传入井下;禁止穿化纤材料和非抗静电材料入井,以防止静电火花。
4、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处,安设防爆门和反风设施,井下安设隔爆设施,运输巷和回风巷中撒布岩粉。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设正反向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采空区及时封闭。
5、所有入井人员佩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熟悉避灾路线和地点。
6、矿每年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救灾演习。
7、有反映矿井当前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布置图,管路系统图(排水、防尘、防火、压风等),井下通讯系统图,地面与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二、煤尘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1.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对粉尘进行检测、监控、治理。
主要利用水、风的特性,一方面将粉尘润湿捕获,另一方面借助风流将粉尘排除井口外。
2.为减少和消除粉尘飞扬,采取湿式打眼方式凿煤岩,爆破时炮眼内充填黄泥水泡泥,机械扒装或人工出煤岩前洒水润煤(岩)体,各运输转载点及巷中安设喷雾装置,利用隔爆水袋兼作吸附粉尘设施,每天对巷帮岩壁用水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3.当开采酥松脆碎煤体时,预先用水通过钻孔和裂隙均匀注入湿润。
4.合理通风,采煤工作面一般控制在1.2m/s-1.6m/s,最高为4m/s,最低为0.25m/s,岩巷掘进风速为0.15-4m/s。
5.粉尘场所工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粉尘超限时,停止设备运转和人员施工作业,并采取措施进行降尘。
6.派专人对矿井粉尘浓度进行检测,粉尘超标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矿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9.防止井下产生各类火源和高温灼热体。
三、火灾危险源的检测、控制措施
1、合理开拓井巷,井巷尽可能布置在岩层中,选择合理采煤方法,采用长壁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合理的开采顺序,先采不突出煤层,上山采区先采上区段,下山采区与此相反。
2、加强明火管理,井上、井口20米内防止明火出现,不得从事电焊工作,如必须施焊,要报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保持井下电气设备完好,防止出现损过、过负荷、短路、失爆等现象产生电火花,严格按爆破规定和爆破说明书爆破,严禁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爆破,或水泡泥充填不足,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合规定,放炮而出现炮火,及时扑灭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防止机械摩擦,以及其它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
3、配备充足的水源,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其数量、规格、存放要求符合规定。
4、充分利用火灾检测器,达到先期检查预警火情,比如皮带烟雾、高温报警,安全监控的感温、感烟、一氧化碳检测装置等。
5、制定井上防灭火措施,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7、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增强职工对火灾征兆的辨识和应变能力。
四、水患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1、采取地面水文气象地形及相邻小窑调查测量,修筑排防洪渠道,堵填废井,塌陷,实施水土保持;井下采掘实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治水原则;完善排水系统,封堵老巷采空区等措施,从防、排、探、放、疏、截、堵七个方面综合检测,监控,防治水患。
2、保障供电,不出现断电事故,保证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严格执行防治水患的规章管理制度,发现水害预兆,必须高度重视,做到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以免贻误战机,酿成灾害扩大。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增强职工对水害预兆,特别是透水预兆的辨识和应变处理能力,防患于未然。
五、电气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完善井上下供电系统,加强停送电管理,井下使用防爆电
气设备,完善电气短路,接地,漏电保护,实施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安设避雷装置,消除违章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加强电气操作的绝缘防护,严格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落实电力供、用、管安全责任制。
2、保障供电的连续性、可靠性。
供电电源采用双电源,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电源应能保证通风、排水等主要设备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要求,保障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完好,灵敏可靠、有效,以确保安全供电。
4、加强电缆及移动电气设备的管理。
对井下使用电缆的选型,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电缆接线要避免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及虚接线造成的电气失爆现象。
经常移动和频繁起落的电气设备,要有足够的过能力和容易配置保护装置,防止其过载,短路及漏电。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并有良好的绝缘。
5、电气操作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
井下电钳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前,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且严禁带电检修。
6、防止静电火花产生,禁止穿化纤衣物入井,控制非抗静电塑料在井下的使用。
7、加强电气安全知识培训,以提高职工对电气危险源的辨识,增强对电气危害的防范能力。
六、机械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机械运转部件加装防护罩、栏;尽量避免出现机件飞边,
毛刺,锐角,利口现象出现;切削、加工工件时要夹持紧固,防止脱落飞道,设置防护网以阻隔切削加工残屑飞溅物。
2、正确使用佩戴手套,防止手受划割或绞缠伤害。
3、不能装设防护罩栏的设施运动部件、人员必须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检修机械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其意外起动,对有自动或受外力因素可能发生转动运动的部件,要先采取措施进行固定,防止其意外运动夹伤人体。
5、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场所、空间断电符合规定,满足安全操作及人员行走的安全距离要求。
6、加工材料、工件、工具,堆放、放置必须符合要求,其高度间距、摆放顺序应满足防倾倒、便行走、宜取用。
7、严格落实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吊装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1、房屋施工加装安全网栏,仓眼工作报专门措施,使用保险绳、带,加强吊装设备、吊具安全检查,禁止人员进入吊物坠落危险区。
2、起重吊装要防止起重机械或设施欠稳倾倒,在吊装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支腿、地、环境坡度,风向,支撑面摩擦等因素,并应找准吊物重心,防止偏移,对沿地面或轨道运动型吊装,要防止吊物摆动造成吊装设备翻倒。
3、在输电线附近作业,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触电。
4、参与吊装的人员与运动零部件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防止绞、碾、戳伤害。
5、吊装物必须捆绑牢固。
6、施发信号必须采用旗语,笛哨,不得擅自喊话或其它方式代替。
7、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吊装结束,必须将吊装设备恢复到原始零运行状态。
8、操作起重吊装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八、运输危险源检测、控制措施
1、汽车运输禁止人货混装,并严格执行汽车运输安全规定;
2、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禁止人员乘坐;皮带机使用综保安全保护,对堆煤位、跑偏、超温烟雾,皮带逆转等实施预警和自动停机。
人员横跨穿越皮带,刮板机处设置过桥,刮板机机头、尾打压柱。
3、扒斗机安设挡栏、卡轨、撑,防止扒斗甩出及机斗翻;扒装时,扒装运行范围撤人。
4、维护运输巷道、运输路线、保障空间断面,保证轨道质量。
5、各运输机械设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