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521864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7.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4页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简答Word文件下载.docx

18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给

无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19司法赔偿范围

司法赔偿范围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20司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方式

是指法律规定司法赔偿范围的条文排列方式。

21错误拘留(国家赔偿法上)

国家赔偿法上的错误拘留是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公民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2司法赔偿请求人

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被违法司法行为侵害,依法享有国家赔偿请求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3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赔偿中代表国家接受赔偿请求、具体承担赔偿义务、并支赔偿费用的国家机关。

23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含义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未与其达成协议的,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该机关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

24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是指赔偿委员会受理司法赔偿请求、作出决定的程序。

他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最终解决和确定司法赔偿问题所适用的程序。

25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财产一般是指原物。

26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使被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

27补偿性标准

侵权主体支付的赔偿金仅仅是填平补齐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用达到受害人受到损害之前的状态。

28惩罚性标准

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的惩罚性费用。

29抚慰性标准

即象征性、安慰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30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他是国家赔偿制度的核心内容,他通常包括侵权主体要件、侵权行为类型要件、侵权行为性质要件、损害结果要件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要件。

等的法律文件,他是国家赔偿的基本法律。

2行政赔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32司法赔偿程序

司法赔偿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司法赔偿请求权,要求有关的国家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确认和履行司法赔偿责任的程序。

33,金钱赔偿

金钱赔偿是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低受害人的损失。

34,国家赔偿

35行政赔偿范围

36司法赔偿

37国家追偿

38职务行为

39国家司法机关

40行政裁量行为:

41国家行为

42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简答题

1简述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活动.

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是: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主体有限;

行为有限)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4)赔偿程序多元化(行政程序;

司法程序)

2简述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1)是落实宪法的需要

(2)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可以有效地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简述法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的特点

特点

(1)法律渊源以判例为主

(2)国家赔偿范围十分广泛

(3)国家赔偿奉行公务过错原则

(公务过错是公务活动欠缺正常标准,表现为公务实施不良,不执行公务,或公务实施迟延)

(4)国家赔偿案件由行政法院管辖

4简述德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的特点

特点

(1)立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

(2)赔偿范围较宽

(3)采用客观过错原则

(4)赔偿方式灵活多样

(5)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5简述美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的特点

特点

(1)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

(2)认为其本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

(3)赔偿范围比较窄

(4)采用主观过错原则

6简述日本的国家赔偿制度的特点

特点

(1)采用过错加违法原则

(2)赔偿范围包括公共营造物的损害赔偿

(3)有比较完善的损失补偿制度

7简述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特征

(与民事侵权责任相比)

(1)构成要件数量多;

除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外,还特别强调主体要件和行为违法性;

(2)各构成要件的内容与民事的不同;

(如损害事实不包括间接损失)

(3)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要件不同;

(行政赔偿是违法,司法赔偿是违法和无过错)

(公有公共设施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同)

8简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国家赔偿法上的特点

特点:

1是非国家机关

2是法律法规授予其行使行政职权

3他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4接受的权力是有期限和范围的

5是赔偿义务主体

9简述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国家赔偿法上的特点

1他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公务员

2是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职权

3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

4其法律后果有委托机关承担

10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在行政赔偿中人身权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身权情况方面: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11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在行政赔偿中财产权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关于财产权方面: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2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在行政赔偿中国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国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在司法赔偿中人身权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14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要求回答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区别有:

1原因不同;

2范围不同(行政赔偿范围小)3程度不同;

4程序不同;

5性质不同;

6依据不同(行政补偿依据的是单行的部门法)

15简述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关系(要求回答司法赔偿的概念)

司法赔偿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法人、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

2侵权行为的时间不同;

 

3追偿的条件不同;

(行政追偿是故意和重大过失,司法追偿是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

4程序不同。

16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的联系和区别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救济制度。

联系:

1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救济;

2行政赔偿请求最终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实现;

区别:

1客体不同2受案范围不同;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事实行为等不能进行行政诉讼,但可以请求行政赔偿)3适用的程序不同(前置程序不同、适用调解、举证责任、证据规则裁判种类不同)

17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损害的特点是:

1仅限于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2是对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侵害;

3是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直接损害

4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损害

⏹18简述行政拘留的合法要件:

⏹1处罚机关合法

⏹2被处罚人实施了应当受行政拘留的行为

⏹3拘留符合法定期限(1—15日)

⏹4符合法定程序(传唤~询问~取证~裁决)

⏹实践中违法行政拘留的主要表现:

19简述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暴力行为

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也称胡作非为。

其形式多种多样,不论其是否有履行职责的权限,或出于何种目的,只要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受害人均有权请求赔偿。

(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主要是指警察、武警部队人员非法使用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行为。

(三)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20简述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表现形式。

(1)超越职权

(2)违反法定程序

(3)不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财产

(4)执行对象错误

(5)不遵守法定期限

21简述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征:

1行政赔偿请求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时,如果其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也可能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2行政赔偿请求人是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这是行政赔偿的实质要件)

3他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义务

4他是依法被确认合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2在办理行政赔偿事务过程中,赔偿义务机关具有哪些义务:

(1)及时受理和处理赔偿请求;

(2)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4)依法办理追偿事务。

23简述行政赔偿程序的一般特征

其一般特征是:

1行政赔偿程序是事后程序,他区别于行政补偿程序;

2在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负“初步证明责任”区别于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3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民事诉讼中无此规定。

4行政赔偿不适用仲裁程序;

24简述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1在司法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需要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程序无此规定。

2在司法赔偿中受害人的请求都是单独的;

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受害人可以单独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3在司法赔偿中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必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在行政赔偿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无须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4在司法赔偿程序中没有诉讼程序,而是由

25简述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特点

1明确划分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和一并提起赔偿请求的程序。

2请求时效长而处理时效短,为受害人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

3确立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有连带赔偿义务,防止赔偿机关推委。

4采取决定和协议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

26简述行政追偿的概念和条件。

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追偿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向受损失的公民和其他组织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这是必要条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这是国家行使追偿权的主观要件。

只要具备以上两个要件,国家就应当行使追偿权,不得放弃,以便真正起到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作用,但在追偿数额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7简述国家赔偿法中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1)使侦查,检查,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8简述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1错误拘留;

2错误逮捕

3无罪错判,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4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对公民造成伤害。

29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特征。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其特征是:

1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数量多。

他除了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中的损害事实、过错和因果关系三要件外,还包括主体要件和行为要件。

2国家赔偿责任的每个构成要件都与民事赔偿有较大的区别。

如国家赔偿不包括间接损失。

民事赔偿以过错、无过错为要件,国家赔偿则以过错或违法为构成要件。

3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不同的损害种类会发生变化,二民事赔偿责任的要件则比较稳定。

司法赔偿的要件是违法和无过错。

30应当予以行政赔偿的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

1违法拘留或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论述题

1试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侵权行为主体的种类

(一)国家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

(2)国家司法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是指代表国家行使侦察,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

(监狱管理机关既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也行使执行刑法的权力,因而也有司法机关的性质))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概念:

是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各类国家机关工作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察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管教人员等。

但不包括其中的工勤人员。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四)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他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公务员;

是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职权;

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

其法律后果有委托机关承担

2简述我国《国家赔偿法》在司法赔偿行政赔偿中国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国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试述国家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

1违法确认程序

对损害行为是否违法加以确认是国家赔偿的必经程序。

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确认,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认;

侵权行为是司法机关的要由原国家机关确认。

2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请求国家赔偿的,要先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然后才能提起诉讼。

3短时效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其时效特点是:

(1)是请求权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

(2)是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时效而不是一并提起诉讼的时效;

(3)其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断的规定。

(四)适用调解

4试述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事件或者特定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作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

果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事项和不特定的人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1相对人不同,是否有特定相对人

2效力不同,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已发事件,

抽象行政行为针对未来事件;

3适用次数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实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

4表现形式不同;

前者是处理决定书,后者是法律条文。

5程序不同;

前者是一般行政程序,后者是适用立法程序。

5关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国家赔偿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试述司法赔偿的特征

其特征如下:

1司法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

2其原因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司法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3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很窄。

在刑事赔偿中只对无罪被羁押和错误判处死刑并已执行的人给予赔偿,对轻罪重判、有罪被超期羁押的不予赔偿。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只只对人民法院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以及执行措施的损害给予赔偿。

对因错误判决造成的损害以及其他诉讼行为造成的损害则不予赔偿。

4司法赔偿以独特的非诉讼程序进行。

这是由于国家体制上的原因所决定。

所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特点是,由以下步骤组成

(1)由侵权机关自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