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068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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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068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DB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J12835—2014XJJ068—2014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Codeforfireproofingdesignofelectric
incivilbuildings
2014-10-13发布2014-11-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使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并确保火灾时消防设备可靠运行,从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
1.0.3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消防联动控制器centralizingequipmentforfireautomaticcontrol
能够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关系发出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器。
2.0.2应急配电(控制)箱powerdistribution(control)boxforfireprotection
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备配电或控制的配电箱。
2.0.3应急电源(安全设施电源)electricsourceforsafetyservices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2.0.4备用电源stand-byelectricsource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2.0.5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系统airsamplingsmokedetectionsystem
由空气采样管网、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显示控制单元组成,通过分布在探测区域空气采样管网上的采样孔,将空气样品抽吸到探测报警器内进行烟雾分析,并显示出所保护区域烟雾浓度、报警和故障状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样管samplingpipe
安装于探测区域内,用于传送空气样品的管道。
2采样点samplingpoint
在采样管上的开孔,用于对探测区域内的空气进行采样,也称采样孔。
3毛细管采样点capillarysamplingpoint
在采样孔位置加装毛细软管以进行空气采样并输送到探测器的延伸采样点。
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aspiratingsmokedetector
即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管道式烟雾探测报警器,探测灵敏度较高。
5(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灵敏度sensitivity
探测报警器对烟雾浓度变化的有效反应灵敏程度,其测量单位为遮光度/米(obs/m)。
6回风采样探测returnairdetection
将采样点布置在回风口气流集中处的探测方式。
7天花板采样探测ceilingdetection
采样点的设计和布置等同于常规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探测方式。
2.0.6图像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video-basedfiredetectionsystem
采用双波段探测器、光截面探测器、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等图像采集设备,基于高度集成的图像处理技术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判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双波段探测器doublewavebandfiredetector(简称为DWB)
采用红外CCD和彩色CCD传感器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红外图像和彩色图像,通过对序列图像的亮度、颜色、纹理和运动等特性进行分析而确认火灾的感光型火灾探测器。
2光截面探测器lightbeamimagefiredetector(简称为LBI)
采用高强度红外发光点阵作为发射器,以高分辨率红外CCD作为接收器,通过分析发射器光斑图像的强度、形状、纹理等特征的变化来探测火灾烟雾的感烟火灾探测器。
3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videofiredetector(简称为VFD)
采用高清摄像机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彩色或者灰度图像,利用图像处理单元对获取图像序列的颜色、灰度、纹理、边界和运动特性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火灾的早期(阴燃期)探测,并按预设逻辑输出方式和图形界面方式进行报警。
2.0.7线型光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linefiberdetectionfirealarmsystem
采用分布式感温光纤或光纤光栅感温传感器等可恢复使用的温度感知设备,根据探测点环境温度变化而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和判断并确认火灾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温度与光纤纤芯折射率之间的内在规律,采用光纤光栅作为感温敏感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1分布式感温光纤火灾探测器opticalfiberdistributedtemperaturedetector
将感温光纤封装在具有一定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的热敏感材料中,作为热敏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可多点、并行、网络化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2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器fibergratingtemperaturesensitivedetector
2.0.8应急照明emergency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1疏散照明escape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识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2备用照明stand-bylighting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2.0.9疏散指示标志evacuationindicatorsign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10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guidingstrip
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11阻燃电线电缆flameretardantwiresandcables
难燃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能力的电线电缆。
2.0.12耐火电线电缆fireresistantwiresandcables
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
耐火电线电缆应为阻燃型。
2.0.13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halogenfreelowsmokeflameretardantwiresandcables
原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不会发出有毒烟雾的环保型阻燃电线电缆。
2.0.14低烟无卤耐火电线电缆halogenfreelowsmokefireresistantwiresandcables
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
2.0.15矿物绝缘电缆mineralinsulationcables
用矿物(如氧化镁等)作为绝缘材料,具有不燃、无烟、无毒和耐火特性的电缆,通常由铜导体、矿物绝缘材料、铜护套构成,不含有机材料。
2.0.16(电气)防火封堵firestopping
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空开口、贯穿孔洞和建筑缝隙进行密封或填塞,使其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能与相应构件协同工作,并能阻止热量、火焰和烟气蔓延扩散的一种技术措施。
2.0.1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larmandcontrolsystemforelectricfireprevention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绝缘导体组成。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alarmandcontrolunitsforelectricfireprevention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2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detectorsforelectricfireprevention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2.0.18消防设备电源powersupplyforfireprotectionequipments
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2.0.19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powersupplymonitoringsystemforFireprotectionequipments
针对消防设备电源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
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流、电压值和开关状态,判断电源是否存在断路、短路、过压、欠压、过流以及缺相、错相、过载等状态并进行报警和记录。
系统由监控主机、中继器、监控模块和传输缆线组成。
监控主机对所监测的消防设备电源的运行信息、故障信息、位置信息等参数进行跟踪采集、存储、分析,方便用户进行管理和监控;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将消防设备电源的数据汇总显示,具有管理、查看、报警、打印等多项功能。
监控模块用于在现场对各种消防设备的电源及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信息采集,可通过选择功能不同的监控模块实现对不同消防设备电源的监控要求。
2.0.20应急配电箱耐火温度fireresistanttemperatureofpowerdistributionbox
额定负载的应急配电箱,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中断供电时箱体内部的温度。
2.0.21配电箱耐火时间fireresistanttimeofpowerdistri-butionbox
额定负载的配电箱,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火作用时起,到断电时止的这段时间。
2.0.22等电位联结(equipotentialbonding)
将建筑物中各电气装置和其它装置外露的金属及可导电部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体),与人工或自然接地体用导体连接起来,使其等电位或减少电位差的措施,简称为“联结”,包括总等电位联结(MainEquipotentialBonding:
MEB)、局部等电位联结(LocalEquipotentialBonding:
LEB)和辅助等电位联结(SupplementeryEquipotentialBonding:
SEB)。
3建筑物消防电源供电负荷分级
3.0.1建筑物消防电源供电负荷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级,一类高层建筑物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物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其他建筑物需按规模及特殊性能归类划分,并宜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建筑物消防电源供电负荷分级
负荷
等级建筑物分类补充建筑物类型
一级一类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1、200床及以上的病房楼、任一层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门诊楼;
2、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百货楼、展览楼、高级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
3、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
4、重要的科研楼、资料档案楼;
5、自治区级的邮政楼、防爆指挥中心楼;
6、自治区级车站旅客候车室、码头旅客侯船室、民用机场候机楼;
7、重点文物保护场所;
8、大型以上的影剧院、会堂、礼堂;
9、单栋地上建筑面积超过50000㎡公共建筑物;
10、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不含厨房)
11、地下铁道车站、长度超过1000m的城市交通隧道;
12、地下影剧院、礼堂;
13、地面以下,使用面积超过1000㎡的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14、重要的地下实验室、图书、资料、档案库。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4m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6、Ⅰ类汽车库,具备机械停车的汽车库和采用升降梯作为车辆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续表3.0.1建筑物消防电源供电负荷分级
二级二类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任一层建筑面积2000㎡及以上,但不超过3000㎡的商业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室、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或商业、轻工业商品物流、物资中心、公共活动场所、清真寺等;
2、市、县级的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3、中型及中型以下的影剧院;
4、图书馆、书库、档案楼;
5、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但不超过3000㎡的公共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不含厨房);
6、高级住宅;
7、长度不超过1000m的城市交通隧道;
8、使用面积1000㎡及以下的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公共建筑:
1、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2、Ⅱ、Ⅲ类汽车库。
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一般单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一般其他民用建筑。
注:
1一类建筑物、二类建筑物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汽车库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3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等级可参照同类建筑物类别原则确定。
4消防系统供电
4.1供配电电源
4.1.1民用建筑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4.1.2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
4.1.3下列电源可作为消防应急电源:
1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组成的应急电源装置,如EPS(EmergencyPowerSupplySystem应急电源系统)和UPS(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不间断电源)等。
4.1.4消防设备用应急电源应根据下列原则选择:
1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的应急电源可采用第二路电源、带自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或由两者组成的配电系统;
2应急照明装置的应急电源可采用EPS集中配电或照明装置自带电池组的形式。
4.1.5当建筑物内只设置一台自备应急发电机组,且兼作消防应急备用电源时,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应设置各自独立的低压铜母排。
4.1.6消防系统的供电负荷等级,可按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设计。
4.2应急电源设置要求
4.2.1当市电不能满足使用功能需求或应急用电要求时,应设自备应急发电机组。
4.2.2自备应急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启动装置,如市电中断,机组应立即启动且应在15s~30s内可靠供电。
4.2.3自备应急发电机组宜邻近建筑物的配变电所或负荷中心,如只承担局部设施用电需求,可就近设置。
4.2.4自备应急发电机组设置的要求:
1作为第二路电源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2作为第三路电源时,可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3当设置在地下层时,应靠近疏散出口,抬高机房地面,并应采取通风、防潮、排烟、消音和减震等措施,且符合环保要求。
4.2.5应急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当燃油量超过1m3时,应在建筑物外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储油装置。
4.2.6当设计柴油发电机房时,给水排水、暖通和土建专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
1)柴油机的冷却水水质,应符合机组运行技术条件要求;
2)柴油机采用闭式循环冷却系统时,应设置膨胀水箱,其装设位置应高于柴油机冷却水的最高水位;
3)冷却水泵应为一机一泵,当柴油机自带水泵时,宜设1台备用泵;
4)机房内应设有洗手盆和落地洗涤槽。
2暖通:
1)利用自然通风排除发电机间内的余热,当不能满足温度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2)当机房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层时,应设置防烟、排烟、防潮及补充新风的设施;
3)机房各房间温湿度要求宜符合表4.2.6.2的规定;
表4.2.6.2机房各房间温湿度要求
房间名称冬季夏季
温度(℃)相对湿度(%)温度(℃)相对湿度(%)
机房(就地操作)15~3030~6030~3540~75
机房(隔室操作、自动化)5~3030~6032~37≤75
控制及配电室16~18≤7528~30≤75
值班室16~20≤75≤28≤75
4)安装自启动机组的机房,应满足自启动温度要求。
当环境温度达不到启动要求时,应采用局部或整机预热措施。
在湿度较大的场所,应考虑防结露措施。
3土建:
1)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
2)发电机间宜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满足搬运机组的需要。
门应为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且应采取隔声措施;
3)发电机间与控制室、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隔声措施,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开向发电机间;
4)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5)当机房噪声控制达不到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时,应做消声、隔声处理;
6)机组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当机组设置在主体建筑内或地下层时,应防止与房屋产生共振;
7)柴油机基础宜采取防油浸的设施,可设置排油污沟槽,机房内管沟和电缆沟内应有0.3%的坡度和排水、排油措施;
8)机房各工作房间的耐火等级与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符合表4.2.6.3的规定。
表4.2.6.3机房各工作房间耐火等级与火灾危险性类别
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
发电机间丙一级
控制与配电室戊二级
储油间丙三级
4.2.7EPS装置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备用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4.2.8EPS装置在额定输出功率下放电时间不应小于90min。
4.2.9安装EPS装置的房间应设置通风设施,承载楼板的结构强度应满足EPS装置的荷载要求。
4.3供配电系统
4.3.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并列运行的措施。
4.3.2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配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的消防标志,配电系统(含控制回路)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控制回路和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4.3.3建筑物为一级负荷,或由两回(路)供电的二级负荷时,其消防设备的配电系统应满足以下规定:
1消防水泵的配电电源应采用两路电源末端自动切换的方式;
2消防控制室的配电电源应采用两路电源末端自动切换的方式;
3消防电梯的配电电源应采用两路电源末端自动切换的方式。
与消防电梯无关的电器设备严禁从消防电梯配电干线取电,电梯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回路:
1)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和通风;
2)轿厢、机房、底坑的电源;
3)井道照明;
4)报警装置。
4.3.4应急照明的电源及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的应急照明,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有关规定。
5低压配电装置
5.1一般规定
5.1.1配电装置内的导体、元器件及支架等附件的选择,应满足其在正常运行或短路、过电压等故障条件下的电气性能要求。
5.1.2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与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相匹配。
5.1.3配电柜(箱)和控制箱的外壳及骨架等金属物,均应可靠接地/等电位联结。
5.1.4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书及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
2应根据所处的环境条件确定其防护等级;
3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内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器件的规格,应与该装置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及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器件的规格;
4不应过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5配电系统的保护电器应设置在电源线路与被保护线路的连接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6按国家、行业和地区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设置的配电柜(箱)内的浪涌保护器,应设置保护开关,宜选用SCB(低压电源系统浪涌保护器前串联的外置脱离器,即专用后备保护装置),且其开合状态应有明显的标识。
5.1.5电气设备线路的连接条件:
1电气设备线路的导体应采用铜压接端头连接,其压接部位处应焊接(如焊银),且进行表面被覆处理(如镀银、搪锡等),绝缘导体裸露端头也应搪锡;
2配电柜和控制箱内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预期的载流能力,且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5.2通用配电柜(箱)和控制箱
5.2.1通用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
5.2.2通用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内各元器件间的连接导体,其阻燃绝缘级别不应低于B级。
5.2.3通用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内的尼龙扎带、塑料线槽等辅材和附件,应采用阻燃型材料。
5.2.4通用配电柜(箱)和控制箱的设置要求:
1配电柜应立式明装;
2配电箱、控制箱设置在非配电机房内的其他室内场所时,宜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3配电箱、控制箱设置在机房、配电间等设备专用房间内时,可采用挂壁式明装或嵌入式安装;
4竖井内的配电箱、控制箱宜挂壁式明装;
5挂壁式明装及嵌入式安装的配电箱,其安装处的墙体应为不燃材料;
6立式配电柜、配电箱和控制箱前均应留有不小于1.5m的操作维护距离,并应远离可燃、易燃物品。
7立式配电柜、配电箱和控制箱的操作维护距离内,地坪应处于同一水平标高。
5.3消防配电柜(箱)和控制箱
5.3.1消防配电柜(箱)和控制箱,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
5.3.2设置于机房、泵房和配电间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