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舞钢市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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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舞钢市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篇、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

工程名称:

舞钢市住宅小区工程

招标人:

舞钢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

电话:

0375-

招标代理机构:

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

工程说明:

舞钢市住宅小区工程位于舞钢市,该项目是舞钢市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本次施工招标第一期11栋楼,砖混结构住宅六层(不含地下室,地下室层高2.195米),钢筋砼条型基础。

外墙装饰=水泥砂浆面上刷墙漆+外墙砖;塑钢推拉窗;入户为防撬门,其他为木板门;屋面为刚性与柔性防水结合,总建筑面积约为43942.08平方米。

3

要求工期为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6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算起的30天以内

7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00元/套,图纸退还时如有损坏、缺页、丢失,应照价赔偿。

8

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于201年05月26日17:

00分前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递交至舞钢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转账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单位名称:

舞钢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9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11

投标截止期:

201年06月8日(星期三)上午9:

30之前

1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舞钢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13

开标时间:

201年06月8日(星期三)上午9:

30

开标地点:

舞钢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14

评标方法:

百分制综合评审法

15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时间:

金额:

人民币10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接中标通知书10天内

16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完成

 

一、总则

1招标方式及范围

1.1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邀请招标;施行整体发包,即第一期的2#3#4#5#6#10#11#12#14#15#16#十一栋楼为一个标段。

1.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内容、图纸答疑内容及变更说明(14#楼15#楼16#楼按施工图所示内容和图纸答疑内容发包):

1.2.1建设工程:

1.2.1.1取消室内所有木门框扇油漆及阳台推拉门(14#、15#、16#楼除外)。

进户门每樘按700元,窗塑钢窗按140元/m²(计入税前)。

1.2.1.2取消厨房内的灶台板。

1.2.1.3室内装修:

楼地面

内墙

踢脚

顶棚

客厅

卧室阳台

水泥砂浆毛地面

混合砂浆抹光

150mm高砼毛面

取消乳胶漆

厨房

卫生间

不贴地板砖其它层次按图施工

水泥砂浆毛面

同内墙

同上刷防磁涂料

楼梯间

贴低档花岗岩板材

原设计

贴墙面砖

同上刷防磁涂料

注:

楼梯(包括阳台)栏杆、扶手均改为不锈钢材料

1.2.2给排水工程:

除14#、15#、16#按图纸施工外,其他楼栋

1.2.2.1器具:

取消所有器具(洗涤盆,洗脸盆,座便器等)

1.2.2.2管道:

给水管按图施工;排水管道:

按图纸施工(包括器具排水管、地漏等)。

1.2.3电器工程:

1.2.3.1室内照明部分:

按图纸内容计算(除地下室、楼梯间外,所有灯具改为白炽灯)。

1.2.3.2弱电部分(宽带网、智能、电视、电话等)按原设计只敷埋管,预埋插座盒、接线盒,交工时管内穿18#铁丝。

1.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资金来源

整个小区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第一期十一栋楼的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已全部落实。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取得房屋建筑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或贰级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上岗证书。

且每个项目经理在小区内所承担的工程一般不超过两栋楼。

3.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没有因重大安全事故等责任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装订于正本中)。

3.7同时投标人还须及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资料。

4投标人应做出如下承诺:

4.1根据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

(1)在中标后,按工程造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4.2根据豫建[2005]107号文及平建[2005]160号《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务企业的通知》的精神,若投标人中标后拟将劳务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同时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原件;若不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拟投入施工人员的名单。

4.3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

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4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

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名单,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若施工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不经招标人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则每人处以3000元/天的罚款。

4.6外地中标人应按规定办妥各种进入舞钢市建筑市场手续,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内,逾期招标人有权更换施工企业,并由中标人负担因更换施工企业而发生的费用。

4.7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

4.8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4.9投标人必须承诺:

一旦中标在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履行约定义务的担保。

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依法另定中标人。

5招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现场踏勘

投标人对工地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用作投标参考资料,投标人应通过工地考察对这些资料进一步核实,并对由此做出的解释、推理和判断负责。

投标人须承担现场考察的一切风险(如人员损伤、财务损失等)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成册装订,除本款下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

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修正和补遗

8.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有需要招标人给予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给与答复。

8.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如发现有错误、遗漏或说明不清及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的形式给予解释、修改或补充。

8.3在投标截止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解释、修改或补充,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口头答复仅作参考,不作为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的依据。

8.4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8.5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双方对本单位所出具的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6招标文件的澄清、解答和修改在相应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其中商务部分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各项:

9.1.1商务标

9.1.1.1投标书及其附表;

9.1.1.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小区的项目经理名单及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管理机构配置人员的有效证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9.1.1.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1.1.4预算编制书(工程量计算中标后另报);

9.1.1.5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9.1.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9.1.2技术标

9.1.2.1施工步署;

9.1.2.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9.1.2.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9.1.2.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1.2.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1.2.6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9.1.2.7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9.1.2.8施工总平图布置图;

9.1.2.9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修改。

10预算的编制依据和要求

预算价按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年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综合解释》(2002年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年版)及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的规定。

10.1建筑工程按三类短途工程,利润按5%计取,

10.1.1施工技术措施费采用综合基价;

10.1.2工程定额测定费率为0.14%;

10.1.3社会保险费:

费率4.58%;

10.1.4不计取土地使用税,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0.2安装工程按三类短途工程,利润按38%计取,

10.2.1施工技术措施费按照综合基价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10.2.2工程定额测定费率为1%;

10.2.3社会保险费:

费率33%;

10.2.4不计取土地使用税,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0.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0.3.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平建[2007]15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平建[2007]65号文(豫建设标{2006}22号),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商务标评分计算。

招标人编制标底预算价及投标人编制预算价和投标报价,应足额计取全部费用,在工程计算或审核时,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对造价进行调整。

10.4人工费按豫建设标[201]2号文;

10.5其他

10.5.1土方开挖按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车运土,土方类别暂按三类土,无地下水,余土外运。

10.5.2因招标人施工场地有限,所有投标人应考虑土方、材料转运及堆放等因素。

10.6招标人编制栏标价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单列;投标人编制预算价和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单列。

10.7土建主材根据市场价自行考察决定,安装工程未计价材参考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平顶山市2007年第6期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公布的相应材料价格计算,缺项的材料价格或因产地、规格不同引起的不一致的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且中标后不再调整,由此所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0.8投标人的预算书要求加盖本单位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格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若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书,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印章和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格印章。

10.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全部内容,由于中标人的不认真或疏忽,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有效期

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三天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递交至河南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人如果接受本须知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投标人应该按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项目经理签署。

投标文件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有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明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起,并在包封上都要加贴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包封上应列明

(1)招标人的名称

(2)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

(3)在201年06月8日9:

30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包封上除已列明的内容外,投标人还应将其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填上。

15递交投标文件期限

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期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拒绝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

18开标

18.1开标要求事项

18.1.1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8.1.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必须由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8.2开标会议程序

18.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布会场纪律。

18.2.2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同时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人员并宣布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

18.2.3由招标人、监督部门查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证件;

18.2.4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后当众开标。

18.2.5现场宣读投标书及其附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范围、工期、质量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宣读结束后,投标人对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予以确认;

18.2.6招标人宣读拦标价并记录备案。

18.2.7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18.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18.3.1投标文件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8.3.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18.3.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手续的;

18.3.1.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其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19评标

19.1初步评审

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投标工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

(4)投标文件中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删除,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证明并加盖有投标人的公章的;

(5)投标人的预算书没有加盖本单位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格印章和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书,没有加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印章和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格印章。

(6)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1.4条做出承诺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高出拦标价者。

投标文件符合上述

(1)至(8)条之一的,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9.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

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中的内容为准。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3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应按19.2款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

19.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完成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19.5评标机构

5.2.5.1评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第12号令《关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关于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5.2.5.1.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5.2.5.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技术、经济4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2.5.1.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5.2.5.1.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2.5.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9.6拦标价设定及公布时间

本次招标设拦标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拦标价开标前3天公布

19.7评标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第12号令《关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百分制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标过程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步评审,即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或废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处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的阶段。

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规定,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详细的评审、比较。

19.8评标标准

19.8.1商务标评分

19.8.1.1投标报价(60分)

评标价计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4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基本分(45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加1.5分的比例在基本分(45分)上进行加分,最多加15分。

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90%(不含90%)的,每再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按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不足1%按比例计算)。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拦标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0%。

其中在“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按下列规则计算:

(a)有效投标文件在5家及其以上时,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

(b)有效投标在4家及其以下时,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19.8.1.2投标工程质量:

(5分)

投标文件中投标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19.8.1.3投标工期:

(5分)

投标工期等于或少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得5分。

19.8.1.4承诺:

(10分)

(1)根据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

①在中标后,按工程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②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根据豫建[2005]107号文及平建[2005]160号《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务企业的通知》的精神,若投标人中标后拟将劳务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同时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原件;若不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拟投入施工人员的名单。

(3)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

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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