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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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docx

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消防隐患长效治理体制,从根本上、源头上完善全市消防安全体系,强化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会议通报了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情况,要求各区(新区)、各部门落实会议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在国家战略实施中作出经济特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我市出台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

  未来金融业的竞争焦点,首推初露锋芒的互联网金融,抢占这一领域的制高点,已成为国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新的逐鹿场。

深圳抢抓机遇,率先创新推出的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昨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此举标志着深圳将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整合各界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力争至2017年,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全国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中心,提升深圳全国金融中心的引领、聚集和辐射功能。

  互联网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的新兴金融代表,既是顺应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导向的战略要求,也是适应国内金融竞争新形势,在新一轮金融资源布局竞争中提升金融中心城市地位的关键所在。

深圳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金融与互联网产业发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资本充沛,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基础条件良好、潜在优势突出,亟需抢抓机遇、迎头赶上。

《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凸显深圳的创新发展特质,力争实现深圳在金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这三个领域现有优势的叠加,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风险的监测与防范。

  去年11月,许勤市长亲自带队赴平安、招商实地调研互联网金融,并就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此后,市金融办牵头会同驻深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在广泛吸收行业意见和《深圳市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12月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主持召开金融课题汇报会,召集各相关单位对《指导意见》进行审议。

在多次听取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定稿。

《指导意见》提出多项政策创新

  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引导和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创新产品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培育衍生新型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二是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利用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和信息中介业务

  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并购的培育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深度合作,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全方位加大互联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注册登记,互联网金融企业可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字样,解决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工商登记问题

  二是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法人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享受落户奖励等优惠政策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

  四是加大财政科技金融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

  五是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创新型金融人才

  六是优化互联网金融集聚化发展空间

鼓励创办网络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

——解读《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为金融与互联网交叉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也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起步元年,一方面平安集团、招商银行、国泰君安等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加快营销渠道和经营模式的谋划整合。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腾讯、XX、京东商城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乃至深度切入金融领域,将我国互联网金融推向阶段性高潮。

此外,一大批民营“草根”互联网金融P2P、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和财富管理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新兴机构迅速崛起,成为传统金融组织体系的有益补充。

总体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渗透、竞争和强劲发展,已经成为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并与传统金融形成相互博弈、相互交叉、共生促进的格局。

  “在这一背景下深圳出台《指导意见》,意在抢占先机,营造政策相对优势和创新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功能集聚区。

”昨日,市金融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作为国内科技强市和金融创新中心,是互联网金融较活跃的城市之一,以平安、招商和国信为代表的金融互联网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就目前发展形势看,深圳发展互联网金融基础资源优势得天独厚,加强政策扶持十分必要。

  全力营造政策优势

  他表示,延续“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政策基调,《指导意见》力争在以下两方面营造政策相对优势:

  一是层次更高、范围更广。

《指导意见》有望成为全国首个由市级政府发布实施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政策,有利于从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整合各界资源。

《指导意见》将支持配套政策分解到我市现有的金融、互联网产业和科技研发三个专项资金中去,对目前实施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三大产业优惠政策进行适当延伸和拓展,力争形成全市普惠性的政策体系,以全面覆盖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金融电商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扶持力度大、集聚效应强。

《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商登记、财政资金、产业基金、人才培育和优化政府服务效率等方面出台针对性措施,努力构建完善高效的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营造市场化、开放、宽容的创新生态环境,吸引和培育壮大一批居全国前列、有标杆示范效应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互联网金融功能集聚区。

  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通道

  “《指导意见》的另一重点,放在了突出融合发展,延伸金融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传统金融和创新金融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新格局方面。

”这位负责人分析,立足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结合企业诉求和产业创新趋势,《指导意见》坚持“数据为王、网络支撑、服务导向、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和取向,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是鼓励机构、业态创新,持续丰富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一方面,抢抓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契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持牌新型金融机构,培育衍生新型金融业态;另一方面,推动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支持发起或参股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

  二是鼓励业务、模式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跨界融合。

支持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开展业务模式优化和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借助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拓展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客户理财等功能,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探索,做优做强。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享系列财政扶持

  对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财政奖励措施,《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适用范围广、吸引各类机构在深集聚。

对于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或总部待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产品业务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享受我市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和科技研发资金,同时可参与申报市金融创新奖评选。

  背景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突破5.3万亿元,同比增速46.8%;P2P公司突破800家,贷款总成交量突破1058亿元,年增长271%。

  深圳2013年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排名全国第三,P2P借贷平台成交额占全国的30%-50%,众筹股权融资、互联网财富管理均处国内前三名。

市政府常务会议:

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信息来源:

深圳特区报信息提供日期:

2014-02-14[内容纠错]

  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零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深圳在金融、互联网和创新方面的叠加优势,抢占发展先机,集聚优质资源,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健康发展,在全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继续走在前列。

  会议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深圳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互联网产业大市、强市,必须敏锐把握互联网金融等创新金融业态发展的重大机遇,在理念、规划、政策、措施上先行一步,营造金融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打造金融新业态、新模式,用创新引领金融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确立新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新优势,巩固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和金融创新中心地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将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

  昨天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决定》,并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深圳未来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握好未来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方向、重点和时序,把生态环境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把生态资源作为深圳质量型增长的基础资源严格加以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深圳发展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绿色福祉,打造城市发展新优势。

  会议通报了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并强调,消防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宁可千日紧,不可一日松。

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职责;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树立消防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夯实基础,构建消防隐患长效治理体制,从根本上、源头上完善全市消防安全体系,强化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会议通报了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情况,要求各区(新区)、各部门落实会议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在国家战略实施中作出经济特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我市出台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

  未来金融业的竞争焦点,首推初露锋芒的互联网金融,抢占这一领域的制高点,已成为国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新的逐鹿场。

深圳抢抓机遇,率先创新推出的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昨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此举标志着深圳将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整合各界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力争至2017年,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全国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中心,提升深圳全国金融中心的引领、聚集和辐射功能。

  互联网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的新兴金融代表,既是顺应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导向的战略要求,也是适应国内金融竞争新形势,在新一轮金融资源布局竞争中提升金融中心城市地位的关键所在。

深圳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金融与互联网产业发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资本充沛,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基础条件良好、潜在优势突出,亟需抢抓机遇、迎头赶上。

《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凸显深圳的创新发展特质,力争实现深圳在金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这三个领域现有优势的叠加,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风险的监测与防范。

  去年11月,许勤市长亲自带队赴平安、招商实地调研互联网金融,并就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此后,市金融办牵头会同驻深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在广泛吸收行业意见和《深圳市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12月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主持召开金融课题汇报会,召集各相关单位对《指导意见》进行审议。

在多次听取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定稿。

《指导意见》提出多项政策创新

  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引导和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创新产品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培育衍生新型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二是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利用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和信息中介业务

  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并购的培育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深度合作,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全方位加大互联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注册登记,互联网金融企业可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字样,解决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工商登记问题

  二是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法人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享受落户奖励等优惠政策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

  四是加大财政科技金融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

  五是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创新型金融人才

  六是优化互联网金融集聚化发展空间

鼓励创办网络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

——解读《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为金融与互联网交叉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也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起步元年,一方面平安集团、招商银行、国泰君安等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加快营销渠道和经营模式的谋划整合。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腾讯、XX、京东商城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乃至深度切入金融领域,将我国互联网金融推向阶段性高潮。

此外,一大批民营“草根”互联网金融P2P、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和财富管理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新兴机构迅速崛起,成为传统金融组织体系的有益补充。

总体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渗透、竞争和强劲发展,已经成为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并与传统金融形成相互博弈、相互交叉、共生促进的格局。

  “在这一背景下深圳出台《指导意见》,意在抢占先机,营造政策相对优势和创新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功能集聚区。

”昨日,市金融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作为国内科技强市和金融创新中心,是互联网金融较活跃的城市之一,以平安、招商和国信为代表的金融互联网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就目前发展形势看,深圳发展互联网金融基础资源优势得天独厚,加强政策扶持十分必要。

  全力营造政策优势

  他表示,延续“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政策基调,《指导意见》力争在以下两方面营造政策相对优势:

  一是层次更高、范围更广。

《指导意见》有望成为全国首个由市级政府发布实施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政策,有利于从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整合各界资源。

《指导意见》将支持配套政策分解到我市现有的金融、互联网产业和科技研发三个专项资金中去,对目前实施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三大产业优惠政策进行适当延伸和拓展,力争形成全市普惠性的政策体系,以全面覆盖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金融电商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扶持力度大、集聚效应强。

《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商登记、财政资金、产业基金、人才培育和优化政府服务效率等方面出台针对性措施,努力构建完善高效的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营造市场化、开放、宽容的创新生态环境,吸引和培育壮大一批居全国前列、有标杆示范效应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互联网金融功能集聚区。

  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通道

  “《指导意见》的另一重点,放在了突出融合发展,延伸金融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传统金融和创新金融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新格局方面。

”这位负责人分析,立足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结合企业诉求和产业创新趋势,《指导意见》坚持“数据为王、网络支撑、服务导向、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和取向,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是鼓励机构、业态创新,持续丰富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一方面,抢抓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契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持牌新型金融机构,培育衍生新型金融业态;另一方面,推动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支持发起或参股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

  二是鼓励业务、模式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跨界融合。

支持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开展业务模式优化和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借助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拓展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客户理财等功能,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探索,做优做强。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享系列财政扶持

  对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财政奖励措施,《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适用范围广、吸引各类机构在深集聚。

对于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或总部待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产品业务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享受我市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和科技研发资金,同时可参与申报市金融创新奖评选。

  背景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突破5.3万亿元,同比增速46.8%;P2P公司突破800家,贷款总成交量突破1058亿元,年增长271%。

  深圳2013年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排名全国第三,P2P借贷平台成交额占全国的30%-50%,众筹股权融资、互联网财富管理均处国内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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