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校创建和教师队伍建设二块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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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创建和教师队伍建设二块内容
学校的创建和发展
1941年星桥虽有杨华庙一所私塾,但乡域广大,地形狭长,失学儿童比比皆是,潘善纯先生系永嘉县岭头乡岭北村人(已病故),在当时政府的支持下,在星桥总管堂(现星桥卫生院内)创办起了星桥乡初级小学。
1942年由于日寇侵犯,学生失散,学校迁移至南星庙,由周妙法先生任教。
潘善纯先生去汤家开办私塾。
抗战胜利后,星桥、平岭两乡合并,学校仍迁回到星桥总管堂,1945年称为星桥中心国民学校,学校设校长一人,教员3人。
1948年星桥、平岭、皋亭三乡合并,学校迁移颜陈村,改为堡小校。
〖颜陈村堡(堡小相当于现在村级完小)〗
1949年星桥解放,学校迁回星桥总管堂。
学校改称杭县乔司区忠义乡小学,设校长一人,教员3人,工友一人,学生118人,班级3个。
校舍7间,学田7.11亩,塘0.88亩。
1954年至1956年,农村高级社试点,确定星桥中心小学为“杭县重点小学”。
并委派中共党员陈凤亭同志任第一校长。
附表一:
1954年中心小学规模
班级
学生
教师
工友
校长
3
119
葛永庭张惠农
徐玉高耐琳
陈阿花
陈风亭
韦寿光
丁山村校:
庐永祥
汤家村校:
何琳彬、龚昌兴
太平村校:
陈曼英
(辛宣)
1958年中心小学班级数和学生人数逐年有了增加,中心小学有6班,从1956年开始,一年级就有2班。
1960年,原由皋城管理区管理的万乐、民乐、安乐、周扬等小学划为星桥管理,沈梅英校长调离,1961年开始高耐琳同志担任星桥乡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为金国明同志。
1961年,贯彻执行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为中心的八字方针,为了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有的教师回家开垦荒地参加农业劳动,部分学生也回家参加生产劳动,教师和学生人数都有所减少。
1963年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工作条例》(40条)学校逐步恢复了正常教学秩序。
1964年,为执行“两种教育制度”的办学方针,各自然村办起了13所半日制耕读小学,原有的单班村校也办起了“中班”和“早班”,学生人数迅速增加,也增加了较多的民办教师。
附表二:
1964年星桥乡中心小学规模
中心小学
校长
教师
班级
7
学生
300
高耐琳
金国明
陈双泉、朱琪玲、王笑兰、凌吉娣、唐汝玉、翁水英、陈水英、郎诗勤、徐玉
附属村小万乐完小:
严云泉汤家完小:
武镇泉三联:
林菊花
何德麟傅一元任巧丽民乐:
王松贤
周扬:
傅五梅丁山:
俞云风安乐:
戴凤娣
胡金生枉山:
吴银姑皇亮:
王子琴
贾家:
蒋凤邨羿雪珍
苏家:
吴丽瑛里枉山:
俞静至
太平:
凌晶英方家:
何小英
马连庆横岭:
黄月珍
1966年6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学校规模无减少,但动乱的政治局面直接影响了学校,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教学秩序不正常。
初中不招生,学校停课闹革命。
1968年12月,在“公办学校”下放到大队来办的口号下,中心小学强行解散,所有教师分光,学生分光,学校的财产分光,学生回到当时的“东风、五星、东方红、红星、联盟”五个大队读书。
逐步形成了五星二小、万乐小学、联盟南校、红旗四小(南星庙)、东风小学(太平村)为中心的各大队办学的格局,班级人数少,教师数量多,学校分布广。
全学校布点19处。
1970年,在星桥道古寺办起了星桥公社农业中学,以后各大队也陆续办起了戴帽初中,最多时戴帽初中班达到7班。
附表三:
文革时期星桥学校布局
星桥公社农业中学(星桥道古寺)负责人:
陈国胜吴金海
东风大队班级
方家小学5班
苏家小学3班
东风小学7班
(包括二个戴
帽初中班)
大队负责教师:
陈双泉
张丽娟
教师数:
21人
五星大队
贾家小学
五星二小
皇亮小学
戴帽初中班
五星一小
星桥小学
横岭小学
大队负责教师:
吕若政
吴世芳
万自生
教师数:
20人
东方红大队
万乐小学7班
(包括2个戴帽初中)
周扬小学2班
安乐小学2班
民乐小学1班
大队担任负责教师:
傅一元
俞云凤
教师数:
17人
红旗大队
红旗一小(丁山)
红旗二小(枉山)
红旗三小(南星林场)
红旗四小(南星庙)
戴帽初中
大队担任负责教师:
王笑兰
俞云凤
教师人数:
18人
联盟大队大队担任负责教师
联盟北校(三联)陈玉芝
联盟南校(汤家)高静娟
戴帽初中班教师人数:
15人
全公社有100多位教师,其中公办下放到大队教师19人,1966年民办教师9人,其余是下乡知识青年和回乡青年。
1968年后公办学校下放到大队办后,原中心小学的校长高耐琳副校长,金国明无形的被剥夺了领导权。
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各大队建立了贫下中农管理小组。
担任公社贫管会的领导先期是陈国胜、吴金海。
1972年文教干部任命后,由文教干部具体负责领导贫管会(贫管组)的工作。
参加公社贫管会主要成员还有各大队贫管组组长。
担任各大队贫管组组长是东风大队凌炳生同志、五星大队陈阿炳同志、东方红大队冯立康同志、联盟大队宋兴法同志、红旗大队蒋万生同志、道古寺林场(星桥中学)高金木同志。
各大队均安排一名教师代表参加。
(大队负责老师)
1974年后各贫管组就⑴民办教师待遇及转正;⑵普及教育招流生工作;⑶学校的合理布局(设点、撤并)、维收等工作进行着。
各贫管会就小学全日制工作的推进,恢复教师上课、备课制度(上课写教案)等工作进行着有益的领导。
1978年9月随着乡(镇)中心学校建立,中心小学的恢复,各村的革命委员取消,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包括贫管组)自动解散。
各村曾设一位文教委员主要负责协商,联络有关教育工作。
随着“拨乱反正”的深入,党和政府通过“教育局——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中学)”系统的垂直领导逐步加强。
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贫下中农管理学校”这一组织形式随之消亡。
1977年9月拨乱反正,以当时五星二小为基础,筹建恢复星桥中心小学,从其它大队调入陈凤仙、冯晓仙、李彩珍、郎诗勤等四位老师。
并招收了一个幼儿班(校址在现敬老院)当时有6个班,学生230人左右。
附表四:
1977年9月恢复的中心学校小学部教师
崔凌云(校长书记)
陈凤仙(副校长)
潘建国陈彩莲胡金生李彩珍刘亚后
郎诗勤黄玉珍冯晓仙谢立仙
沈雪英
(幼儿)
1978年县文教局发文建立中心学校。
崔凌云同志为中心学校校长。
中心学校分小学部和初中部,小学部副校长为陈凤仙同志,初中部副校长为傅一元、陈双泉同志,由新建的中共教育支部统一领导。
(支部书记崔凌云同志)
1983年星桥中心小学评为教育系统红旗单位。
1984年乡镇府关怀,乡村企业发展迅速,积极赞助学校,独生子女免学杂费入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1985年,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乡中心小学教学大楼建成(现星桥街道派出所地址)全乡有学生911人,教师38人。
乡内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幼儿教育得到了重视,乡内每所小学有附设幼儿班。
附表五:
1985年星桥乡学校情况
校名
班级
学生
校长
教师
中心小学
7
302
孙金雯
章美英詹土山陈美凤黄玉珍陈凤仙何国贤方书珍莫宝仙丁海伦严云泉吴世芳俞秀峰江小芬潘建国
万乐小学
5
193
钟安华
戚明德庞孝坤汪小琴王松贤戴凤娥林吉芳羿雪珍
汤家小学
5
150
陈玉芝
李彩珍吴银姑林晶英褚莲凤
沈冬梅彭来芳
枉山小学
2
36
厉可宏王水花
南星小学
1
30
戴金妹
太平小学
2
64
施文玉屠桂喜金加瑞
苏家小学
1
18
陈彩月
丁山小学
1
24
何仲珍
1986年,苏家小学,丁山小学随苏家村、丁山村划入临平镇。
1986年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将教育的管理权和责任权交给地方,学制从五年制改为六年制,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
至1997年9月星桥连续12年无发生在校学生中途辍学现象。
1989年,开始试行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将校内管理的责任、职务、权力加以明确,确立了校长的中心地位,加快了学校的发展。
教育局任命章美英同志为星桥中心小学校长。
校长聘任了四位中层领导,并和全乡46名教师签发了聘任书。
学校设点布局日趋合理,提高了效益,并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1996年8月中心小学迁址到原星桥中学校址上课时(现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一年级全乡有教学点6个(中心、万乐、汤家、南星、枉山、太平),2、3年级教学点为5个(中心、万乐、汤家、枉山、太平),四年级以上教学只剩中心、汤家、万乐三个点。
2000年随着新世纪到来,学校现代化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原星桥中学旧址教学大楼由星桥镇政府拨款10万元进行维修,添置电脑,更新课桌椅,计算机房空调安装,学校闭路电视建设需要一大笔资金,经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报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在家长中开展“伸出双手献爱心,慷慨捐助帮教改”活动,本着“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全镇931位家长共捐款72766元(66位家长未捐款),建造闭路电视网。
其中捐2000元家长1人,捐1000元以上家长2人,捐500元家长1人,最多是捐50~100元的家长共429人,其次是捐100元~199元的家长277人。
2005年9月星桥中心小学新校舍落成后,全街道所有学龄儿童全部并入中心小学上课。
新建校舍占地59.25亩(39416平方米),建筑面积11761平方米(包括118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馆),绿化面积1785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占45%。
学校拥有24个普通教室及电脑、音乐、自然、美术、舞蹈、多媒体、书法、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专用教室13个。
同时拥有室内体育馆1个,室外标准篮球场4个,250米环形塑胶跑道的田径场,多功能器件活动区,室外乒乓球场有球台9张。
良好的设施,为高标准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得到了可靠保证。
附表六:
2005年9月搬到新校舍学生教师安排情况
教学A楼
层面
年级
学生
教师
一
101
102
103
38
38
37
丁胜利吴敏娣吴丽华陈玉芝
二
104
301
302
39
40
40
朱丽霞杨小英沈冬梅周杰
吴敏霞陈明
三
303
304
501
38
35
45
陈素研(禇连凤)金小芳钟安华
(高霞羚)(费萍)
四
503
504
502
42
44
42
(汪凌燕)王建华林永泉庞孝坤
朱红燕詹土山
教学B楼
一
201
202
203
47
48
46
王雪晴刘洪冰应超林韵
彭慧琴陈晏龙
二
401
402
403
43
45
45
尤卫英冯建方陶迎赟沈建华
沈赟严建法
三
601
404
39
46
戚明德方灵妹屠建强倪青
四
602
603
604
39
41
37
李屹岭吴勇兰蓉蓉王文良
金卫萍彭来芳
综合楼
马宏泉(音乐)张文婷(音乐)郑李(音乐)
行政楼
一
唐可高红菊(体育)
二
金小芳(教务处)科研室、培训处
三
沈金华楼卫东(校长室)
金加瑞任雯(财务室)
沈海燕(文印室)
四
袁金龙(图书室)
教师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星桥乡小,学校人数少,教师的人数亦少,1941年建校只有3位教师,当时政局不稳,学校几经变迁,教师流动性大。
办学的潘善纯先生是系永嘉县岭头乡北村人,文化程度无从考证,至1949年,星桥解放,全乡只有教师12人,教师文化程度以小学毕业为主体,1950年后余杭县简易师范毕业生梅莹瑜同志实习进校,增添了新鲜血液。
1954年确定为重点小学后,分配了一名初等师范毕业生。
解放初绝大部分公办教师是学生上缴的谷子为工资,国家发补贴。
1955年国家工资改革后,教师由国家发给工资,当时标准,普师毕业30.5元/月,一年后转正定级为35.5元/月,初中文化程度27元,临时代课一般24元。
5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视工作职务、学历、工作年限而定,一般在39元/月,少数老师为44.5元/月,并享受公费医疗。
教师生活基本稳定,有保障。
1957年整风反右,有二位老师不幸被错划为右派。
1960年后,学校发展较快,每年有一名或二名普师毕业的教师分配到乡一级的中心小学,逐步形成了乡中心小学基本上是公办教师的局面。
村小、完小只能招收回乡知识青年当民办教师。
1964年星桥全乡有教师32人,其中公办教师17人(中心小学有11位),民办教师15人。
32位教师中普师毕业(包括高中毕业)10人,简易师范毕业5人,初中毕业8人,小学毕业6人。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在政治上是平等的,政治学习,评比先进都一视同仁,寒暑假民办教师每月工资村里照发,参加统筹医疗,(每年缴纳10元后,看病吃药免费治疗)因此师资队伍基本稳定。
学校内不设党支部,全乡只有一位党员,在临平片范围设党支部,负责全片的教师政治学习。
党员陈风亭同志在1955年评为杭州市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5年韦寿光同志担任余杭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8年高耐琳老师列席了浙江省少先队辅导员代表会议(全县唯一的一位),高耐琳、陈双泉、凌吉娣老师在1965年前先后评为余杭县教育战线先进工作者。
1966年6月—8月,3个月时间集中学习,由当时“四清”工作队负责进行“清查”,揭阶级斗争盖子,在当时“左”的思潮席卷全中国,不可避免地伤害了一部份教师。
9月后慢慢融入了社会上文化大革命,校内主要“造反组织”参加了“余杭县小学教师造反总部”,学校中有明显的两种思想,两种不同观点的争斗,但无明显的两派组织的抗衡,整个斗争显得温和,无发生斗殴、带高帽游街等恶劣事件,最凶恶的只是乱叫口号。
在当时,是不多见的单位。
1968年12月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教师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其中下放的公办教师为19人,1966年前参加工作的老民办教师9人,实行工分加补贴,口粮由生产队供应。
原则上“工分+补贴”二项收入不低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
一位教师原来每月工资为35.5元,全年收入为420.60元。
大队误工3000分,按每一工分0.09元计算,每年得270元,不足的150元6角由国家发补贴。
若生产队的工分年终分红超过9分,教师可能增加收入,若年终分红不到0.09元,那教师收入下降。
经济的制裁目的是为了更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极左”的思潮,所产生的举措,对公办教师伤害很大,教师地位一落千丈。
1966年前的民办教师回队任教,实行大队误工补助。
有些城镇户口的民办教师不愿将户口落入农村就离开了。
大量回乡和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充实到教师队伍(最多一年为65人)。
按他们原来劳动的工分值计入。
学校由大队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原来学校中固有的人事制度受到冲击,教师的随意性增大,流动性增大。
教师除了参加大队的政治活动外,每周有一个半天参加生产队劳动,每年夏收夏种参加一周劳动,教师的业务学习、文化学习处于瘫痪状态。
1972年县文教局任命,原九堡中心小学校长赵尊义担任星桥公社文教干部,74年初工作调动,原勾庄中心小学校长崔凌云同志担任文教干部,领导公社教育工作,管理教师队伍。
原来实行的“工分加补助”也取消了,恢复每月工资发放,口粮、食油从1972年夏粮起,恢复国家供应。
文化大革命因为清理“阶级队伍”中扩大化的材料开始甄别,但由于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体制没改变,教师的地位,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等问题进展仍很缓慢。
1976年,“四人帮”粉碎后,拨乱反正。
1977年恢复了乡一级中心小学,1963年后转正定级的公办教师第一次加了工资,其他公办教师的40%调整了工资。
一大批知识青年回城,顶职,陈凤仙、吕若政、潘建国、江小芬、厉可宏、俞云凤、魏裘浩、张丽娟等下乡,回乡的知识青年充实到教师队伍;其中陈凤仙、吕若政充实到学校领导班子;(陈凤仙中心学校副校长,吕若政中学教导主任)。
1966年前的老民办教师戴凤娥、吴银姑、吴宝荣、黄玉珍、王松贤、羿雪珍等,先后都转成公办教师,为这些教师解决了后顾之忧,也稳定了教师队伍。
一部分回乡青年参加了高考(中考),被师范学校录取后,经过2年的学习,80年后重返原校,孙金雯、钟安华、詹土山、章炳康、金加瑞等同志回学校担任了教师,增加了学校的活力。
教师的文化学习也得到了恢复,文化程度不到普师学历的同志,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三年的函授学习,拿到了普师的毕业证书。
星桥第一批中师函授生陈美凤、戚明德、都相继转成公办教师。
到1985年全乡35位教师,普师毕业的教师达到21人,占全乡教师60%,公办教师也达到28位,占全乡教师人数的80%。
邓小平同志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中央也指出教师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社会上尊师重教风气逐年好转,上级组织积极在教师中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爱岗敬业。
1978年4月,由党委副书记戴洪年、学校支部书记崔凌云带队的23位教师参加了县文教战线教师群英会(其中贫下中农代表3人,文化系统代表2人,中学教师代表2人)小学教师代表是吴世芳、朱琪玲、林菊花、李彩珍、高静娟、吴银姑、张丽娟、陈风仙、羿雪珍、杨惠丽、胡金生、庞孝坤、吴宝荣、郎诗勤、胡月根。
1978年上半年5月,陈双泉、郎诗勤2位教师出席了杭州市文教战线群英会。
1979年度,严云泉、戚明德、潘建国、谢良德、吕若政、魏裘浩、王庆、戴凤娥、沈雪英、赵静君、喻金香、张丽娟、江小芬、褚连凤19位小学教师被评为余杭县先进工作者。
1980年度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的是汪小琴、沈雪英、吴银姑、陈玉芝、俞秀峰、潘建国、王庆、高静娟。
1981年江小芬老师被余杭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1982年荣获余杭县“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优育工作者,1983年被浙江省教育厅授予“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称号。
1983年度张丽娟、陈少慧(中学)、章美英、吕若政(中学)出席了余杭区中小学教师代表会议。
1984羿雪珍、章美英、王庆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
1984年江小芬被评为余杭县普及初等教育先进个人,崔凌云评为余杭县农民教育先进工作者。
1980年以来傅一元校长(星桥中学)作为乡内中小学教师代表连续两次当选为县人民代表。
支部书记崔凌云连续两次当选为中共余杭县第五届、第六届党代会代表。
章美英、庞孝坤、詹土山分别获得第一届(1985年)、第二届(1986年)、第三届(1987年)“园丁奖”称号。
1988年国家对教师首次实行职务职称制度,经县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全校共有7位教师为小学高级教师,26人为小学一级教师,2位为小学二级教师。
7位同志为小学民办一级教师。
以后职称工作正常化、经常化,中师毕业申报小学二级,五年后申报一级,九年后申报小学高级。
小学二级、一级是没有名额限制,小学高级按在职教师的人数20%至30%,有名额规定的。
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较大提高。
1981年普加工资一级,1982年属中专毕业均加一级,1985年1月工资调整,平均工资增加8.5元,1985年1月国家中小学教师实行教龄津贴,1988年,月工龄津贴人均增0.5元,月教龄津贴按满十、十五、二十年档次发5、7、10元。
1984年9月开始,由星桥中心学校给初中、小学(包括完小)发放职务津贴,这在全县是首创。
1986年11月7日,星桥乡人民政府根据余杭县人民政府1986年107号文件规定,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
增加的幅度与在职公办教师同等。
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效9.3元,并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工龄、教龄津贴。
(工龄津贴每年为0.5元,教龄津贴五年以上3元,十年以上5元,十五年以上7元,二十年以上10元)
调资时间从1985年1月起。
受益民办教师12位。
其中一位民办教师从84年工资每月61.70元到86年1月,实际收入为92.50元,增加30.80元。
1989年1月15日,星桥乡人民政府整调民办教师,合同教职工、幼儿教师工资。
⑴1971年底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原基础工资不变,每月增加一级工资。
⑵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在编民办教师,职称评定为一级教师的,每月的基础工资为70元,原民办编制,后改任幼儿教师的参照执行。
⑶根据国务院给中小学教师提高10%工资的精神,在编民办教师和合同工也相应增加基础职务工资的10%的工资额。
⑷在编民办教师的月工资,奖励工资,各种生活补贴、书报费,卫生费参照公办教师标准补齐。
受益的民办教师共5人,其中最多的一人的月工资从原来的86.8元调整为101.28元。
教师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教师子女可参加统筹医疗。
1986年后,优秀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学校,充实到教师队伍成为学校教育中一支生力军。
校长沈金华是86届师范生,到2003年前全街道有40位教师是初中毕业直接考入师范学校后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2003年后高校毕业生开始直接招聘进入小学工作。
2004年8月毕业于杭师院体育教育专业的尤卫英老师是第一位在星桥从事小学教育的高校本科毕业生。
2005年8月毕业于浙师大获学士学位的林韵、应超、张文婷分别担任专职美术老师、计算机老师和音乐老师。
以此同时,1994年开始对中师毕业的教师,只要在乡级以下的小学担任教学工作,子女户口是可随父报非农业户口,3位教师获得了实惠。
1995年前后,所有民办教师全都转入公办教师,学校进行集资建房,建造教工宿舍1800平方米,20位教师分入了新房,彻底解决了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
1989年实施校长负责制后,人事制度改革,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全员聘任,人才流动,让更多教师脱颖而出。
1993年分配进校的王晓亮老师和1994年分配进校的俞列明老师,分别于2004年和2003年考入了公务员,进入了信访局和教育局。
俞列明同志后来又通过竞聘,考核现在是仓前镇镇长助理。
曾获得过余杭区骨干教师称号的郑慧和丁艳萍老师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4年9月调到临平二小和信达外国语学校。
1997年分配进校安心于第一线教学的朱红燕、陈素妍等老师成为杭州市和余杭区的教坛新秀。
目前学校中骨干力量,副校长陈明,工会副主席沈建华,办公室主任倪青,学生处主任王建华等同志都是在2000年后通过竞聘中层干部中涌现出来的学校后备力量。
随着职称评定深入,教师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上级教育部门鼓励教师爱岗敬业,模范工作。
至2005年年底前:
获“红烛奖”的老师有詹土山、戚明德、厉可宏;
2005年获余杭区优秀教师有彭来芳同志;
获区“十佳”青年教师有陈明同志;
获余杭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有沈金华同志;
获余杭区先进校长有章美英同志;
获余杭区优秀班主任有朱红燕同志;
获“爱生好老师”的有郑李老师;
获杭州市教坛新秀有沈金华、朱红燕、沈赟3位老师;
获余杭区骨干教师有沈金华、陈素研、冯建方、陈晏龙、倪青、陈明、彭慧琴、金伟萍、沈赟、吴勇、王建华等12位老师;
获余杭区岗位能手(包括基础级)有沈金华、陈明、金卫萍、沈赟、刘洪冰、沈建华、王建华、陈素研、郑李、马宏全等10位老师。
1995年后工资改革,1997年后每隔2年增长一级工资,教师的收入开始大幅度增长,现在一位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