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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准则和条例发言稿

  学习准则和条例发言稿篇1  《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践行《廉政准则》,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近几年,违反《廉政准则》被《纪律处分条例》处理的干部比比皆是,如:

XX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XX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新厂建设、干部提拔、进编进人、龙头企业评选、下拨救灾资金等履职过程中,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原大理市市长XX,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贿赂;原XX市委副书记、市长XX任XX市市长三年,家族敛财规模高达XX亿。

特别是以来,违反《廉政准则》受到《党纪处分条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是枚不胜举。

  作为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把《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

下面,就《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谈两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一,讲党性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

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做到;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二是坚定政治立场,始终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

四是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是坚持组织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重品行是领导干部的做人之道。

重品行,首先就是要老实做人、做老实人。

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淡泊明志。

应多工作少埋怨,多奉献少攀比,特别是遇到利益调整、职务升迁等关键时刻,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平衡好自己的心理:

在作出贡献时,要克服自满心理;走上重要岗位时,要克服骄傲心理;生活消费时,要克服虚荣心理;面对灯红酒绿时,要克服行乐心理;面临退休时,要克服补偿心理。

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一颗健康心,一颗公仆心。

  二要律己醒脑。

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人生六笔账,就是要算好政治账、算好经济账、算好名誉账、算好家庭账、算好亲情账、算好自由账。

要以人为本,不要以人民币为本。

要防止滥用权力。

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坚持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三要生活严谨。

要过好社交关。

要近君子、远小人,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自己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一定要自觉执行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的各项规定。

要过好生活作风关。

要牢记身份,注重形象,躬身做官,挺腰做人,俯首干事,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三,作表率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要。

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表率。

  一要作学以致用的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

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要全面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二要作解放思想的表率。

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表率。

要在深化对世情、国情、县情、党情的科学认识中解放思想,在认清目标、明确任务中解放思想,在对比先进、查找差距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来。

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解放,在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作求真务实的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抓好上级要求部署的落实。

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做联系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工作,干好每一天,干好每一月,干好每一年,干好每一件事,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件件事实,合成大事,让老百姓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各级干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韧劲和意志,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冒、敢于负责,不被困难所吓倒,不因非议而动摇,对看准的事情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端正从政思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

如果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陷入迷途。

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领导干部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领导干部想提高决策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

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

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领导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的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二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

  一是抓实教育。

育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之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广泛宣传官德失守危害性。

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在干部提升、晋级等重要关键时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筑好防御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

对作风方面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及时规范,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并记录在案,同时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全制度。

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操作性。

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操办喜宴等出台具体量化规定,明确要求。

强化和完善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及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制度建设。

  三是抓长监督。

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使在惩处上抓早抓小起到惩前毖后效果。

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媒体等监督力量,用探灯查找苗头性问题。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委重大决策向党代会报告和向党外群众代表通报制度,提高三重一大透明度。

利用人大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机关民主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监督,体现党内监督,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全党全民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综合监督网络。

  四是抓早惩治。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创新办案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片面政绩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发现小毛病马上治,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增强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

  五是抓好队伍。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研究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1个党总支,研究合并党风室、法纪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

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点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纪检组长分工。

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素质。

对机关审批事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坚决防止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坚决防止在监督执纪中瞻前顾后,不担当、不作为;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坚决防止搞逼供信,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学习准则和条例发言稿篇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既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又划定不可碰触的纪律底线,既重视思想建党的铸魂作用、又重视制度治党的治本作用,把他律与自律、守底线与高标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很好地结合起来,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让全面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是新形势下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

《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

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

《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

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

《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

实就是举措实、落得实。

《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的的规定,注重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注重将抽象的要求规定细化、具体化、形象化,注重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注重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定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有据,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作用。

  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是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

三严三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全党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新规范,要求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来,《准则》和《条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固化为党内制度法规的结果。

其把构筑道德高地、严明纪律戒尺作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抓手,要求我们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维护好,把风清气正铁规矩执行好,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用好权力,为民用权,做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干部。

一是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纳入到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专题研讨中来。

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对于严以用权的极端重要性,提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

三是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今年五月份开展以来围绕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是、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准则》和《条例》的印发恰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前夕,《准则》和《条例》对于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需要参加双重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按照专题教育方案要求的六查六看等规定对照检查外,要重点对照《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看看自己是不是坚定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不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是不是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都做到了廉洁,是不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特别是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对照检查,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落实在行动之中,作为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的重要遵循,作为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抓实抓好。

  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贵在以上率下和责任落实。

《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

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自身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为营造良好地政治生态做出贡献。

通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把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抓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

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人和事,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准则和条例发言稿篇3  同志们:

  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这两项党内法规全文公布,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更严的纪律底线。

今天,组织大家召开专题辅导学习会,主要目的就是和大家共同学习研讨这两部新法规,通过分析了解新旧之间的不同,进一步学深学透新《准则》和新《条例》。

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步伐,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认清当前形势,把准中央从严治党新动向。

  

(一)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当代中国,正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

当今世界,正处于格局演变的重要阶段。

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

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几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所以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

两部应运而生的新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也必须紧跟党中央步伐,切实遵守党的最新纪律要求。

  

(二)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

《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

《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使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

《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

要做好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

《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只有一起抓、一体执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让每一名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才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加强学习教育,理解两部法规改版新内容。

  下面我从修订后《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内容,粗略向大家的说明此次修订版本。

  先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与原版相比,其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

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

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xx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

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再看《条例》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

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对比原《条例》,新《条例》主要体现以下两个特点:

  从总则中看出,党员受到处分后,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而在20xx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

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从分则中看出,六大纪律可对号入座。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

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

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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