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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建设项目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XZ15255S002

招标人: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告信息分公司

招标代理: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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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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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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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第一卷

第一章邀请函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

SXZ15255S002

致: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进行招标。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告信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

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编号及高速公路跨线桥设置情况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路段

区域划分

桩号

标书费

SXZ15255S002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石安高速段

邢台区域

K357+635

500元

邢台区域

K364+420

邢台区域

K368+424

邢台区域

K368+650

邢台区域

K369+400

邢台区域

K393+760

邢台区域

K400+290

邢台区域

K400+510

邢台区域

K402+100

邯郸区域

K457+010

邯郸区域

K457+3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条件

(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在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告信息分公司《承建商不良行为记录表》登记中无不良记录。

2、专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相关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7)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交通运输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返工(返工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交通运输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等不到位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交通运输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广告牌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相应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的;

4、投标提示:

(1)对于需送检的货物,其供货产品的型式、规格、主要零配件应与送检样品一致;其技术指标和各项参数应不低于合格送检品的试验结果。

招标人有权拒收不按照送检物资供货的产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承建商做出相应处罚。

(2)为便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及时、准确联系,请各位投标人在留取联系方式时务必保证所留取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真实、准确,并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24小时畅通。

(3)本次招标所有物资均要进行到货抽检,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物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更换。

对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货着,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承建商做出相应处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若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受邀投标人不足三家,致使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则没有参加本次投标的受邀潜在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本标包投标的权利。

四、资格审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2015年9月11日16:

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回执》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后发至并电话联系确认收到。

2、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回执》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

(1)

(2)(3)(4)(5)(6)(7)(8)项资料要提供原件,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7点前送至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友谊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中原商业大厦B座10楼)

投标人提供的前款要求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五、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接受到受邀投标人发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回执》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二)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

00—11:

30,下午2:

00—4:

30与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联系人联系,先把招标文件费500元打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银行账号并确认收到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把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的联系人的邮箱。

(四)招标文件按标包发售,售后不退。

(五)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光明支行

开户名称: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402?

0238?

0930?

0230191

(六)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丽娇

联系电话:

03

传真:

0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附件

1、《投标回执》

2、《不投标回执》

招标人: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告信息分公司(公章)

联系人:

何经理联系电话:

03

地址: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汾河道81号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

方丽娇联系电话:

地址:

友谊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中原商业大厦B座10楼

附件:

邀请招标回执(格式)

附件1:

投标回执

投标回执(格式)

招标项目: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招标编号:

SXZ15255S002

参与标段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座机

传真

我公司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投标邀请函》,我公司将按照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签章:

日期:

注: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2015年9月11日16:

30(北京时间)前将回执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并电话联系确认收到,否则视为不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附件2:

不投标回执

不投标回执(格式)

招标项目: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招标编号:

SXZ15255S002

不参与标段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座机

传真

我公司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投标邀请函》。

但由于以下原因,我公司不能前来投标。

签章:

日期:

注:

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2015年9月11日16:

30(北京时间)前将回执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并电话联系确认收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告信息分公司

地址:

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汾河道81号

联系人:

何经理

电话:

0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与裕华西路交口中原商业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

方丽娇

电话:

03

1.1.4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2标段)

1.1.5

建设地点

石安高速段邢台、邯郸区域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广告牌建设

1.3.2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为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在相关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信誉要求:

无不良信誉;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偏离

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8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汇至如下规定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经核查资金到账后换取交款收据。

开户名称: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光明支行

账号:

0402?

0238?

0930?

0230191

[汇款附言注明:

[高速公路桥体广告牌建设项目S002投标保证金]

联系电话:

03

投标保证金形式:

详见前附表第3.4.1项

对于未能完全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评标开始前,招标代理把已换取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的投标单位名单通报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以此作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最后依据。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单位章均指单位法人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三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在2015年9月28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石家庄开滦大饭店会议室(石家庄桥西区自强路37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期3天前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石家庄开滦大饭店会议室(石家庄桥西区自强路37号)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按递交文件先后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招标代理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款补充: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4

投标无效

本款补充:

1.4.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异议和答复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增加3.2.8款

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

人民币990000元。

修改5.2.2款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所有开标阶段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款补充

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七章中“七、资格审查资料”的备注要求为准。

1.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项和第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

(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项和第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

(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规范;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预算书(封面要加盖单位公章和造价师或预算员执业资格专用章)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广告塔建设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3.2.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投标函中填写投标报价。

3.2.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

3.2.4招标人设定投标上、下拦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或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上、下拦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2.5施工图预算书应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及装饰、安装、市政等专业配套定额(2012)、相关取费标准和规定编制。

3.2.6投标报价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一经中标,总价包死,不因政策变化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

3.2.7施工图预算书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

3.2.8因投标人原因出现的错报、漏报、少报,招标人不予认可,并视为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储存空间、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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