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5331403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6.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docx

进场施工需准备条件

1、根据青岛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要求青岛地铁机电安装签署属地化协议的通知》要求,各弱电安装单位进场前应与属地化管理单位(各标段机电单位、车辆段及轨道安装单位)签署《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及《临水临电协议》,并向监理或属地化管理单位缴纳相应押金。

2、目前青岛地铁全线共分为7个机电安装标段,2个轨道安装标段。

具体分配如下:

机电标段

标段名称

所属站名

所属机电单位名称

需要签约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押金金额预计(元)

临水临电协议

押金金额预计(元)

机电01标

青岛站、人民大会堂站、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

中铁四局与青岛安装联合体

需签订

20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2标

太平角站、延安三路站、五四广场站

北京住总

需签订

15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3标

江西路站、宁夏路站、敦化路站、错埠岭站

中铁电气化局

需签订

20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4标

清江路站、双山路站、长沙路站

中铁十一局

需签订

15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5标

地铁大厦站、海尔路、万年泉路站

山西安装

需签订

15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6标

李村站、君峰路站、振华路站、永平路站

中铁十四局

需签订

20000

需签订

5000

机电07标

青岛北站

中铁建电气化局

需签订

5000

需签订

5000

 

车辆段

中铁港航局

需签订

5000

需签订

5000

 

轨道安装标段

 

标段名称

所属站名

所属轨道安装单位名称

需要签约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押金金额预计(元)

临水临电协议

押金金额预计(元)

轨道01标

青岛站-错埠岭站

中铁一局

需签订

10000

需签订

5000

轨道02标

错埠岭站-青岛北站

中铁三局

需签订

10000

需签订

5000

3、各弱电安装单位应服从管理,加强自律。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范本(见附件一)

5、临水临电协议范本(见附件二)

6、机房管理协议范本(见附件三)

7、因还未与轨道安装单位商谈进场,因此轨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及《临水临电协议》目前暂无范本,可参机电协议。

 

附件一

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协议书

属地管理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系统安装施工XX标现场的管理,明确站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权责和标准,使现场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站内工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的完成。

依据《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管辖范围

本标段辖区内包括XXX站、XXX站、XXX站X个车站。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属地管辖范围:

以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第二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1进场准入条件

1.1进场申请:

非属地管理单位进场前先提交进场申请,内容包括进场单位,标段项目名称,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工期计划安排,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1.2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协议书。

1.3进场交底:

由属地管理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进场交底并签字。

1.4工作服备案:

根据青岛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将统一工作服着装照片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单位统一工作服装,且服装必须能明显与其他单位区分,不符合要求时按进场时间的先后,由后进场单位更换服装)。

1.5进场人员备案:

所有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已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

1.6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未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不准其进场施工。

1.7乙方需一次性缴属地电监理单位安全文明管理押金XXXX元。

2场地布置与分配

2.1各专业承包商根据进场时间和施工区域,由属地管理单位合理划分各单位施工场地责任区。

原则上站厅站台公共区为公共区装饰单位责任区(划定的公用通道、其他单位材料堆放与加工区除外),站台边及屏蔽门室为屏蔽门单位责任区,设备区根据各专业设备房屋、安装区域等确定各系统单位责任区,公用区域由属地单位负责。

2.2各责任区单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设置标识,场地四周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

2.3各单位根据属地现场定置化管理要求合理布置材料堆放等区域,根据要求设置隔离。

3出入口管理

3.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由属地管理单位设置门卫及门禁系统。

进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出入证由各施工单位自行办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统一,穿着已备案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否则保卫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3.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均需登记。

对需进入工地商洽业务的人员必须经属地监理或业主同意并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不听劝阻者保卫人员有权将其逐出。

3.3非本标段施工人员进入本标段属地场内施工,遵守青岛地铁《非本标段人员进出场管理办法》要求,需提前三天完成“进场告知单”,进出施工场地时需主动接受我方门卫的检查,门卫持进场告之单逐一进行排查,人员必须佩带与进场告知单内容相对应的人员胸牌反面需项目部统一书写进场地点、有效时间,并盖相应公章。

未列入告知单的非本标段人员不允许放行进入施工场地,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不允许放行。

3.4物资只进不出,如果物资离场必须由物资所属项目部办理物资离场许可单,并得到监理、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交至门卫保安人员存底,经核对清点无误后,方可将物资运离工地,否则门卫人员及工地保安人员有权扣留。

作业人员出场时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检查。

3.5为出入口保持畅通整洁,附近不得有堵塞、堆放物资、占用通道、漏撒等影响场容现象。

4材料进场与定置化管理

4.1由于车站及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各承包商的机具、设备(或材料)进场时,需办理“设备进场施工许可单”。

4.2材料进场要按进度,定时、定量进场,不得在未安装施工前将过多的材料搬运至施工现场,如确需在车站地面上进行设备材料周转临时堆放时,需提前向属地管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临时堆放。

4.3各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的设备运输通道进行筹划,提前与属地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场地运输条件。

4.4属地管理单位对场内治安防盗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对各自材料设备的看护,对贵重物资实行专人看护。

4.5设备或材料、施工机具进场后,各承包商要实行定置化管理,各类管材、型材、零配件、松散砂石料、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按划定位置合理布置,分类堆放,进出有序,并要堆放整齐,设置材料标识牌,材料堆放区按要求设置隔离或划线,使区域线划分明确,界线清晰,标识清楚,实现现场可视化管理。

4.6车站及区间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加工材料,如确实需要设加工场地,承包商需办理“现场加工场地审批单”。

4.7加工场地要按要求设置隔离,界线清晰,场地清洁,现场材料、加工设备、工具、废料、电线等合理放置,定位划线,设置标识、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实现定置化管理。

4.8施工现场拌、和料应设置拌和盘,运输拌和料应采取防漏撒措施。

5场地卫生管理

5.1各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挂卫生防火责任牌,明确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

5.2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抓好过程中场地卫生管理,要有人负责清扫各自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作业过程中携带垃圾袋或箱,随时随地将产生的垃圾杂物放置入袋或箱中,保持工地整洁卫生,散料、垃圾严禁乱丢乱放,材料、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漏、撒现象,每天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3施工废水必须集中排入废水池,不能随地排放,必须排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液态废弃物要灌装,严禁污染地面。

严禁将泥浆、杂物、建筑垃圾排入水池、管道,造成管道堵塞,否则,除负责清理疏通外,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4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垃圾必须采用袋装后集中放至属地管理单位指定位置,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外运处理。

5.5各单位严禁将垃圾杂物故意丢弃至车站轨行区或其他单位责任区,严禁在工地内住宿就餐吃饭。

5.6现场消防:

各单位是其施工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对其材料堆放与加工、作业场地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挂防火责任牌、安全警示牌,严禁地下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7工地消防器材严禁擅动、挪用或损坏

5.8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火取暖。

施工现场内焊、割等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5.9其他各施工单位需动火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本单位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开展动火作业。

5.1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组织力量扑救。

6施工用电、用水管理

6.1属地单位负责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统一管理,在站厅层、站台层两端和中间部位均设置水、电接口,各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单位提供的二级配电箱和水源接口以下的用电用水管理。

属地单位有偿提供水电,各单位应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

6.2属地单位负责现场照明,各单位施工照明自行配置,照明灯具不允许使用简易碘钨灯。

6.3各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规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开关箱、焊、割等用电设备和电缆完整无破损,整齐放置电缆线。

多余的线缆应卷放整齐或盘于便携式卷线盘或卷线架上,严禁乱接乱拉、线缆杂乱无章现象。

7轨行区出入管理

7.1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青岛地铁公司制定的《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期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及轨行区负责单位的管理规定。

7.2进入轨行区,需凭施工作业指令单在车站门卫处和轨行区登记处进行备案登记方可进入,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作业。

8半成品、成品保护

8.1各单位应明确各自成品保护责任人并悬挂成品保护责任标志牌。

8.2半成品、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各承包商负责自己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不得损坏其他承包商物品。

各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的管理办法,落实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8.3对成品应采取“护、包、盖、封、围”等直接保护措施来防止污染、损坏、堵塞。

8.4各承包单位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作业、装卸运输、调试试验都要设专人负责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8.5做好工序对接,例如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对需管线预埋等工序需提前做好与相关单位图纸与现场对接。

进行墙体开槽工作需提前通知机电安装单位,使用切割机作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管线开槽及预埋工作,不得使用锤、钢钎等工具随意开槽。

8.6在工序交叉中,实行工序交接制度,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实行书面移交手续,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进行认真保护,作业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成品损失和丢失要负责。

8.7对损坏现场成品和半成品(包括现场临边防护、临电等现场设施)的,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协调办公室裁定。

9施工协调

9.1各单位必须落实现场负责人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与属地管理单位对接,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配合属地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2根据现场协调办公室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工作要求,提交各自施工计划,并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车站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9.3属地管理单位每天召开碰头会或现场协调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参建各方在属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报属地监理、业主协调处理。

10现场巡查监督

10.1属地管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天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存在的问题进行抓拍影像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醒并制止,做好记录,严重时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公室反映。

10.2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非属地管理单位至少要有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车站内进行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做好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3为强化现场管理监督,现场设置曝光台,对现场不良行为影像记录予以张贴公布。

第三条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

1、甲方

XXXX站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XXXX站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XXXX站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2、乙方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

1人员管理

1.1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着工作服,每人次罚款200元;

1.2施工现场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

1.3工地内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200元;

1.4在工地住宿就餐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1.5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元;

1.6高空抛物,每人次罚款500元;

1.7随意翻越安全护栏,每人次罚款200元;

1.8擅自进入轨行区,罚款1000元/人次,并承担安全责任等;

1.9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驱逐出场地,罚款200元;

1.10打架斗殴的,驱逐出场地,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1盗窃破坏现场物资、设施的,处每件2000元罚款,并赔偿损失,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该施工单位责任。

2场布及材料管理

2.1区域未按要求设置隔离的,罚款200元;

2.2材料机具未按划定区域位置放置,随意堆放的,罚款200元;

2.3各类材料未分类摆放整齐的,罚款200元;

2.4搬运砂石等松散材料未采取防漏撒有效措施的,罚款200元;

2.5拌和砂石料未设置拌和砂盘的,罚款200元;

2.6材料未按规定设置材料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2.7未经许可进行现场加工作业的,罚款500元;

2.8物资离场未履行程序,擅自带离场地,经证明为非盗窃行为的,罚款500元。

3场地卫生管理

3.1未设人打扫,场地不整洁,罚款500元/次,多次不整改的加倍处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组织清理,费用由该责任单位承担;

3.2施工现场乱扔包装和杂物垃圾的,罚款200元/次;

3.3故意将杂物垃圾丢弃至轨行区的罚款500元/次,故意丢弃至其他责任区的罚款100元/次;

3.4未按要求设置卫生责任牌的,罚款200元;

3.5未按要求每天将垃圾袋装后集中放置指定地点的,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4施工用电

4.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不合格,破损不完整的,罚款200元;

4.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令停工,罚款500元/次;

4.3施工用电违反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罚款200元;

4.4施工现场作业电缆线未合理放置,杂乱无章,多余线缆未卷放整齐的,罚款200元/次;

4.5使用简易碘钨灯照明,施工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罚款200元。

5防火管理

5.1未备案私自动火作业的,罚款2000元;

5.2焊、割作业未对焊渣、火花采取防护措施的,每次罚款200元;

5.3加工区等未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的,每次罚款200元;

5.4擅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500元;

5.5地下作业现场未经允许擅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罚款2000元。

氧气、乙炔瓶,松香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6现场设施及半成品、成品保护

6.1损坏现场设施,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负责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次。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或毁坏临边防护等设置而没有及时恢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该拆除、毁坏设施单位负全责;

6.2未设置成品保护标志,不整改的,罚款100元;

6.3在作业有对现场成品造成污染、损坏影响,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经警告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6.4在某一施工区域内,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的损毁、丢失、人员伤害的,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由在此区域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摊此项费用。

7进出卡片管理

7.1所有进出通道的人员必须刷卡,保安人员负责监督,严厉禁止任何未刷卡的人员进入,未阻止未刷卡的人员其进入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50元;

7.2员工需携带本人的门禁卡从通道出入,进入时刷进口门禁器,出来时刷出口门禁器,每次进出均需刷卡,未刷卡进入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以前后摄像头抓拍照片为依据);

7.3人员变动后,需要补退卡或修改卡片信息需按程序填写相关信息报安质部;

7.4为保障“人卡对应”,参建单位须在人员变动后7日内完成卡片信息的更新,安质部每周就“人卡对应”随机进行抽查,发现未及时更新卡片信息的按照50元/人次缴纳违约金。

8其他

8.1现场负责人不驻现场,不称职,不服从管理,不能有效配合现场管理的,缴纳违约金500元,并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

8.2浪费水电,经劝告不整改的,缴纳违约金200元/次;

第四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1.1本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且有关费用清算完毕后即告失效。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单位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安装XX标

现场临水、临电使用协议书

甲方:

(属地管理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根据青岛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专业施工单位与现场管理单位必须签订临电、临水使用管理协议。

根据工程的需要,现场管理单位(下简称甲方)向系统专业施工单位(下简称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临时水电源,乙方根据“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付费后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责,特制定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应保证供电质量,不得随便拉闸断电;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停电,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正确敷设安装和使用各种用电设备。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将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4、甲方负责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标准,提供临时用电的电源接口一处。

5、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检查乙方所有的电闸箱及各种漏电开关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施进入施工现场。

6、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自带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

电焊设备必须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并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7、因乙方用电设施存在隐患、设备有故障未及时检修或带病运行,可能危及整个施工现场正常用电的情况下,甲方有停止供电,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的权利。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电源线敷设是否正确、电闸箱内接线是否整齐,无杂物,防雨、防砸、端子板、防护罩是否齐全有效。

9、对不服从现场管理,对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并进行相应处罚,待整改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恢复供电。

10、乙方电源接口处漏电开关分断时,乙方不查明原因不得合闸,查出原因必须经甲方值班电工确认后才能合闸,如擅自合闸引起总漏保跳闸时,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权责: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供电质量,不得随便拉闸断电。

确需停电,应提前通知乙方作好停电准备。

2、乙方必须保证电气作业人员全部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3、乙方保证非电工不得自行拆接现场电箱、电源等电气设备。

4、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禁止使用橡胶电缆和各类插线板。

5、从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开关下端起,安全用电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使用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必须执行青岛市建委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规定,如果违反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纳临水、临电费,其中电费收费标准为元/度,挂电表计量。

电押金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不超过每个结算周期的费用,电押金在临水临电使用结束并最终结算后退还。

7、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青岛市的标准,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

9、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经检验合格的电表,在甲方指定地点接驳。

乙方不得随意扩大设备容量,电表与容量应匹配。

三、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本协议适用于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各)机电安装XX标段管辖范围(XXX站、XXX站、XXX站),乙方缴付甲方用电押金,按XXXX元/标段收取;电费根据用电量大小按月支付,每月26号抄表,5天内缴清上月用电费用,甲方需给乙方提供收据,押金在乙方退场最终结算时退还。

2、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电表外配电箱,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必要时进行罚款300—500元。

如有严重用电违章并造成恶劣影响,甲方将报请业主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

自进场起到退场止,双方盖章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安装XX标

机房施工作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

(属地管理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根据青岛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专业施工单位与现场管理单位必须签订机房施工作业管理协议。

根据工程的需要,现场管理单位(下简称甲方)向系统专业施工单位(下简称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通信机房,乙方作业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文明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责,特制定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机房施工管理要求

1、任何单位进入机房进行施工作业,需要提前通知甲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禁止施工设备外包装在机房内开箱,并禁止在机房内堆放设备包装、材料等。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

4、严禁用电钻在带电的母线排上打孔。

5、涉及顶、墙、地板等易产生灰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并及时清理。

6、机房作业涉及线、缆布放及设备、器件安装的,必须严格遵照机房工艺规范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因作业而破坏机房原有工艺规范,或降低机房安全标准。

7、随工人员对施工人员和现场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并配合工程监理对施工全过程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