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情况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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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合人口委〔2008〕21号
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全市流动人口
信息交流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口计生委:
现将《2008年上半年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8年上半年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市人口计生委于2008年7月21—22日,对各县、区、开发区流入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和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信息反馈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核实,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方式
(一)流入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核查方式:
每区、开发区选取1个街道作为核查样本点,从WIS中分别抽取该街道2006年后流入的5名已婚育龄妇女,在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查验5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流入地孕环检通报情况。
(二)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信息交流核查方式:
每县、区、开发区选取2个乡镇或街道作为核查样本点,在乡镇(街道)收信箱中随机逐条抽取5条信息(其中3例孕环检通报信息,2例期内发生的四种信息),检查流出地反馈质量;若流入地在本市内,则同时核查流入地通报信息规范情况。
二、核查基本情况
根据核查结果,各县区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流入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工作:
共抽查和核对了区、开发区7个街道35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其中在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上有完整两个季度孕环检提交通报的仅11人,6人仅有一个季度通报,通报率仅为40%,其中,第一季度提交孕环检通报12人/次,通报率为34.2%,第二季度提交16人/次,通报率为45.7%。
在通报格式和内容上,也存在一定问题,规范通报比例仅为62.5%。
(二)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信息交流反馈情况:
全省共抽查和核对流动人口信息90例,(57例为市内交流),其中孕检信息54例,占60%;新婚信息8例,占8.9%,出生信息28例,占31.1%。
抽查的信息中,流出地未反馈7例,逾期反馈6例,反馈及时率仅为85.6%。
2例未按照省操作规程要求直接回复,9例反馈为查无此人。
三、存在问题
(一)流入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工作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发现个别街道乡镇孕环检信息通报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统计不准。
一是流动人口孕环检交流情况不容乐观。
全市流动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率低。
核查中通报率最高的为包河区骆岗街道,抽查5人,4人有两个季度完整通报,通报率80%。
高新区社管局、经开区芙蓉社区通报率为0,瑶海区明光路街道、新站区七里塘街道通报率30%,庐阳区光明路街道通报率50%,蜀山区西园街道通报率70%。
二是部分街道上报二季度信息交流汇总数据误差严重。
根据各区上报汇总表,被查街道第二季度自报的流入人口孕环检校验汇总数存在误差,其中误差较大的有店埠镇、上派镇、长淮街道,以上3个街道自报的第二季度提交省办公平台的孕环检信息分别为1181例、945例、708例,实际通报数则分别为301例、252例、456例。
庐阳区杏林街道自报第二季度提交孕环检信息438条,市抽查6.18—6.30日12天内提交省办公平台的流动人口孕环检网上校验信息就达400条。
三是新版WIS中流动人口双向联系未建立。
抽查的35位流入市区的已婚育龄妇女中,有14人为我市三县流出,其中13人的流出地已建了常住卡片,但流动人口双向联系都未建立起来。
且流入地已婚育龄妇女WIS卡片中缺少丈夫信息现象较严重,多数地方至今未对新版WIS数据库中流入人口档案进行相关信息的补充录入。
流出地已婚育龄妇女卡片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未补充流出信息。
(二)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信息交流存在问题:
在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信息交流中,普遍存在反馈内容不规范的现象。
个别街道反馈信息敷衍了事,对流入地通报信息中不相符内容没有进行核对和纠正。
一是个别乡镇街道网上平台反馈率较差。
抽查高新区社管局5条信息,3条未反馈;抽查新站区七里塘街道5条信息1条未反馈,1条73天后才反馈;抽查庐阳区杏林街道5条信息,2条未反馈;抽查肥西县花岗镇5条信息中两条出生信息分别是15天、28天后才反馈。
二是部分街道、乡镇提交信息未按照省平台要求规范操作。
如:
标题缺少村名、提交内容中没有育妇身份证号码,孕检时间到月不到日或是孕检做后10天内没有及时提交省平台通报。
四、原因分析
(一)部分县、区、开发区没有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监管机制,督察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对基层信息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二)部分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信息交流工作程序和要求不熟悉,不能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规范进行信息通报和反馈,信息交流质量不高。
(三)一些地区流动人口孕检不到位,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不高,信息掌握不及时,在新版WIS应用中不能及时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和补充,影响了交流准确性。
五、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和督查,建立信息交流经常性工作机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基层信息交流的指导和督查,制定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制度和监管制度,规范信息交流工作程序和内容,明确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流质量,保证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稳定运行。
(二)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交流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
新版WIS和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将作为今年省市考核的主要依据,因此各县、区、开发区要集中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的清理摸底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变更新版WIS中流入人口卡片信息,并通过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和WIS系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通报、核对工作,保证全市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完整准确。
(三)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工作水平。
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服务功能,按照分类管理服务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服务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要加强流动人口孕环情监测和网上校验工作,保证流动人口孕环检质量和信息交流质量,提高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控制水平。
(四)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促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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