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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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管理办法

(2009年4月30日常务理事会函审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

“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也将中医药标准化作为“十一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为此专门研究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

针灸医学作为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化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中医药的标准化水平。

近二十年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全国针灸同行的通力合作下,我国针灸界已经形成了一批针灸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为了更好地发挥针灸标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针灸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中国针灸学会将筛选一批“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作为针灸标准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目标与任务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是由中国针灸学会在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建立的非营利性、非独立法人的针灸标准推广应用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单位和中国针灸学会的双重领导。

其主要目标是

(1)通过各种方式,推广针灸标准的使用,以提高针灸医疗、教学、管理水平;

(2)收集整理标准运用的经验和意见,以形成针灸标准的研究、制定、发布、推广实施、监督反馈、补充修订的良性循环机制。

其主要任务是

(1)定期举办针灸标准培训班,宣讲针灸标准;

(2)举办针灸标准制定方法学培训班;(3)为针灸标准的使用提供不同形式的咨询服务;(4)承担中国针灸学会组织的针灸标准化项目和针灸标准研究课题,以及进行标准的验证性工作。

二、申报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必要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在针灸标准化建设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础,完成过针灸标准制定项目,有专门从事针灸标准化的研究并热心针灸标准推广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开展标准研究制定、标准临床运用示范、标准培训推广的必要条件;

(四)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和稳定的经费保证,能够配备相应的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具有拟建基地的发展计划和健全的基地管理制度;

(五)参与基地工作的人员曾参加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中国针灸学会举办的针灸标准化项目培训,并取得相关业务资质证明。

三、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申报程序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的建立采取单位申报、专家审核、中国针灸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针灸学会发文确认并授牌等程序,具体如下: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必备条件等要求,向中国针灸学会提出申请,填写《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申报书》(见附件1),上报中国针灸学会。

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化基地建设单位申报书;

2.基地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参加标准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

3.申报机构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4.申报机构提供人员、经费、办公条件支持的证明;

5.其他有助于证明申报机构的资质、能力及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按规定的时间邮寄到中国针灸学会。

(二)专家审核

中国针灸学会组织专家(3-7位)对申请成为基地建设单位的机构进行考察和评估,并拿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表见附件2)。

(三)常务理事会通过

中国针灸学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评估报告进行书面表决,以参加表决的2/3常务理事同意,方能获得通过。

(四)发文确认并授牌

中国针灸学会发文确认并向获得通过的单位或机构颁发“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铜牌,同意其开展相关活动。

四、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管理

(一)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由所在单位领导,并在中国针灸学会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基地实行基地负责人制,具体组织落实基地的建设任务。

(二)基地建设单位每年需向中国针灸学会提出年度活动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1~2次的标准化学术研讨会或针灸标准培训。

基地所承担的项目实施及组织活动情况均须有档案记录。

(培训项目/学术会议备案表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三)基地实行年审制。

基地建设单位每年12月前须向中国针灸学会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中国针灸学会组织有关专家每年对基地进行评估、审验,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基地建设单位的经费主要由所在单位自筹,并保证用于开展与针灸标准化相关的活动。

(五)对外公布基地的相关科研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制度。

凡正式出版或内部编印的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化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必须经中国针灸学会同意,并需注明项目来源。

针灸标准化项目成果的著作权和版权归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办理。

(六)中国针灸学会委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具体履行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

附件1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协作单位

单位地址

申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中国针灸学会印制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填报的一经发现,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表人须签名,并对所填报内容负责。

2.申请表可从中国针灸学会网站下载填写,填写时须字迹清楚、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填写内容必须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须逐项准确完整地填写,不得有漏项空白。

“联系电话”指可随时联系的固定或移动电话。

3.页面不够时可加页。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申报机构全称

所在省、市、自治区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法人代码

机构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基地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基地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E-mail

通讯地址

申报单位简要情况介绍

 

二、本基地建设单位主要成员(包括基地负责人,限填10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学位

专业

在基地中的任务

(是否专职)

签名

三、本基地建设单位的工作基础与优势

简述在针灸标准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基础与优势(所承担的有关标准化工作,主要研究领域及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在临床、科研、教学方面的支撑条件等(页面不够时可加页)

 

四、本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建设目标和特色

 

五、本基地建设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及主要措施(页面不够时,可另附加页)

 

六、本基地建设单位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

(包括负责人和基地主要成员的学历和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的与标准化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基地建设中承担的任务。

论著目录要求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也须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等。

 

七、申报单位意见

 

法人签字单位签章

年月日

八、中国针灸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

 

主任委员签字中国针灸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签章

年月日

十、中国针灸学会审查意见

 

法人签字中国针灸学会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考核评估表

申报机构全称

基地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基地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E-mail

通讯地址

考察指标

基本办公条件

优良中差

经费支持力度

优良中差

人员资质情况

优良中差

人才梯队情况

优良中差

工作基础

优良中差

基地建设目标、思路

优良中差

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优良中差

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培训项目申请表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培训地点

协办单位

培训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学分

培训内容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基地建设单位意见

基地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协办单位意见

联系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中国针灸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中国针灸学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学术会议申请表

会议名称

会议负责人

主办单位

会议地点

协办单位

会议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学分

会议内容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基地单位意见

基地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协办单位意见

联系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中国针灸学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备案申请需附举办活动的正式通知、课程安排,其中协办单位应为二级以上学会、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机构。

2、备案审核同意后信息将在中国针灸学会网上公布。

3、项目举办单位所发的学分证需由中国针灸学会盖章后方能生效。

4、办班或会议结束后十天内将项目执行情况、学员/参会人员名单、考试试题、书面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等资料报送中国针灸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5、此表一式3份。

附件5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培训项目教学情况汇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起止时间

办班地点

学分

收费(元/人)

授课内容情况

教师姓名

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

授课内容

课时

学员职称学历结构情况

职称

人数

占总人数%

学历

人数

占总人数%

主治医师

(讲师)

大学本科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硕士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

其他

其他

总计

总计

学员反映

自我评价

附件6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学术会议汇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会议名称

起止时间

会议地点

学分

收费(元/人)

论文情况

有无论文汇编

会议交流内容情况

发言者姓名

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

发言内容

时长

参会者情况

参会者人数

正高人数(%)

副高人数(%)

中级人数(%)

初级人数(%)

其他(%)

参会者来源

参会者反映

自我评价

附件7

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培训

项目执行情况学员反馈调查表

学员/会员姓名:

工作单位: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起止时间

办班地点

学分

收费(元/人)

学员职称

学历

联系方式

对该项目评估意见

1.认为本项目讲授主要内容体现本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或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基本是否

2.对本项目基本内容以前了解情况为

全知道部分知道不知道

3.通过本项目学习认为收获

很大较大一般

4.对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满意度

很满意满意一般

5.对本项目的教学计划安排满意度

很满意满意一般

6.对本项目编写的教材(讲义)满意度

很满意满意一般

7.通过本项目学习,感到收获最大的是

开阔思路提高临床提高理论

诊治能力水平

提高科研提高操作其他(可具体填写)

工作能力能力

8.对收费标准的评价

高适中低

9.对项目的总体评价

10.建议或意见

注:

1.本表作为中国针灸学会针灸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汇报教育项目及会议项目时使用。

2.每个教育项目或会议项目执行后请选择10位不同地区的学员/会员分别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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