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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作文之金华人事劳动保障网

金华人事劳动保障网

【篇一:

2016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

金华市区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33人公告】

2016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

金华市区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33人公告

浙江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社区工作者招考信息

为满足金华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市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专职工作人员。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市区共计划招聘3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市区生源或市区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及考核,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所属区划分开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前往对应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2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30。

婺城区报名地点:

婺城区人力社保办事大厅一楼就业处窗口(婺城区华龙南路88号),联系电话:

82225097。

金东区报名地点:

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76办公室(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联系电话:

82191980。

开发区报名地点: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16楼会议室(双溪西路620号),联系电话:

89150067。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金义都市区报名地点:

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76办公室(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联系电话:

82191980。

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报名地点:

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楼111室(罗店镇北山路2539号),联系电话:

82590813。

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并填写《金华市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人才网、金华就业创业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审核后归还原件。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6年10月18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30,领取地点:

报名所在地。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内容为:

公文写作、综合知识(含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

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

2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按笔试、面试分数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

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组织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人才网、金华就业创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发现对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如报考该岗位合格人数仍不足的,可从服从分配的报考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替补。

(六)培训考核、聘用

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所在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年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附件1:

招聘计划表

附件2:

报名表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0月8日

【篇二: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领导职责

第四条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

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

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

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

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制定规范性文件,

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

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

第十七条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

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

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

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

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

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

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

第二十八条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十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

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

第三十二条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

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领导职责

第四条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

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

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

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

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

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

第十七条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

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

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

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

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

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

第二十八条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篇三: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年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9人】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年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9人

事业单位面试真题及解析|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事业,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

总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全国统一报名电话:

4006-300-999

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

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

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全国统一报名电话:

4006-300-999

3、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2、考核:

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单位地址:

金华市婺州街85号

详情点击:

2014年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9人简章

总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全国统一报名电话:

4006-3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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