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360502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8页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甲方位于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地块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2、地址:

3、施工面积:

约平方米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绿化、停车场铺装、亭子、汀步、种植营养土、景观小品、饰面、喷泉、草坪灯、景观硬景基础、水电管线及安装、人行步口、车行步口、路灯管线预埋施工、回填土等工程的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本景观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苗木、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2根据甲方(包括景观原设计单位提出且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景观的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保修的全部工作内容。

2.3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景观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

乙方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深化、优化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四、合同价款:

4.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其中措施费不因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调整而调整),暂定总价为RMB元(大写:

元整)。

4.2综合单价包括设计费(若有)、深化设计费、优化设计费、出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风险、人工费(含保险费)、材料费、机械费、苗木费、管理费、各项检验费、临建费、脚手架配合费、运杂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水电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各种规费、其它项目费、税金、约定年限内的保修保活费、风险费以及其它所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调整。

合同的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手续的办理,均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综合单价组成增、减约定:

                        

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本工程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单价如无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市场因素造成涨跌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遇本基准日年月日之后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幅度不超过15%(含15%)的,该部分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幅度超过15%的,则超过1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固定综合单价中有但乙方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或施工不到位的,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任何漏项均视乙方对甲方的优惠。

4.3本景观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乙方工作的,乙方亦应照作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120%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4.4工程、苗木,现场作样,经甲方封样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

5.1堆土造型结束、乔木种植结束,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

5.2全部施工完成后21天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21天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5.4经甲方集团审计中心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0%;

5.5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保活),质量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乙方同意,甲方交付承兑汇票的行为等同于现金支付。

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同期用量扣除)、各种罚款、违约金等。

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期限开始前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并书面提示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及奖罚机制:

5.7.1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1.1实测实量得分80分以上(含),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付款。

5.7.1.2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每降1分,该阶段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的3%实施延期付款。

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含),延期款项在整改后次月上旬支付。

5.7.1.3实测实量得分在70分以下的,乙方须停工整顿,该阶段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比例的50%支付,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含),延期款项在整改后次月上旬支付。

5.7.2由于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进度的延误,乙方应根据滞后天数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2.1工程进度滞后5天以内(含5天)的,每滞后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进度款往后顺延10天支付。

5.7.2.2进度滞后5-15天的,每滞后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进度款往后顺延20天支付。

5.7.2.3进度滞后超过15天的,每滞后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进度款往后顺延30天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3.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3.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在施工过程中,除第6.4条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6.3.2本合同计划节点如下(由甲方工程部明确进度控制要求):

若甲方未予明确以上内容,则本合同的计划节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履行。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

(3)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30天以上的。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

二、通用条款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7.1本合同协议条款;

7.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7.3中标通知书;

7.4本合同标准条款;

7.5招标文件;

7.6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7.7供货一览表;

7.8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7.9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7.10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八、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和原则:

8.1合同内的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即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根据实际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调整),单价执行本合同综合单价。

8.2合同外价款的调整原则:

8.2.1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有的,则套用该子项目清单中的固定综合单价;

8.2.2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没有的,子目套用参照标准;软景工程执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硬景工程执行年的《省建筑工程计价表》、《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其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国家、省、本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取费级别为三类工程费率取费,该部分单项设计变更及签证的主材单价由甲方认价,辅材按当月本市造价信息,发生拆除费用套用现行修缮定额并按配套相关费用定额和文件进行计取费用;发生零星用工或点工按元/工日计取。

依据以上约定计算的费用,按照%的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除外)下浮后作为调整的合同价款。

以基准日前颁布的文件为准。

8.3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所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审查批准(须加盖甲方公章)后予以调整,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

乙方须在该部分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变更、签证资料,逾期提交的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相应费用已含在其它综合单价内,不予调整。

8.4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再另计零星用工费用、窝工费用等。

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可将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完成,乙方承担该部分120%的费用。

8.5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的变更、核定单、签证报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

经核实,如发现乙方上报的变更、核定单、签证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则所有有关该次变更报价资料甲方不再认可、办理。

8.6若甲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质量要求、计价方式、完成时间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如现场施工发生签证时,苗木品种及规格未经甲方同意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增加的苗木,不作为结算依据。

8.7本工程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后28天内,乙方须将详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呈交给甲方,乙方逾期未能提交的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部分资料所对应的费用甲方不再认可。

乙方需要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8.7.1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8.7.2经甲方及物业公司或接管单位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8.7.3经甲方加盖公章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含电子版图纸);工程施工部位确认单;

8.7.4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7.5开工、竣工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8.7.6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扣款单及明细、甲供材料领用清单、甲供材料对账单;

8.7.7经监理公司、甲方加盖公章确认后的甲方原因造成且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工期顺延的的工期顺延证明(如发生顺延);

8.7.8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含电子版)、合同书;

8.7.9认质认价资料。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甲方、甲方集团审计中心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否则因此导致结算审核工作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8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甲方的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审计值为准。

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

8.9乙方所报结算不得弄虚作假,若乙方递交结算值与最终审定值差额超过5%的,则按核减额的10%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工程质量与验收:

9.1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9.1.1本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标准。

验收分数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85分以上。

9.1.2乙方承诺,由乙方完成的工程不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筑申报并被评定为杯工程,否则,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3乙方承诺,为使工程达到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9.1.4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达不到该标准的,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9.1.5本合同对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定义如下:

①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③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合格工程标准(若有更新,则执行新版本)见***-GF-2010《***控股集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下册、***-SC-2010《***控股集团施工操作手册》上中下3册、***-SC-2010《***控股集团施工技术标准》上中下3册,以上规定中没有的,执行相应国家规范标准。

9.1.6、样板施工及其特别约定:

(1)乙方在室外园建装饰、道路及广场的铺装面层等工程项目中必须先施工样板,经甲方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甲方对样板的确认不是对工程质量最终的确认,最终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先施工样板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已经完成施工的工程,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如因此对非乙方承包工程(含甲方及其它施工方)造成损失和工期延误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应根据图纸要求,对全部主要材料进行封样,由甲方工程、设计、物资及主管领导对材料的品牌、规格、材质、样式、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如因未经确认的材料使用到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权要求进行停工整顿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1.7本工程竣工验收时,经验收如不能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负责自费返修直至符合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除须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针对各分部分项的验收、综合竣工验收,若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返工后经第二次验收才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须按结算工程总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合同结算价×1.5%】;若经第二次验收仍达不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返工后经第三次验收才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须按结算工程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合同结算价×3%】。

②经乙方整改后,工程未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无权取得工程价款,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且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③乙方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违约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9.1.7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乙方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深化图纸/优化图纸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9.1.8发生质量问题,按给甲方或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此款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9.2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乙方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甲方采购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9.3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图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并在本工程开工前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监理递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

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9.4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但乙方能够证明甲方照片是伪造的除外。

9.5检查和返工

9.5.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甲方建立专职质量检查验收机制(或制度),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砸碎制。

9.5.2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9.5.3景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凡乙方没有严格按照甲方分部分项验收程序施工的,乙方除无条件免费整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弄虚作假的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9.5.4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再由甲方工程部验收。

乙方不履行先自检义务或内部验收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或内部验收不合格即上报监理验收的或监理验收不合格即进入下道工序的或弄虚作假的,须按照1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乙方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切实落实自检、互检、专检,做到按程序验收,针对种植营养土、苗木种植、草皮质量、夯实度、铺装质量、平整度、防水渗漏、不同材料之间的开裂等细部的通病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验收表格,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事项应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除须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期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工程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为止。

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9.5.4.1水景防水、道路基础、造坡、夯实及碾压、营养土、硬铺装、设备安装、喷泉、雕塑、小品安装、管线等。

9.5.4.2乙方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后方可种植,种植程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苗木特性的种植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

9.5.4.3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9.5.4.4为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如本条所述关键工序),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乙方先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部、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

9.5.5开工前,乙方需复核测绘院移交的点位,复核后如果再出现点位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5.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每一分项完成后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同时须服从甲方对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工程与物业交接等重要节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接受相应奖励和违约处罚。

9.5.7施工过程中乙方每日应清理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否则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关清理费用的120%,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地面清扫干净,该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9.5.8苗木应符合计价定额及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苗木胸径规格超过定额内的要求时,苗高及定干高度应符合相应比例,苗木、材料进场前乙方应先自检,然后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严禁不符合合同要求苗木、材料进场。

9.5.9甲方在任何时间均有权对已完工工程的不少于1%进行破坏性抽检。

9.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6.1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验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甲方的现场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任何就质量应负的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整改。

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所造成损失的120%。

9.6.2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测量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

9.6.3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检验合格后,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9.6.4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景观、水电竣工图,详细记录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

9.6.5严格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未执行分部分项隐蔽验收的,乙方按每个作业段、每个作业面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责任,弄虚作假的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9.6.6乙方须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对相关地块进行夯实,并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质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十、苗木、材料设备供应(苗木、材料、设备清单,包括品牌、数量、规格、品质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10.1本工程对苗木、材料设备供应的要求,所使用的苗木、材料设备均应使用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使用的材料不低于地方性品牌。

苗木胸径、冠径、高度、直度、四面美观度小于甲方要求的,或乙方硬景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乙方须无条件整修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1.1所有苗木、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相关苗木、材料和设备如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检测的,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苗木、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执行实物封样机制(对一些涉及到材质、款式、颜色、工程质量的物资,在选定前必须进行封样,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照片封样】、管材管件、五金件、玻璃、胶等均需封样),送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10.1.2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资质、有实力、地方品牌以上、AAA企业,所有材料均须达到国标,如没有国标的,执行行标。

10.1.3乙方应提供自购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证、质保书、试验书,在完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本合同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有:

除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外,甲方有权对任何材料品牌、质量等做出要求,为确保质量,必要时甲方可指定厂家,再由乙方签订采购合同。

甲方和厂商商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材料改为甲供的方式,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此部分材料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10.1.4正负误差超出国家验收规范的,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1.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封样标准的主辅材料设备,可要求由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且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1.6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

10.2对于甲供材料及甲方认质认价材料

10.2.1属甲方供应及认价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其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15日内编制计划并报甲方采购或认质认价(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甲方就该材料设备进行招标前60天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300元违约金,因此延误工程进度的(含对第三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