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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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篇一:
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XXXX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公司地址: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事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方特此雇佣乙方且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服务。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遵守本协议。
1.条款
甲方雇佣乙方(姓名)担任职务,并根据甲方的自行决定,担任其他额外的职位或不同职位。
雇佣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开始,除非根据本协议之规定提前终止。
本协议自上文载明之日期起开始生效,并且将一直有效,直到下面期限中的较早日期:
1)甲方与乙方随后签订的任何雇佣协议的生效日期;
2)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任何解雇、辞职的生效日期;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假定本雇佣协议将自动续订,每次续订年。
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表明不希望自动续订本协议。
该书面通知必须在适用期限到期之前天至天内送达另一方。
2.职责和责任
乙方的工作将向(甲方授权人或直接领导人)报告。
在甲方章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乙方将承担该职位的全部职责和责任,以及由甲方董事长、总经理或直接领导人、其他上级部门委任(委托)的其他职务,不时任命、代表乙方在甲方负责的其他或不同职务和所要承担的不同职责。
3.位置
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最初主要工作地点是。
4.接受雇佣
根据上述条款,乙方接受甲方的雇佣,并且同意将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才能贡献给甲方,并以高效、可信、全职化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
5.对雇佣的时间投入
乙方应尽其所能地为甲方服务,投入所有的工作时间来为甲方履行职责;应在甲方决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服务。
6.资格
作为本协议的一个条件,乙方应满足上级领导出于合理和善意的原因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称。
7.报酬
、基本工资
乙方将按照元/月的水平获得基本工资(含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照甲方的发薪惯例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节假日顺延。
、报酬
在此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都是根据当时有效的甲方相关政策进行支付,包括正常薪资发放惯例。
、津贴
甲方可能会不时地从公司的净收入中拨出一部分津贴发给乙方。
、福利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管理者一样的福利。
福利至少应包括工作餐、住宿、劳保福利;与甲方其他管理人员一样的医疗保险;与其他管理人员一样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带薪节假日休假;甲方批准的其他福利和津贴。
、所得税
根据本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为收入。
8.其他雇佣福利
、业务费用
乙方依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提交费用的详细单据后,甲方应报销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职责时所产生的合理差旅费和其他业务支出。
、福利计划
乙方有权按照所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参加甲方的医疗保险、人寿保险和伤残保险。
、假期
乙方在整个雇佣期间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但乙方的假期视甲方的工作需要如有调整(提前或延后),乙方不得拒绝。
9.政策和程序
甲方有权不时地制定一些政策和程序,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应服从这些政策和程序。
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协议的规定,还应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10.雇佣终止
、辞退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但甲方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终止与乙方的雇佣关系:
1)乙方有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败坏的行为,或者导致拘留监禁的犯罪行为。
2)乙方有偷窃、诈骗、欺骗或者伪造任何雇佣或甲方记录的行为。
3)乙方不适当地泄露甲方机密或者专有信息。
4)乙方的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者业务的行为。
5)乙方失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甲方分配的任何适当职责,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适合的改正机会后,仍没有或不能纠正此类错误或能力。
6)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后仍没有改正。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能胜任职务。
8)乙方长期未经允许的缺勤。
9)乙方非法占据甲方业务机会。
10)在履行乙方职责方面渎职,包括但不限于侵吞甲方资金或财产;在代表甲方达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图牟取个人私利;向甲方虚报业绩;在甲方场所或甲方所属场所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或甲方规章的活动。
当因为某种原因终止乙方与甲方的雇佣关系时,甲方将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并保留对乙方追究因乙方失职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辞职和协议终止
1)当雇佣终止时,如果乙方不愿继续续约,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2)当甲方自协议签订日起连续3个月未准时发放工资或连续5个月内未发放满4个月工资,经甲方书面告知而乙方不予理解支持而辞职的,则将被认为乙方是从甲方辞职。
3)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不符合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不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在乙方提出异议而甲方不予调整改正,乙方因此辞职则将被认为乙方是从甲方辞职。
4)当乙方个人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乙方无法胜任在甲方担任的工作职务时,由乙方据实提交证明材料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完毕后,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5)当乙方家庭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乙方无法满足甲方工作条件时,由乙方据实提交证明材料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完毕后,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6)当甲方单位因自然灾害、破产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被撤销,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当辞职和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的任何责任。
、合作
在接到解雇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请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办理管理人员的责任移交,并且确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经办的全部事情。
在接到辞职通知后,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乙方的工作移交和薪酬结算。
乙方须对甲方规定的合理的辞职人员交接内容给予配合,并且确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经办的全部事情。
11.乙方残疾
如果乙方由于疾病或其他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而连续30天以上永久性地无法正常履行其职责,则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而不用负任何责任。
当因为此种原因而终止雇佣时,乙方有权得到全部应付而未付的基本薪水。
、由于残疾而终止雇佣关系
如果乙方的完全残废或部分残疾时间总计达到3个月,则其与甲方的雇佣关系将自动终止。
尽管如此,如果乙方和甲方一致同意,则残疾的乙方可以在双方商定条款的基础上继续受雇于甲方。
、残疾的开始日期
不管残疾期是连续的还是由多个断续时期累加的,都应将高级管理人员变成残疾的第一天当作残疾期的开始日期。
、关于是否残疾的争议
如对是否存在残疾、残疾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任何争议,可由甲方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乙方必须无争议配合。
、乙方死亡
如果乙方在雇佣期间死亡,甲方将向乙方仍在世的配偶支付抚恤金,如果乙方死亡后无配偶在世,则这笔抚恤金将作为乙方的遗产。
甲方给予乙方的抚恤金的金额最高不高于乙方死亡之前月薪的三倍,支付时间在乙方死亡时间90天之内。
12.恶意解雇和辞职
除上文第、辞退所列条款外,甲方对于乙方的解雇行为可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恶意解雇;除上文第、辞职和协议终止所列条款外,乙方对于甲方的辞职行为可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恶意辞职。
、甲方恶意解雇,应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最后一年年薪的三倍,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乙方恶意辞职,应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最后一年年薪的三倍,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恶意解雇和辞职结果达成,不影响本协议除无效条款或不可执行条款外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和执行。
13.机密信息
乙方承认,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通过非公开渠道获得的与客户、商业助手、用户或者推荐列表有关的全部记录、甲方的合同缔约方和推荐、公司、管理人员、主管、董事和股东的全部私有信息、财务和业务信息,均为“机密信息”,并且是甲方业务的重要、特殊、唯一和专有的信息。
乙方特此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之后,不管协议终止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有原因或者无原因,不管协议终止是否单纯因为本协议到期,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协会或其他实体泄漏任何部分或全部机密信息,或者在不是为了甲方利益并得到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出于其他原因或目的来利用这些机密信息。
“机密信息”还包括以下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非技术数据、公式、图案、xx、计划、设备、方法、技术、制图、过程、财务数据、财务计划、产品计划、实际用户或者潜在用户的名单);通过非公开渠道,使用不正当方法,从其他人(这些人可从信息泄漏或使用中牟取经济利益)那里获得,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经济价值。
对甲方的业务来说,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任何客户的名称及地址、销售人员、发票、培训和教育手册、管理手册、预期用户等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什么形式,无论这些信息能否通过计算机或者“在线”电子方式获得。
对于乙方泄露甲方的机密信息,无论乙方处于何种状态下泄露给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协会或其他实体,甲方均保留对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4.专有雇佣
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乙方不得做任何与甲方当前或预期业务存在竞争的事情,也不得计划或组织任何竞争性业务活动。
乙方不得与本公司外其他公司、部门或个人签订与其在公司的职责和义务相冲突的任何协议。
乙方在雇佣期间或者雇佣终止后3年内,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教唆或鼓励任何管理人员、代理人、独立订约人、供应商、客户、顾问、任何其他人或者公司终止或改变与甲方的关系。
乙方同意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以及本协议终止后的3年内,不论雇佣的终止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有无原因,不管协议终止是否单纯是因为本协议到期,乙方不得试图雇佣甲方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独立订约人,也不得鼓励或者试图鼓励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独立订约人解除与甲方的雇佣关系。
15.转让和让与
在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不通过让与来转移,另外,任何谣传的让与、转移或委托均为无效。
篇二:
浙江浦江雷力仕锁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方)名称:
浙江浦江雷力仕锁业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
浦江县锁具专业园区(郑宅镇工业功能分区)
执照注册号码:
企合浙金总副字第000928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郑红坡
乙方(受聘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贯:
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中高职管理职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1月25日。
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岗位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为的岗位工作。
乙方工作职责由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
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薪金及福利待遇
乙方聘用期的目标年收入为:
税后人民币万元整。
经双方约定,乙方工资发放方式:
以甲方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每月30日)为准,发放当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小写¥:
),从乙方入职后20XX年4月开始发放)。
年薪未发放
部分(每月元)累计到年底于当年农历春节前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进行发放;
乙方的年薪制工资奖金的结算日,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乙方起薪日期为乙方到甲方正式报到之日;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对其它与乙方同等职位所享受的其他待遇。
每年调薪幅度为上年总年薪的10%。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乙方工作每周休息一天;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法定假日的休息。
如甲方现行工作时间将来因顺应管理要求而减少,乙方自动过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约谈。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
不仅如此,乙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及防止下属泄露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若乙方纵容、暗示、指使属下转移、擅自保存、泄露“商业及技术秘密”,视同乙方违约;
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含实际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乙方因为履行本职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条件、资金等产生的任何技术、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承诺保护归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甲方被授权使用的他人所有知识产权。
八、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含补充)可由甲乙双方的任何方提出,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营私舞弊、严重失职,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严重违反甲方所订规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乙方甲方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证明资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数发放工资且超过发放时间两个月
②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工作的。
本合同到期,或虽未到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因非本合同款所述原因想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辞职。
甲方同意的,乙方应自辞职报告经甲方同意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移交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好,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因非本合同款所述及因由解聘乙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用书面形式提出,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聘;乙方同意的,甲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伍仟元(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赔偿乙方合同中断履行期间的工资及其直接经济损失。
不愿履行劳动合同的,还应向乙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以下范围:
(一)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二)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乙方对生产工作、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造成经济损失,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具体数额难以计算的,应承担违约金叁万元。
当双方达成共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其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进行调解,也可以自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章、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迫劳动,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的无视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十一、其他事项
甲方的招工简章、《员工手册》中的规章制度和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以及下列专列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内规定的奖罚条例。
(2)、公司规章制度及各项通知甲方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给予告知乙方。
(3)、附:
《员工手册》
甲乙双方同意:
不管什么原因,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含事实终止)后,本合同中“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同业竞争限制”、“知识产权保护”等三年内仍然有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聘用方(盖章):
受聘方(签字、章):
法人代表(签章):
合同确认日期:
20XX年月日
篇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起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
聘任方(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同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
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年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
年薪为人民币万元,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有关薪酬制度并结合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核算,核算后上报董事会(执行董事),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同意与否
五、工作任务、工作职责
1、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聘任乙方从事。
2、乙方应全面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主持总经理交办的生产和管理事务,对总经理负责。
3、乙方工作职责由方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
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5、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6、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六、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1、甲、乙双方约定实行标准工作制,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2、乙方享受法定假日休息的权利,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具体工作安排以及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乙方为完成正常工作任务或自己制定的工作目标而自行加班的,不作加班处理。
七、“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
不仅如此,乙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及防止下属泄露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若乙方纵容、暗示、指使属下转移、擅自保存、泄露“商业及技术秘密”,视同乙方违约;
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八、“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含实际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