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5365095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doc.docx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doc

关于加强瑞金医院党(总)支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总则

第一条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对医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二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为医院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指导性意见适用于医院内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第一章党(总)支部的地位作用

第四条在医院院长负责制的体制框架下,各党(总)支部应根据医院党委工作要求,在科室建设与发展中管好方向。

重点是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必须参与科室/部门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职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证公正公平。

第五条加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密切联系群众来管好思想。

把解决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及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作为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抓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按照党管人才的基本要求,各党(总)支部应支持和配合行政负责人管好培养。

协助行政负责人,营造和搭建优秀医、教、研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和平台,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形成党组织“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党(总)支部应协助行政统筹和协调科室/部门医、教、研、人、财、物各方面利益管好协调,化解因利益冲突而造成的各类矛盾,为推动医院和学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八条党(总)支部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医院、学科的和谐稳定及健康发展,覆盖面广,责任重大,实施党(总)支部工作责任考核制,切实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章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党(总)支部要从本科室/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医院和学科发展的中心任务,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行政负责人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条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医院党委的各项决议,自觉维护医院和学科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参与科室/部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如绩效分配、职称晋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人才培养等)的讨论和决策,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十二条加强党(总)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统筹协调并积极推进科室/部门人才梯队、后备干部的建设。

第十四条领导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将提升科室/部门的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作为党支部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加强对部门工会、共青团支部等群众组织的指导,支持并尊重各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致力于医院和学科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职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

第十六条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紧密团结并充分依靠各民主党派的力量,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章党(总)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将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贯穿于学科发展工作中,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

1、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支部党建网的建设。

要求各支部设“信息维护员”,由专人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及时通报党内信息和传达各类文件精神。

2、积极开展党员教育,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模式,通过微型党课、专题讨论、实地考察、网络学习等不同载体与途径,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

针对医院医教研任务重、工作节奏快、高级知识分子比例高等特点,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组织生活模式,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

组织生活的形式提倡“小型、多样、业余、灵活”;组织生活的质量力求“有重点、有讨论、有共识”;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做到有记录、有签到、有总结。

第十九条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方针,把握“一线、一流、青年”的发展重点,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发展工作中数量和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吸收的关系。

具体应该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1、有计划地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每年11月经支委会讨论后制定下一年党员发展计划,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要着眼于长远考虑,有目标,有侧重,有连贯性。

2、积极贯彻落实“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理念,把党员发展工作与医院和学科的医教研中心工作有效结合。

3、在党员发展过程中,支部书记应主动、经常性找重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交流思想。

尤其注重在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第二十条进一步加强支部的作风建设。

经常性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努力成为职工的表率。

1、各党(总)支部应按要求,在年底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基本原则,党员同志带头认真查找思想根源上、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

2、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先争优等活动,党员同志带头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

3、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援外、义诊、献血等活动中,鼓励本支部党员身先士卒,体现党员先进性。

4、各支部均应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利用自身的岗位优势、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服务社会大众。

5、支部书记应建立起对所辖科室党员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奖挂钩。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各党(总)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党(总)支部书记要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医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本支部党员群众树立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

3、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支部所辖科室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十二条切实抓好支部对应科室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1、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名义收受患者及其亲友、有关单位的礼金、购物卡(券)、物品等“红包”;

2、严禁在药品、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植入性器械、试剂、基建、物资等招标、采购和使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收受现金、物品等回扣。

3、支部书记应经常性在支部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特别对一些关键岗位、重要科室医务人员应经常性进行谈心活动,凡查实一起支部所辖科室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案例,扣罚支部书记当年度考核分5分,各类党内评优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做好行风督查、投诉接待和信访处理等工作。

1、要求各支部建立行风建设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支部纪检委员为具体负责人,加强对本支部行风建设情况的日常督查和管理。

2、各支部对自查发现或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或建议,如无正当理由,必须按期整改落实。

3、若本支部所辖科室和个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投诉举报的,支部书记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置工作。

第二十四条加强党(总)支部制度建设,完善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科室核心小组例会制度,确保党政领导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

科室核心小组例会要求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总)支部书记必须作为科室核心小组成员参与科室核心小组例会,医院党委委员和党务联系人也将不定期参加科室核心小组例会,会议要求讲求实效,有内容、有记录,并作为科主任和支部书记年终考核的指标。

科室/部门重大事项包括:

1、贯彻落实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制定学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和实施方案等;

3、科室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

4、科室干部的选拔任用;

5、科室人才招聘、员工培训、出国、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和聘任以及学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6、职工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7、医疗、教学、科研和外事重要事项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8、药品、设备、器械、耗材等招标、购置和使用计划的制订;

9、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选表彰及员工奖励、惩罚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结合医院医、教、研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做好所辖科室全体职工的医德医风考评、满意度测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选工作。

第二十六条推进精神文明实事工程建设。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从医疗流程、信息公开、举止礼仪、服务质量、便民举措、医患关系等方面,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内涵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十七条丰富和完善科室文化载体。

积极创建有特色的科室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科室文化的育人作用、导向作用、凝聚作用和陶冶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凝聚力。

支部书记应牵头做好所辖科室的文化建设,通过科室核心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凝练出科室的文化,并在科室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文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大科室文化宣传力度,让科室文化深入到每一位职工的心中、渗透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建立健全支部联系群众,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和谐局面,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支部书记应主动关心所辖科室的职工群众,对于生病、生活困难等职工,应主动上门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

第二十九条切实履行好支部书记“六必谈”制度,即:

担任科室干部职务(科主任、研究所所长、护士长)的必谈;工作岗位调整和退休的必谈;新提拔的干部必谈;发现干部有苗头问题的必谈;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必谈。

第三十条加强支部活动经费的管理。

党支部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专款专用,并指定专人管理(原则上应双人共管),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为:

1、培训党员;

2、党支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

4、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表彰和奖励;

5、慰问、补助特困党员;

6、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支出等。

第四章党(总)支部工作的考核管理

第三十一条医院党委将按照党(总)支部工作要求每年一次对党(总)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支部书记和科主任的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各类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党(总)支部的考核将充分听取科主任、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参考支部民主评议的结果,考核侧重点在于党(总)支部积极配合行政负责人开展医、教、研等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第三十三条对于在党(总)支部工作中能切实按照党(总)支部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党(总)支部书记,医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推荐参与各党建类奖项的评选。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党(总)支部工作中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在每年的支部书记考核中排名最后三位的,由医院党委指导帮助改进;连续三年支部书记考核排名最后三位的,在支部换届时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指导性意见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党委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本指导性意见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考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