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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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加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
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常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训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次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2〕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高校委员会的全体党员。
其次章党费收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
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
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嘉奖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别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酬劳、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嘉奖性酬劳,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全都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方法。
(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
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
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在职攻读学位的讨论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基数。
第五条党员在党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详细比例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二)离退休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交纳0.5%;5000元以上的,交纳1%。
(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党员根据每人每月0.2元标准交纳党费。
第六条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自愿一次再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部上缴中央,参照大额党费管理方法执行。
详细方法是:
由党员所在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后称"分党委')代收,并供应该党员的简要状况,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至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大额党费不再交入学校党费账户。
第七条基层党组织年初应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因国家或学校工资体系政策性调整、党员职务职级晋升等缘由使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党员应从新工资标准落实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计算基数并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外出期间应依据不怜悯况交纳党费:
(一)外出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通过网络交纳党费,或经党支部同意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或托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二)外出3-6个月(含6个月)党员,外出期间持《中国共产党流淌党员活动证》向临时组织关系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或通过网络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三)外出超过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办理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保留组织关系。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期间可不交纳党费,恢复组织关系后进行补交,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按月交纳党费。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当月党费。
第十条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判训练,限期改正。
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预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别党费'。
第三章党费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支配、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方案使用、有重点支配,充分发挥党费使用效能。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要向基层倾斜。
除按规定上交上级党组织的部格外,其余部分留存学校使用:
(一)学校使用部分中,属于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同学党员上交的党费,40%留存学校党委作为校管党费,60%留存组织关系所在分党委。
(二)学校使用部分中,属于离退休人员党员上交的党费,20%留存学校党委作为校管党费,80%留存组织关系所在分党委。
(三)分党委留存的党费中,每年下拨党支部使用不低于分党委留存总额的50%。
第十四条党费必需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训练经费的补充。
使用范围包括:
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训练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患病严峻自然灾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训练设施。
详细列支项目包括:
(一)开展党内重大专项训练和党建工作讨论等相关费用。
(二)日常训练培训党员和入党乐观分子、基层党务工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XXX费、讲课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
(三)编印党员训练培训教材、党务工作文书材料工本费等费用。
(四)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训练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五)党内表彰奖品、证书、奖金,以及帮扶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的慰问品、慰问金等相关费用。
(六)建设"党员之家',购买党徽党旗,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新建活动场所要根据学校基建规划、招标选购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票据、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以上项目开支标准,参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需集体争论打算,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争论打算过程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形成文书材料,以备检查。
第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恳求下拨党费时,应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请示,不得越级申请。
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党费管理
第十七条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权限。
校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留存基层党费由分党委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实行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别。
党费的使用审批由管理主体负责,详细财务工作由财务处代办。
(一)专人签字。
校管党费使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签字审核,基层留存党费由分党委负责人签字审批。
(二)专设账户。
依法保障党费平安,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三)专人管理。
党费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根据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状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组织部应当每年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状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分党委、党支部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状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
报告内容包括:
上年度(或届期)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和工作成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阅历、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看法和建议等。
其次十条党委组织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检查,托付审计处开展党费专项审计,发觉问题准时订正。
其次十一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厉 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其次十二条本方法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5日印发的《XXX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法》(西交组〔2022〕11号)同时废止。
之前与本方法不全都的,以本方法为准。
其次十三条各分党委可依据本方法结合实际状况制定管理细则。
其次十四条本方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