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docx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兰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
女子青春保健、女子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妇女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保健、儿童营养发育与指导、儿童口腔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康复保健、儿童集体保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其诊疗科目有:
妇产科、综合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检科、医技科。
(三)其他职能。
如: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构成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只有直属单位1个,即东兰县妇幼保健院,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东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单位核定事业单位编制数为39人,共有工作人员82人,在编39人,编外43人。
退休职工13人。
第二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作为附表已备注在最后)
第三部分: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041.24万元。
2017年度总收入1966.37万元,比2016年增加664.97万元,增长51.10%,主要原因是:
妇幼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医疗收入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851.3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323.47万元,为主管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791.5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
住院、门诊部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74.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041.24万元。
包括:
2017年度总支出1663.85万元,比2016年1148.72增加515.13万元,增长44.84%,主要原因是:
妇幼项目经费、人员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63.85万元: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结余分配115.5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261.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3.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21.86万元,项目支出542.00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协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78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6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451.5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42.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项目支出409.4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采购。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32.58万元。
为项目支出,用于妇幼卫生项目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28万元,为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2.6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39.11万元,津贴补贴17.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万元,绩效工资6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
(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9.04万元,支出决算282.65万元,预决算差异43.61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引起的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9万元,主要包括:
住房公积金22.6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2.69万元,支出决算22.69万元,预决算差异0.00万元。
)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3.00万元,工会经费3.1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7万元,支出决算6.17万元,预决算差异0.00万元。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故无相关资金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收入,故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4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4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9.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妇幼卫生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08元,占年初预算的39.2%。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妇幼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投入。
2017年补助经费到位共计112.08万元。
补助项目资金结算方式是当年预拨,次年结算,多还少补。
自治区财政补助104.08万元,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120元/对、孕前优生检查144元/对、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115元/人次、农村新生儿听力筛查50元/人次、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52元/人次、乳腺癌筛查24元/人次;县级财政补助8万元,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40元/对、孕前优生检查64元/对。
该项满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2)过程。
从项目资金计划到资金管理,我院均严格按照财务工作制度和纪律执行,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做到了项目经费健康科学合理地使用。
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专项核算,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免费检查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其他公用经费等。
该项满分38分,自评得分38分。
(3)产出。
该项目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4)效果。
妇幼项目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广大基层公卫医护工作者的大量付出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对群众的随机电话随访和问卷调查,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居民健康知晓率均在90%以上。
该项目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5)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预算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指标
评价方式
东兰县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专项
112.08
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