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井下走动式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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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井下走动式管理办法DOC

某矿井下“走动式”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矿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井下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与井下职工的情感沟通、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井下“走动式”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走动式”管理的范围:

1、副总及以上带班矿领导;

2、职能科室管理人员;

3、井下各基层区队管理人员。

二、“走动式”管理检查方式:

1、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检查;

2、井下两级防控点检检查;

3、井下基层区管下井检查。

三、“走动式”管理办法:

⑴、“走动式”管理相关规定

1、矿领导带班、点检作业,分夜、早、中、晚四个班次巡视检查,原则上按所安排的路线进行检查,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

2、职能科室人员定期进行联合“走动式”巡查,当日除陪检、看活等特殊情况外,各科室人员要按排定路线进行巡查。

3、井下基层区队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时,必须与职工同上同下,集体排队入井、升井。

⑵、走动式管理内容

查“三违”、查隐患、查“三项制度”落实、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所查问题必须认真处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实现闭合管理。

四、相关要求

1、矿领导带班人员原则上按每月《领导带班路线安排表》中所安排的路线进行巡视检查,交接班时要将所查地点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与下一班带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上。

职能科室配班人员负责升井后将填好的《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送安检科保存。

领导及陪同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到调度室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2、矿领导点检计划与带班安排一致,在进行点检巡视时,要认真按照安排表中巡视地点所确定的点检类别进行重点检查,升井后认真将所检查的问题填写到《点检表》中,并及时交到安检科。

3、职能科室人员每周三进行联合“走动式”巡查管理,巡查前由安检科排定检查表,并明确检查线路、检查人员和负责人;升井后由每条线路的检查负责人到安检科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安检科负责检查记录的发放和整改监督。

具体见《某矿安全大检查制度》。

4、井下采煤、掘进区队管理人员跟班时,当班巡视不少于2次,井下生产辅助单位管理人员跟班巡视次数不少于1次,巡视过程中要由重要岗位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字。

管理人员小班和大班下井时,巡视人员要认真将检查出的问题填写在《某矿“走动式管理”隐患排查记录本》中,检查问题不少于3条。

5、井下基层单位每月自查“三违”不得少于矿规定数,所查“三违”必须在现场让“三违”人员本人签字,进行现场确认,并认真写到记录本中,不得到月底随意凑指标,未按要求执行的,不计入考核。

6、井下基层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该区队当月“走动式”管理执行情况,并于每月20日将本单位管理人员的记录本收齐,统一交至安检科,安检科按《某矿井下区队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五、“走动式”管理考核结果及相关记录由安检科汇总后,统一进行保存。

附:

1、《某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某矿安全重点部位两级防控点检制度实施细则》

3、《某矿安全大检查制度》

4、《某矿井下区队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办法》

附件1

某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职责分工

1、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2、安检科负责编制每月的《领导带班安排表》,并通知相关人员。

负责在公示栏公示有关带班情况。

负责保存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3、动力科负责井口《某矿领导带班公示栏》的管理。

4、调度室和劳人科负责为领导带班进行考勤。

二、工作程序

(一)一般要求

1、安检科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保证每天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

2、矿党政正职每月带班数不得低于5个。

3、参加带班人员为所有副总及以上矿领导。

共分两个组:

井下领导组和井上领导组,各组中两人一组结对子,可互相替班。

分组情况在《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上注明。

4、带班矿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带班时,可与结对子人员协商调换,确有困难的,请示本组组长调换。

5、所有矿领导带班时,都有一名科室中层干部陪同,陪同人员负责填写记录。

如陪同人员不在矿,或其它原因不能下井,由本科室科长协调同级别人员自行调换,严禁空班。

6、每月3号之前,将领导带班情况报公司矿山安全部备案。

由公司矿山安全部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7、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区管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与工人同下同上,严禁空班。

参加带班人员为正副区队长(书记)、工会主席、技术员、机电工长、质量检查员。

区队长(书记)每月上小班带班不少于8个,其中晚班、夜班各2个。

(二)带班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人员、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斯员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井下作业地点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5、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三)带班工作计划的制定

带班工作计划中不仅要包括带班日期、班次,而且还要包括带班的行走路线。

1、确定带班线路。

每月底之前,由安检科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确定带班线路,带班人员原则上按排定的线路进行检查。

带班路线要包括所有主要生产地区、重点工程。

2、带班时间安排。

每月底之前,由安检科编制《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并下发到有关人员手中。

安排带班时间时要保证对主要生产地区每两日全面覆盖一遍。

(四)井下交接班

1、矿领导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交接班硐室进行现场交接班。

2、交接班时,要将所查地点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与下一班带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上。

3、填写要求:

《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填写字迹清晰,不可存在空项。

“交接班人员签字”栏必须带班本人签字,其它人员不得代签字;“班次”栏填写清楚班次;“安全状况”栏,填写“良好”、“重大隐患”及“事故”三类,事故写清是人身伤害事故还是非伤亡事故;在“存在问题”一栏中填写清楚在某地点所查到的问题、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对于后两项要写清严重程度;“原因”栏填写要对应“存在问题”栏内容填写;“注意事项”栏填写针对巡查地区所存在主要隐患类型的注意事项。

4、职能科室配班人员负责升井后将填好的《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送安检科保存。

5、领导及陪同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到调度室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五)带班所查隐患的处理

1、带班人员在现场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问题,能在现场解决的必须盯在现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升井后到调度室填写《某矿领导带班记录》,同时填写《领导干部检查意见书》。

2、调度室每班将领导带班记录录入到生产安全调度综合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公司有关部室。

3、安检科每班将带班领导填写的《领导干部检查意见书》内容录入到隐患信息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严格按照通知、整改反馈、复查、消除的闭合管理模式,保证带班所查隐患的彻底消除。

(六)带班下井档案管理

1、带班下井档案包括《月度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领导干部带班路线安排表》、《带班下井考勤表》、《领导干部检查意见书》、《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某矿领导带班记录》等相关资料。

2、带班下井档案除《某矿领导带班记录》外,由安检科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一年。

带班下井考勤(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由调度室或劳人科保管至少一年以上。

3、带班人员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由下一班接班人员签字后,由职能科室配班人员,负责将领导带班下井记录送安检科技术组保存。

4、调度室负责保存带班领导所填《某矿领导带班记录》。

(七)带班情况公示

1、每月由安检科负责在矿专用公示栏公示:

上月领导带班完成情况;本月领导带班安排计划。

2、带班人员下井前,将自己的姓名牌悬挂到《某矿领导带班公示栏》的相应位置,升井后自行取(放)回。

3、矿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的姓名牌直接悬挂到《某矿领导带班公示栏》上,基层单位人员的姓名牌由本人保管。

有多人带班的,按职务大小只悬挂主跟班人的姓名牌。

姓名牌丢失,要及时报告安检科补做。

4、动力科负责井口《某矿领导带班公示栏》日期牌更换、清洁擦拭等的日常管理。

(八)考核与奖惩

1、对不按规定参加带班的矿领导由公司统一考核奖罚,职能科室和基层区队人员出现带班空班的,按安字1号文有关规定处罚。

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

2、对填写记录不认真的,每次对填写人员罚款50元。

对带班档案保存不善造成丢失的,每次罚责任人员50元。

3、每月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对严格按照本带班制度进行带班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三、相关文件

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四、相关记录

1、月度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

2、领导干部带班路线安排表

3、带班下井考勤表

4、领导干部检查意见书

5、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

6、某矿领导带班记录

附件2

某矿安全重点部位两级防控点检制度实施细则

一、管理办法及要求

1、点检类别的确定。

在每月25日左右召开的隐患排查会议上,根据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安排,排查隐患的同时,确定采掘头面、重点机电硐室、重要运输大坡、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的点检类别。

2、点检计划的编制。

点检计划与领导干部带班安排一致,在编制《某矿 年月领导干部带班路线安排表》时,按照隐患排查会议上确定的点检类别,在巡检路线中注明,如顶板、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等。

各点检人员按照带班表安排,在带班的同时进行点检。

编制点检计划时,公司级点检项目点检次数不得低于公司要求。

3、点检表的格式。

点检表使用公司《关于推行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两级防控两级点检制度的通知》中确定的统一点检表格式。

4、安检科在交接班硐室和贵宾浴室放置《某矿 年月领导干部带班路线安排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安全罚款通知书》、《点检表》以方便填写使用。

5、运输科负责对当月安装、拆除运输线路的大轨道坡进行点检,机电科负责对一、二强皮带、150皮带进行点检,动力科负责对“四大件”进行点检,每月均不少于4次,自行安排,下月安排计划在本月28号之前报安检科备案。

动力科点检尽量安排在周检和月检时进行。

6、点检的实施。

下井带班人员即为点检人员,点检前必须按所在线路类别携带相应的点检表,逐项点检,没有问题的打“√”,存在问题的打“×”,并在点检记录栏中详细写明。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解决期限,必要时给予处罚。

点检记录一式三份(不再填写三联单),点检人员签字后自留一份,以便录入《生产调度指挥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另两份放置于贵宾浴室。

7、安检科值班人员每日中午11点30分和晚6点左右分两次到贵宾浴室取点检记录,在矿调度会上由接收单位签字后,一份交被检单位,一份交安检技术组保存,由技术员录入到《生产调度指挥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中。

机电科、动力科和运输科的点检表在被点单位签字后,交安检科值班室,并按要求将点检信息录入到《生产调度指挥综合信息平台》系统。

8、安检科要管理好《生产安全调度综合信息平台》的安全管理模块,及时录入点检计划、点检问题等相关信息。

9、点检人员要对点检时查出的问题、隐患负责跟踪复查,直至消除为止。

安检科负责最终复查。

10、生产单位每天要登陆《生产安全调度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查看点检问题,并及时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进行反馈。

二、罚则

1、对不遵守本规定的点检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及时进行反馈,或不负责任反馈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

附件3

某矿安全大检查制度

一、每周三由矿长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无特殊情况,矿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二、安全大检查活动安排。

每周二下午,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地测科等职能部门将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及地点报安检科,由安检科统一安排,安排矿领导检查地点时,安排人员必须先请示。

安排表在周二下午下班前必须送达各位矿领导和职能部门。

检查安排表中必须明确召集人,召集人负责将检查信息汇总,并负责升井后的记录填写。

三、认真检查,详细记录。

各参加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检查完毕后,所有检查人员进行碰头,将检查情况汇总到记录填写人处,记录填写人升井后到安检科填写记录,即安全人员意见书,一式二份,被查单位、安检科各一份,由安检科值班人员在中班的调度会上下发各单位,接收人员须在接收人一栏中签字。

同时,安检科负责将大检查信息汇总,发放到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积极整改,及时复查。

隐患存在单位在接到安全人员意见书后,认真按意见书要求的时间积极进行隐患整改,安检科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查,复查意见填写在安全大检查汇总表上,同时填写复查日期和复查人签字。

五、安检科负责对大检查汇总内容进行分析,针对隐患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根据情况制定隐患风险预防措施。

同时进行分类发现,查找到安全管理侧重点,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

六、及时收集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安检科统计员要对安全大检查安排表、安全人员意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七、对于在安全大检查中不按排定路线巡查、发现较大及以上隐患未及时联系处理,以及隐患处理和复查不及时、相关记录保存不力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附件4

某矿井下区队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办法

一、采煤、开掘单位每名跟班人员当班巡视不少于2次,并有本单位岗位人员记录本上签字(岗位包括后路所有岗位),说明跟班人员到此岗位的依据和次数,发现问题不少于3条并在下井记录本上体现。

单位内部隐患台帐不再填写,只按记录本进行考核,只填写外部隐患台帐。

二、井下生产辅助单位跟班人员当班巡视次数不少于1次,并有本单位岗位人员记录本上签字(岗位包括所查线路上的所有岗位),作为跟班人员到此岗位的依据和次数,发现问题不少于3条,并在下井记录本上体现。

单位内部隐患台帐不再填写,只按记录本进行考核,只填写外部隐患台帐。

三、矿要求每个区管人员每月自查的三个“三违”也必须在现场让“三违”者本人签字,让“三违”人员当场认可,记录本上留有记录,避免到月底随意凑指标现象,否则,不计入考核。

四、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每月20日把跟班人员、管理人员的记录本收齐,统一交安检科,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考核,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排出前三名、后三名。

五、下井记录本安检科统一印制、发放。

参加走动式管理人员范围:

井下生产单位:

综一队、综二队、综三队、综放队、维修区、掘一队、掘三队、掘四队、掘预队、开拓区、安装队。

辅助单位:

运输区、皮带队。

负责人把本单位的跟班人员或井下管理人员名单报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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