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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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职责
出纳工作职责
一、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负责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票及有关印章,按规定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3、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不真实、不合法、违背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4、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擅自出借合作社资金、不准擅自出借合作社资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立小金库。
五、及时记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近期向会计结报收支情形,按期与会计及银行进行帐务查对。
六、做好本社财务、政务公开及其改日常事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推动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特制定本
制度。
二、合作社办公室负责合作社档案工作,负责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合作社档案包括:
(1)合作社社员记录表和社员名册资料;
(2)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类制度文本;
(3)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方案;
(4)合作社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对外经验交流材料,社员来信来访材料,以
及往来的各类文书资料;
(5)合作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工作记要和会议决议;
(由合作社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送理事长定稿后存档)
(6)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进程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
算专业资料;(除按本制度外,还必需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7)合作社签定的各类合同、协议;
(8)新闻媒体报导本合作的文稿;
(9)其他有保留价值的各类资料(办公室视情形而定)
4、所有的文档资料必需是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最终资料。
五、归档材料必需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文字清楚,对于确实不能利用原件者,应
利用复印归档。
六、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需完整、真实、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
目、记录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7、整理的材料须统一规格:
(1)书面材料以A4型纸统一规格;
(2)除书面材料外应备份电子文档、电子文件;
(3)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刻、地址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
书面材料分开寄存。
八、档案的查(借)阅必需严格履行记录手续,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借阅事由、借阅内容及借阅期限等。
对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重要、珍贵的档案和资
料,一般不提供原件利用。
九、任何人查阅档案时,必需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等
破坏档案完整的行为。
10、合作社依照国家规定肯定档案保留期限。
档案保管期限需要销毁时,由档案
保管人员、财务人员、理事长、监事长一路鉴定,严格审查,编造档案销毁清册,经社
员(代表)大会同意后销毁。
1一、合作社配备防火档案箱,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肯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
档的传递。
1二、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移交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内部财务审计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务管理,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农人专业合作社法》精神,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时刻
实行一年一审;理事长变换前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各类基建、大宗设备购买等支出情形和省、市专项经费执行情形进行专项审计。
二、审计方式
由执行监事或监事会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若是合作社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审计有困难,成员大会能够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三、审计内容
一、各类会计凭证是不是真实、全面、完整,会计核算是不是符合《农人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账务处置是不是按《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方式、程序和时限是不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财务决算报告是不是真实靠得住,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是不是真实、准确。
3、各项收入是不是全数入账。
对往来款项是不是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账等问题,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是不是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
4、各项支出是不是按核定的指标、计划、开支范围利用,各项专款是不是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五、是不是设立成员帐户,盈余分派是不是符合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是不是依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一个成员份额,有无固定资产流失情形等。
会计工作职责
一、遵守财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二、对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一概退回。
3、对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置并编制财务报表。
4、按期清点出纳现金、银行存款,严格依照单据管理规定,做好合作社的统一收据的领用核销工作。
五、按期向合作社社员通报和公开财务情形。
六、做好合作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
监事会职位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形。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财务收支盈余分派情形。
3、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形。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六、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7、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理事会职位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有关事项。
3、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4、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
五、按照本社进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7、履行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成员大会职责
一、审议、修改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成员;
3、决定单个成员出资最高金额和农人成员出资的最低金额标准;
4、决定归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发民投资计划;
7、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其他重大事项;
九、决定盈余分派和亏损处置方案;
10、需要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退社制度
一、入社制度: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集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守章程,
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志愿提出申请,经成员大会通事后,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二、退社制度
一、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集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
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一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依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有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或出现资不抵债现象,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和债务,直到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