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447637 上传时间:2023-07-04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27.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8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docx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处置活动,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安民警自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处置重大恐怖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紧急警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条公安民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规程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安民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性、可能还有未被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人等情况保持警惕,防止、减少自身伤亡。

第六条采取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条公安民警对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应当按照《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做好处警记录。

第八条公安民警到达处置现场后,应当与所属公安机关保持联络,迅速报告现场情况;接到报告的公安机关应当视情增派警力或者调整警力部署。

现场警力难以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向所属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增派警力支援;接到报告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增派警力。

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后,现场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向增援民警介绍情况,共同进行处置。

第九条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警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人数、当事人身份及警情敏感性等综合因素,快速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现场警情发生变化的,公安民警应当及时调整处置措施。

第十条公安民警使用较重处置措施时,可以同时使用较轻处置措施作为辅助手段。

第十一条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后,对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并及时收缴其所持凶器。

第十二条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当依法及时收集、固定有关证据;有条件的,应当对现场处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十三条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公安民警应当按照本规程第七章的规定报告情况,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治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公安民警使用武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告情况。

第十四条本规程所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处置措施,是指公安民警为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依照本规程采取的强制手段,由轻到重依次为:

口头制止、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使用武器制止。

口头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发出强制命令。

徒手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使用身体强制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使用警械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驱逐性、制服性、约束性警用器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使用武器制止,是指公安民警在紧急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使用武器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第二章口头制止

第十五条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口头制止。

口头制止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徒手制止措施。

第十六条口头制止包括以下内容:

(一)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按照要求接受检查;

(三)告知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服从公安民警命令的后果;

(四)根据警情需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五)其他能够达到有效制止目的的口头命令。

第十七条口头制止用语应当明确、简洁、易懂,禁止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

第十八条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三章徒手制止

第十九条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

第二十条公安民警徒手制止,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除非必要,应当避免直接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

第二十一条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对徒手无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使用警械制止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第二十四条公安民警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攻击尚未危及他人或者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的,公安民警使用警棍时尽量避免攻击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

第二十六条公安民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使用催泪警械:

(一)根据现场情况,要求现场无关人员躲避;

(二)选择上风向站位和安全有效距离,直接向违法犯罪行为人喷射催泪剂;

(三)制服违法犯罪行为人并将其约束后,对有异常反应或者可能引发疾病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治。

第二十七条公安民警制服违法犯罪行为人后,应当立即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

对受伤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治。

第二十八条符合使用警械条件,但是现场没有警械或者使用警械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公安民警可以使用除武器以外的其他物品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控制。

第二十九条对使用警械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使用武器制止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三十一条公安民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

(一)判明现场情况;

(二)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

(三)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四)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

(五)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六)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

(七)在未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

(八)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

第三十二条公安民警在使用武器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

(一)处于繁华地段、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其他容易误伤他人的场所;

(二)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存放有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

(三)鸣枪警告后可能导致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等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第三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民警不得使用武器:

(一)处理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法等非刑事执法活动时;

(二)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或者实施暴力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

(三)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四)犯罪行为人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可能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具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违法犯罪行为人实施危及公安民警或者其他在场人员生命安全行为或者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公安民警可以使用武器。

第三十四条符合使用武器条件,但是现场没有武器或者使用武器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公安民警可以使用其他必要强制手段制服犯罪行为人。

第六章人身安全检查

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在制服违法犯罪行为人,或者使用约束性警械约束违法犯罪行为人后,应当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对于体内可能藏有可疑物,现场没有检查设备的,以及其他不适合当场检查的,公安民警可以将违法犯罪行为人带至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公安民警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一)现场条件允许的,应当选择光线较好、场地开阔、有依托或者容易得到支援的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二)保持高度警惕,控制违法犯罪行为人,防止其反抗、逃跑、自杀、自残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

(三)不得采取侮辱人格、有伤风化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

(四)检查女性违法犯罪行为人人身的,由女民警进行,可能危及公安民警人身安全或者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时,一般应当从被检查人的双手开始从上至下顺序进行,对其腋下、后背、腰部等重点部位及衣服重叠之处、衣服口袋、皮带内侧、鞋里帽边等易隐藏物品的地方,应当重点检查。

第三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应当采取用手轻拍、触摸违法犯罪行为人衣服外层的方法;经轻拍、触摸,怀疑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携带赃款赃物、作案工具或者违禁品的,可以翻开衣帽检查。

第三十九条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时,应当谨防因接触注射针筒、刀片等物品而感染疾病或者受伤。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将其衣服口袋翻出接受安全检查。

第四十条公安民警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人携带的物品可能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立即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处置。

第七章事后处理

第四十一条公安民警控制住违法犯罪行为人后,应当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区分其违法犯罪的不同情况,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但是依法当场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违法犯罪行为人携带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或者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公安民警应当依法予以扣押或者收缴。

对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文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分别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公安民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置:

(一)立即向所属公安机关口头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公安民警身份、目前所处位置、采取处置措施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现场情况、联系方式;异地采取处置措施的,应当同时向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口头报告;

(二)迅速对受伤人员采取临时救治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三)保护现场,寻找相关证人和物证、书证,防止证据灭失。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接到人员伤亡的报告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一)视情指派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进行现场勘查等工作。

对杀人、放火、爆炸等严重犯罪的现场或者已经造成人群聚集的现场,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二)及时对受伤人员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三)对于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四)将伤亡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根据需要准备新闻口径,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第四十五条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公安民警应当在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处置情况向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异地处置的,应当同时向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轻伤、重伤、死亡或者已经引发争议、引起舆论关注等情形的,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对现场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异地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的,公安民警所属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民警现场处置情况;

(二)伤亡人员情况;

(三)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及通知家属情况;

(四)调查工作情况;

(五)调查结论。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现场处置情况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参与现场处置的公安民警及其所属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宣布调查结果;对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不当或者违反规定采取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案编辑词条

B添加义项?

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文案

外文名称

Copy

1发展历程

2主要工作

3分类构成

4基本要求

5工作范围

6文案写法

7实际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汉字"文案"(wén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古代,文案亦作"文按"。

公文案卷。

《北堂书钞》卷六八引《汉杂事》:

"先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

"《晋书?

桓温传》:

"机务不可停废,常行文按宜为限日。

"唐戴叔伦《答崔载华》诗:

"文案日成堆,愁眉拽不开。

"《资治通鉴?

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

"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按。

"《花月痕》第五一回:

"荷生觉得自己是替他掌文案。

"

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

《老残游记》第四回:

"像你老这样抚台央出文案老爷来请进去谈谈,这面子有多大!

"夏衍《秋瑾传》序幕:

"将这阮财富带回衙门去,要文案给他补一份状子。

"

文案音译

文案英文:

copywriter、copy、copywriting

文案拼音:

wénàn

现代文案的概念: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writer翻译而来。

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

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

只是由于文案人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写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关)。

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

以往一般企业都会找广告、文化传媒等公司合作。

这些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文案、设计团队,经验也相对丰富,但因为业务量大,范围广泛,在针对性方面会较为薄弱。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专业文案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渐衍生了一些专注于文字服务的文案策划公司。

这类企业发展速度很快,大多数都是从工作室形式转型而来,也有从文化传播机构独立出来的。

随着中国广告业二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操作流程,工作方式都在变化,文案的角色由无闻转为配角,现正昂首阔步走向台面,成为主角,从前一则广告多是由设计

出计划,再配图之后,文案轮为完稿,一则广告的计划多是由文案与美工共同完成,然后各自分工。

说起文案的地位,日本是从1992年意识到文案的重要性,台湾是1998年。

2002年,大陆的一些中大型广告公司的老总几乎都在垂叹,好的文案太少了。

好的文案往往愿意扎堆,从全国形式来看,这股潜规则正逐渐由华南广告重镇广州向华东中心上海转移。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工作

撰写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海报;撰写企业样本、品牌样本、产品目录;撰写日常宣传文案白领一族

文案白领一族

单页、各类宣传小册子;撰写DM直邮广告,包括信封、邮件正文;撰写电视广告脚本,包括分镜头、旁白、字幕;撰写电视专题片脚本;撰写电视广告的拍摄清单;撰写广播广告;将海外版广告文案作汉化(翻译);撰写广告歌词,或汉化(翻译)外文歌词;撰写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为网站栏目命名;撰写网站内部文案;撰写手机短信广告;撰写各类广告作品的创意阐述;撰写广告口号;撰写产品包装文案,包括:

品牌名、使用说明、产品成分等;为产品或品牌命名,并作创意阐述;为路演或活动命名,并作创意阐述;撰写活动请柬及活动现场宣传品上的文字;为各种礼品命名,并作创意阐述;为专卖店命名,并作创意阐述;撰写商店的橱窗或店内POP物料文案;撰写软文、新闻式、故事式、评论式;撰写策划书,或协助策划人员优化、润色方案文字;协助客户企业内刊的编辑,提供主题方向,审核文字。

不同的环境对文案撰稿人有着不同的锤炼和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分类构成

从现有的文案分类有很多种,按照4A标准,一般有四类:

助理文案(ACW),文案(CW策划文案

策划文案

),高级文案(ACW),资深文案(SCW),其中稍微要区别的是高级文案与资深文案,前者要求的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而后者不仅仅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还包括做文案的年资。

有些4A公司设有文案主任(CE)一职,大体上与文案职责类似,有时候负责专项。

另外有些个别公司还配有首席文案的职位(CCW),文案功力凤毛麟角,虽不具领导才能,但有的首席文案拿的工资却比创意总监还要高。

大部分国内广告公司文案的种类繁杂,有房地产文案、创意文案、企划文案、品牌文案等。

文案是由标题、副标题、广告正文、广告口号组成的。

它是广告内容的文字化表现。

在广告设计中,文案与图案图形同等重要,图形具有前期的冲击力,广告文案具有较深的影响力。

广告标题:

它是广告文案的主题,往往也是广告内容的诉求重点。

它的作用在于吸引人们对广告的注目,留下印象,引起人们对广告的兴趣。

只有当受众对标语产生兴趣时,才会阅读正文。

广告标语的设计形式有:

情报式,问答式、祈使式、新闻式、口号式、暗示式、提醒式等。

广告标语撰写时要语言简明扼要,易懂易记,传递清楚,新颖个性,句子中的文字数量一般掌握在12个字以内为宜。

广告副标题:

它是广告方案的补充部分,有一个点睛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对标题的补充及让人感觉,前面的不懂,在这里全部让人了解。

广告正文:

广告正文是对产品及服务,以客观的事实、具体的说明,来增加消费者的了解与认识,以理服人。

广告正文撰写使内容要实事求是,通俗易懂。

不论采用何种题材式样,都要抓住主要的信息来叙述,言简易明。

广告口号:

口号是战略性的语言,目的是经过反复和相同的表现,以便名域其他企业精神的不同,使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的个性。

这以成为推广商品不可或缺的要素。

广告口号常有的形式:

联想式、比喻式、许诺式、推理式、赞扬式、命令式。

广告口号的撰写要注意简洁明了、语言明确、独创有趣、便于记忆、易读上口。

所谓广告文案是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

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就是指通过广告语言、形象和其他因素,对既定的广告主题、广告创意所进行的具体表现。

狭义的广告文案则指表现广告信息的言语与文字构成。

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点明主题

准确规范是文案中最基本的要求。

要实现对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的有效表现和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有效传播,首先要求广告文案中语言表达规范完整,避免语法错误或表达残缺。

其次,广告文案中所使用的语言要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第三,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符合语言表达习惯,不可生搬硬套,自己创造众所不知的词汇。

第四,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尽量通俗化、大众化,避免使用冷僻以及过于专业化的词语。

2)简明精炼、言简意赅

文案在文字语言的使用上,要简明扼要、精练概括。

首先,要以尽可能少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出广告产品的精髓,实现有效的广告信息传播。

其次,简明精练的广告文案有助于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和迅速记忆下广告内容。

第三,要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以防止受众因繁长语句所带来的反感。

3)生动形象、表明创意

文案中的生动形象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

国外研究资料表明:

文字、图像能引起人们注意的百分比分别文字是35%,图像是65%,文案创作时采用生动活泼、新颖独特的语言的同时,附助以一定的图像来配合。

4)优美流畅、上口易记

文案是广告的整体构思,对于由其中诉之于听觉的广告语言,要注意优美、流畅和动听,使其易识别、易记忆和易传播,从而突出广告定位,很好地表现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产生良

好的广告效果。

同时,也要避免过分追求语言和音韵美,而忽视广告主题,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因文害意。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范围

策划文案和创意文案

一)策划文案:

工作主要是将策划工作人员的策划思路形成文字。

毋庸置疑,公司很多策划人员均有很强的策划水平和丰富的策划经验,但有时候手上同时进行几个案子,同时时间又比较紧的情况下,文案可以在充分理解策划意图的情况下帮助策划人员完成策划方案的写作。

这其中有几个内容:

1.必须充分了解本案的运作背景,包括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市场动态。

2.掌握整个策划的战略指导思想。

3.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论述方式将策划思想反映在字里行间。

4.到比较专业的问题或障碍的时候,应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保证策划方向的一致性。

5.贯彻战略方针的同时,也可就战略思想的表达方式和文字提述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地展现策划的战略核心点。

二)创意文案:

主要是将广告作品的表现及形式用完整的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除了产生画面的构想之外,还包括广告语言的表现内容(如平面的标题、引文、正文、随文,广告语等,影视的音效、旁白、字幕、广告语等)。

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新颖的创意和传神的文字表现。

而这些智慧的闪光绝对不是拍一下脑门子就能出来的。

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1.通过各个层面,特别是swot方面深入理解,从而找出项目的核心优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