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国阳欢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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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国阳欢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微山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国阳欢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微山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国阳欢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焦文广

联系人

贾平

通讯地址

济宁市微山县苏园一村31号楼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77600

建设地点

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蔡园村北侧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15太阳能发电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1222

其中:

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能源将近76%由煤炭供给,大量的煤炭开采、运输和燃烧,对我国的环境已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保证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的太阳能发电技术主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其中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尚处于试验开发阶段,而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已经成熟、可靠、实用,其使用寿命已经达到25-30年。

要使光伏发电成为战略替代能源电力技术,必须搞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不产生燃煤发电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问题。

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清洁、源源不断、安全等显著优势,成为关注重点,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事业,可以减轻矿物能源燃烧给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有利于建设环境和谐的社会。

山东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年总辐射在4480~5800MJ/m2之间,处于Ⅱ类区(很丰富区)和Ⅲ类区(丰富区)。

山东省位于N34°25′~38°23′、E122°43′~144°36′之间,南北最大长度约420km,东西最大宽度约700km,境内有沿海、平原、丘陵、山地等多种地形,使之太阳辐射的差异较大。

山东省年太阳总辐射量分布呈现南少北多的趋势,其中,低值出现在鲁西南,在4650MJ/m2以下,高值出现在鲁北和黄河三角洲,在5550MJ/m2以上。

本项目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是建设并网光伏电站的理想场址,开发并网光伏电站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

在此基础下,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41222万元在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蔡园村北侧微山采煤沉陷区建设国阳欢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因此,受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施行);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号令,2000年9月25日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年06月01日施行);

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

6、《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9月23日通过,2017年1月1日施行);

7、《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

1、本项目站区总用地面积111.5912hm2,项目由20个2.5MW光伏子方阵组成。

每个光伏子方阵由360路光伏组串、2座1.25MW预装式逆变机房和1台2500KVA、35kV箱变组成,每个光伏组串由24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

电站初步拟定以35kV电压等级出线两回接入公用220kV汇集站。

2、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有:

(1)高强预应力管桩架高式光伏支架,3×8型横排组件,倾角22度,约35.0784MW,光伏组件高出洪水水位0.5m。

(2)固定倾角式光伏支架采用预装钢支架,3×8型横排组件,光伏组件高出洪水水位标高0.5m,每个结构单元由24块光伏组件组成。

组件支架横向布置8列光伏组件,竖向布置3行,电池板横向布置。

每个结构单元长13.34m,宽2.672m。

光伏组件长支架结合光伏组件排列方式布置,采用纵向横梁,横向支架方案。

光伏组件支架沿结构单元长度方向上设置横向支架的间距为4.0m,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一个结构单元内有4道横向支架。

(3)光伏支架基础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支架采用架高方案,并且尽量避免现场开挖、回填、支模及混凝土浇筑,因此光伏支架基础采用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形式。

支架杆件间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螺栓连接对结构变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用钢量小且制作较为方便,施工安装速度快、便捷。

本工程采用螺栓连接。

调节标高后,采用螺栓将上部支架固定,最终通过一根穿透螺栓将钢管彻底固定,既牢固施工又方便,适用于本项目支架连接。

(4)组件横向安装,打桩部分单组支架上排列3排,每排8块,每组支架24块组件串接后构成1路光伏组串。

(5)漂浮式光伏阵列支架

水面漂浮阵列,采用成品浮体作为主材料,利用浮体的浮力支撑上部光伏阵列的自重,光伏阵列由主浮体和副浮体通过螺栓连接,光伏方阵周围设置桁架,桁架放置与浮体之上,通过防腐钢丝绳与水底预制管桩进行拉锚,形成稳固的拉锚系统,组件安装倾角为12°。

漂浮光伏阵列可分为漂浮系统、锚固系统两部分。

(6)箱变漂浮平台

箱变漂浮平台,采用钢浮箱提供浮力支撑上部设备自重,钢浮箱上设置钢结构框架平台,铺设花纹钢板,方便运维人员检修,平台四周设栏杆,浮台四周通过钢丝绳与水底预制管桩进行拉锚。

(7)漂浮光伏方阵采用标准浮箱形式,倾角12度,共6个标准单元,每个单元2.5056MW。

采用成品浮体作为主材料,利用浮体的浮力支撑上部光伏阵列的自重,光伏阵列由主浮体和副浮体通过螺栓连接,光伏方阵周围设置桁架,桁架放置与浮体之上,通过钢丝绳与水底预制管桩进行拉锚,形成稳固的拉锚系统。

图1-1项目箱变漂浮平台示意图

(8)逆变升压浮台(10座),采用钢浮箱提供浮力支撑上部设备自重,钢浮箱上设置钢结构框架平台,铺设6mm厚花纹钢板,方便运维人员检修,平台四周设栏杆,浮台四周通过钢丝绳与水底预制管桩进行拉锚。

(9)高强预应力管桩架高式箱变基础14个,漂浮式箱变平台共6个。

(10)锚固桩,锚绳等锚固系统。

建设内容占地及主要建(构)筑物如下:

表1-1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电站租地面积

hm2

111.5912

2

建设规模

MWp

50

3

2.0m高浸塑钢丝网围墙总长度

m

8420

4

土石方开挖

10000

5

土石方回填

10000

6

铁艺大门

7

7

预装式逆变机房

2

表1-2土建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量

结构形式

1

光伏支架

4640

2x24块组件阵列

2

直径300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32480

长度7m~18m

3

预装式一体化箱、逆变机房基础平台

20

框架结构

3、根据总装机容量、倾斜面辐照量、系统效率以及光伏组件标称效率衰减等,计算出光伏电站建成后,25年的年平均发电量6822.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134.5h,25年总发电量为17.1亿kWh。

(1)光伏方阵结构

按照光伏方阵连接方式划分,光伏方阵结构由组件、组串、串列、子方阵组成;以安装、排列方式划分,光伏方阵由组件、组串、支架单元、子方阵组成。

光伏方阵的连接结构组成为:

由若干组件串联构成组串,组件串联数量由组件电气参数、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参数、气象条件等因素确定;由若干组串并联接入逆变器构成串列,组串并联数量由逆变器直流输入功率参数、输电损耗确定;由若干串列并联接入升压变压器构成子方阵,串列并联数量由升压变压器容量确定;由若干子方阵排布构成光伏方阵。

(2)组串设计

组串的光伏组件串联数量由组件电气参数、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参数、气象条件确定,设计原则参见《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3)串列设计

构成串列的组串数量由逆变器功率参数、输电损耗确定。

本项目逆变器额定交流输出功率为500kW,初步选择子方阵串列的数量为86,相应串列峰值功率为501.38kW,小于逆变器最大直流输入功率560kW。

(4)支架及组串单元设计

为便于安装,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以便于场地布置及施工、安装。

设计方案为:

组串单元结构由24块光伏组件构成;

安装方式:

将2块光伏组件竖向放置,排成12列。

支架结构:

型材、压块。

(5)接线方案设计

接点设计

本工程建设容量为50MW,一期建成。

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汇集站35kV侧,厂区共规划2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汇集站35kV配电柜内,220kV汇集站为统筹规划站。

电站主接线

本工程建设规模50MW共分为20个光伏发电分系统(每一个光伏发电分系统约为2.5MW)。

为了节省电缆、开关柜数量,减少工程投资造价,采用集电线路形式接入厂区220kV汇集站35kV侧35kV配电柜内,每10个光伏发电分系统为一条集电线路共2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和架空输电线路相结合的方式。

电力电缆

光伏方阵电缆选择如下:

光伏板至汇流箱:

选用光伏专用电缆PV1-F-0.6/1kV-1×4mm2。

汇流箱至逆变器:

选用直流电缆ZC-YJV22-0.6/1kV-2×70mm2。

逆变升压室至升压站:

根据经济电流密度计算导线截面不小于67.70mm2,短路电流热稳定校验截面不小于41.17mm2,结合产品型号,选用ZR-YJV22-26/35kV-3×70mm2截面导线。

雷击保护

光伏发电系统防雷包括直击雷和感应雷,防雷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电阻通过电阻测量仪测量。

A直击雷的防护

根据计算,30m高的避雷针,单针防护半径只有35米,两针之间的防雷间距也不足200米,大面积防护,须采用网点结构,布建多座避雷塔。

显然,因其遮挡太阳辐射而不宜用与光伏阵列的防雷。

本工程利用阵列支架作为预防直击雷的接闪器,雷电流可由金属支架导入大地,即可达到防雷效果。

B感应雷的防护

光伏系统逆变器内部的直流侧均具有防雷保护装置;对线路作直击雷保护。

在各35kV进出线均设置一组无间隙金属氧化锌避雷器对雷电侵入波和其他过电压进行保护。

(6)电站监控系统

计算机监控系统

每2.5MW光伏阵列为一个独立发电单元。

每个独立发电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2.5MW光伏阵列及2×1.25MW逆变器、2500kV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信号接入箱变测控装置预留的RS485接口,箱变测控装置对信号进行分析处理,对太阳电池组件进行故障诊断和报警并及时发现设备自身存在的问题,所有的箱变测控装置经环网连接后将采集的数据和处理结果通过光纤传输到网络层交换机,再传输到监控主机,由光伏电站运行人员进行集中远方监视和控制。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本光伏厂区监测点约20点左右,放置于每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内的箱变附近。

视频信号最终通过光纤传输至公用站接口装置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同时能与火灾报警系统以通信接口方式联动。

(7)项目阵列分布

根据场址处的现状,项目阵列分为打桩式和漂浮式两种,水域中心水深较大处采用漂浮式,组件倾角采用目前浮体技术成熟的12°;水域周边水深较浅处采用打桩式,组件倾角采用按照年均最大上网电量原则计算出的22°倾角。

四、主要设备

本项目所用主要设备如下:

表1-3主要设备一览表

1.1

峰值功率

Wp

290

1.2

开路电压(Voc)

V

39.46

1.3

短路电流(Isc)

A

9.57

1.4

工作电压(Vmppt)

V

31.80

1.5

工作电流(Imppt)

A

9.12

1.6

峰值功率温度系数

%/℃

 ‐0.39

1.7

开路电压温度系数

%/℃

 ‐0.33

1.8

短路电流温度系数

%/℃

+0.059

1.9

转换效率

%

17.74

1.10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40~+85

1.11

安装尺寸

mm

(1658×992×6)

1.12

重量

kg

23

1.13

总块数

172800

1.14

安装方式

固定

1.15

安装倾角

22°(打桩)/12°(水面)

1.16

系统效率

%

84.22

1.17

年均上网电量

万kWh

5704.9

1.18

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5年平均)

h

1138.4

1.19

综合利用模式

与水产养殖相结合

1.20

组件距地面距离

m

~

2630kW集中逆变器

2.1

推荐的最大功率

kW

705

2.2

绝对最大输入电压

V

1000

2.3

MPPT输入电压范围

V

520~850

2.4

峰值效率

%

99

2.5

最大中国效率

%

98.7

2.6

额定交流输出功率

kW

630

2.7

额定交流输出电压

V

360

2.8

额定交流频率

Hz

50/60

2.9

电流波形畸变率

<3%(额定功率)

2.10

功率因数

0.8(超前)~0.8(滞后)

2.11

过载保护

2.12

反极性保护

2.13

过电压保护

2.14

其他保护

2.15

数量

80

3.1

数量

20

3.2

额定容量

kVA

2500

3.3

额定电压

kV

35

3.4

短路电流

kA

光伏场区25

4

35kV配电装置

5

双分裂变压器(欧变)

SCB11‐2500/35

20

五、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蔡园村,项目厂址区地表为塌陷水域。

厂址远离市区,乡村道路纵横交错,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见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光伏电站大面积布置了光伏组件,并以每约2.5MW设置一个光伏发电分系统,全站共计20个。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六、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

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1-4。

表1-4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原则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基本原则

(一)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本项目位于微山县欢城镇

符合

(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有环境风险评价章节

符合

(三)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

(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建设行业。

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

符合

(五)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本项目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

符合

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

(一)涉及重金属排放

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

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

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

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

(三)石油化工行业

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

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四)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

(六)热电行业

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

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七、本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2016年)修改单重点保护区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自然蒸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路线见附图3。

八、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附近村庄引水,水质、水量均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

(1)生活用水

本项目不设生活办公室区,项目生活用水设施依托济宁市微山县苏园一村31号楼生活设施。

(2)生产用水

电池组件表面很容易积尘,影响发电效率。

必须对电池组件进行清洗,保证电池组件的发电效率。

由于本项目为水面电站,取水方便,项目采用自动清洗设备每天擦洗与人工清洗相结合的方式。

参考微山县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表面清洗用水强度为1L/m2·次,光伏组件总表面积约为282268.8m2(1.65m×0.99m×172800),全厂冲洗一次需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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