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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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X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X、市公安局副局长X、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X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消防支队,由X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调度指导各级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的开展。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

经信、教育、民政、文物、卫生、旅游、文化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

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和前期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国务院和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

2.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市、县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学校的具体职责。

要采取学校自查和部门、乡镇(街道)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学校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设施维保,列出“问题清单”,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如实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对一般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督改,对整改难度确实较大的,各地要专题研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资金。

3.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市、县文物部门要针对前期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研究针对性整改措施,制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文物建筑管理单位整改责任。

特别是针对古城、古镇、古村寨及木结构文物建筑,要专题研究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消防水源设置和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并落实专项资金,制定整改进度。

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

市、县经信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制定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方案,争取用三年时间,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

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人社、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督促单位落实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强化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加大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5.开展城市大型综合体专项检查。

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消防部门要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强化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市、县安监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制定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对X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现的隐患要开展回头看,要切实全面摸清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用房情况、人员安全疏散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开展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治理。

深入推进中心城区103个项目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房产局要联合消防部门制定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机动车辆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通过采取责令改正、依法拆除、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解决小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问题。

8.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对今年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将于7月份集中挂牌督办,并适时组织媒体曝光、约谈和督导检查,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市政府将提请省政府挂牌警示、督办。

各地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销案。

(三)强化社会面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全面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保、宣传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活动、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强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

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落实至少1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

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范畴,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7月底前,制定印发全市消防安全网格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并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网格员开展消防业务集中培训。

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地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X量开展针对性排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9月底前,全市40%的乡镇(街道)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

各地要整合社区、单位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现有力量,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

微型消防站要常态开展隐患排查、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等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

各地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

9月底前,全市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建设达标。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

各地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9月底前,全市20%的商业区、旅游区、X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X政发﹝X﹞4号),制定落实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组织对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提升硬件保障水平。

5.推广火灾技术防范手段。

要结合本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

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调研论证,9月20日前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20日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

网信、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

各地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党校等党政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教育、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中小学“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确保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确保所有大学、大中专院校、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要接受一次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任务。

民政、消防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

治安部门要开展保安人员消防培训,保安人员消防培训率达到100%。

各级职业培训机构和政府外包普及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乡镇村两委和社区居民的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建立各类培训人员登记备案工作。

市、县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火灾隐患整治集中曝光行动。

各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落实双微发布制度,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结束后,“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得低于年度任务数的80%。

各级科协要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X、X、X、X、X、X、X、X、X至少建成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

各级应急部门要开展校园应急救援服务站和多功能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和社区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地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X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

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按计划开展定点执法、双随机抽查、交叉执法和执法监察,定期进行网上执法质量稽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消防监督员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逐步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做好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和预案编制工作。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要扎实开展熟悉演练,重点深入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开展实地熟悉,并针对上述3类场所,每类组织不少于1次的多队联合实战演练。

要结合熟悉演练工作编制完善灭火救援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2.做好业务训练和专业技术培训。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要加强体能、技能训练,并紧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开展针对性训练。

3.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明确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公安消防部队的同时,调动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同时,各地要针对今年抗洪抢险工作的严峻形势,建立消防、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X急联动响应机制,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

各级组织检查考核,认真梳理夏季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市夏季高温、晴热,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对稳控全市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X区)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级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及区域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加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不断提升群众避险防灾能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市政府将结合安全生产常态督查,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县区政府(管理区、X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系统督查内容,跟踪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市政府将予以全市通报。

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区(管理区、X区)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请于6月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

X;联系电话:

X;电子邮箱: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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