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机械维修工作经验材料与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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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业机械维修工作经验材料与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汇编

全市农业机械维修工作经验材料与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汇编

 

全市农业机械维修工作经验材料

***市是渔业大市,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造就了带有浓厚海岛特色的优势产业。

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传统农业机械外,我市渔业生产、渔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渔业机械高度发达。

我市现有各类渔船***艘,其中远洋渔船***艘,渔机总动力136.99万千瓦,占农机总动力的84%,拥有各类渔机维修点102个,占农机维修点总数的45%。

了保障渔业发展,多年来,我市狠抓渔机管理,切实搞好维修服务,取得了一些经验。

一、领导重视,坚持不懈强管理。

***市对农业机械维修实施监管是国家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加强对农机维修的管理,为农机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加强对渔机维修业的管理,把抓好渔机管理、搞好维修服务,作为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主业,长抓不懈,狠抓落实。

由于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依法加强了渔机管理和维修服务,保障了渔农切身利益。

多年来,我市基本没有渔机维修安全事故发生,也未接到一起质量投诉事件。

二、突出特色,结合实际抓落实

我市现有226家农机维修网点,传统农机维修点占55%,其余均为渔业机械维修点。

渔机维修点主要分布在普陀区、岱山县和嵊泗县。

渔机修理中陆上定点修理服务以油泵与增压机的维修、调试为主,上门(上船)修理服务以柴油机及配套设备维修为主。

在实际管理中,我们主要采取两种管理模式,对开设在陆地上的渔机维修点由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符合条件的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按规定实施年审与日常检查;对渔船修造厂及其渔机的维修与检测则由渔业主管部门管理。

农业、渔业两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做到法律覆盖到位、监管措施到位、信息服务到位,为保障渔机正常作业、推动渔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围绕安全,狠抓培训保平安

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维修技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渔机维修的安全与维修的质量。

渔船出海,如维修质量不能保证,发生机械故障,将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严重的海损事故,因此,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相当重要。

我市在培训工作中,以培训修理工职业技能证书为载体,在培训好维修技能的同时,重点讲解安全操作、维护等知识,同时还结合维修事故案例予以警示。

从XX年至今,我市每年开办五期培训班。

由于培训工作到位,规范了维修人员的从业行为,各维修网点从业人员的配备也较为齐整。

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农机化技术学校(培训站)一直承担着农机修理工的培训工作,农机修理新从业人员往往找到农机主管部门要求培训与发证,但是按照规定,农机修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由劳动部门核发,而劳动部门又没有专门的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造成培训与发证工作脱节,所以须进一步沟通、协调好农机修理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发证工作,健全、完善农机修理工培训体系,更好地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四、严格执法,搞好整治树权威

在省农机局每年部署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之外,我市还根据本地实际,与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以XX年开展的渔机专项整治为例,市农林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成立以市农林局副局长为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对全市农机维修网点的专项整治,下属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治机构,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整治目标。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搞好调查摸底、整治宣传的基础上,明确设定工作目标、要求。

几年来,我们重点查处了无“三证”(无技术合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证照不全、无农机修理工技术等级证书的从事修理业务人员、使用伪劣农机产品或无产品合格证的农机产品进行修理的维修点等。

三是解决整治难点。

对专项整治中的钉子户,多次通知不予理睬的,农机主管部门依法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其工商营业执照。

如普陀区农机管理站在整治六横岛渔农机维修网点时就通过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手段,收到了很好的整治效果,树立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权威。

五、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促发展

在接到新开业维修业主的申请报告后,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均按照受理时限规定,根据申请材料上门实地一一核实,符合开业条件的,对照农机维修行业开业技术条件确定维修范围,确定一、二、三综合和专项维修等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同时告知其到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工商登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记和税务登记,挂牌营业。

此外,全市每年都组织一次档案检查,今年,市农机管理中心站还组织各县(区)农机管理站负责同志,开展对口检查,重点检查维修网点的档案,同时对照档案到具体的维修网点去核查,及检查“三证”上墙情况。

通过这种经常性的检查和交流制度,严格了档案管理,促进了各县(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多年来,我

市渔业蓬勃发展,管理逐步规范,与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继续联合工商、安监、渔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农机维修行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机维修管理的新模式;继续围绕特色抓好渔机维修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渔农利益,使农机维修网点成为我市各类渔机维修保障的基地,为渔农的日常生产保驾护航。

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在继续努力巩固和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基础上,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和国家、省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民转变就业理念,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提高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从业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年全区安排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1200人,其中渔业病害防治100人,沼气工及后续服务2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60人,畜禽繁育员4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农村信息员700人。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

配合动植物疫病防控、沼气工程,重点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生产工及后续服务人才等,为国家涉农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二)围绕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开展培训。

选择有一定就业规模、有比较规范的操作技术要求、有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的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如畜禽繁殖员、渔业病害防治、农村经纪人等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三)开展特色职业农民培训。

根据区经济发展实际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特色职业农民培训,如农村信息员等。

加强特色职业岗位开发,引导受训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围绕提高农民就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引导性培训。

为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以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农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常识、基本文明礼仪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引导性培训,帮助农民树立新型就业观念、适应就业岗位和提高综合素质,调动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积极性。

二、补助标准

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捆绑使用,根据培训类别、培训成本和培训时间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

根据培训成本,确定三类补助标准:

1、渔业病害防治培训,按人均460元补助;

2、沼气工、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畜禽繁殖员培训,按人均420元补助;

3、农村经纪人和地方特色职业农民,按人均390元补助。

要认真落实培训券制度。

培训券由各市按照省确定格式印制,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发放到学员个人手中。

三、机构认定与任务分解

(一)严格认定和管理培训机构。

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

经区认定、市审核确定20**年培训机构三个:

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区分校;

2、市效亮职业培训学校;

3、市海纳职业技术学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加大对培训基地培训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力度。

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和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任务分解。

根据认定的各培训机构特点和培训能力,将培训任务及专业分解如下:

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区分校承担培训任务500人,包括渔业病害防治100人,沼气工及后续服务2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60人,畜禽繁育员4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

2、市效亮职业培训学校农村信息员培训100人;

3、市海纳职业技术学校农村信息员培训600人。

四、规范培训,强化监管

(一)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各类别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专业培训规范组织开展培训。

培训基地要围绕承担的培训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区直农业、财政、水产、畜牧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培训基地的工作指导,督促培训基地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培训基地的培训条件,帮助培训基地做好相关类别培训的学员组织、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等工作。

要积极挖掘各类培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保证培训时间,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二)努力强化项目监管。

区阳光办要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四个管理办法”和“六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管,认真核查培训真实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培训管理,认真建立学员培训台帐。

培训台帐要做到真实、实用,保证通过台帐能了解追溯培训开展的真实情况。

培训台帐的记录情况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要继续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培训任务和资金向培训积极性高、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好的单位或机构倾斜和集中。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涉及本行业有关类别培训的监管工作,及时向区阳光工程办公室报送有关培训开展情况。

区阳光办是该项目监管主体,要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于查实的问题认真搞好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积极做好信息报送。

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学员和培训进展的信息管理,实行培训进展和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区阳光办要在每个培训班结班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阳光工程项目监管系统,由市阳光办在每月5日前,完成对县阳光办上报的信息审核,并上报省阳光办。

各有关部门在将相关行业的培训情况报送阳光办的同时,要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阳光工程工作考核内容之一,省里将定期通报各地培训进度和信息报送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市区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工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农业、财政、水产、畜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区阳光办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牵头做好阳光工程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阳光工程培训工作。

要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阳光工程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二)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要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培训资金由省财政逐级拔付到项目县(市、区)。

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后,必须凭受训农民提交的培训券、培训台帐以及区阳光办出具的培训审核合格证明,到区财政局审核报账。

培训机构要对培训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要加强对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并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工程,为阳光工程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挖掘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对于工作规范、监管得力,成效显著的培训机构,次年继续安排并增加其培训任务,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差的,将视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减少项目任务、取消项目资格,收回项目资金的处理;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将追回项目资金、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3年内不安排有关项目,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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