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益权投资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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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权投资协议
股权收益权投资协议
投资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项目发起人(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
项目发起人就项目(以下简称“融资项目”)通过大圣金融平台进行股权融资,详见融资项目概况。
甲方拟投资本项目,享有融资项目投资收益。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投资、入股、行权事宜达成一致,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大圣金融股权融资平台:
即南京大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运营的股权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大圣金融平台”、“大圣金融”。
1.2项目方/项目发起人:
指拥有商业项目且通过大圣金融平台发起股权融资的资金需求方。
1.3投资人:
通过大圣金融平台进行股权投资的自然人/机构。
1.4第三方管理机构:
指,负责对通过股权融资方式成立的企业/公司的设立及运营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1.5第三方支付平台:
指用于托管所融资金的第三方管理平台。
1.6融资总额:
指乙方通过大圣金融平台为融资项目募集到的管理、运营等资金(以下简称“项目所需资金”)及第三方管理机构因行使对该融资项目的监督职责而需支付的财务监管费和项目巡查费(以下简称“第三方管理机构监管资金”)之总资金额度。
1.7融资成功:
指在标准融资期及延期融资期(如有)届满,乙方通过大圣金融平台成功融到约定的融资总额,融资总额打入或冻结在第三方支付平台。
1.8履约保证金:
指乙方在融资项目融资成功后,转账至第三方管理机构银行账户内并由第三方管理机构监管的、用于确保乙方后续能如约向甲方履行收益分红义务的资金。
1.9剩余投资金额:
指甲方在融资项目存续的投资金额,即甲方的投资金额扣减已回购部分款项后的剩余金额。
1.10第一笔放款:
指融资项目融资成功一周后,大圣金融根据乙方书面申请及所报资料,经审核符合放款标准的,指令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相应款项解冻并划转至乙方或乙方指定(关联)的第三方账户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的)。
第二条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
2.2融资总额:
;
2.3融资用途:
。
第三条 甲方投资及收益
1.1投资
1.1.1甲方投资于融资项目,即甲方将投资金额汇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待项目融资成功后,由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资金使用监管。
1.1.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如期将投资收益、回购款项等通过乙方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托管账户划转至甲方在第三方平台的托管账户。
1.1.3甲方投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
1.2收益
1.2.1固定收益
3.2.1.1方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按【月/季度/半年】分配,自第一笔放款完成之日(相应款项解冻并划转至乙方或乙方指定(关联)的第三方账户内)起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2.1.2支付时间:
。
3.2.1.3计算公式:
固定收益=剩余投资额*%【月/季度/半年】。
1.2.2浮动收益
3.2.2.1方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按【月/季度/半年】分配,自项目开业之日起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2.2.2支付时间:
。
3.2.2.3计算公式:
浮动收益=营业收入【月/季度/半年】*%×剩余投资额占比。
1.2.3保障机制
3.2.3.1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或第三方管理机构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除名、变更项目运营主体经营方及要求乙方回购出资份额等措施维护合法权益,且不免除乙方支付投资收益的义务:
1)为保障投资人收益,乙方需向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指定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即项目所需资金的%)。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收益时,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划扣,乙方应在划扣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能按期如数补足的,自应补足之日起计取滞纳金,标准为应补足金额1%/日;
2)乙方应勤勉尽责经营项目,如自开业之日起累计亏损数额达项目融资总额30%或累计亏损达5个月,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应提升至人民币万元(即项目所需资金的%),并于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乙方未能按期如数补足的,自应补足日起计取滞纳金,标准为应补足金额1%/日。
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应在本项目回购或清算完成之日起一个自然月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
3.2.3.2(保证人)和(保证人)自愿作为乙方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当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或第三方管理机构有权向保证人追偿。
详见《股东协议》/《合伙协议》之附件《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
3.2.3.3乙方以《资产清单》(需乙方提供)中所列全部资产对本协议中甲方收益和回购权益提供担保,当其不能实现时,甲方或第三方管理机构可对其进行处置。
3.2.3.4乙方应将其在项目运营主体中的股东/合伙人权利质押给甲方或第三方管理机构。
1.2.4行权
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集中行使甲方对融资项目的投资人权利。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权利
4.1.1甲方依据其实际投资金额享有融资项目的股权/合伙收益权。
4.1.2转让权
4.1.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将其股权/合伙收益权转移给其指定的第三人。
4.1.2.2甲方应书面向第三方管理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附甲方与第三人已签署之书面转让协议和第三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
4.1.3退出权
4.1.3.1融资项目封闭期为年,从项目融资成功之日起计。
融资项目封闭期内退出规定:
1)甲方在项目融资成功之日起不满半年要求退出的,退还%的投资金额,有固定收益,无浮动收益。
2)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要求退出的,退还%的投资金额,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
4.1.3.2封闭期届满退出规定: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但应按如下规则分批分期进行:
1)封闭期届满日起算至第个月末,累计可退出项目所需资金的%;
2)封闭期届满日起算至第 个月末,累计可退出项目所需资金的%;
3)封闭期届满日起算至第 个月末,累计可退出项目所需资金的%;
4)封闭期届满日起算至第 个月末,累计可退出项目所需资金的%。
4.1.3.3退出程序:
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乙方应于上述分期期限截止30个自然日内统一安排办理回购事宜,支付回购款项。
未按期回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应回购而未回购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甲方在回购期内,对剩余投资金额持续享有与封闭期内同等标准的固定及浮动收益。
4.2义务
4.2.1甲方应将投资金额汇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4.2.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股权/合伙收益权进行强制回购,回购金额=甲方剩余投资金额*(1+%)。
4.2.3融资项目存续期(封闭期+回购期)内,甲方应将乙方向其支付的投资收益的5%由乙方代扣后支付给第三方管理机构作为管理费。
4.2.4甲方同意第三方管理机构为强化对融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对通过要求乙方安装财务监控软硬件设备而支出的费用、对融资项目不定期巡查而产生的费用等,在融资项目在大圣金融平台上线融资时作为融资总额的一部分由甲方出资并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至第三方管理机构。
4.2.5第三方管理机构监管资金具体种类及收费标准:
4.2.5.1财务监管费:
3000元(视频设备费+pos设备费+pos押金)+1000元/年服务费*存续期;
4.2.5.2项目巡查费(暂不收取):
项目所需资金的1%(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年)。
4.2.6甲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投资、收益所得涉及个人应缴税、费。
4.2.7特别提示:
甲方不得采取组建qq、微信群,或在其他网络平台散布谣言、恶意中伤诋毁、串联、谩骂、堵门、围攻等损害项目发展和乙方、平台方及第三方管理机构名誉、利益的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所有投资收益,并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对本项目、第三方平台及其相关方的品牌起到积极宣传推广作用的,给予奖励。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权利
5.1.1乙方有权以其名义认购融资项目【股权/合伙份额】,登记为融资项目【股东/普通合伙人】,享有除本协议约定甲方享有权益外的【股东/普通合伙人】权利。
5.2义务
5.2.1未经甲方或第三方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出资或行使本协议约定其享有之权益;
5.2.2乙方承诺承担除本协议约定甲方义务外的本项目【股东/普通合伙人】应予承担之义务。
5.2.3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甲方投资收益和履行回购义务等,并于支付甲方投资收益和履行回购义务的同时,从相应款项中扣除5%代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管理机构作为管理费。
第六条风险触发事件及处理
6.1本协议所指风险触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
2)乙方未按约定存入履约保证金,或未按约定补足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经营主体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4)本项目经营主体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协议义务履行的;
5)乙方弄虚作假,损害投资人权益的;
6)可能导致甲方在本项目的投资款项收回或收益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乙方变更项目选址。
6.2出现上述风险触发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要求乙方无条件回购其投资份额,回购金额=剩余投资金额*(1+%)。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书面授权。
7.2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另一份交第三方管理机构备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收益权投资协议》签章页)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邮箱:
电话:
收件地址:
账户信息: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