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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面清扫船技术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技术规范

LHSR02-2012

 

上海水面清扫船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forshanghaiwater

surfacecleaningboat

 

2012.03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4

5技术要求……………………………………………………………………………………………………4

6设计与建造要求……………………………………………………………………………………………7

7检测与试验、试航………………………………………………………………………………………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系列基本船型规格与设备配置…………………………………………………16

附录B(资料性附录)检测与试验、试航记录表格式…………………………………………………21

 

前言

为统一上海水面清扫船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清扫船设计、建造质量,优化装备资源配置,实现上海水面清扫船系列化、标准化。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海事科技实业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水域市容卫生专业委员会

平湖市华海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亭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飞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员:

许纪忠、王燮仁、郭广寨、周家浩、滕银宝、杨伟华、史昕龙、刘云忠、

周卫峰、姜留碗、柳晓林、陈光荣、张超、张大伟、裴钟钰、俞东旭、

胡校章、郭卫

 

上海水面清扫船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水面清扫船的术语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设计与建造要求、检测与试验、试航。

本标准范围适用于上海水面清扫船(以下简称清扫船)的设计、建造。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81《焊接质量控制要求》

GB/T3035《船舶倾斜试验》

GB/T3221《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

GB3552《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4595《船上噪声测量》

GB5980《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

CB*Z316《船用电缆敷设工艺》

CB/2231《船体涂装技术要求》

JT/T360《内河船舶船体建造精度》

CCS《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CCS《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CCS《材料与焊接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

3.1.1

水域环境waterareaenvironment

是指人类能够管豁的由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江河、湖泊、水库、水岸、港湾等人类活动的水域空间。

3.1.2

城市水域citywaterarea

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有水区域、堤岸及水上公共设施等。

3.2清扫对象

3.2.1

漂浮垃圾floatinggarbage

是指散落和漂浮于水面上各种无机垃圾和有机垃圾的总称。

3.2.2

水生植物aquaticplant

是指生长在水中或潮湿土壤中的植物,包括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

本标准主要指水葫芦、绿萍等漂浮水生植物。

3.2.3

水葫芦waterhyacinth

水葫芦学名“凤眼莲”,由于每个叶柄中部有一膨大似葫芦的球状体而得名。

3.2.4

绿萍azureimbricate

绿萍又名满江红、红萍、三角藻、红飘等,是一种水生厥类植物,绿萍非常细小而且很薄,直径仅几毫米,它虽无毒分泌物,但大面积爆发引起视觉污染,腐烂后会污染水体。

3.3清扫设备

3.3.1

翻斗tippingbucket

具有一定几何形状的容器。

工作时翻斗降至水面以下,收集漂浮垃圾;垃圾收满后升起翻斗,利用翻斗的转动将垃圾倒入垃圾舱或垃圾箱内。

3.3.2

聚集箱collectivebin

收集垃圾的一种容器,用于收集漂浮垃圾。

无前壁利用水流的作用将垃圾收集至箱内,垃圾收满后,聚集箱升起,防止垃圾重新返回水中。

3.3.3

齿钩式传送带hookgearconveyor

是一种输送机械,通过动力链驱动特种塑料制成的齿钩状的传送带;传送带工作时齿钩能将漂浮垃圾、水葫芦、绿萍等从水面清扫收集至清扫船。

3.3.4

金属网格传送带meterialnetconveyor

是一种输送机械,通过主动轴上的一排齿轮驱动金属网格传送带;传送带工作时金属网格上的齿钩能将漂浮垃圾、水葫芦、绿萍等从水面清扫收集至清扫船。

3.3.5

横向皮带输送机transversebeltconveyor

是一种输送机械,由主动轴及滚轮驱动橡胶皮带来输送物品。

皮带机能伸缩,当工作时皮带机横向能伸出舷外,可将传送带清扫收集上来的漂浮垃圾,直接驳运至清扫船旁拖的运输船上转运。

3.3.6

移动式垃圾箱mobiledustbin

清扫船上专用可移动位置的垃圾箱,用于收集水面漂浮垃圾。

3.4清扫船

3.4.1

船长length

系指清扫船沿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但均应不大于满载水线长度,亦不小于满载水线长度的96%。

3.4.2

总长lengthoverall

系指清扫船船体首、尾两端的最大水平距离。

3.4.3

水线长lengthonwaterline

一般指满载水线长,沿满载水线由首柱前缘量至尾部端点间的距离。

3.4.4

垂线间长lengthbetweenperpendiculars

沿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

3.4.5

清扫船系列seriescleaningboat

指有联属关系的清扫船。

本标准中规定清扫船按船长划分为12m、18m、28m三个系列,有关联的技术参数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选取。

3.4.6

翻斗式清扫船tippingbucketcleaningboat

具有翻斗等清扫设备收集水面漂浮垃圾的清扫船。

3.4.7

自流提升式清扫船self-followingelevatingcleaningboat

具有聚集箱等清扫设备收集水面漂浮垃圾的清扫船。

3.4.8

传送带式清扫船beltconveyorcleaningboat

具有传送带等清扫设备收集水面漂浮垃圾的清扫船。

3.4.9

多功能清扫船multiplycleaningboat

具有多种清扫设备,能完成多种环境作业任务的清扫船。

3.5船型特征

3.5.1

双体船型catamaran

船体由左、右片体和连接桥构成的船型。

3.5.2

不对称片体双体船型catamaranwithnon-symmetrydemihull

片体首部不对称的双体船型。

是专为清扫船设计的一种新船型。

3.5.3

双头单体船型mono-hullwithtwinbow

是专为清扫船设计的一种新船型。

双头之间便于设置清扫收集装置,船中部和艉部为单体便于设置垃圾舱、动力机械和各种机电设备。

3.5.4

舷外管路冷却outsidepipelinecooling

是一种闭式柴油机冷却系统,依靠船外冷却管路内的淡水冷却主机,从而防止冷却管路的堵塞,保证清扫船在恶劣水质中仍能正常运行。

3.5.5

循环水舱watercirculatetank

是一种闭式柴油机冷却系统,采用循环水舱的淡水水冷却主机,从而防止冷却管路的堵塞,保证清扫船在恶劣水质中仍能正常运行。

3.5.6

散装驳运模式bulklighteragemode

指清扫船从水面打捞上船的漂浮垃圾,以散装形式直接过驳至运输船上的作业模式。

3.5.7

网装驳运模式netlighteragemode

指清扫船从水面打捞上船的漂浮垃圾,先用网斗储存,然后以网装形式驳运的作业模式。

4分类

4.1清扫船按内河水域船的长度分为两类。

a)内河水域船长大于等于20m水面清扫船为内河水面清扫船。

b)内河水域船长大于等于5m但小于20m水面清扫船为内河小型水面清扫船。

4.2清扫船按对垃圾的清扫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四小类,参见表1.

表1清扫方式代号

清扫方式

清扫设备

代号

传送带式

传送带式水面清扫船

C

自流提升式

自流提升式水面清扫船

S

翻斗式

翻斗式水面清扫船

F

综合式

综合式水面清扫船

Z

4.3清扫船系列按船长划分为12m、18m、28m三个系列。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清扫船应由船体、清扫作业设备、舾装、轮机、电气等部分组成。

5.1.2清扫船应具有足够的稳性,良好的航行性能,操纵灵活,确保航行和作业安全。

5.2作业航区与船型

作业航区与船型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作业航区与船型要求

系列清扫船

项目名称

12m

18m

28m

作业航区

内河B级、C级

内河B级

内河A级、B级

船型

宜采用双头单体船型

宜采用双头单体船型

航速﹤18Km/h宜采用不对称片体双体船型,航速≥18Km/h宜采用双体船型

5.3系列清扫船主尺度

系列清扫船主尺度应符合表3要求

表3系列清扫船主尺度

项目名称

12m

18m

28m

主尺度

总长(m)

12~15

18~21

28~32

船长(m)

12

18

28

型宽(m)

3.2~3.6

4.2~4.6

6.6~7.0

水线宽(m)

3.2~3.6

4.2~4.6

6.6~7.0

型深(m)

0.9~1.2

1.5~1.8

2.4~3.0

满载排水量(t)

13~15

48~52

84~100

自由航速km/h)

8~10

8~10

10~12

工作航速km/h)

4~5

4~5

5~6

续航时间

40~50小时

40~50小时

60~80小时

5.4环境适应性

5.4.1工作环境:

最低温度应以水不结冰为准,最高温度为

5.4.2相对湿度:

不大于95%(

)。

5.4.4天候:

具有全天候包括夜间作业的能力。

5.5可靠性

5.5.1航行可靠性: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不小于50h。

5.5.2作业可靠性:

传送带、横向皮带输送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50h。

5.6维修性

5.6.1凡需要检查、拆卸、修理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并有适当的检查、操作、维修空间。

5.6.2易损件、常拆件的拆装应简便。

5.6.3应避免或消除操作、维护时人为差错的可能性。

5.7安全性

5.7.1清扫船的安全要求应执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船舶安全的有关规定。

5.7.2清扫船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救生设备、消防设备、戴护耳器、当心触电、当心滑跌等安全标志。

5.7.3清扫船应配置灭火器、救生圈、救生衣、并固定于便于取用的位置。

5.7.4清扫船水冷式主、副机冷却系统应设置循环水舱进行闭式循环。

5.8环保性

5.8.1清扫船防污染结构和设备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

5.8.2清扫船应设置污油水舱(柜)、生活污水舱(柜)、垃圾收集容器,其容积应足够用来贮存所有的污水、垃圾,定期排放到岸上设置的接受设备或设施,达到向水域零排放的规定.

5.8.3清扫船空气污染排放控制应符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7篇的有关要求:

a)严禁消耗臭氧物质的任何故意排放。

b)单机额定功率超过130kw的柴油机,其氮氧化物(NO

)的排放量(按总的NO

加权排放量计算)应在下列限制内:

1)17.0g/kw·h,当n<130r/min时;

2)45.0n

g/kw·h,当130r/min≤n<2000r/min时;

3)9.8g/kw·h,当n≥2000r/min时

其中n为柴油机额定转速(每分钟曲轴转速)

c)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4.5%(按质量比,m/n)

5.8.4清扫船噪声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清扫船噪声污染控制应符合BG5980的有关规定。

b)采取适当措施降低船舶航行时发出的噪声,特别是发动机的进、排气噪声。

c)清扫船噪声级的最大限制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清扫船噪声级的最大限制值

部位

噪声最大限制值dB(A)

噪声测量

机舱区

有人值班机舱主机操纵处

90

GB/T4595

 

有控制室的或无人的机舱

110

工作间

85

驾驶区

69

起居区

卧室

70

办公室、休息室

75

厨房

85

 

5.9颜色与涂装

5.9.1清扫船船体色彩应为海蓝色,甲板应为绿色,上层建筑应为白色船体;

5.9.2涂装应按CB/2231的要求进行,应采用防腐蚀及附着力强的油漆。

上层建筑应采用喷漆工艺,油漆色彩美观。

5.9.3涂层应均匀、无流痕、皱纹、漏涂、起泡、脱皮、裂纹等。

5.10外观质量

5.10.1钢质船体、驾驶室、舱盖和甲板外表应平整光洁、无气泡、发白、分层和开裂等现象。

5.10.2液压系统、燃油系统应无渗漏现象。

5.10.3焊接件的焊缝或焊点,电弧焊焊接坡口形式与尺寸、焊缝接头应符合GB481的要求。

5.11标牌与标志

5.11.1标牌

a)每艘船应在明显位置设置铭牌。

b)铭牌中的内容:

1)船名及编号;

2)船的主要参数(总长、船长、型宽、型深、满载排水量、最大航速、船员定额);

3)建造日期;

4)监造单位名称;

5)建造单位名称。

c)操作面板上各手柄、按钮的标识应清晰、明确。

d)操作说明标牌的尺寸适宜,说明应简明易懂。

5.11.2标志

a)在船的上层建筑适当位置应装有船名灯箱。

b)在船舷适当位置标注船名及编号。

6设计与建造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清扫船船长大于等于20m和大于等于5m但小于20m的设计应分别满足CCS《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和CCS《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

6.1.2清扫船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建造。

建造过程中需修改的必须经设计单位(部门)同意,并按修改通知单建造。

6.1.3清扫船的设计与建造应在总结生产和作业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产和作业效率,优化运行管理,节约能源,降低造价和作业运行成本。

6.1.4清扫船船体建造质量控制应符合JT/T360的有关规定。

6.1.5清扫船所用材料和设备应有船检证书,有的设备没有船检证书的,应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后方能装备。

6.1.6清扫船船体结构用钢,尾柱、舵柱、尾轴架、尾杆及其他结构的锻钢件,铸钢件应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及修改通报的规定。

6.2船体与结构

6.2.1清扫船的船型及结构应满足作业对象、作业航区船舶的要求。

6.2.2清扫船的建筑设施及水密舱、设备、管路线路系统等总体布置应合理,生活和作业区域应有足够的空间,做到适用、整洁、舒适、美观。

6.2.3清扫船的外形设计应与作业区域周边环境相适应,并力求线条流畅、造型美观。

6.2.4内河小型清扫船船体结构宜为横骨架式,内河清扫船主船体宜为横骨架式和连接桥宜为混合骨架式。

6.2.5清扫船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结构的设计应使其承受整个正常营运期间设计允许可能遭受的最大自然外力。

6.2.6清扫船船体构件的布置应确保结构的有效连续性。

船体纵向构件应尽可能在船长范围保持连续;甲板、舷侧及船底骨架应有效的连结,构成完整的刚性整体;结构构件的设置及尺寸应作校核计算。

6.3清扫作业设备

6.3.1清扫船的作业设备应符合散装驳运模式或网装驳运模式的要求。

散装驳运模式的清扫作业设备应由传送带、横向皮带输送装置、传送带升降装置组成;网装驳运模式的清扫作业设备应由传送带、传送带升降装置、卸料口、垃圾贮存舱组成。

6.3.2液压系统总成

a)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要求,液压系统总成由液压泵站、油马达、液压管系、控制设备等组成;

b)液压泵站的动力源应由油泵机组和液压油箱提供;

c)作业设备液压系统工作油压应不超过16MPa,液压系统应无泄露,停止工作后24小时内各运动机械因泄露产生的位移应小于5%;

6.3.3传送带

a)传送带应为齿钩式或金属网格式结构,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腐性能。

b)传送带的驱动方式可为油马达或电动机。

c)应设有电气、机械双重过载保护装置及限位装置。

传送带工作速度应为3~15m/min并可调速,应有手动操作和遙控自动运行的转换装置。

d)整体结构应紧凑,运行平稳,转动灵活无卡滞,操作维修简单。

运行时应有较强的自净能力,垃圾不堵塞。

6.3.4传送带升降装置

液压油缸应符合水面漂浮物清扫作业和船舶正常航行时两种工况要求:

a)清扫收集作业时,传送带的前端应在空载水线以下高度不小于500mm,安装角度为25°~35°;

b)船舶正常航行时,传送带前端应被提升出水面,最低位置应在满载水线以上高度不小于200mm~300mm。

6.3.5液压翻斗装置

a)可由翻斗、液压系统、控制装置、阀组、管线和附件等组成。

b)翻斗的驱动方式可为液压油缸或油马达。

c)翻斗应布置在船的适当位置,便于清扫收集水面漂浮垃圾、水葫芦、绿萍。

6.3.6横向皮带输送机

a)横向皮带输送机应能连续式提升,应有自动上料在输送机上和人工控制的措施。

b)输送装置应为伸缩式,其内部应设有导向装置,配套升降系统,采用电动液压升降。

c)液压顶升装置的液压系统主部件应包括电磁换向阀、液控单向阀、变量柱塞泵、密封圈、电机等,升降杆采用锰钢制作。

6.4舾装

6.4.1舾装设备应包括系泊设备、锚泊设备、舵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舱面属具等,其规格和数量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舱室设备、备品按实际要求配备。

6.4.2舱门、窗、盖等均应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保证风雨密。

6.4.3舱盖除机舱外的其他水密舱室凡在主甲板上的,一律配埋入式钢质水密舱口盖。

所有油水柜应配水密人孔盖。

6.4.4清扫船四周应设置钢质护舷,甲板面应为防滑面,清扫设备及所有船员行走的甲板面应设置护栏杆和扶手。

6.4.5船员工作环境要求:

a)内河小型清扫船应设卫生间和配置简单的炊具;

b)内河清扫船应设卫生间、厨房间、船员休息室。

6.5轮机

6.5.1主、辅机和轴系传动装置及与清扫船安全有关的机械设备,其设计、选型和布置,应能保证清扫船处于横倾10°、纵倾5°的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6.5.2清扫船应优选船用高速柴油机,输出功率应满足最大航速和作业的动力要求。

6.5.3清扫船应优选船用柴油发电机一体机。

6.5.4机舱至少应设有一个出入口,应设置带有扶手的金属斜梯。

6.5.5机器处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其主要工作处所的温度,应尽可能不大于40℃。

6.5.6机舱内应采取防震、防噪声措施。

6.5.7驾控台应能对主机转速、齿轮箱倒顺离合进行操纵,并应设有应急停车装置。

6.5.8驾驶室应设主机润滑油低压和冷却水高温的报警装置。

6.5.9主机排气管路应包扎绝热材料,表面温度不超过60℃

6.5.10机舱内所有管路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采用管材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船舶规范的要求。

管路应排列整齐和易于维修。

6.6电气

6.6.1电气设备应由电源设备、配电装置、照明系统、通信导航设备、电缆、避雷装置等组成。

6.6.2内河清扫船电气设备设置应执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规定。

6.6.3内河小型清扫船电气设备设置应执行《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规定。

6.6.4生活电器设备应根据需要配置

6.6.5照明系统的绝缘电阻220V线路≥1MΩ,24V线路≥0.3MΩ。

6.6.6所有的电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6.6.7电气设备的设置应考虑安全和便于维修

6.6.8蓄电池组的额定容量应能保证4小时的正常航行,船上应设有岸电充电装置。

也可用配备的便携式发电机对蓄电池组进行应急充电。

6.6.9主配电板应按装在干燥、易接近和通风良好的位置,有通道的主配电板后面的接端子连接线,应便于维修。

靠壁按装的主配电板应采用板前维修。

6.6.10应设置电路保护装置,在发生短路、断路等故障时进行保护。

6.6.11室内各间应设有照明灯具。

航行灯的控制装置应设在驾驶台上。

6.6.12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安装应符合CB*Z316《船用电缆敷设工艺》的有关规定。

6.7系列基本船型技术规格与设备配置

系列基本船型的技术规格与设备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总体部份技术规格要求见附录A表1;

b)清扫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见附录A表2;

c)结构部分技术规格的要求见附录A表3;

d)舾装部分技术规格与设备配置的要求见附录A表4;

e)轮机部分技术规格与设备配置的要求见附录A表5;

f)电器部分技术规格与设备配置的要求见附录A表6。

 

7检测与试验、试航

7.1一般要求

7.1.1系泊试验应在船舶各项试验项目的工程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

7.1.2航行试验应在全船各项工程全部竣工,系泊试验合格后并经系泊试验稳性校核,取得验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7.1.3试验与试航应符合GB/T3221的有关规定。

7.1.4检测、试验、试航结果应按附录表B.1~B.11内容要求进行记录。

7.2外观检测

7.2.1使用量具对清扫船型长、型深、型宽、吃水等主尺寸测量。

7.2.2目视检测清扫船外观颜色、涂层、标牌、标志的完整性和质量。

7.2.3目视检测清扫船液压系统、燃油系统有无渗漏。

7.2.4采用煤油渗透、压水、冲淋方法检测清扫船密闭性。

7.2.5采用X光透视言方法检测清扫船主要纵横焊缝质量。

7.3系泊试验

7.3.1倾斜试验

a)清扫船倾斜试验应按CB/T3035《船舶倾斜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

b)试验应在平静天气进行,风力一般不大于2级,船舶位于平静水域,并应尽量在平潮时进行。

c)试验时本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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