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07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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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074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

A、提出的主体相同。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B、法律程序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不可以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C、管辖法院不同。

前者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后者为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基层人民法院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相同,都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2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63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所以,只有被申请人可以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受理申请执行的法院,有可能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不是基层人民法院,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9条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6个月,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是整个执行程序的时间,

2.甲因为票据被盗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决定受理的:

()

A、应在人民法院公告栏里发布公告,有条件的。

可以在有关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B、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最多不超过60日的公示催告期间

D、公示催告期间申请人申请撤回的,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答案】:

D

【解析】:

考查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448条的规定,公告应当在有关报纸或者其他媒体上刊登,并于同日公布于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54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是不得少于60日,因此,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55条

3.关于仲裁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委员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B、仲裁委员会应当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D、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隶属于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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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机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根据《仲裁法》第10条第1、2款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A、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14条的规定,D项错误。

4.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4题,单选)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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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

5.关于证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证据都应该在法庭上出示

B、书证必须提交原件

C、14岁以下得未成年人不得作为证人

D、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人民法院不能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书证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证据。

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所有证据都需要出示,只是涉及上述秘密的不得公开开庭时出示,但也必须出示:

B可以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审核无误的复印件是可以提交的:

C可以作为证人,只要其能正确表达意志;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6.李娜将刘鑫诉至法院,要求刘鑫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清偿债务,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李娜将对刘鑫因该借款合同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自己的客户王明。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债权转让完成后李娜不再享有原告的主体资格,法院应当裁定变更当事人

B、如果刘鑫同意,李娜可以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王明有拘束力

C、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应当准许并裁定变更王明为原告

D、如果法院裁定变更当事人,李娜退出诉讼前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王明具有拘束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1节>当事人的变更

【答案】:

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

"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李娜是否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无需刘鑫同意。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非应

7.离婚案件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时,约定2套房屋给女方,双方签字生效后发现法院在调解书中打错字了,误写为双方各一套,问这时如何处理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法院裁定文书补正

B、以违背当事人自愿为由申请再审

C、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

D、调解书签收即生效,不能更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4节>相关问题的处理

【答案】:

A

【解析】:

法官如果在裁判文书宣告或者送达后发现文字差错,对于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病句,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收回裁判文书,以校对章补正或者重新制作裁判文书;对重要文字差错或者病句,能立即收回的,当场及时收回并重新制作;无法收回的,应当制作裁定予以补正(《法官行为规范》第54条)。

本题中,发现法院在调解书中打错字,属于调解书中的文字错误,应用裁定文书补正,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8题,单选)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合议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制度。

合议庭的评议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应当按照多数意见作出,故A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陪审员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如果陪审员的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该意见判决,故B选项“可按该意见判决”是错误的,应该表述为“按该多数意见判决”。

C选项中,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应按多数意见作判决,故C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9.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案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

B、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凡知悉被申请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将其所知道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C、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作出判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案件,但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加入程序要求继续审理的除外

D、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审理与判决

【答案】:

B

【解析】:

考查申请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件的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46条、第348条与第349条的规定。

可知选项ACD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47条的规定,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1)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受理法院申报其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

否则,被申请人将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2)凡知悉被申请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将其所知道情况向受理法院报告。

因此,B项知情人报告的机关错误。

10.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遗失的票据可以是不记名公司债券

B、甲公司应当向票据出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甲公司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公司催告的申请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和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票据应当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而不记名公司债券不记名、不挂失,经交付即可转让,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A项错误。

公示催告程序的管辖法院应当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D项错误。

11.下列哪种仲裁协议无效?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B、甲、乙双方约定,将汽车购买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C、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但约定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D、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后达成补充协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5节>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内容。

根据《仲裁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仲裁协议的缔结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A选项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B项仲裁协议有效。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版)》(以下简称《贸仲规则》)第4条第4项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

12.甲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

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

()

A、如果甲准备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

B、如果甲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不起诉,则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

C、如果甲在起诉后准备申请证据保全,他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D、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证据的行为并使证据可能灭失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4节>证据保全的程序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和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9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C、D两项正确。

13.甲诉乙离婚一案,经过法院调解确定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书生效的7个月后,乙发现在调解过程中其是受到了甲的恶意欺诈才同意调解结果的,遂就调解书中关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请问下列法院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应当驳回再审申请

C、对于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D、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4节>申请再审的条件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82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

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由此来看,本题符合法院裁定再审的条件。

但根据《民诉解释》第38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而7个月已经超出时限。

因此,法院应驳回乙的再审申请,选项B正确。

14.崔丹申请强制执行王雄的财产,法院将王雄的一块蜜蜡列为执行标的。

执行过程中,邓杰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自己才是该块蜜蜡的所有权人,王雄只是借去观赏而已,但王雄坚称自己就是蜜蜡的所有权人。

经审查,法院认为邓杰的异议成立并裁定中止执行,崔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方式,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崔丹为原告,邓杰和王雄是共同被告

B、崔丹和王雄为原告,邓杰为被告

C、崔丹为原告,其可以选择以王雄为被告起诉,也可以选择以邓杰为被告起诉

D、崔丹为原告,邓杰为被告,可以将王雄列为第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308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本案中王雄坚称自己就是蜜蜡的所有权人,故其反对案外人异议,但未反对申请执行人崔丹,故应当将案外人邓杰列为被告,被执行人王雄为第三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5.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判决与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判决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而裁定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B、判决在一审和二审中都可以作出,而裁定只能在一审中作出

C、判决针对实体事项作出,裁定针对程序事项作出

D、判决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而裁定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考查判决与裁定的异同。

裁定作出后,对法院也具有拘束力,而不仅仅对当事人有效,因此A项错误:

B项错误,判决和裁定都既可以在一审中作出也可以在二审中作出;C项错误,判决是针对实体事项作出,裁定主要针对程序事项作出,但也可能针对实体事项作出,如保全和先予执行。

16.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9题,单选)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可见,留置送达的前提是受送达入拒收诉讼文书,所以A选项的留置送达是正确的。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并不影响送达的生效,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

17.下列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离婚案件的诉讼可以通过协议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B、甲和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甲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C、王某经营一家网络商店,与某个人物流公司签订2万元物流费用的合同,约定纠纷由王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D、与父母同住的孙大与在外地的孙二就父母财产继承达成协议,约定如果对于继承发生纠纷,由孙二目前所居住城市的基层法院管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协议管辖

【答案】:

B

【解析】:

考查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选项中,离婚属于确定身份关系案件,并非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纠纷,不能适用协议管辖,不当选;C选项的案件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双方协议选择中级法院,违背了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当选;D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18.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小学六年级的王某擅自使用父母的信用卡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礼物共计5万元,王某的父母起诉直播平台,要求法院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还礼物价款,该诉为给付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要求乙不得继续散播损害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这是给付之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3节>确认之诉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的类型。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A选项中是要求返还价款,带有给付内容,应为给付之诉,所以正确:

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给付之诉的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消极的不作为。

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

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19.法院发邮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判决书,当事人前来法院,看了判决书,知道自己败诉,拒绝签收,法院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邀请了其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并且拍照,这种是什么送达?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留置送达

B、直接送达

C、电子送达

D、委托送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送达。

A选项中,留置送达中包括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情形,若当事人到达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

视为送达。

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同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文书,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在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后视为送达,也可以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故本题选A。

直接送达是指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20.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

随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

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B、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

C、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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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调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在未对调解书效力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调解书,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C、D项正确。

21.家住A市东区的刘某因手机过时,常琢磨换部新手机。

一日,刘某在A市南区的新天地商城采购办公用品时,发现聚合电子公司新推出的“欢聚”牌智能手机性价比很高,于是就购买了一部:

回家后,刘某的儿子小刘(15岁)见到新手机很是好奇。

拿起手机给自己的同学小丽试打电话。

电话接通后,二人通话38分钟后,小刘手中的“欢聚”牌智能手机突然爆炸小刘的右手、右耳、右脸颊受伤。

小刘被送去A市西区的医院治疗,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总计支出8万元若聚合电子公司在B市北区,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

A、A市东区

B、A市南区

C、A市西区

D、B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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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26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选项ABD对此案均有管辖权。

22.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

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

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

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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