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相关干部公开接访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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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相关干部公开接访工作方案

区发改委相关干部公开接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经发改委党委研究通过,从1月4日至年底,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领导班子大接访活动。

为此,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发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作用,落实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各科室、各企业主要领导责任,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并探索建立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本系统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本级。

确保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为全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接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发改委党委副书记、许主任

发改委党委张书记

副组长:

发改委姜副书记

发改委王副主任

发改委上官副主任

发改委李副主任

成员科室、企业:

发改委办公室、社会发展科、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科、区属企业遗留问题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情况的收集、综合、通报和报告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姜松波同志担任。

四、具体安排

大接访活动采取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有关科室、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方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及时合理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根据区里统一部署,每周二为党委书记接访日,接访时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陪访;其他工作日安排领导班子其他领导接访,相关科室、企业负责人陪访。

委领导接访由委大接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在全系统范围内公布;委大接访办公室同时负责接访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反馈。

区属各企业根据本活动方案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于1月17日前报委大接访办公室。

五、活动步骤

集中大接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4日至1月17日)。

各区属企业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全区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深入分析信访形势,认真梳理信访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开展活动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31日至11月30日)。

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1、公示。

通过张贴公示等方式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并在系统内广泛宣传,使职工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

2、接访。

要求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直接听取职工群众诉求。

对上访职工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化解的时限;要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对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解释,帮助职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协调关系。

3、包案。

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信访事项,要亲自包案,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研究解决措施。

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

4、落实。

各区属企业领导要当好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本企业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在带头接访的同时,抓好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接访工作的督促检查,既要看接访任务是否完成,更要查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各科室、区属企业对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全面检查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和包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要认真研究大接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大接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科室、区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抓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力戒走形式、搞花架子。

(二)加强监督,强化责任。

委大接访办公室对各科室、区属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大接访活动纳入信访工作责任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案查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各科室、区属企业在活动中要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出现的可能造成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也应列为重点。

活动中,在采取固定场所接访的同时,可结合下访、约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把接访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四)大力宣传,做好总结。

各科室、区属企业要宣传报道好大接访活动的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任务

全市农业机械原值达到28亿元,年。

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到4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特色经济作物、林牧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取得突破性发展。

沿江地区要重点发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基本普及水稻收获机械化,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油菜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基本解决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问题,积极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

血防疫区加快实施“以机代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丘陵山区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重点推广应用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加快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

(一)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

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

力争全市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到3000台以上,机插秧面积达到150万亩,机插水平达到30%以上,积极推广水稻低温烘干及精米加工成套设备,推进水稻生产向全程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大力示范推广小麦精少量播种机、开沟机、秸秆还田机和化肥深施机等节本增效显著的技术和机具,加大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油菜全程机械化的新技术、新机具,年,力争油菜全程机械化面积达到50万亩;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特点,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花生、蔬菜、板栗、茶叶和园艺作物、畜牧业、水产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年,力争在每个山区县(市)建设5-7个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沿江县(市、区)要积极创建水稻、油菜万亩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丘陵山区县(市)建成5000亩以上农机化示范基地。

各地要依据特色,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机械,加快推广应用节水、节药、节肥、节能、节种等新型农业机械。

推动农业机械化装备升级换代,积极发展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农业机械,积极探索精准农业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

(三)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

要联合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

市、县(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通过“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实施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等,大力培养农机作业和维修能手。

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实施资格证书制度,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工程结合起来,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定期对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和农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水平。

三、着力完善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要逐年增长。

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化技术培训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改善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基础条件,保障各级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经费,逐步提高全市农机安全监理能力。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在年度本级财政部门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推广经费。

(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

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等,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要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由企业推荐经销商的基础上严格经销商资格审查,将售后服务能力作为选择经销商的重要标准。

根据国家政策补贴范围与标准,稳定粮食生产机械补贴的基础上,要不断拓展补贴机具种类,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新型实用农机产品要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秸秆还田、机械插秧、油菜的机播机收等重点环节农机作业实行作业补贴。

积极探索农机以旧换新补贴办法,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

(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

简化贷款手续,贷款种类、额度、利率、期限、担保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优惠,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

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合理审慎确定抵押率,采取灵活的贷款期限与还款方式,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

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和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扶持发展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农机保险和服务方式。

(四)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

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进一步落实关于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

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装备和产品。

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发改、农业、国土、水利、扶贫、规划部门要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

统筹组织实施。

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农机具停放的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要把区域性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

建立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制度,支持流动加油车等设备发展,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

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开展特色产业农机化示范基地以及各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

农机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工业行业管理职能,加快制定农机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抓好产品质量管理。

水利部门要做好灌排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设备。

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

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

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研开发支持力度。

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

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的桥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

石油石化企业要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二)强化政府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一、明确我市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的主汛期,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为山区乡镇,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矿山开采和公路铁路施工形成的废渣废料、高边坡等。

二、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抢险救灾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灾抢险救灾的义务。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抢险救灾,市政府已于年成立了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负责人员。

现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收集分析气象、雨情、险情、灾情、地质等变化情况,综合各方面信息,及时提出防治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治工作。

市水利局、气象局:

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分析其发展态势,并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汇报,为应急处理提供准确的依据。

市经济局、民政局、财政局:

主要任务是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负责调度和供应救灾、抢险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灾后深入灾区,做好后期的有关工作。

市交通局:

主要任务是确保抢险救灾的道路交通畅通,负责落实抢修救灾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灾的运输调度工作。

市供电公司:

主要任务是保障地质灾害发生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供应;并负责组建一支救灾前线供电抢险队伍,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

市公安局:

主要任务是维护灾区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设立警戒,负责组织人员疏散。

市卫生局:

主要任务是发生灾情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病员;建立前沿医疗救护点、急救中心,强化医疗保障措施,确保所需的医疗药物器械及时到位;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情出现后发生流行性疾病。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任务是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确定和灾后生产的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办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由行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相关单位参加,抓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要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隐患的地质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隐患点要及时上报,并加强监测。

重点是要认真检查开山炸石、采矿形成的高边坡的稳定状态,对失稳边坡要及时采取削坡减载措施;要规范矿山废渣废料堆积地点,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要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加强人为活动管理,严禁在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地区挖砂、取土、炸石、采矿。

各地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要进一步完善预防措施,制定周密的防灾方案,加强防治工作。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派专人负责监测,作好监测记录,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避让。

要开展群测群防,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对已发生或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要设立警示标志,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和防治;将防灾明白卡发送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让受威胁的群众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

同时要组建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三、严格落实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

各乡镇办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人员的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组织技术力量,抓好当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段的巡查工作,密切掌握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迅速向上报告,切实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避灾抗灾。

四、认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遇到险情,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最短时间内通知有关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和工具,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所在地政府要尽快确定人员和财产转移线路,公布灾害抢险的报警、疏散方法和抢险、转移路线,以保证有秩序地快速疏散转移人员和财产。

五、明确抢险救灾的原则和程序

一抢险救灾原则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使遇险者尽快脱离危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第二是抢救个人和社会财产,尽量减少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抢险救灾程序

1首先抢救被掩埋的人员和正处在危险场地的遇险者。

抢救方式包括自救和他救,要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和危险建筑物内的各类人员,安排好灾民的吃、住等生活问题。

3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件,搞好防疫消毒,控制继发性和衍生性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危险因素和险情密切监测、加强控制。

5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灾情,请求支援。

6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组织自救和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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