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桩检测实施方案A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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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D30-200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
3、检测内容与检验频率
3.1检测内容:
复合地基静力载荷试验检测桩体承载力。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对桩体进行竖向静力载荷试验。
3.2载荷试验:
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碎石桩总数的5‰控制全数检测,不足1000根桩的地段,不少于3点;
本项目按照龙岗质监站“工程质量检测备忘录”要求为1%抽检的频率而编制本方案。
3.3桩位间距:
车行道1.2m×
1.2m,人行道1.3m×
1.3m呈梅花状布置。
3.4碎石桩总量:
5975根。
3.5压板覆盖桩数:
三根,采用压板为2.5m*2.5m。
3.6检测吨位:
2.5m×
14T/m2×
2倍=175T。
复合地基检测部位及数量
序号
里程桩号
检测点号
检测点所覆盖桩号
桩径mm
桩长
检测点压板规格
承载力特征值kPa
备注
1
K0+030
B-26、B-27、B-28
500
9.545~9.564
2.5*2.5m
140
左幅车行道
2
K0+090
A-221、A-224、A-225
10.345~10.689
左幅人行道
3
K0+150
B-405、B-410、B-411
3.933~3.759
4
K0+230
A-655、A-658、A-659
8.814~8.840
5
E-75、E-93、E-92
右幅车行道
6
K0+235
E-134、E-149、E-150
9.729~10.92
7
K0+280
D-50、D-51、D-56
11.774~11.792
8
K0+330
C-190、C-193、C-192
8.215~8.407
9
K0+385
D-573、D-574、D-581
10.764~10.788
10
K0+460
C-564、C-569、C-570
6.493~6.507
11
K1+210
C-209、C-232、C-233
10.728~11.124
车行道
12
K1+230
C-496、C-497、C-516
12.31012.294
13
K1+250
B-134、B-136、B-137
12.003~11.986
右幅人行道
14
K1+270
A-160、A-163、A-164
11.894~11.683
15
K1+290
C-1236、C-1235、C-1260
11.416~11.400
16
K1+295
D-184、D-183、D-177
11.400
支路车行道
17
D-39、D-38、D-34
18
K1+300
A-250、A-256、A-255
10.777~10.777
19
K1+310
B-282、B-283、B-284
11.107~11.093
20
K1+320
C-1638、C-1655、C-1654
11.013~11.006
合计(处)
本工程碎石桩检测数量20处共60根桩,具体见附表及附图(桩位布置图)。
4、检测时间
①对于饱和软粘土地基,28天后进行检测;
②对于砂土、杂填土地基等,7天以后检测。
5、现场检测要求
桩体载荷试验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对桩体和桩间土进行竖向静力荷载试验,反力使用堆重平台,加载采用液压千斤顶分级加载,其中单桩竖向荷载试验要求如下:
5.1检测目的:
用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5.2位置:
砾石桩桩体中心位置;
5.3设备:
5.3.1静力载荷试验仪、
5.3.2液压式千斤顶
5.3.3钢性承压板(现场载荷板,桩间土用6.25㎡平板,单桩承压板用圆板,面积为桩的截面面积0.196㎡)、
5.3.4精密压力表(精度不低于0.4级)、
5.3.5堆载体;
5.4标准:
加载等级不小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小于设计值的2倍;
5.5现场操作方法:
5.5.1试验加载量为承载力特征值140kPa的2倍,加载分级进行,分级载荷为最大加载量的1/10,第一级取分级载荷的2倍。
5.5.2每加一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隔30min测读一次。
5.5.3相对稳定标准:
从分级载荷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施加下一级荷载。
5.5.4终止试验: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5.5.5卸载按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为分级加载量的2倍,每卸一级,维持一小时,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
卸载至零后,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3小时,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⑹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①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②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③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④对于某级荷载作用下24h未达到相对稳定的,取前一级荷载值。
⑤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得荷载值;
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
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⑥当按上述判定标准无法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6、检测结果
在检测实施过程中,保证检测及时和反馈结果及时,每次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简报),并在7天内向业主提供完整、真实、齐全的检测报告书,各检测报告将检测数据汇总、分析,保证在每次完成检测3日内提交临时检测报告,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在七日内提交汇总的检测报告(一式四份)。
7、检测异常处理
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委托方。
7.1不合格桩的判定方法
对于区段,以抽检覆盖3个单桩所控制的路线长度为最小评定单元;
对确定为不合格时,则对该处附近采用双倍检测。
7.2不合格桩的处理
经过检测,发现复合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值,加大该区域动态监测数量,根据业主要求:
当判定属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在不合格桩周围补做4根,当判定为区段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区段范围内按原数量一倍补做。
分段长度按300-500米控制,普通段取高值,特殊段落取低值。
8.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制定以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8.1现场质量保证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文件和业主批准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保证检测仪器在标定周期内,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仪器运行正常;
检测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备份,由其它检测人员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测报告的内容齐全、分析合理、结论准确。
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
①检测人员相对固定;
②仪器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③检测设备、量测仪器、传感器等各种器件在使用前均经检测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各检测项目在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应的检测项目实施细则;
⑤检测数据均经现场检查、室内复核后方可上报;
⑥检测数据的存储计算管理均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
⑦现场检测的相关信息采用专门表格记录,全部实行表格化管理。
表格签署齐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8.2安全保证措施
①人的安全:
检测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培训。
让每一位检测人员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进入施工现场遵守安全规定,配戴安全防护工具。
②设备的安全:
设备主要包含检测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的安全是测试工作的基础,确保运输过程设备的安全,确保检查设备能够在现场正常运行。
避免设备在过低的温度、湿度下运行,避免设备淋雨,或被水浸湿,避免设备受到过度振动,避免暴晒,避免雷击等。
③数据的安全:
对与纸张记录的数据及纸张资料要保证清洁并避免油污及其它污染。
对于采用计算机的储存检测数据,要及时做好备份并做好储存位置的说明,避免数据丢失和混乱。
④交通的安全
配备有经验的驾驶员,配置越野性能比较好、车况良好的越野车作为检测的交通工具。
严禁在弯道超车、严禁酒后驾车。
驾驶员在驾驶前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8.3人员职责
①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人员、协调仪器设备及材料管理、进行报告审查;
②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报告的复核
③检测人员负责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现场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熟悉与工程相关的验收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相关的检测技术规范,负责现场检测的准备及检测工作;
④记录人员负责记录检测现场的检测环境情况、使用仪器、参加检测的人员、检测的工程及其所在位置、记录测试数据或电子数据存储的位置等;
⑤复核人员对原始数据及检测数据逐一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⑥报告编写由检测人员编写。
9.选桩单位及参加人员
9.1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参加人员:
9.2设计单位: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9.3监理单位:
深圳市东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4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