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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5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起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章范围

本专项预案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事故系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在其工作环境中发生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件、设备设施严重受损事件。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查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特[2005]206号)

第四章流程及职责

第一条特种设备应急小组职责框图

组长职责:

根据副组长上报的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调度各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对现场处理情况进行监控,继续下达应对指令,直至事故被妥善处理,方可终止行动。

副组长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了解事故情况,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组长,对组长下达的指令给予响应,在紧急情况下可代替组长下达应急指令

安保部长职责:

得知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施救,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拨打119、120,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

特种设备管理工程师职责:

得知事故发生后,快速通知各车间主任和主责工程师赶赴事故现场执行组长、副组长下达的应急指令

主责工程师职责:

得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排查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避免事态恶化

各车间主任职责:

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将事故消息和大致情况上报设备主管领导,安排调度本工段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执行应急小组下达的指令

各当班班长:

得知事故消息后,即刻将情况上报部门领导、安保部部长及特种设备管理工程师,并赶赴现场维持秩序

1.1特种设备应急小组成员名单表:

第二条应急报告

1、应急报告程序框架图(图1)

2、应急指令下达程序框架图(图2)

3、报告程序

第三条应急准备

1、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审查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导方案;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并指派现场指挥;随时掌握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启动本专项预案。

2、各部门职责

安保部职责: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从警戒、疏散、交通安全角度,配合指挥长落实应急处置方案;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组织调动和协调消防、气防、厂内救助等救援力量;完成指挥长布置的其它工作。

设备部职责: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处置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

从技术设备角度,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各车间职责: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根据各工段具体情况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第四条应急处理

当符合总体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按照总体应急预案图(应急指令下达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下达启动专项预案指令,并进行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汇报: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设备处应急小组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子午轮胎主管部门及领导汇报。

2、应急行动

(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指导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安保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厂内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必要时,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向政府主管部门求援现场治安保卫、交通和紧急疏散指挥、协调。

(3)生产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做好事故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工作;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技术管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指导应急状态下的设备、工艺处置;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信管部、安保部确保通信、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6)党群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事件波及区域职工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负责对外新闻材料的起草工作。

(7)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迅速隔离事发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工作;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方案;协同地方政府实施人员疏散与医疗救助;

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根据现场方案需要,请求应急指挥中心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3、抢险方案实施原则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的事故抢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抢险和救援力量;

(2)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厂内安全地点,并根据需要配合社会医疗救护人员实施救援;

(3)当事故危及抢险人员和在场职工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第五条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2、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3、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

4、损失控制在最小;

5、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第六条术语

1、起重设备:

是一种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用来垂直升降货物或兼作货物的水平移动,以满足货物的装卸、转载等作业要求。

2、压力容器:

内部或外部承受气体或液体压力,并对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密封容器。

第五章本文的管理

本办法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本单位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各项目管理处应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含换热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

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

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培训应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

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

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

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

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

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

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

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

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使用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

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工程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

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

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

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

做到心中有数。

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

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

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技术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对外联系、协调有关特种设备事项。

2.2、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全面管理,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与保养,并做好记录。

3、特种设备管理事项

3.1、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

、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

请购单位、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验收完毕,使用单位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档案交资料归档。

3.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使用单位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3.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

.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逐台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和使用申请书交予登记机关。

、办理使用登记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

、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

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

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3.5、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定期安全检查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

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使用单位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

、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

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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