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灌浆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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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灌浆监理实施细则
百色水利枢纽水电站进水口一期开挖及支护工程
水泥灌浆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施工过程监理
(三)施工质量控制
编写:
包学东
2001年6月25日
水泥灌浆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百色项目进水口一期开挖及支护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56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监理批准。
2.2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
其内容包括:
①作业工序、方法与采用的设备。
②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
③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面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
2.3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21天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部的审批意见与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
①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分序与编号等)。
②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
③灌浆材料及其品质。
④施工进度计划。
⑤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⑥质控质措施。
⑦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
⑧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
2.4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
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验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
2.5承建单位应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并于灌浆作业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
2.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7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8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承建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按序次施放孔位,并在实地注明各孔序号与孔号。
承建单位应凭证开钻,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钻孔生产任务通知单”,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钻孔应按设计序次进行,锚杆孔位由测量工配合值班技术员按设计图纸布孔,或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布孔,孔位偏差应小于10cm。
钻孔深度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完毕后,采用清水洗孔、吹孔,人工安插锚杆,砂浆由制浆站统一制浆,注浆完毕后,在浆液凝固前不得敲击、碰撞或施加任何其它荷载,在浆液达到70%的设计强度前,距岩石锚杆20m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当锚杆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会同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对锚杆按作业分区每300根中抽查三根进行拉拔力试验,试验规程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详细作好现场记录。
3.2灌浆前压水试验应包括所有检查孔、其它孔、段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各检查孔的压水试验工作要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压水时应保证栓塞位置准确,孔口、管道及接头等处不得有任何漏水现象,否则应暂停本段压水试验,将设备整修合格后再继续进行。
3.3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认真作好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向监理部报送作业记录成果。
3.4承建单位应凭证开灌,即在灌浆前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灌浆任务书,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灌浆任务书进行灌浆作业。
3.5灌浆段长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不允许超长、超压或欠压,孔口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管并认真填写“灌浆孔口压力记录表”,并在记录上注明。
3.6对于违章操作或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监理工程师将作违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孔、段必须重扫重灌。
3.7简易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结合裂隙冲洗进行,压力为80%的灌浆压力,压力超过1MPa时,采用1MPa,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水流量,取最后的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以透水率表示。
3.8固结灌浆的检查孔按单点法进行压水试验,检查孔的数量应不少于灌浆孔的5%。
3.9灌浆用各种浆液集中在制浆站拌制,砂浆泵输送至于工作面,灌浆孔的基岩段小于6m时,可采用全孔一次灌浆法;大于6m时,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
3.10灌浆压力按设计要求,灌浆试验确定的参数以及监理工程师指示确定接触段和注入大的孔段应分段升压,一般灌浆孔段,则灌浆压力应尽快达到设计值。
3.11灌浆浆液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当灌浆压力保持不变,注入率持续减少时,或当注入率保持不变而灌浆压力持续升高时,不得改变水灰比。
当某一级浆液注入量已达300升以上或灌浆时间已达1h,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明显改变时,应换浓一级水灰比浆灌注,当注入率大于30/min时,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或越级变浓。
3.12固结灌浆在规定压力下,当单孔注入率不大于0.4L/min,群孔灌浆不大于0.8L/min时,继续灌注30min,灌浆即可结束。
当长期达不到结束标准时,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灌浆结束3-7天以后,即可进行灌浆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孔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检查孔的数量为固结灌浆孔总数的5%左右,造孔采用回转式地质钻机钻孔,并取芯样进行检查分析。
3.13固结灌浆质量检查采用压水试验的方法,固结灌浆的合格标准为:
透水率不大于5Lu,压水试验孔段的合格率应不小于80%,不合格孔段的指标值不应超过上述规定数值的50%,且应不集中。
3.14不满足上述标准的部位应根据监理人的批示进行补充钻孔和灌浆。
3.15为防止水泥砂浆将排水孔堵住,同一压内的排水孔施工时段安排在固结灌浆完成以后进行施工。
排水孔孔径φ75mm.L=3m,上仰与水平夹角呈5º,内装φ70mm软式排水管。
软式排水管采购7家质量合格产品。
3.16排水孔施工工艺流程为:
孔位放样→钻机就位→钻孔,吹洗孔→安装软式排水管。
排水孔孔位由测量工配合值班技术员按设计要求布孔,偏差应小于10cm,排水孔采用YQ-100架子钻或ROC742潜孔钻造孔,造孔完毕后,应认真清洗排水孔,然后安装软式排水管。
为保证排水管畅通,应在喷砼浇筑时,对排水管管口进行保护和固定。
3.17各孔段的灌浆必须连续进行,开灌前必须根据压水试验成果备足灌浆材料。
若因故中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中断灌浆的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效果以及对灌浆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情况。
3.18浆液变换和结束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
各孔段灌浆结束前,应将记录表格分别装订成册。
3.19灌浆结束后,必须采用“机械压浆封孔法”封孔,并有闭浆措施。
封孔作业中,应认真记录封孔情况,凡封孔不密实或发现有涌水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返工拒孔,重灌重封。
3.20承建单位必须每月对灌浆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水泥标号、细度和灌浆中所采用的砂及外加剂,并应及时将检验情况提交监理部审核。
3.21在钻孔与灌浆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必须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清晰、准确、严禁重抄或擦改,其内容应包括:
钻孔、冲孔、压水、灌浆以及必要的取岩芯和观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对原始记录随时进行检查。
3.22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按报经批准的灌浆工程施工措施计划进行灌浆工程的施工,若有违反现象,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违规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将指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23灌浆施工中,承建单位可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布置检查孔,其位置由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指定,对已灌区域分块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须报经监理部批准。
3.24承建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交灌浆工程原始记录成果一览表,地质柱状图、岩芯相关表等资料,以便于检查孔的布设。
3.25检查孔的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部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
3.26灌浆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于次月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钻孔与灌浆工程施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3.26.1灌浆成果平面、剖面或展视图
3.26.2钻孔孔斜情况及孔斜投影图
3.26.3取岩芯钻孔的柱状图
3.26.4灌浆孔透水率及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
3.26.5灌浆材料及制浆质量检验成果表
3.26.6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统计表
3.26.7灌浆工程实施进度
3.26.8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记录
3.26.9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其处理记录
3.26.10工程照片
3.26.11其他必须报告情况
四、施工质量控制
4.1.1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应按先固结的顺序进行,灌浆宜分为两个序次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各次序灌浆的间隙时间不得小于48h。
4.1.2钻孔位置、孔径、深度、钻孔顺序、倾斜度及方位都应根据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所有钻孔应统一编号,承包人应对钻孔过程中所遇到的所有情况,包括混凝土厚度、岩面高程、涌水和漏水、断层、裂隙等进行记录并在必要时绘出草图。
对于冲击式钻进,钻机手的钻进记录中应包括任何突然掉钻、钻进速度变化、岩粉和冲洗水的成分和颜色的变化,所有的记录应提交给监理人。
对于有取芯要求的回转式钻进,承包人应按“取样操作”的要求,回收岩芯,绘制钻孔柱状图、拍照、装箱并保存岩芯。
4.1.3任何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允许浆液凝固的灌浆孔,需要加深作进一步灌浆时,应钻掉孔中已凝固的浆液。
那些由于承包人没能在浆液凝固前清理干净需要复钻的任何钻孔,亦应由承包人重钻。
若无特别指示,这些孔应用原来的方法和设备以不小于原来的直径钻到原孔的深度。
4.1.4在有仪器或其它预埋件的混凝土中钻孔时,宜在混凝土中埋设导向管,并应小心钻进以避免损坏预埋件。
任何损坏的仪器或电缆应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或更换,以便监理人满意。
若碰上预埋件应重钻新孔并将先前的孔用灌进行堵塞,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各类孔的钻设要求
4.2.1勘探孔及仪表孔
勘探孔和仪表孔应根据指示在指定的位置钻进,并根据批示回收岩芯。
岩芯回收应按照取样操作进行。
勘探孔用清水进行压水试验,仪表孔需要绘制钻孔柱状图,并在仪器安装前14天移交给监理人。
4.2.2固结灌浆孔
孔口的位置在任何方向的偏差不得大于100mm,最大倾角偏差不得超过3º,除非得到批准或监理人有其它指示,在混凝土内的固结灌浆孔与伸缩缝或结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4.2.3检查孔
为检查灌浆的效果,承包人应根据指示在岩体内设检查孔,这些孔可以在任何位置,任何时候根据指示进行钻进,偏差要求同相应的灌浆钻孔,检查孔应按指示用清水进行压水试验及回收岩芯。
4.2.4排水孔
排水孔应按照不小于图纸或监理人指示的孔径钻到要求的深度,孔口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cm,除非图纸有其它表明或指示,排水孔应在相邻30m范围内的灌浆孔完成钻孔,灌浆并检查合格之后方可施工,如果排水孔被浆液或其它会削弱排水功能的异物堵塞,承包人进行重钻,以确保满意的排水效果,除非另有指示,否则这些堵塞的孔应不小于原直径钻到原来的深度。
4.3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
4.3.1钻孔冲洗
4.3.1.1所有灌浆孔以及需要进行压水试验的其它钻孔均应进行冲洗,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采用风水联合冲洗或用导管通入大量水流,从孔底向孔外冲洗的方法进行冲洗。
裂隙冲洗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4.3.1.2冲洗水采用8%的灌浆压力,压力超过1MPa时采用1MPa,冲洗风压采用50%的灌浆压力,压力超过0.5MPa时采用0.5MPa。
4.3.1.3裂隙冲洗应冲至回水变清后10min结束,且总的时间要求,单孔不少于30min,串通孔不少于2h,对回水达不到变清要求的孔段,应继续进行冲洗,孔内残存的沉积物厚度不得超过20cm。
4.3.1.4当邻近有正在灌浆的孔或邻近灌浆结束不足24h时,不得进行裂隙冲洗。
4.3.1.5灌浆孔裂隙冲洗后,对于不需进行压水试验的孔应立即连续进行灌浆作业,因故中断时间间隔超过24h者,应在灌浆前重新进行裂隙冲洗。
4.4压水试验
4.4.1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承包人可根据监理人指示,采用“简易压水”、“单点法”及“五点法”进行水压试验。
4.4.2简易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或结合裂隙进行,压力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水流量,取最后的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以透水率表示。
4.4.3固结灌浆的检查按SL62附录A的单点法进行压水试验,检查孔的数量应不少于灌浆孔总数的5%。
4.5制浆
4.5.1制浆材料的称量
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固相材料应采用重量称量法。
4.5.2浆液搅拌
4.5.2.1各类浆液应必须搅拌均匀,测定浆液密度和黏滞度等参数,并作好记录。
4.5.2.2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间:
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0s,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从开始制备至用完的时间不超过4h。
4.5.2.3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不小于1200r/min,搅拌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细水泥浆液的搅拌,从制备至用完的时间不应大于2h。
4.5.3集中制浆
4.5.3.1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0.5:
1的纯水泥浆液,输送浆液流速应为1.4-2.0m/s,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并根据各灌浆点的不同需要调制使用。
4.5.3.2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º-40℃,低于或超过此标准的应视为废浆。
4.6固结灌浆
4.6.1灌浆压力和灌浆方法
4.6.1.1灌浆压力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确定,接触段和注入率大的孔段应分段升压,一般灌浆段,则灌浆压力应尽快达到设计值。
4.6.1.2灌浆的基岩段长小于6m时,可采用全孔一次灌浆法,大于6m时,按监理人指示选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由下而上分段灌浆法、综合分段灌浆法或孔口封闭灌浆法。
4.6.1.3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法时,灌浆塞应塞在已灌段段底以上0.5m处,以防漏灌,孔口无涌水的孔段,灌浆结束后可不待凝,但在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则宜待凝,待凝时间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确定。
4.6.1.4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灌浆段的长度因故超过110m,对该段宜采取补救措施。
4.6.1.5为岩石面或混凝土面抬动,固结灌浆原则上一泵一孔,当相互串浆时,采用群孔并联灌注,但并联孔数不宜多于3个,并应控制灌浆压力。
4.6.2浆液水灰比和变浆标准
4.6.2.1应按灌浆试验确定的或监理人批准的水灰比施灌,灌浆浆液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当灌浆压力保持不变,注入率持续减少时,或当注入率保持不变而灌浆压力持续升高时,不得改变水灰比。
4.6.2.2当某一比级浆液注入量已达300升以上,或灌注时间已达1h,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明显改变时应换浓一级水灰比浆液灌注,当注入率大于30L/min时,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可越级变浓。
4.7计量与支付
4.7.1钻孔
4.7.1.1钻孔将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所钻进的延米数进行支付计量,这此孔包括固结灌浆孔、勘探孔、检查孔、观测孔、仪器孔和排水孔,计量以钻机或套管进入泥土、覆盖层、混凝土或岩石时的位置开始测量,以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有关项目的每延米的单价进行支付,该支付包括了钻孔和冲洗所需的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其它辅助设施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钻孔穿越覆盖层或填筑体,则钻孔的报价尚应包括覆盖层或填筑体中套管的置入和取出以及泥浆或其它固壁材料的费用,套管的费用不另行支付。
4.7.1.2任何钻孔内冲洗和裂隙清洗的不单独支付,其费用包括在《工程清单》中各相应钻孔项目的钻孔作业单价中。
4.7.1.3为了安装岩石锚杆、插筋进行的钻孔不单独支付,其费用包含在《技术条款》2“岩石支护”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4.7.1.4承包人的施工失误而废弃的钻孔和对该钻孔用浆液进行的回填不单独支付。
4.7.2芯样回收
芯样回收不单独支付,费用均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4.7.3压水试验
水矿井试验不单独支付,费用均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4.7.4灌浆
4.7.4.1固结灌浆按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确认或实际记录的直接用于实际灌浆的干水泥重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相应项目每吨干水泥耗量的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包括灌浆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和验收、灌浆试验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
4.7.4.2岩石锚杆的灌浆(不包括固结灌浆)不单独支付其费用包括在相应的灌浆的单价中。
4.7.4.3灌浆用的外加剂,膨润土和水将不单独支付,其费用包括在相应的灌浆的单价中。
4.7.4.4对于监理人指示使用的替代水泥的计量和支付,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变更”规定进行处理。
4.7.4.5埋入混凝土中的排水管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相应项目每米的单价支付。
固结灌浆工艺流程图
准备工作
检查到场人员、设备
批准承包人上报的钻孔灌浆技术措施
钻孔、灌浆试
钻孔
冲孔
灌浆
检查孔
验收
确定灌浆技术参数(灌浆方法压力、结束标准、浆液配比等)
验收灌浆孔位、孔向和渗孔深度
检查是否按标准清孔
监督灌浆过程
控制灌浆结束标准,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结束灌浆
布置检孔
旁站监督检查孔施工
组织完工验收
编写监理报告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