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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2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汇编

一、编报范围

1.问:

财政部门拨到企业(集团)等单位的款项,是否与以往一样编制经费差额表进行反映?

如单位收到非本级拨款后向拨款的财政部门报送经费差额表,那么这与财政部门不能编制经费差额表的要求如何衔接?

答:

2007年起,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部门不再使用经费差额表。

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如果拨款的财政部门已经将这类单位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单位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其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如果拨款的财政部门未将这类单位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单位不向其报送部门决算报表,财政部门也不应将其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二、填报口径

(一)基本建设资金

2.问:

如果单位基本建设财政拨款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如何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答:

2007年起,部门决算中基本建设资金填报口径明确为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资金。

但单位如有基本建设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而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部门决算中也应按基本建设资金填报相关报表。

各建设单位应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对各项基本建设拨款,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等基础工作。

3.问:

预算单位本年如使用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报表中怎样反映?

答: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口径,单位结转自筹基建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收支数反映,不反映内部转账过程。

对单位使用行政事业类资金上年结余结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应将该部分上年结余调整至基本建设项目年初结余,并据实列支。

4.问: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贴息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如何反映?

答:

财政贴息资金应作为财政拨款列收列支;国债专项资金按财政拨款收支据实反映。

5.问:

行政事业单位如发生结转自筹基建支出,在决算报表中如何反映?

答: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口径,单位应对行政(事业)账和基本建设账内部转账业务进行抵销后,按两套账的实际发生数进行填报,同时调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例:

某事业单位事业账中全年发生“事业收入”200万元,“结转自筹基建”100万元;基本建设账中“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100万元,该笔资金实际支出80万元。

假定该单位日常经费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事业运行”科目反映,基本建设资金在“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填报决算报表时:

(1)抵销内部转账。

先对事业账中“结转自筹基建”100万元和基本建设账中“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100万元进行对冲,对冲后本单位“事业收入”反映20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支出80万元。

(2)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将“事业收入”中用于结转自筹基建的100万元从“事业运行”科目调整至“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相应的基本建设资金支出80万元以及结余20万元均在“其他XXXX支出”填列。

6.问:

本级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单位未分账核算的,应如何填报?

答: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口径,单位未单独设账核算的基本建设拨款应比照分账核算的基本建设资金填报有关收支报表,但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中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和来源可不填列。

对此,单位应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

7.问:

单位收到非本级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

单位收到非本级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在向主管部门报送决算报表时,收入在“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其他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反映,支出按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在相关报表中反映,支出明细应按具体用途填列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对应款下,不填列在“基本建设支出”类下。

8.问:

单位行政事业账和基本建设账都存在“财政应返还额度”年初、年末余额时,在“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中应如何填报?

答:

行政事业账中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应填报在财决12表“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财政应返还额度”行;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账中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应包含在财决12表“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占用”项内。

9.问:

通过国管局分配到各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在决算报表中如何反映?

答:

列入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各中央部门基本建设资金和办公与业务用房维修经费,由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统一编报项目决算。

承办项目的有关中央部门,向拨出款项的国管局或中直管理局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但在本部门的决算中不反映该部分资金收支。

10.问:

部门决算“资产负债简表”中基本建设资金有关指标与财政部另行布置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是否需要核对一致?

答:

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资产负债简表”中“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和“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分别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有关栏目填列。

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要求单位填报各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包括基建投资项目和购置固定资产类的项目),与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存在差异,二者无直接对应衔接关系。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

11.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执行该制度的单位如何填报决算收支表?

答: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应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分析填报本套决算报表。

12.问: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在选择单位基本性质时如何反映?

答:

单位基本性质应首先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性质和经费管理方式,在“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选择填列。

如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基本性质不在上述范围内,则选择“其他单位”填列。

(三)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13.问:

单位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拨入的“政府特殊津贴”,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

收到“政府特殊津贴”的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该项收入反映在“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其他收入—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栏,支出反映在“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项目支出”栏,支出明细反映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栏。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调整

14.问:

主管部门本年度转拨上年未及拨付下属单位的经费,在决算报表中如何反映?

答:

主管部门转拨上年未及拨付下属单位的经费,可通过调减主管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相应调增收款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的方式处理,并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

15.问: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调整上年结转和结余数?

答:

上年结转和结余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一致。

如有审计部门调整意见、财政部门重新核定结余、主管部门拨付上年未及拨付所属单位款项等情况,可以调整上年结转和结余,并需将调整的原因、依据和金额等,在单位填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16.问:

中央预算单位如对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进行调剂使用,应如何处理和反映?

答:

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在所属单位间或单位内部项目间调剂使用的账务处理,可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归集调整及会计核算等事项的通知》(财库[2008]78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编报部门决算报表时,按照预、决算口径一致的原则,中央预算单位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维持以往做法,即通过调整年初结余进行反映,并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主管部门需附分单位年初结余调整情况表(表样另发)。

具体如下:

(1)不同预算单位间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①调减结余的处理。

预算单位上交结余资金、注销结余资金额度或直接调整账务导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减少时,相应调减财决02、06-1、06-2、07表、财决附02表“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

②调增调剂收入的处理。

预算单位收到主管部门调剂拨付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时,相应调增财决02、06-1、06-2、07表、财决附02表“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

(2)同一预算单位内部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对同一预算单位内部不同项目之间调整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预算单位应将财决02、06-1、06-2、07表、财决附02表中原科目或项目的“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直接调整至新科目或项目。

(五)结余出现负数的问题

17.问:

如果单位出现负结余,在部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

财政拨款收支报表(财决07、09表)中结转和结余应严格控制不能为负数。

财决02表和财决附01表中一般不应有负结余,如发生,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如用偿还性资金列支出等,单位应进行账务调整;如果是因为历史原因或其他原因,则单位应详细说明负结余形成情况。

(六)其他

18.问:

监狱系统单位编制部门决算支出决算明细表时,将保障罪犯基本生活所需的伙食费、药费等罪犯生活费统一列入了支出经济分类“其他支出”,因此出现审核公式报错,如何处理?

答:

在现行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犯人伙食费和药费等支出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科目反映。

编制部门决算时,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口径填列收支。

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应使用支出经济分类“其他支出”类及其下款级科目。

19.问:

一些地方省市反映,本地区对事业单位已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在编报部门决算时这部分人员应如何反映?

答:

本地区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其支出和离退休人数均应在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中反映,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同时,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离退休费但财政仍有经费补助的,财政补助经费数额和人数应统一在“2069903”(转制科研机构)科目中反映。

三、录入方式

20.问:

在部门决算审核中发现,一些单位编报了单户表,但未填报机构人员情况,对此应如何把握?

答:

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单户表由独立核算单位录入本单位数据时使用,应完整反映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机构人员等信息。

对于未填机构人员情况的单户表,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分别管理,执行两种会计制度,决算分别编报。

对此,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应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各预算单位原则上应执行一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单户报表,不能同时编报两套单户报表。

对于暂时无法合并报表的行政单位,可暂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单户报表(单位固定资产、机构人员等在此反映),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经费差额表(封面“单位基本性质”选择“行政单位”,“单位执行会计制度”选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在填报说明中说明原因。

(2)主管部门代编决算。

对此,应由主管部门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编制经费差额表,而不应编报单户表。

综上,行政事业单位不应编报无机构人员的单户表,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审中需对此予以规范和纠正。

21.问:

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今年仍分别管理,执行两种会计制度,如何反映?

答: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应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因此,各预算单位原则上应执行一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单户报表,不能同时编报两套单户报表。

对于暂时无法合并报表的行政单位,可暂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单户报表(单位固定资产、机构人员等在此反映),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经费差额表,然后对两套报表做节点汇总,以完整反映单位的财务情况。

此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加强对同级各部门财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原则上要求依据单位基本性质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决算报表。

22.问:

单位在何种情况下使用调整表,如何使用?

答:

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决算数据时,因上下级单位存在资金往来导致部门汇总的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虚增时,应使用调整表对虚增部分进行剔除。

例如:

例1:

某事业主管部门补助下级单位时,记“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下级单位收到补助时,记“上级补助收入”。

上述上下级单位间资金往来未增加整个部门的实际收支规模,因此,在部门决算汇总时,为剔除上述虚增的收支数据,主管应编制调整表调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同时调减“上级补助收入”。

例2:

某附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上缴经费时,记“上缴上级支出”;主管部门收到下属单位上缴收入时,记“附属单位缴款”。

上述上下级单位间资金往来未增加整个部门的实际收支规模,因此,在部门决算汇总时,为剔除上述虚增的收支数据,主管部门应编制调整表调减“上缴上级支出”,同时调减“附属单位缴款”。

23.问:

编制经费差额表时是否可以填报“资产负债简表”?

答:

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编制报表时使用,原则上不能填报“资产负债简表”。

如经费差额表存在年初、年末结余,可以填报资产负债简表,但不应有固定资产。

24.问:

行政事业单位年中发生撤并,年末如何编报部门决算?

答: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成建制划转和合并的单位,年末由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编报部门决算。

四、各表编制口径

(一)封面

25.问:

一级预算单位本级报表封面“单位预算级次”如何填报?

答:

根据编制说明,一级预算单位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其本级代码填“2”;没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代码填“1”。

例如,A部门由部门本级、2个二级预算单位和1个三级预算单位组成,其单位预算级次填报如下:

26.问:

报表封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是否有更明细的分类说明?

答: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据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具体分类标准及说明可参见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或到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栏目查阅。

(部门决算报表软件的说明文档含节选内容)

另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报表选择“S91国家机构”填列。

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决算、编制“调整表”时,按照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分类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决算、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S91国家机构”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27.问:

上年结转数据如何核对?

财决07表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如何把握?

答:

收支、资产负债等上年结转有关数据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结余数核对一致,但也允许合理的增减变化(如机构增减、账务调整等),需加以说明。

地方省市对于一定区域内的单位汇总可大体控制。

财决07表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的核对,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中央部门应详细说明原因;地方省市应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三)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3表)

28.问:

企业集团是否填列资产报表?

答:

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应填列部门决算资产报表,并由集团汇总上报;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填列部门决算报表。

(四)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4表)

29.问:

院校资产管理部门使用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如何界定并填报决算?

答: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院校使用国有资产取得收益应按实际情况相应计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会计科目,决算报表中填报在对应栏目中。

30.问:

本表与“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财决附07-1表)有什么联系?

如填列了表中的“单位留用”,是否需相应填列在财决附07-1表中的“未缴财政专户”栏?

答:

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如按规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即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的,两表数据应衔接一致;如尚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两表无钩稽关系。

“单位留用”是填列经财政部门批准留归单位使用的资产收益,在财政部门未出台具体资产收益收入管理办法之前,资产收益暂填列在此栏。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不反映这部分资金。

31.问:

资产所有权在主管部门本级,而使用权和收益都在下级,编决算时是否也反映在下级?

答:

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办法,该部分资产收益应反映在下级单位。

单位应根据账务处理情况,据实填报决算。

(五)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5表)

32.问:

单位如在项目经费中开支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但未开支基本工资的,是否需拆分统计人数?

答:

对此情况不需要拆分统计人数。

“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6表)中统计的人数应是由单位开支基本工资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仅开支人员津(补)贴的,不应统计人数。

33.问:

乡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统一发放如何反映?

答:

按人员实际管理情况反映,即人员工资在哪一级列支,相应人数也在哪一级反映。

34.问:

财政部门拨给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以下简称改制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以及拨给企业的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如何填报部门决算?

答:

根据部门预、决算编报口径衔接一致的原则,财政部门拨给预算单位的资金,由预算单位编报部门决算;拨给非预算单位的资金,不编报部门决算。

因此,对上述情况应区别处理:

(1)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单位拨付给所属改制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可由预算单位编制经费差额表(包括“基本数字表”和“机构人员情况表”),同时在填报说明中对该部分经费及人员予以说明。

(2)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改制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以及拨给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补助经费,不属于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经费及人员情况。

35.问:

改制科研单位的离退休支出财政补助经费,现预算未通过2069903“转制科研机构”下达,其离退休人数如何反映?

答:

如暂未规范使用2069903“转制科研机构”科目下达经费预算的,其离退休人数可按实际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填报在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

36.问:

部门决算报表中删除了“其他人员”指标后,单位编制外长聘人员应如何反映?

答:

部门决算报表中不反映“其他人员”人数,编制外长聘人员等相关人员情况可在决算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并说明人员类型、经费来源及开支标准等。

(六)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6表)

37.问:

无编制但经费独立核算的临时机构,是否按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单户报表?

答:

编制管理部门未正式批复编制的临时机构,应并入其挂靠单位编报部门决算,不能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单户报表。

38.问:

如乡镇中心小学下有5家村办小学实行集中核算,填报部门决算时,独立编制机构是否填6,独立核算机构是否填1?

答:

是。

实行乡财县管、由乡镇中心小学集中核算的村办小学(不包括学校派出的教学点和教学班),可作为独立编制机构,但不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决算。

(七)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财决房补01表)

39.问:

预算单位是否需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财决房补01表)?

答:

该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一般单位不需要填报。

(八)社会保障医疗机构支出明细表(财决社补02表)

40.问:

本表反映的“社会保障医疗机构”与财决社补01、03表的口径是否一致,均不包括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举办的社会保障医疗机构?

答:

财决社补01、02、03表口径一致,均不包括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举办的社会保障医疗机构。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世事忙忙如水流,休将名利挂心头。

粗茶淡饭随缘过,富贵荣华莫强求。

2、“我欲”是贫穷的标志。

事能常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

3、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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