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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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资金来源
中长期资金情况
年度资金情况
资金总额
26480万元
8000万元
财政资金
其中:
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长期目标(2019年—2021年)
(2019)年度目标
目标概述:
按照《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筑府办发〔2016〕46号)文件精神,对经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财政(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及企业所在地财政资金分别兑现50%”,从而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资助相关企业数量600家以上;
2、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10亿元;
3、力争到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2.2%;
4、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按照《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筑府办发〔2016〕46号)文件精神,对经统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
1、资助相关企业数量200家以上;
2、力争2018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达65亿元;
3、力争2018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1.7%。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指标
资助企业数量
≥600
≥200
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需资助企业名单,主要包含规模以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质量指标
获资助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增长
≥10%
对获资助企业强化督促指导,鼓励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时效指标
项目资助时间
每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每年度9月左右从统计部门获得需资助企业名单,10月与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对接协商形成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11月兑现资助
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
年度增长≥15亿元
较上一年度增长≥18亿元
按照2021年实现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2.2%目标计算
社会效益指标
区域创新能力
明显提升
全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总量增长
创新创业人才数量
持续增长
全市人才总量、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持续增长
科技产出数量
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等持续增长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科技进步贡献率
≥65%
≥61%
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有关要求进行测算得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资助企业满意度
≥80%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资助企业数量
因2019年单个企业研发投入数据统计部门无法提供。
为加强政策兑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确保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的反馈情况,组织专家对我市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2018年有研发活动的232家企业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最终评审企业164家(其中8家企业专家评审金额为0)。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R&
D经费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筑科通〔2019〕43号)文件,对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并在2018年有R&
D经费投入的156家企业进行后补助。
②质量指标
2018年贵阳市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比2017年的47.55亿元,增长率21.93%。
③时效指标
D经费投入的156家企业进行后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资金拟补助资金共计13862.2万元,其中贵州省科技厅补助资金4065.4万元,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4898.4万元,企业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财政科技资金4898.4万元。
因单个企业研发投入数据无法获取,2019年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补助,且市、区级资金部分列入2020年预算支出。
因疫情影响,2020年部门预算推迟,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市级补助资金分批次拨付。
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2249.2万元拨付完毕,第二批市级补助正在实施拨付。
④效益指标
2018年贵阳市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比2017年的47.55亿元,增长率21.93%;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14%;
贵阳在78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创新能力指数排名第25名。
2019年,全市新增省级科技研发平台9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
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家,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新增入孵企业283家。
新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40支,其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6支。
⑤满意度指标
本指标通过问卷调查进行评价,共发放80份调查问卷,收回80份,收回率100%,全部为有效问卷。
二、评价依据
项目依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筑府办发〔2016〕46号)、《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7〕17号)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设立。
三、各项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项目总分值100分,自评94.09分。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
分值1分,自评1分。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筑府办发〔2016〕46号),要求加大企业R&
2.绩效目标合理性。
分值2分,自评2分。
2018年对2017年度有R&
D经费投入的205家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据此提出2019年补助企业200家以上的目标,但因个体企业研发投入数据无法再继续获取,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企业研发投入金额,部分企业在评审中未提供自身投入的支撑材料。
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30%左右,因充分考虑企业在研项目数量和投入的持续性,提出2018年增长10%以上的目标。
历年该项工作补助时限均在11月左右,据此设定时效指标。
全社会研发投入是城市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将带动整体创新能力、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平台等的持续发展,据此设定相应的社会效益指标。
3.绩效目标明确性。
对资助企业数量、投入增长、科技进步贡献率等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除资助企业数量因工作实际情况完成78%外,其余定量目标均圆满完成。
(二)资金落实
资金落实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资金到位率。
分值4分,自评4分。
年初预算8000万元用于贵阳市企业R&
D经费投入后补助。
按市财政要求,10月底前需将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财政申请拨款,逾期不再拨款。
但因单个企业研发投入年报数据统计部门无法提供,为加强政策兑现、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并据此进行补助,所以增加相应的企业材料申报、专家评估等程序,导致10月底前无法准确核算所需补助资金。
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后,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此笔资金调整用于科技项目立项及贵阳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首期出资款用。
根据《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R&
D经费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筑科通〔2019〕43号)文件,下达后补助资金共计13862.2万元,因争取了省科技厅补助资金4065.4万元,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相应调减至4898.4万元,但总资金突破8000万元预算。
2.资金到位情况。
分值1分,自评分1分。
按照兑现绩效目标,资金应到位时间是2019年11月,因企业统计数据无法获取导致工作程序调整,经市政府同意,根据《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R&
D经费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筑科通〔2019〕43号),后补助资金从2020年度预算中安排。
实际到位时间:
省级资金于1月中旬全部兑现完毕;
因疫情原因,2020年部门预算推迟,经与市财政沟通,市级补助资金分批次拨付,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3月下旬已兑现,第二批市级补助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拨付。
(三)业务管理。
业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分值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筑府办发〔2016〕46号)开展补助工作。
2019年11月19日,向市政府呈报《贵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的请示》(筑科报〔2019〕28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展本年度补助工作。
2019年12月15日,发布《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R&
D经费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筑科通〔2019〕43号),明确“后补助资金由受补助单位统筹用于科技活动再投入和弥补科技活动工作经费。
”
2.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按往年常规流程,对经统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
但2019年单个企业研发投入数据统计部门无法提供。
并根据专家评定数按照“5000万及以下部分6%;
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标准,拟定《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方案(送审稿)》并向市政府报送《贵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的请示》(筑科报〔2019〕28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展补助工作。
3.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质量标准由统计部门最终公布的年度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数及R&
D投入强度最终确定,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比2017年的47.55亿元,增长率21.93%,2018年度R&
D投入强度1.56%、较2017年的1.34%提升0.22个百分点,实现3年连续增长。
(四)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1.资金使用率。
分值3分,自评分3分。
按市财政要求,10月底前需将资金使用计划报至市财政申请拨款,逾期不再拨款。
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后,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此笔资金调整用于科技项目立项及贵阳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首期出资款用。
省级资金于1月中旬全部兑现;
因疫情原因,2020年部门预算推迟,经与市财政沟通,市级补助资金分批次拨付,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3月下旬兑现,第二批市级补助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拨付。
2.资金使用合规性。
分值5分,自评分5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财务监控有效性。
分值2分,自评分2分。
制定了《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贵阳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规定(暂行)》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项目拨款等财务程序,严格落实相关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
(五)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分值30分,自评分25.6分。
1.资助企业数量。
分值10分,自评分5.6分。
2019年对2018年度有R&
D经费投入的156家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
2.获资助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增长。
分值12分,自评12分。
2018年贵阳市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比2017年的47.55亿元,增长21.9%。
3.项目资助时间。
分值10分,自评10分。
(六)项目效果
项目效果分值30分,自评28.49分。
1.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
分值3分,自评1.49分。
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较2017年度的47.55亿元,增加10.43亿元。
2.区域创新能力。
分值8分,自评8分。
3.创新创业人才数量。
分值5分,自评5分。
2018年我市全职引进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129人(其中正高16人,副高117人,高级技师28人,博士126人,硕士842人)。
全市人才总量截止2018年底达87.9万人(其中党政人才3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6.3万人、技能人才33.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3万人),无论是人才总量,还是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数量等,均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完成了目标任务。
4.科技产出数量。
分值6分,自评6分。
2018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2.81件,较2017年的11.19件增长1.62件。
5.科技进步贡献率。
经第三方机构按有关要求测算,2018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61.14%,2019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63.37%。
(七)满意度
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10分。
总体满意度≥8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D经费投入后补助资金项目持续开展,强化了对科技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加大研发投入工作的激励力度,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
但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管理制度不够细化等。
经综合评定,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4.09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工作开展以来,极大地提振了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57.98亿元,比2017年的47.55亿元21.9%;
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1.56%,比2017年的1.34%增加0.22个百分点。
2019年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98.5%,比2018年增长两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省首位;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37%,比上年度增长1.86个百分点;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贵阳在78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创新能力指数排名第25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7〕17号)未明确企业享受补助的前提条件及企业营业地址发生变化情况下各区(市、县)之间对接工作流程,导致部分区(市、县)级财政资金未足额到位。
二是未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7〕17号)要求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等情况进行追踪问效。
市科技局未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三是补助程序需进一步优化。
相关企业的研发投入统计数据已无法再获取,亟需对原补助程序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引导机制。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如明确企业享受补助的前提条件及企业营业地址发生变化情况下各区(市、县)之间对接的工作流程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挥实效,保证资助资金的客观、公平、公正。
建立对获得科技资金资助的企业实行绩效考评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及绩效性进行追踪问效。
二是加强对区(市、县)财政资金投入的监管力度。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对区(市、县)财政资金投入的监查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各区(市、县)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并及时拨付至各受资助企业,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建议每年对纳入统计监测的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以年度企业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基数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确保补助工作持续、科学、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