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运49号《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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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运49号《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TG/GD109-2015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根据高速铁路行车特点而制定的,是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仍执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

对全路高速铁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的运行方式,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供电段(维管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电力设备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局供电调度:

负责监视高速铁路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负责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负责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负责掌控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履行调度协议。

供电检测所(电力试验所):

承担高速铁路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工程竣工后,应经过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

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六条变更变、配电所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改变一级贯通、综合贯通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或变更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七条高速铁路供用电设备分界。

高速铁路电力专业本着负责输配电网络、综合配电、电力

外线的管理原则进行分界

(一)高铁车站信号(通信)供电:

采用外线电缆引入

时,以信号、通信机械室(房)进线电缆终端头(不含端子)为界;采用内线电缆引入时,以车站信号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出线端子(含端子)为界。

(二)高铁车站供电:

以车站综合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出线端子(含端子)为界。

(三)区间信号(通信)基站供电:

采用外线电缆引入时,以信号(通信)基站进线电缆终端头(不含接线端子)为界。

(四)10/0.4kV专用变电所内低压部分由用户自行管理,以低压进线柜进线端子(不含接线端子)为界。

(五)其他箱式变电站、10/0.4kV变电所均以低压柜出线端子(含端子)为界。

各铁路局在制定细则时,按照上述原则明确划分设备分管范围。

第八条供电远动系统通信接口分界参照《铁路供电调度系统通信组网技术方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用电设备负荷等级。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二、三级,其中:

一级负荷应包括:

与行车密切相关的通信、信号、信息、

防灾安全监控设备;动车段(所)运用设备;电力及电力牵引

供电各所操作电源;大型、特大型站公共区照明、应急照明及隧道应急照明;大型及重要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特长隧道消防设备等。

二级负荷主要包括:

为通信、信号主要设备配置的专用空调;接触网远动开关操作电源;动车组检修设备;综合检测、工务机械、综合维修、给排水设施等设备;中间站公共区照明;区间视频监控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除一级负荷外的其它信息等负荷。

其余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根据《电力管理规则》确定。

第三章供电与用电

第十条高速铁路供电原则上不供给路外用户,当附近无其他部门电源,确需铁路供电网络供电时,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经铁路局批准方可供电。

第十一条用户用电增容审批:

用电单位增加用电设备时,应向供电段(维管段)办理用电申请手续,供电段(维管段)按照审批权限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用电单位不得擅自转供电力。

第十二条两路电源的用户,严禁两路电源并列运行。

电源互投转换装置由用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除信号、通信、防灾

等对转换时间有要求的部门可装设自动转换装置外,其他用户

只允许装设手动转换装置。

特殊要求需经铁路局批准。

两路电源的用户,供电部门承担两路电源同时停电的责任,不承担用户设备故障导致两路电源停电的责任,也不承担一路电源正常另一路电源异常时由于用户双电源互投转换装置原因引发停电的责任。

供电远动系统记录的数据应作为故障分析和定责的依据。

第十三条发电机组在安装前须向供电单位提报防止反送电的联锁装置方案,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四条供电部门应做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遇有故障应尽快修复。

关系行车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停电,应纳入铁路营业线施工或天窗管理。

特殊情况时在保证行车一级负荷两路独立电源的前提下,各局结合本局特点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用户总开关的保护整定值或熔丝容量应小于供电

设备馈出端保护整定值或熔丝容量,运行中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六条变、配电所力率应保持在0.9以上。

第十七条用电计量、电费收缴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四章电力设备运行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十八条各铁路局应以文件形式规定高速铁路电力供电网络的正常运行方式。

重点是规定变配电所、贯通线路、箱式变电站、车站变电所、信号(通信)变电所等处高压开关的正常运行位置。

第十九条列车开行时间内电力设备运行方式:

(一)设备正常且无作业情况下,电力供电网络均应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运行。

(二)当外部电源异常、供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下,可改变运行方式,按照非正常运行方式运行。

(三)电力设备检修作业需改变运行方式时,应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报供电调度审核批准后实施,可按照非正常运行方式运行。

(四)非正常运行方式下,当异常情况消除或正常作业完成,宜适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五)正常运行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外部环境、设备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第二十条各铁路局在制定细则时应明确非正常运行方式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相邻两个变配电所间一级贯通和综合贯通线路的供电方向由各铁路局综合相关线路统筹考虑确定,两局间局界处供电方向由相邻铁路局签署运行方式协议,报总公司核准。

第二十二条高速铁路正常运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相邻配电所的一级贯通和综合贯通线路禁止并列运

(二)一级贯通和综合贯通线路不宜投入备自投、重合闸功能。

(三)中性点接地系统中,中性点接地刀闸禁止断开。

(四)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不接地系统运行时,电缆贯通线路补偿量不应大于70%。

第二十三条高速铁路变配电所和贯通线路原则上不应跨所供电。

针对相邻两个或三个配电所外部电源全部停电情况下,贯通线路可以跨所供电,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根据跨所送电距离,确定补偿装置投入数量,保证电缆贯通线路末端电压抬升量小于额定电压的10%,确保供电质

量和供电安全。

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不接地系统跨所供电时,电缆贯通线路补偿量不应大于70%。

(二)当一个供电臂需要跨所供电时,宜采用供电臂中间开口,由两配电所分别对停电区段跨所供电。

(三)跨所供电的变、配电所应派值班人员监视设备。

第二十四条铁路局供电调度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负责电力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视,检查保护定值及保护功能的状态,掌握设备运行方式,做好月度设备运行分析。

(二)负责使用供电远动系统进行电力设备的倒闸操作。

当供电远动系统异常不能实施操作时,可通过发布调度命令指

挥现场操作

(三)负责高速铁路电力故障的应急处置。

设备故障时,使用供电远动系统切除电力故障区段及设备,恢复非故障区段供电。

(四)负责高速铁路电力故障的抢修指挥。

(五)负责高速铁路电力上线作业申请的受理与审批,发布作业命令。

(六)对发布的各种调度命令、现场回令进行录音,录音应至少保存三个月。

(七)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了解起始和完成时间。

(八)使用供电远动系统操作变、配电所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的投、退。

(九)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并履行调度协议。

第二十五条电力作业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并掌握高铁供电设备、运行方式,正确监视设备运行,及时处理故障。

(二)定期巡视和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三)经路局供电调度许可,正确操作非远动控制的高、低压开关(包含熔断器)。

(四)在远动设备故障、通讯中断或其他原因导致路局供

电调度无法实现远方操作时,根据路局供电调度命令正确操作高、低压开关并及时汇报。

(五)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应迅速向路局供电调度汇报。

(六)路局供电调度询问有关设备情况时,应准确答复。

(七)及时、正确地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妥善保管图纸、资料,管好工具、备品。

第二十六条供电运行单位、路局供电调度应有与现场运行设备实际相符合的技术图纸及有关资料,以便系统地、历史地掌握设备状态。

第二十七条供电段(维管段)及各供电工区应备有以下主要备品、备件、仪器等,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用后及时补充。

(一)故障抢修所需工装器具、备品、备件。

(二)夜间“天窗”作业所需照明设施。

(三)夜间巡视所需移动照明设施。

(四)电缆故障探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电缆路径仪、带电电缆识别仪、定点仪)。

(五)应急发电机。

(六)电力运行设备检测所需仪器。

(七)应急抢修箱式变电站。

(八)备用电缆:

单芯、三芯,按设备数量的1-3%配备

车间、工区检修、抢修工器具、材料见附件1、附件2。

各铁路局制定管理细则应列详细清单。

第二十八条为了迅速排除故障,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对铁路运输造成的损失,供电段(维管段)应具备以下抢修能力:

(一)抢修车辆的分布,应能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在规定时间(各单位根据工区分布情况自定)内到达现场。

抢修车辆应随时待命,能够及时出动抢修。

(二)路局供电调度、供电段(维管段)调度、变配电所、运行检修班组、沿线故障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应保证可靠、畅通。

(三)路局供电调度应有与地方供电部门联系的直通电话。

向高速铁路供电的既有变、配电所维持原联系方式。

(四)变配电所应有与路局供电调度联系的直通电话。

(五)供电处、供电段(维管段)(调度、车间、工区)应配备铁路专用GSM-R手机(或手机卡)。

第二十九条高速铁路设备投运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设备进行统一命名、编号,现场应与调度台保持一致。

(二)由铁路局安排技术人员确认保护定值、保护功能及自动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三)应完成供电远动系统的系统调试。

第三十条运行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运

行:

(一)变压器内部音响很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二)在正常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断上升;

(三)干式变压器绕组有放电声并有异味;

(四)高、低压接线套管严重放电。

第三十一条运行电抗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一)电抗器保护动作跳闸;

(二)电抗器倾斜严重,线圈膨胀变形或接地;

(三)电抗器内部有强烈的放电声,套管出现裂纹或电晕现象;

(四)电抗器振动和噪声异常增大;

(五)在正常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断上升。

第三十二条电容器组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

即全部或部分退出运行:

(一)电容器外壳膨胀、严重渗油、内部有异音及外部有火花时;

(二)因电容器组投入而引起电压升高超过规定范围时;

(三)室内温度超过制造厂规定时,若无制造厂规定,当室内温度超过35℃。

第三十三条配电装置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

即停止运行:

(一)SF6断路器气压低于规定要求;

(二)断路器合闸或跳闸操作失灵;

(三)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磁套管爆裂或流胶冒烟;

(四)电压互感器爆裂或冒烟;

(五)GIS气体柜内严重放电、炸裂或气压低于规定要求。

第三十四条铁路局应组织技术人员每月对供电远动系统数据进行分析,总结运行经验,写出分析报告。

第二节高铁电力设备的巡视

第三十五条高速铁路变配电所、贯通线路、箱式变电站、车站综合变电所、信号(通信)变电所等巡视工作分为白天(列车开行时间内)、夜间(“天窗”时间内)、综合视频、特殊巡视。

(一)白天巡视:

1.列车开行时间内的设备巡视属于带电巡视,只允许目视观测,不允许任何作业。

2.铁路安全防护栏内的设备巡视可通过添乘列车进行。

每月不少于2次。

3.铁路安全防护栏外的设备巡视可进入房间,打开门锁,读取仪表数据、非接触式检测等,但不允许任何作业。

每月不少于1次。

(二)夜间巡视:

“天窗”时间内巡视应为停电巡视,可与接触式检测、日常保养等同时进行。

每半年不少于1次。

夜间巡视应采用步巡。

(三)综合视频巡视:

铁路局结合管内综合视频设置情况,自行规定利用综合视频巡视沿线电力设备的责任单位与人员。

每月不少于1次。

(四)特殊巡视:

遇有各种自然灾害或电力设备发生故障时安排的巡视。

第三十六条铁路局供电调度应掌握夜间(“天窗”时间内)巡视人员情况、巡视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第三十七条高速铁路电力设备巡视时,如需开启具有远动上传信号的设备房屋、变压器室、箱变、电抗器等门锁,需向铁路局供电调度口头申请,同意后方可开启门锁。

第三十八条设备巡视项目和内容要求。

(一)白天(列车开行时间内)巡视内容:

1.添乘巡视。

重点检查外部环境影响,电缆径路、设备周围等处所是否有新的建筑或市政施工等影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

2.步行巡视:

⑴巡视检查电缆径路上是否有开挖、取土、堆土情况。

电缆进、出口封堵措施是否完好。

电缆径路、设备周围等处所是否有新的建筑或市政施工等影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

⑵巡视检查电缆桥架、槽道、电缆沟(井)是否完整,有无破损。

巡视检查电缆标桩是否齐全、电缆标识是否清晰。

⑶检查箱变、电抗器附近有无施工,箱体是否倾斜,箱变、电抗器附近是否堆积异物,标识是否完好,基础通风口防护网有无破损,基础井内有无积水,箱变围墙、大门、箱变外壳有无损坏、锈蚀,清理箱变基础周边的杂草、杂物,做到场地清洁无垃圾。

⑷静听运行中的设备有无不规则的异常声音。

⑸检查变配电所、箱变测量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检查开关位置指示是否与运行状态一致,检查SF6气体压力表指

示是否正常,在变压器、电抗器隔离栅栏外观察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观察各低压馈出电缆接线端子有无发热烧损痕迹。

检查确认高压柜上“有电指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检查电缆沟、槽、井内有无积水。

⑹观察综合自动化装置、RTU、UPS等工作状态、灯光显示是否正常。

⑺抽取、排除各种沟、槽、井内积水。

(二)夜间(“天窗”时间内)巡视内容:

1.白天巡视的所有内容。

2.检查电气设备接续部分是否连接良好。

3.二次设备接线有无松动。

4.对运行设备清洁、清扫。

(三)综合视频巡视内容:

重点检查外部环境影响。

巡视检查电缆径路上是否有开挖、取土、堆土情况,电缆径路、设备周围等处所是否有新的

建筑或市政施工等影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

(四)特殊巡视:

遇有各种自然灾害或电力设备发生故障,重点检查自然灾害发生区段或设备故障区段是否有设备损坏、着火、冒烟等现象。

如存在上述现象应及时处理、隔离并退出运行,防止事故扩大、漫延。

第三十九条各局在实施细则中比照上述原则制定其他未列设备的巡视方式及巡视内容。

第三节高铁电力设备检测

第四十条高速铁路电力设备检测是保障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电力设备运行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第四十一条高速铁路的电力设备检测分为在线监测和当地检测,当地检测又分为设备带电状态下的非接触式检测、接触式检测和设备停电状态下的接触式检测。

(一)在线监测:

铁路局供电调度通过远动系统负责运行设备实时监测,对越限、报警进行应急处置。

供电段(维管段)通过远动复示系统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梳理、分析。

(二)当地检测:

1.设备带电状态下的非接触式检测可结合列车开行时间内铁路防护栅栏外电力设备巡视工作同时进行。

2.设备带电状态下的接触式检测和设备停电状态下的接触式检测应在“天窗”时间内结合夜间巡视工作或维修、保养工作同时进行。

3.对设备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的测量工作。

第四十二条设备的检测工作可委托专业部门或设备供应商进行。

第四十三条高速铁路电力设备检测项目由各局结合设备形式、国家相关标准、《铁路电力管理规则》、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自行制定。

第五章电力设备检修

第四十四条高铁电力电缆贯通线路、GIS柜、干式变压器、低压柜等主要设备应实行寿命管理,重点检测,状态维修,定期保养的维护原则。

第四十五条高速铁路电力设备检修

(一)大修:

电力设备寿命超过使用年限后的彻底更换。

电力设备使用寿命年限可参考表1,铁路局结合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设备使用说明等具体确定。

(二)保养:

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清扫、调整、更换易损易耗元件等,达到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改善设备工作状态的目的。

每年不少于1次。

保养工作也可委托生产商专业维护。

电力设备保养内容可参考表2,铁路局结合技术规格

书、设备使用说明等具体确定。

(三)状态维修:

通过检测、故障排查、实时监视、巡视发现运行中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有计划、针对性的维修。

维修项目较复杂时,也可委托生产商进行专业维修。

状态维修应提出维修计划,报铁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后实施。

表1电力设备使用寿命(参考)

设备名称

使用年限

电缆线路

30年

变压器(调压器)

干式30年,油变15年

高压配电装置

GIS柜30年,AIS柜15年

小电阻接地装置

15年

消弧线圈

15年

箱变

30年

综合自动化(RTU)

8-10年

交直流屏

8-10年

低压柜

西门子(8PT)、施耐德(Okken、

Blokset)、ABB(MNS2.0、3.0)

30年

其他15年

表2高速铁路保养作业的内容(参考)

序号

项目

内容要求

1

高、低压

电缆

用手确认插拔式、可触摸电缆终端头安装

是否有松动,发现松动予以处理

用手触摸高压避雷器安装牢固无松动。

检查单芯电缆护层保护器接地牢固,连接

线绝缘良好或重新包绕连接线绝缘层。

更换破损的电缆沟盖板

修补损坏的电缆井

对锈蚀的金属电缆桥架除锈涂漆;对破损

的电缆槽道进行修复

对电缆保护管进行整修,符合安装标准

补充缺少的电缆标桩

在地面上的电缆井盖板、电缆沟盖板每隔

50米、电缆进出变配电所、建筑物处涂刷电缆标识,并标明电缆径路

对电缆中间接头位置涂刷醒目的标识

对电缆分接箱进行外观检查、清扫

2

箱变

对高低压柜进行外观清洁,柜内吸尘除灰。

用手触摸高压电缆终端头安装牢固无松动。

用手触摸高压避雷器安装牢固无松动。

检查单芯电缆护层保护器接地牢固,连接

线绝缘良好或重新包绕连接线绝缘层。

对变压器进行外观清洁、吸灰除尘,测试

绝缘电阻。

检查确认变压器一、二次接线牢固无松动。

检查试验变压器温控装置工作状态正常,

手动试验冷却风机工作正常。

检查温湿度继电器、防凝露加热板工作状

态是否正常,处理发热烧损的连接导线

检查所有的低压馈出电缆接线有无发热、

烧损痕迹,安装是否牢固。

检查确认高压柜上“有电指示器”显示正

常;更换不良的“有电指示器”

用手触摸检查二次接线端子接线有无松动。

检查RTU装置工作状态正常,各模块工作指示正常。

检查UPS装置充放电工作状态正常。

检查双电源切换装置工作正常

检查或更新各高低压柜回路名称标示牌

检查或更新电缆挂牌

检查各接地连接是否清洁、牢固。

更换锈蚀的连接螺栓、垫片。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就地对各高低压开关进行分合闸试验,确认正常;联系路局电调对具备远动功能的高低压开关进行分合闸试验,确认正常。

对低压抽屉式开关确认试验位置工作正常

检查更换箱变内照明灯具、确认烟感安

装、接线牢固、清洁

对损坏的箱变门锁、防风杆进行修复

检查或实施防小动物措施

修补损坏的箱变基础、台阶

对箱变外壳锈蚀处进行彻底除锈、油漆。

核对、更新箱变的名称、里程标识

3

变、配电

检查配电柜的表面状态,清除柜体及柜内设备的尘垢;清理、涂刷柜面的锈蚀部分;检查、更换配电装置的各种密封条等防尘设备。

检查、更换不良的设备元器件、仪表和不

良的控制电缆、绝缘配线。

检查、紧固灯具、开关、继电器、熔断

器、仪表、连接片等各种部件,是否安装牢固,绝缘和接触良好、容量适当,有无过热和

烧伤痕迹;检查、紧固配线、端子排;检查标

识是否齐全、正确、清楚,更换不良标识。

检查配电柜上的各种指示灯显示正常,与设备的实际状态一致。

将电源开关置于合位,核对、调整各种连片、负荷开关、转换开关的对应位置。

通过转换开关的操作,检查确认交直流盘各种表计指示正常。

查阅直流盘监控模块中各种运行参数,确认电池电压正常。

操作各种柜盘上的试验按钮,确认事故

灯、音响等故障信号正常。

检查配电柜装置等各处安装的各种传感器齐全,状态良好。

操作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的键盘,检查各项参数,确认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检查配电柜装置通风网是否有赃物和堵塞现象;有关元器件应该完整无损,无过热或烧伤现象。

检查、清理各配电装置的通风滤尘网,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晾干即可。

检查、调整各种机械传动机构,根据需要

采取注油、涂抹润滑剂等措施。

检查各接地部分和避雷装置。

用干净的布对蓄电池进行清扫和擦拭干净,将蓄电池充、放电刀闸断开并静止30分钟,然后测量蓄电池的开路电压符合要求。

检查、调整补偿装置的放置情况,确保安

装牢靠,无倾斜不稳现象,并进行调整。

检查补偿装置的电抗器、电容器套管(或支持绝缘子)导电零部件有无生锈、腐蚀的痕迹,观察绝缘表面有无裂纹、破损现象,外观清洁,有无爬电闪络痕迹和碳化现象。

检查、紧固各设备构架并作防锈处理。

4

SCADA系统终端设备

对RTU装置、通信交换机进行除尘清洁,

检查各连接导线绝缘良好,连接可靠

对UPS装置、蓄电池进行除尘清洁,试验

UPS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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