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676081 上传时间:2023-07-06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101.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学校安全检查表.docx

学校安全检查表

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

学校〔幼儿园〕:

安全责任人:

检查人员:

20年月日

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的法律法规

检查情况

安全

制度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下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鲁政发〔2010〕87号〕

安全

教育

基础性安全教育:

1、是否组织师生学习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和进行宣传教育。

4.消防安全教育5.逃生演练安全教育

 

11.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安全知识常识。

12.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校车

、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

1、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是否认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否对学生进行校车乘坐安全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演练

3、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校车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校车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5、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7、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7号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二〕会同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监护人建立完善乘坐校车学生登记、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人员负责学生上学时下车至学校和放学时从学校至上车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生监护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引导学生及其监护人拒绝使用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方法

 第十七条 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按照规定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接送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二〕办理学生乘车交接手续,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三〕负责学生乘坐校车期间的安全管理;

  〔四〕建立校车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五〕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提供校车服务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并保持监控平台设施和终端设备完好。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方法

 第十八条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后驾驶、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违反操作规定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阻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学生上车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打闹等危险行为;

  〔五〕清点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下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十三条 校车使用按照《条例》实行许可制度。

第二十八条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校车标牌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据《条例》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方法

交通安全:

1.校门口是否设置减速设施。

2学校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门前是否有禁停限速标志

3.上学放学时有无专人管理校门口交通。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

设施安全

应对以下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1.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围栏有无裂缝等不安全情况。

2.护栏、扶手高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牢固。

3.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车棚、雨棚等是否安全可靠。

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5.宣传栏、运动器械等是否安全牢固。

6.校内和周边有无枯死树木未伐,枯树枝条悬挂树干。

7.易发生碰撞、滑倒、破摔等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9.建筑地基是否稳固,建筑物是否靠近高山陡坡

10.校舍是否危房,集合场所及设施是否安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鲁政发〔2010〕87号〕

食堂卫生安全

1.有无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无健康证。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

2.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齐全。

3.食堂和小店是否建立购物索证制度,是否有留样食品。

消防安全

1、基础消防要求:

1〕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校园内是否有高压线通过,周边变电站或变压器有无安全隐患

3〕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放是否牢固。

4〕有无私乱拉乱接电线,是否及时更换老化电线。

5〕消防栓是否损坏,灭火器是否过期、配备数量是否足够。

2、建构筑物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4、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锅炉、电梯安全

1.锅炉是否检测外部检验〔每年一次〕,内部检验〔每两年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一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

2、锅炉工是否持司炉工操作证;锅炉有无安全阀等安全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

《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

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检查出的其它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法》

燃气安全

1.燃气管道、减压阀、连接阀门等有无泄漏情况。

《城镇燃气技术标准》第

2.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以及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GB50493-2009

3.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及设置警示标志。

《城镇燃气技术标准》

4、根据城镇燃气标准检查出来的其它隐患。

《城镇燃气技术标准》

安全疏散

1、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2、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3、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4、每间教学用房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没樘疏散门的同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中小学设计标准》〔50099-2011〕

《中小学设计标准》〔50099-2011〕

总平及周边安全

4.1.8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4.1.7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50118有关规定的限值。

8.1.5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8.1.6上人屋里、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

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瓶推力应不小于1.5KN/m。

8.1.8教学用房的门窗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疏散通道上的门不得使用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大玻璃门等不利于疏散通畅、安全的门;

2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

3靠外廊及单内廊一侧教室内隔墙的窗开启后,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临空外窗的开启扇不得外开。

《中小学设计标准》〔50099-2011〕

是否有违法建筑和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是否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报告。

周边是否有重大危险源企业或重大危险性设施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教学楼

安全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等级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3、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常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4、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医疗建筑等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一、二级单、多层的教学建筑的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不应大于35m。

〔三级、一、二级高层30m。

宿舍

安全

1、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在儿童活动场所,应考虑插座安装在一定高度,否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公共场所的用电应有特殊的

3、用电安全措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人体不触及带电部分;并且当用电产品发生漏电、过载或人员触电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宿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禁止私接电线及使用明火和劣质、大功率电器;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禁止留宿异性;禁止饲养动物。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鲁政发〔2010〕87号〕

4、学生宿舍应设置衣物晾晒空间。

当采用阳台、外走廊或屋顶晾晒衣物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安全标准

标准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人防

建设

标准

校长、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

师生职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保安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熟悉学校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执勤时应按规定着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应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管理,开展夜间巡查每天应不少于2次。

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应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执勤。

物防

建设

标准

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学校门卫值班室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

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器〔1支/人〕安全钢叉2套。

针对学校周边治安特点,有关部门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控设施,1.在乡村以上道路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

2.在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

学校内部物防建设要求:

1.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电脑室等贵重物品和设备点档案室、中考高考试卷保管室等保密资料存放点,有毒、有害、易燃和其他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要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防盗安全门,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设置相应的物防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2.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学校宿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应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3.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安全标准

标准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技防

建设

标准

〔学校技防设施安装要求〕

〔一〕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应由属地公安机关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二〕学校应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区分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三〕学校门卫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应安装视频图像装置。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基础上应安装入侵警报装置。

〔六〕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设施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七〕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它技术防范措施。

运行维护

保障长效

机制

〔一〕学校应设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防监控室应保证有人员值班,安全技术防范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防与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并熟练掌握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

〔三〕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其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注:

1.此检查表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标准》〔试行〕设置。

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