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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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招标文件
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年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单位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条件
及其他要求
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工程或预中标工程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企业及建造师参与投标;
5、投标人在近年(2013年~至今)中的任意一年在省交通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等级至少为A级;
6、投标单位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二级及以上标准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规模
投资概算1亿元;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年月日
信息内容
项目概况:
路线全长30Km。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加分因素)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01标段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
02标段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行:
01标段帐号:
02标段帐号: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所投标段及对应账号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转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标段”投标保证金。
不按照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
重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3、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年月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需答疑的问题在交易中心“网上提问”栏目提交。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疑问的解答,将在交易中心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不高于500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工程或预中标工程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企业及建造师参与投标;
5、投标人在近年(2013年~至今)中的任意一年在安徽省交通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等级至少为A级;
6、投标单位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二级及以上标准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问”栏目提交。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疑问的解答,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同本表1.10.2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
2.4
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
“控制价×88%”。
控制价将在开标前7天,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所投标段及对应账号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转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投标保证金。
不按照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5.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材料一正三副,技术标一正三副,商务标(分标段编制及密封)一正三副及一份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U盘)(具体见4.1.2具体密封要求)。
3.5.5
装订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标段编制及密封)须分别装订
4.1.2
具体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袋内(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也可);技术标正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商务标(分标段编制及密封)正副本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U盘)密封于商务标袋内。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1.2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xx文件)
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
先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然后评审技术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3个工作日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四舍五入至千元的整数倍)
交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退还时间: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完成合格工程量及支付工程款的相应比例退还。
第三章1.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第三章1.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详见评标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
1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不另行计取)。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上述费用,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2
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单项工程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参加开标会议。
3、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13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描述:
具体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4.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现行的公路定额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
(4)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4.3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现行公路定额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现行公路定额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2.4.4编制依据:
1、按现行的公路定额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
2、省、市截止年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3、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4.5取费标准:
材料价格:
2.4.6暂列金额、暂估价
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4.7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招标人根据控制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拟派建造师有效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注册证书;
(7)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由网上下载的证明材料(带二维码或查询码))(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二个月,以出具的时间为基准);
(10)投标单位须出具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承诺书;拟派的建造师须出具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在限制投标期内及无在建、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承诺书;
(11)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12)投标人在近年(2013年~至今)中的任意一年在安徽省交通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等级至少为A级(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网站上的信用评价公示(截图打印并注明网址后加盖单位公章))(评委核查)
(13)投标单位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二级及以上标准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4)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5)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16)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1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1.2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汇总表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U盘)
3.1.3技术标部分:
(1)项目管理机构
(2)施工组织设计
(3)技术标评分相关资料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综合单价包括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各种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2.3投标报价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要求进行填报。
3.2.4投标报价按现行的公路定额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及施工期间材料涨价等因素进行报价,结算时材料价格不允许调整。
3.2.5清单报价的说明
3.2.5.1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附后。
3.2.5.2“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中综合单价和工程数量的乘积与合价应一致,合价相加与投标总报价应一致。
若不一致,按总价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调整相应综合单价。
3.2.5.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子目的单价与控制价中相应子目的单价降幅”应与“投标报价与控制价总价的降幅”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在保持中标价不变的基础上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调整相应单价。
3.2.5.4人工费调整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的通知》(皖【2014】524号)的规定。
3.2.5.5营改增相关要求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到基本账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