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情况范文跪求被收养人书面意愿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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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情况范文跪求被收养人书面意愿书范文
收养人情况范文跪求被收养人书面意愿书范文
甲方(收养人):
×××(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
×××(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
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___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
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___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
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___门登记。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___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
因此,收养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收养协议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8、约定收养解除条件和事项;
9、协议纠纷处理方式和违反约定所产生的责任承担。
以下是送养协议的范文参考: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
×××(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
×××(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
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以厦门市为例,根据厦门市民政局网站资料,
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___、结婚证;
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②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③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④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___件(福利机构负责人)。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___书;
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双方户口簿、___(结婚证);
③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⑥对于双方年满三十周岁的,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我市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⑦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⑧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⑨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___书;
3、收养孤儿: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双方户口簿、___(结婚证);
③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送养人的户口簿、___(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___件);
②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提交实际承担责任的证明;
③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④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生父母死亡证明、户口簿注销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3)被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4、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___(结婚证);
③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街道、镇计生办)(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者方可收养,无生育能力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生育能力者必须与常住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协议书)。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送养人的户口簿、___(结婚证);
②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
③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④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公安部门、法院);
⑤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法院和单位出具);
⑥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满十周岁以上的)。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收养人双方户口簿、___、结婚证;
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镇、街道计生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送养人双方户口簿、___(结婚证);
②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③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书面意见书)。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申请书;
②户口簿、___、结婚证;
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___;
②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③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被收养人一方配偶死亡、离异、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证明(由公安、法院出具);
④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同意子女被继父或继母收养意见书。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者);
②户口簿、___。
7、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子女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护照;
②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护照;
②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香港居民___、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②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澳门居民___、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②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5)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中华人民___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③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8、核准范围:
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计划生育的法规、规章。
(1)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④年满30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9、核准程序:
收养社会弃婴、孤儿和儿童,经区民政局审核,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福利机构的弃婴、孤儿和儿童的,当事人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给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以上所有收养需要黑白照片:
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照2寸三张;
②收养人1寸各一张;
③被收养人1寸二张。
10、核准时限:
申请收养登记,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给收养证书;受理之时才登报的待登报期满后发给收养证书。
11、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国家物价局、财政界[1992]价费字349号文:
①申请收养手续费(件)20元;
②收养登记工本费(件)10元;
③收养登记调查费(件)220元;
④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件)100元。
12、接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窗口受理时间,下午为内业资料时间。
可根据以上规定,出具相关材料办理收养手续。
甲方(收养人):
×××(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
×××(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
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___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
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___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
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___门登记。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申请书范本
甲方(收养人):
(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
(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
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1)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
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2)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
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
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3)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居民___和户籍证明。
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
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
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
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
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问题:
我今年已38岁,结婚后一直未能生小孩。
现在丈夫和我想收养一个小孩。
听说我国法律对收养人有严格的要求,我们不知道具体有何规定。
请问题: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收养法》第6条对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法律规定了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方能收养小孩:
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30周岁。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们夫妻结婚了十多年,双方身体一直较健康,且双方均有工作,年龄也满了30周岁,完全符合法律对收养人的条件要求,可以依法收养年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问题:
我今年已38岁,结婚后一直未能生小孩。
现在丈夫和我想收养一个小孩。
听说我国法律对收养人有严格的要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