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国民中小学学生健康检查公私立国小一四年级学生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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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国民中小学学生健康检查公私立国小一四年级学生健

「台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公私立國小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後續擴充採購實施要點

1、檢查對象:

台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含國立台南大學附設實小、國立啟聰學校小學部)一、四年級學生。

2、學生健康檢查項目:

請參考附件一

3、檢查方法:

依照教育部與行政院衛生署會銜訂定之『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方法』辦理(詳附件二)。

4、應配合檢查實施步驟:

1.檢查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97年12月10日完成。

2.醫院組成檢查工作小組,每組成員包括領隊1名(負責聯絡、協調工作)、醫師2名(小兒科或家醫科醫師乙名、牙科醫師乙名)、醫檢師1名(尿液之檢驗)、護士2名及行政人員1名,負責至本市各國民小學實施巡迴健康檢查工作。

實施巡迴健康檢查,由領隊召開會議,討論並決定檢查標準,記錄方法及工作配當等事宜,並於健康檢查實施前辦理1場健康檢查工作流程說明會。

3.健康檢查所需器械材料(含尿液測試儀器)由檢查醫院自備(壓舌板、口鏡‧‧等,不可重複使用)。

4.醫院填寫項目:

健康檢查記錄卡、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

5.以班級數多的學校優先排定檢查優先順序

6.實施巡迴健康檢查:

(1)由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各校之班級學生數、校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等資料;承包醫院於規定期限內排訂日程至各校實施巡迴檢查,並於檢查前三天主動與學校連絡,以確定「檢查日程」雙方認定無誤。

(2)承包醫院每組每診檢查學生人數不可超過220人/組,以維護檢查品質。

(3)承包醫院排定各校檢查行程後,需函送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4)實施健康檢查前一天,承包醫院按受檢學生人數備妥需用之檢查用具,並應事先完成器具之消毒以備用。

(5)承包醫院檢查當天到達學校時,應先確定學校所提供的檢查用具擺設位置是否得宜,檢查動線安排是否順暢,四周環境是否合乎檢查需要,如不當應適當調整後,再開始進行檢查作業。

(6)承包醫院必須依照教育部訂定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方法辦理檢查。

(7)健康檢查項目,應由醫護人員確實執行。

(8)檢查時由醫師當場判定學生之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結果在該檢查項目前的□中劃ˇ鉤表示之,並針對體格缺點做成矯治建議事項,填寫總評交予學校。

(9)檢查之健康記錄卡於整理後,由學校妥為保存,供作各項教學活動及輔導之參考。

(10)台南市政府得派員就承包醫院檢查工作進行抽檢;承包醫院如因業務疏漏、錯誤或過失,違反業務之義務,應負法律責任;且非經台南市政府書面同意不得將檢查結果洩漏與履約無關之第三者,如有違反前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

5、付款方式:

1.請受檢學校進行當日學生健康檢查工作之現場驗收、記錄「學生健康檢查工作實施檢核表」,並依照實際受檢學生人數開具檢查人數證明,送交承包醫院彙總後據以申請辦理書面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依照台南市政府會計程序辦理一次付款。

2.承包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台南市政府得暫停付款至情形消滅為止或辦理扣款事宜:

(1)履約有瑕疵經受檢學校反應或書面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台南市政府得暫停付款至情形消滅為止。

(2)檢查結果有錯誤,經受檢學校反應,並提出意見書者,則依照決標單價計算,不予支付該受檢學生檢查費用。

 

附件一

台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公私立國小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項目

學生健康檢查項目:

如下

1.頭頸:

斜頸、異常腫塊及其他。

2.耳鼻喉:

檢查聽力、耳道畸形、耳膜破損、盯聹栓塞、扁桃腺腫大及其他異常等。

3.口腔檢查:

檢查齲齒、缺牙、咬合不正、口腔衛生及其他異常。

4.脊柱、胸廓、四肢檢查:

檢查脊柱彎曲、四肢運動障礙、肢體畸形等。

5.皮膚檢查:

檢查頭癬、頭蝨、疥瘡、人類乳突狀病毒感染(疣)、傳染性軟疣等。

6.心臟、呼吸系統及腹部檢查:

檢查心臟疾病、氣喘等。

7.其他疾病及異常:

檢查疝氣、隱睪及地方性疾病等。

8.尿液:

尿蛋白、尿糖、潛血、酸鹼度。

備註:

學生體格生長(如:

身高、體重,檢查學生生長情形及體重過輕或肥胖傾向)及眼晴(檢查視力、辨色力及其他異常等),由學校協助進行檢查。

 

附件二

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方法

----健康檢查場所應選擇安靜不受干擾、溫度適中、採光良好的環境,並且可以提供保護個人隱私的檢查空間。

醫師檢查時應有校護或其他護理人員陪同。

1、身高、體重檢查:

(1)身高及體重的測量應選用良好的身高計及體重計,並於施測前先將儀器予以校正。

(2)身高之測量:

1.最好於每天固定的時段施測,最佳的量測時間為早上。

2.請學童赤足脫帽,背向量尺直立,兩足併攏,兩膝伸直,兩手自然下垂貼於體側,兩眼向前平視,使枕部、背部、臀部及腳踵均緊貼量尺。

3.調整身高計橫槓,使之平貼學童頭頂輕壓頭髮,保持橫槓與量尺垂直,並調整學童的頭部位置,使學童的之眼耳連線與身高計橫槓平行。

4.記錄量尺上的數值,以公分為單位。

(3)體重之測量:

請學童先脫去厚重的外衣、鞋子,安靜站立於體重計中央,待指針穩定後,記錄測量數值,以公斤為單位。

2、視力及眼睛疾病的檢查:

(1)視力篩檢:

1.視力表之規格:

(1)標準的視力檢查表有藍道爾氏C字視力表(Landolt’sCChart)和史奈侖氏E字視力表(Snellen’sEChart)。

前者為公認之「萬國制」,記錄方式為小數點,如0.1、0.2、1.0、1.2等,較合乎國人習慣。

一般學校使用之視力檢查表大多屬遠用者,測試距離為五公尺(C字表)或六公尺(E字表)。

五公尺型的0.1視標缺口大小應約有15毫米,而六公尺型的0.1視標缺口大小則約18毫米。

在學童視力檢查時,因為C字視力表對部份學童而言,會有表達上的困難,E字視力表則無此顧慮。

故建議視力表之設置規格宜以E字視力表為優先。

(2)視力檢查表的照明度,應有500~700米燭光(Lux)。

檢查室的光線不可低於其十分之一,並注意受檢者之視野內最好不要有窗戶或其他太亮的光源。

(3)視力檢查表的掛置高度,以視標1.0處與受檢者眼睛略同高即可。

2.視力檢查的步驟

(1)受檢者站在正確測試距離點(地面應有明確之記號)上,注視著視力表上的視標。

(2)以遮眼器(為避免傳染眼疾,宜用不透明白紙板,每人一片。

亦可以受檢者之手掌遮眼,但要注意手之清潔,避免壓迫眼球,並留心指縫是否闔緊)確實遮住一眼(先遮左眼,後遮右眼),除提醒受檢者兩眼自然張開不須閉眼外,應監督其不可瞇眼、側頭或偷看等。

(3)請受檢者唸或比出檢查者所指之視標,可從最大視標(如0.1)看起,一橫行接一橫行,直到確認被檢查者所能看到的最小視標時,其同一行的視標邊線部份所標示的視力值如0.8,即為受檢者的視力。

同一行視標,大小一樣,而缺口方向不同時,有些學童較會比出上下左右缺口方向,較不會比斜口;有些則因散光因素而只能比出某個方向(例如上下)的缺口,而比不出另個方向(例如左右)的缺口,若有此種情況,檢查者要適時避免斜向缺口視標及更耐心檢查。

檢查結果視力值的記錄一般建議採過半數過關原則,所謂過半數過關原則,舉例說明:

一橫行視標有五個,當學童右眼受檢時0.5那一橫行全對、0.6那一橫行比對三個(過半數過關)、0.7那一橫行比對二個(沒有半數過關),則該孩童右眼的視力值記錄為0.6,即以比出過半數時最小橫行視標記錄為視力值。

如果受檢者連視力表上最大的視標(如0.1)都無法認出,則可簡記為<0.1或0.1↓。

或者讓受檢者向視標前進,若在三公尺處才能看到0.1的視標則其視力為0.1×3/5(五公尺C)或0.1×3/6(六公尺E)。

(4)一般先檢查裸眼視力,再檢查矯正視力。

3.視力篩檢未達標準時,應通知家長帶往眼科醫師處詳細檢查,以確定視力不良之病因,並接受矯治。

(2)色覺檢查(辨色力檢查):

以石原氏綜合色盲檢查本,在自然光下請受檢者一一念出各頁之數字。

首頁均應可辨認,餘各頁若出現兩個或以上的錯誤,即表示辨色力有問題。

(3)斜視(眼位)檢查:

1.角膜光照反射法(HirschbergTest):

用手電筒照射受檢者的眼睛,最好能誘導他的眼睛注視燈光。

(注意不要太過強的光源)通常我們都會在受檢者的黑眼珠(角膜)上看到燈光的反光點,正常人的反光點都會出現接近正中央處。

如果一眼的反光點在正中央,而另一眼不在正中央,則必須懷疑是否眼位不正(斜視)。

眼科醫師檢查時,當然可由不在正中央的角膜反光位置知道是內斜、外斜或上斜。

但確切的診斷有時仍須藉助其他方法幫忙判定。

2.交替遮眼法(CoverTest):

使用一遮眼板,先遮住受檢者任一眼,要他注視著你的鼻子,很快的把遮眼板由一眼移到另一眼時,正常人的眼球是不會動(除非注意力不集中,隨便動)。

假如受檢者專心注視,而遮眼板由一眼轉至另一眼時,其眼球需要移動才能固視,這表示有斜視。

原理是,當你遮右眼時,被遮蓋的右眼假如有斜視,比如說是內斜視,則眼球一定偏內,當你遮眼板由右眼移到左眼時,右眼便由原來內偏的位置轉到中央來看,我們就可以看到他的眼球由內往中央跑;正常時眼球都在中央,交替遮眼時不會出現移動現象的。

3.立體圖檢查(國小一年級學生檢查):

利用NTU亂點立體圖可幫助檢測出內斜視或單眼嚴重弱視。

NTU立體圖每副共五張圖卡,其中四張正面為照相合成之點狀圖,每張的正確圖形答案都在卡片後面,而另一張為背面同時有四個幾何圖形的圖卡,供小朋友語言表達不清時指認用。

測試時小朋友戴上左紅右藍的眼鏡,檢查者須將牌序抽亂,每次四張卡片都應洗牌後,請他說出亂點立體圖中隱藏著的幾何圖形,避免他用猜測做答,須連續答對五次才算通過,答錯的,要詳加指導後再重做,若連續錯兩次以上則疑似弱視。

(4)屈光檢查:

即眼球屈折狀態檢查,為測定光線能否清晰地聚焦於網膜上。

常見的屈光異常包括近視、遠視、散光等情形,客觀檢查目前大多利用所謂「電腦驗光」,但因小朋友眼球調視機能不穩定,其結果常不可靠。

故需於受檢前半小時以睫狀肌麻痺劑(一般採用短效Tropicamide),間隔五~十分鐘點眼兩次,再做檢查,才能確定小朋友是否真的有屈光異常現象。

因睫狀肌麻痺後,無法看清近物,也有畏光現象,需要三、四小時才能恢復,級任導師應多加協助照顧學生。

(5)眼瞼下垂(先天性):

受檢者直視正前方,若上眼皮蓋住角膜高度的三之一以上(或遮眼4毫米)者,即為眼瞼下垂。

亦可使用小手電筒,正向照在眼球上,如果角膜的反射亮點和上眼瞼緣的距離祇有2毫米或以下時,即為眼瞼下垂。

(6)睫毛倒插(下眼皮):

用小手電筒照在下眼皮部位,請受檢者往下看,若內側睫毛和角膜有明顯接觸者即為睫毛倒插。

(7)眼球震顫:

眼球無法固定凝視,會不自主地振動。

3、聽力:

需準備耳鏡、手電筒(或立燈)、及壓舌板。

(1)聽力檢查:

1.最理想的國小學童之聽力檢查篩檢方法是純音聽力檢查(pure-toneaudiometry)及鼓室圖檢查(tympanometry),但礙於設備、人力及經費上的限制,也可以用音叉檢查法(tunningforktest)及錶響檢查法(watch-ticktest)為之。

但在施行上述檢查法時,施測者應了解上述這些檢查的限制,對於高危險群及病史上有懷疑的個案,應轉介做進一步的檢查。

2.屬於下列高危險群的學童,在學齡前若未曾經由耳鼻喉專科醫師檢查確定無聽力異常者,應建議學生接受標準的純音聽力檢查。

(1)早產兒或出生時缺氧、需放置保溫箱。

(2)母親懷孕時曾發生子宮內感染。

(3)家族中有聽障幼兒。

(4)頭頸部畸型。

(5)出生時黃疸,需換血治療者。

(6)曾患有其他可能影響聽力的疾病,如:

腦膜炎、中耳炎等。

3.音叉聽力檢查及錶響聽力檢查應在安靜不受噪音干擾的場所依下面所述方法施行。

(1)音叉聽力檢查:

此檢查需準備512Hz的音叉一支。

把音叉敲擊後放在學童額頭正中線上,詢問學童左右兩側中哪一側可以聽到較大的聲音。

正常時聲音應在中央或左右相等,如有氣導障礙則偏向病側,有骨導障礙則偏向健側。

(2)錶響聽力檢查:

選一只會發出較大「滴答」聲響的手錶,施測時請學童先蓋著一邊耳朵,施測者在學童背後把手錶慢慢靠近學童的另一邊耳朵,請學童以舉手方式表達是否聽到滴答聲,重複三次都聽到算正常。

以相同方式對另一耳施測。

4、耳鼻喉科檢查:

(1)以視診及觸診檢查頭、臉部五官及頸部,觀察是否有任何畸型、淋巴腫大、扁桃腺腫大、耳膜破損或積水、不正常分泌、或其他異常等。

(2)構音檢查:

請學童由1數到10,分辨其發音是否清晰。

5、脊柱及胸廓檢查:

(1)請學童裸露背部,背向檢查者,雙腳併攏直立,兩手自然下垂於兩側,兩眼平視正前方;檢查者觀察脊柱是否有側彎,兩肩是否等高,兩側肩胛骨位置是否對稱,兩側骼膌是否位於同一水平,左右兩側背部之皮膚摺皺是否對稱,左右上肢與身體間距離是否相同。

(2)Adam前彎測驗:

請學童向前彎腰至90度,兩臂下垂合掌,檢查者從背後及側面觀察學童的左右背部是否對稱等高,注意任何不對稱的隆起。

6、胸部與腹部檢查:

(1)胸廓及呼吸系統檢查:

1.觀察胸部左右是否對稱,有無異常之突出或凹陷。

2.請學童作深呼吸,觀察胸廓活動是否正常。

3.以聽診器檢查是否有不正常之呼吸聲、鳴喘等。

(2)心臟、脈搏及血壓檢查:

1.接受檢查前宜先讓學童安靜約10分鐘,測量手腕部橈動脈脈搏一分鐘,記錄脈搏數,並注意是否有脈搏不規則的情況出現。

2.最好使學童仰臥,以視診觀察心尖搏動位置,以觸診檢查是否有不正常之震顫(thrill)或可觸覺之心音。

以聽診器診察心尖、左胸骨沿、主動脈及肺動脈位置之心音,注意第一心音及第二心音之變化及是否有心雜音,以一到五級記錄心雜音強度,並描述心雜音之特徵及位置。

3.如應個別需要測量血壓時,可依下面方法施測:

以指針式或水銀血壓計測量上臂肱動脈血壓,並應選擇適合學童的上臂臂圍大小的壓脈帶。

壓脈帶中充氣囊大小與上臂圍之配合方式請見下表:

上臂圍(上臂中段)

(cm)

氣囊寬度

(cm)

氣囊長度

(cm)

6-15

5

15

16-21

8

21

22-26

10

24

27-34

13

30

氣囊長度應可包圍約80%的上臂圍,寬度則不可超過上臂長度的2/3。

施測時,把壓脈帶整齊包裹在上臂肘前窩以上約兩指寬之處,並置於與心臟同高的位置,令學童自然伸直手肘,放鬆手與前臂,以聽診器置於肘前窩內側,慢慢打氣至約140mmHg或聽不到血管跳動聲音為止,然後慢慢放氣,以聽到korotkoff第一聲時之血壓為心縮壓,聲音完全消失時之血壓為心舒壓。

4.如有簡易之心電圖(具有I,aVf,V1及V6)或心音圖設備時,最好使用以輔助理學檢查之不足。

(3)腹部檢查:

最好使學童仰臥作腹部之觸診及扣診,檢查是否有肝脾腫大及異常之隆起或腫塊等。

7、生殖器官及疝氣之檢查:

(1)以視診及觸診檢查兩側腹股溝,看看是否有異常之腫塊及壓痛。

(2)男學童加檢查其生殖器官之發育程度及大小形狀,並觀察尿道出口是否有異常,包皮是否有異常及有無包莖等。

請學童做蛙跳數下,以視診及觸診檢查陰囊是否有左右不對稱、腫塊、及睪丸是否有異常。

8、四肢檢查:

(1)觀察學童四肢是否相稱,有無畸型。

(2)使學童兩手水平前伸,作蹲下起立、兩腿輪流單腳站立、以腳尖站立及以腳跟站立等動作,觀察下肢肌力及平衡。

9、皮膚檢查:

(1)檢查頭皮及頭髮是否有頭癬及頭蝨感染。

(2)檢查皮膚是否有疥、癬、疣等傳染性感染。

(3)檢查是否有紫斑或異常性的瘀青。

10、口腔檢查:

(1)齲齒檢查之工具與設備:

齲齒檢查之工具與設備包括:

探針、口鏡、鑷子、燈光、酒精棉球、手套、X光或可見光設備、檢查記錄表及檢查桌椅等項。

依世界衛生組織之規定,探針應以23號最理想,由於針尖細長並呈C型,故最適合探測鄰接面及咬合面之溝隙及窩洞。

口鏡則應表面清晰不起霧,無刮紋為宜,不論是放大或平光鏡面均可採用;鑷子可作輔助檢查之用。

以上三種工具有不鏽鋼製或拋棄式兩種,兩者雖均可採用但由於檢查者習慣、重量感與精確度而言,仍以不鏽鋼製之檢查工具較佳,但需特別注意無菌操作的要求;光線應以牙科椅聚光燈為最佳,但於非診療環境中檢查時,宜以一般檯燈或燈具以補自然光之不足。

並視需要以消毒酒精棉球去除鏡面起霧及唾液;檢查時以戴手套為宜,並視需要更換。

(2)齲齒檢查標準之標準化:

齲蝕指數既無法藉可測量之工具或儀器而量化,目前又尚未發現較理想之指數以取代原有之齲齒指數,故如何進行齲蝕指數(DMFTindex)之標準化,則是十分必要的理念與方法,換言之,每位檢查醫師均須經過嚴格的事前訓練。

以校正檢查者本身或與其他檢查者間之信度(intra-andinter-reliability)。

(3)齲齒檢查實施要點:

本檢查標準係依照美國國家牙醫研究中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愛荷華大學所認定與使用之診斷標準(diagnosiscriteria)而來。

1.檢查器械:

除依前述項目準備外,探計應以23號為原則,過粗或彎曲度不同之探針都可能造成檢查結果的偏差。

2.牙齒位置與編號:

依WHO及FDI使用之系統,即:

恆牙依病人之右上第一象限為1,左上第二象限為2,左下第三象限為3,右下第四象限為4,均設定為十位數。

而牙齒由正中門牙、側門牙、犬齒、第一小臼齒、第二小臼齒、第一大臼齒、第二大臼齒及第三大臼齒分別序號為1,2,3,4,5,6,7,8並設定為個位數。

故口腔中每一顆牙齒均有特定之編號,即將象限與序號組成兩位數的編號,例如右上正中之象限為1(十位數),序號亦為1(個位數)組成,故該牙之編號為11,餘此類推,右上側門牙之編號為12,右上犬齒之編號為13……。

(如下圖)

上顎(maxillary)

1817161514131211|2122232425262728

右(R)───────────┼───────────左(L)

4847464544434241|3132333435363738

下顎(mandibular)

如為乳牙,則將第一象限定為5,第二象限定為6,第三象限定為7,第四象限定為8,則可與恆牙區別,亦設定為十位數,而乳牙之正中門牙、側門牙、犬齒、第一臼齒、第二臼齒之序號分別別為1,2,3,4,5,並設定為個位數。

其由十位數與個位數組成之乳牙編號分別如下圖所示:

上顎(maxillary)

5554535251|6162636465

右(R)────────┼─────────左(L)

8584838281|7172737475

下顎(mandibular)

3.檢查之順序:

原則上依順時鐘方向繞一周,即先由第一象限開始,依序檢查第二、三、四象限,就牙齒而言,則先由中門齒開始,依順序向後方檢查,乳牙亦相同。

4.齲齒檢查記錄標準與代號:

(1)齲蝕(decay):

代號C

a.小窩溝裂病灶(pitandfissurelesion):

此類病灶不論發生在咬合面、頰側或舌側面,只要以23號探針施以中度且穩定(firm)力量插入蛀洞內,如有被卡住(explorercatch)的感覺,並符合下列一項或兩項條件者,才能診斷為齲蝕(decay)。

□蛀洞底部有鬆軟的感覺

□蛀洞附近或完整牙面之下層有因去礦化(demineralization)而產生不明現象(opacity)。

b.頰及舌側平滑面病灶:

此類病灶除發現有脫鈣或小白點狀去礦化現象外,尚應藉觸覺檢查(tactiledetectionmethod),即以探針刺入或刮去牙表面小白點處,如有軟化破損現象即為蛀蝕,否則仍應以完整(sound)記錄之。

c.鄰接面病灶:

如鄰接之牙齒是缺牙或尚未萌發,則該面可以直接目視或以23探針檢查,其診斷標準與頰舌側平滑面相同。

□前牙:

可藉透光度(transillumination)輔助作前牙鄰接面病灶之檢查,即將口鏡置於舌或顎側,利用投射光源自鏡面反射到牙齒鄰接面(亦可利用可見光),如該位置出現暗影(shadow)或失去原有的半透明度(translucency)則可診斷出鄰接面齲齒,但若能以探針穿破牙釉質表面,則更可確定其存在。

□後牙:

單靠目視或透光度尚不足以作為齲齒存在之依據(除非有十分明顯之暗影出現),進一步尚需以23號探針插入病灶才能證實齲齒現象。

(2)缺牙(missing):

代號X

齲蝕指數(DMFTindex)是記錄過去齲蝕經驗之指數,因此它必須是因齲齒而拔掉之恆牙,才能記錄為缺牙(M),當然缺牙尚有其他非齲齒造成之原因,如外傷、矯正、牙周病、贅生牙或其他非病理因素,此種原因所導致之拔牙皆不能計入"M"項內(如換牙naturalexfoliation)。

另外如先天性缺牙或尚未萌茁之牙亦不能計入"M"項內。

(3)填補(filled):

代號△

凡因齲齒而作之填補(或充填)的記錄為"△",不論是暫時性充填或永久性充填,亦不論其復形體(restoration)之好壞,當然亦不論復形體之材質如何。

但如係為美觀、外傷、先天性發有不良或畸形之牙齒所作之復形體則不歸"△"項內,已有填補物但卻有2°caries仍要登記為caries。

(4)待拔牙:

代號/

□凡是乳牙齲齒嚴重無法修復者稱之。

□恆牙有膿瘍出現,並且合併degree2以上之搖動者稱之,如乳牙或恆牙只有動搖、無齲齒、無膿瘍者,不能稱為〝待拔牙〞。

□牙齒之牙冠因齲齒而喪失只留下牙根者稱之。

5.齲齒檢查實施要點:

(1)同一位置,如恆牙與乳牙同時存在時,以恆牙為檢查對象,但如恆牙先天性缺牙則可以乳牙為對象。

(2)當有贅生齒出現時,則需選擇一最"正統"位置之牙齒為檢查對象。

並在其他的項目中註明-贅生齒。

(3)牙冠的任何一部份露出牙齦,即算"萌茁"(eruption)。

(4)復形體(贗復體)斷裂或脫落,則記入代碼"△"項下,如有齲蝕發生於斷裂或脫落處,則記入代碼"C"項下。

(5)對於一些裝上矯正裝置之牙齒,其記分方式與未做矯正治療之牙齒相同。

即依可看見的部位來做評估是否為齲蝕或健全。

(6)由於因齲蝕而做的金牙冠之牙齒,在DMFTindex記錄為"△",所有後牙有牙套之牙齒(包括固定或活動式贗復體的橋墩牙),均視為因齲齒而作之填補治療(filling)。

至於前牙則應考慮是否由於齲齒,或是由於斷裂、畸形、美觀等因素而致,如為後者原因,則以"完整"(sound)代碼記錄之。

(7)畸形牙或發育不全之牙齒,亦視為正常牙記錄之,如已作復形(填補或贗復)畸,即使是金牙冠套,亦需記錄"完整"。

(8)失活牙齒(non-vitaltooth)與活性牙齒記錄方式是相同的,如失活牙齒僅作根管充填治療,而非齲齒因素,則該牙應視為"完整"(sound)。

(9)牙齒如有色素沈積(不論是食物、飲料、菸或檳榔),則不計為齲齒。

(10)缺失之乳牙常無法正確判斷是否為齲齒因素而拔除或是換牙造成,故均記為"脫落"(即牙齒狀況項下代碼○)。

其他"d"及"f"記分方式與恆牙同。

(4)其他檢查項目:

口腔衛生不良、牙結石、牙周病、咬合不正及其他(如有顎裂者、腫瘤、腫塊、舌唇繫帶過長、結牙等硬組織,軟組織之病變)應另行記錄。

 

附件三

尿液檢查應行注意事項

1.檢查方式:

儀器判讀法或顯微鏡法。

2.得標單位應於開始檢查工作前,聯絡本市各國民中學承辦人員,說明檢查工作內容、表件填報暨學校配合事項。

3.檢查流程:

(1)為了避免影響結果,檢查的前一天晚上.告知學生禁止服(食)用含有維他命C的藥品、果汁及可樂等清涼飲料。

(2)老師調查班上已有腎臟病或糖尿病者,將其註記在健康檢查記錄卡上,腎臟病用“▲”記號標明,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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