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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工程质量监理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原则

质量监理既不同于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也不同于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它是监师以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为依据,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运用各种有效地手段和方法,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环节,各部位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质量监理的目标就是通过监师对工程全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使工程各部位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费用内完成并达到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保证公路建成后能安全舒适,高效地投入使用。

在质量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智力监理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质量监理共作。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1审查或审批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审查工程分包:

在施工中有工程分包时,监师应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监师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施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监师应审查施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不低于30%(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试验资料。

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位标准实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师对施位申请使用的配合比设计和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核性试验后,证明施位所作的配合比设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要求施位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验,并指派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旁站施位的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如仍无改进时,可由监理试验室做平行的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监师应对施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监师应审查施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的要求。

施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地施工机械,监师应要求施位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机械设备作充分说明,监师认为可行的应及时批准,否则应提出否决意见批复施位。

对施位拟使用替代的施工机械设备,监师在既无充分依据批准使用,又无充分理由拒绝使用时,可通过试验过程的试验结果来决定是否批准使用。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监师应审查施位提交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2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

监师应要求施位提交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审查以上六个方面的工作,如果均符合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可批准分项工程开工,否则,不能批准。

监师要求施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内容包括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

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的批准,不仅仅是对某一特定分项工程的批准,也包括在同一合同工程中所有相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中相同分项工程的审批,但是分项工程开工条件有变化的,应另行审批。

3、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质量监理

(1)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施工单位外购或定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

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2)巡视:

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活动。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

正在施工的分项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不少于一次,每次巡视后将主要内容、现场施工概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记录在巡视记录上,当天问题未及时处理,应在处理完成之日及时补记。

(3)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监理机构应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施工合同规定确定本合同工程的旁站项目,制定旁站计划并认真实施。

正常情况下,旁站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完成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巡视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师后总监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的格式如实详细地做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成后,监师应对旁站的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的工序完工后,未经施工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或未经监师验收认可的,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已批准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已完工的工程实体进行的抽查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

对施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抽检的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监师对材料或工程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抽检,做出进一步判断。

(5)关键工序签认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

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在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师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合格后予以签认,未经监师签认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可有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隐患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已才去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的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了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时,监师应立即发出暂时停工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迅速报有关部门。

监理机构应和施工单位一起采取有效地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监师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监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监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意见后,审核签认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监师指示施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对施位实施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对加固返工重建的工程进行监理,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师发出复工指令。

4中间交工验收监师在收到施位提交的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施位是否汇总了各道工序的自建记录,交接单,测量和检测试验结果及监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施位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质量评分和质量等级评定;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监师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施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符合要求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程序是指依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制订的用来指导约束监师工作,协调监师和承包人工作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监理程序对监师承包人及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应当对全过程监理,程序如下1填报《开工申请单》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开工申请单,监师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审查其是否满足开工条件,如果确认满足合同要求和具备开工条件,则批复其开工申请。

2填报《开工质量检验申请单》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后,监师应要求施位的自检人员按照监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检验申请单,并附上工序自检资料,报请监师进行检查认可。

3签发《工序质量验收单》监师在收到施位提交的工序质量检验通知单,并检查工序的自检资料后,对已完工的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

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不合格的工序,监师应指示施位进行缺陷修复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填报《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完成后,施位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归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填写中间交工报告,提出中间交工申请,报请监师进行中间交工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师应拒绝验收。

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监师在收到施位提交的中间交工申请并检查该工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后,应对该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

检查合格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后,监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的施工。

6签发《中间计量表》对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分项工程,承包人可提出工程计量申请,经监师审查批准后,监师和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计量结果,监师向承包人签发《中间计量表》为保证工程质量,监师在施工中应做到四不准:

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从监理程序可以看出,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师提出开工申请,并说明施工材料、设备、人员的准备及施工方案,开工申请得到监师批准后才能开工。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位必须要有自己的内部质量管理系统。

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应自行进行修补或返工,直到达到规范标准后才填写“质量检验通知单”报请监理人员验收,监理人员对报请验收的工程质量再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仍要进行修补或返工,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对合格的工程,监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这是进行中间计量的基本条件。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方式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撤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监师应立即向施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的处理方案;监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对处理方案实施进行建立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纯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时,监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交工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

监师应及时指令施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一般应有施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师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施位实施处理方案,处理方案要保证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时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第七章施工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审查施工方案: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安全隐患处理及报告的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位拒不整改的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计划中,应将安全监理方案单独列为一个章节,且应具有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约定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根据施工情况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2目标3内容4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5制度6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7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8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9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10必要的防护用品。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对危险性交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师(或驻地监师)批准,依据1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计划2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4其他规范性文件。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2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与分工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5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第八章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监师对环保的监理措施:

监师应按照事前指导、过程控制检查和施验收三个环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有效地控制施工对环境的影响1施工前期的控制

(1)严格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2)检查施位的环保人员是否已进行了环保教育,环保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环保人员是否已到位,环保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3)检查、督促施位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4)对全线设计的取、弃土场进行实地勘察,做到心中有数,提出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规范施位操作,合理指导施工

(2)加强对施位的监督管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能保护环境,如发现有违反有关环保规定的,监师应要求施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3)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师应要求施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4)监师应要求施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证后,方可按规定砍伐(5)经常检查施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纠偏,对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计量。

3施工后期的控制

(1)督促施位整理有关环境保护的合同条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督促施位完善有关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章进度监理

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

进度计划的检查是计划执行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施工进度调整和分析的依据,也是进度控制的关键步骤,进度计划检查的方法主要是对比法,即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从而发现偏差,以便调整或修改计划。

监师应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写入工程监理月报。

(1)横道图的进度检查方法是指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经加工整理后直接用横道线平行绘于原计划的横道线处,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

(2)S曲线的进度检查方法在坐标中绘制实际进度S曲线,若实际进度曲线在计划曲线的上方(或左侧)则表明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若实际进度曲线在计划曲线的下方(或右侧),则表明实际进度慢于计划进度。

进度曲线的斜率反映了进度趋势的快慢,斜率大进度快,反之(3)最早时间坐标网络图的实际进度前锋线的进度检查方法1在网络图中画出实际进度前锋线。

2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与网络计划中工作的箭线交点的位置来判断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若前锋线在日期线的左侧,则实际进度慢于计划进度,若在右侧,则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若再日期线上,说明该工作按计划进行,进度正常,3通过时差可预计工作的延误或提前对工期的影响4通过进度对比可预测出未来进度的趋势。

进度延误的处理方法1承包人原因或责任造成延误的处理

(1)若延误对工期没有影响,则应及时提醒承包人,使其加强管理

(2)若延误已对工程工期产生影响并将产生工期延误,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则应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或指令承包人调整后续工程进度计划,在后续的施工中抢会延误时间,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

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质量,监师应予以批准。

此情况下,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因增加夜间施工或法定节假日施工而涉及业主的附加监督管理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由业主、监师及承包人协商确定。

(2)非承包人原因或责任造成延误的处理:

若延误对工期没有影响,则应提醒业主严格履行合同,监师应加强监管。

若有影响,则应督促业主采取措施。

分析产生延误的原因,并审查是否属于合同条款所规定可以提出延期的原因。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申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1工程延期后,应按延期后的合同调整计划,即相当于以原来计划为产考重新编制符合合同工期的计划2延误了工期却无权获得延期,因此需要调整原计划使后续计划的工作内容改变或缩短以符合合同工期,即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压缩后续计划的工期,使后续工作的计划工期符合合同工期。

压缩工期有两种方法

(1)改变原计划中各项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将顺序施工改为平行施工关系;将顺序施工改为搭接施工关系

(2)压缩关键工期工作的持续时间使关键线路缩短,:

选择有利于尽快压缩工期的关键工作;选择因加快进度使工程费用增加较少的关键工作;选择技术上容易加快的工作;选择原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容易压缩的关键工作;选择可允许时间较多的关键工作。

 

监理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编制监理计划的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文件,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图纸,监理施工合同,项目规模特点建设条件,监理方案,施工环境条件的调查资料。

(2)要求:

由项目总监师主持,驻地监师参加。

总监师主持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计划,所属各监理合同段的驻地监师根据总监要求和需要,编制本合同段的监理计划。

(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3)应体现科学性,应当遵循公路建设项目的运行规律(4)应实事求是,力求反映项目实施监理的要求与合同要求(5)项目总监师编写的主持人(6)应当经过审核

3审批:

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按合同约定,提交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中间需要修补修改完善时,须经总监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

监理细则的编制与审批

(1)依据:

监理施工合同,监理计划,设计文件图纸,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各种技术说明和设备安装调试等资料

(2)要求:

由驻地监师主持编制并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由专业监师编制。

监理细则应根据已批准的监理计划进行编制,并与监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呼应,应结合工程项目专业特点,明确监理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级以下公路,不太复杂的分项工程可不用编写。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针对施位编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3审批:

报总监师办公室审核,总监师批准后实施。

公路工程监理目标:

以合同为依据,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等措施,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进度费用实施有效的监理,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最合理的实现,使之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

对一个项目最重要的是质量进度费用,只有确定了这三者目标值,监理单位才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在监理目标值确定之后,即可进一步确定计划采取各种控制协调措施,力争实现监理目标值。

动态控制

(1)概念:

行为主体为了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计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性底将实施中发生的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分析监督引导纠正,以保证计划目标得到实现的管理活动

(2)步骤:

确定目标,检查成效,纠正偏差(3)要点a控制是一定的行为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满足两个条件有合格的主体和明确的目标b控制是按事先拟定的计划目标值进行的。

控制活动就是检查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值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采取控制措施及采取何种措施以纠正偏差c控制的方法是检查分析监督引导纠正d控制是针对被控系统而言的,既要对被控系统进行全过程控制,又要对其所有要素进行全面控制e控制是动态的,是一个有限的循环过程f提倡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g控制包括组织程序手段措施目标信息六个分系统,其中信息分系统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公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监理单位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后实施工程监理前,在施工现场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项目组成工程规模技术负责程度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可设置一级或二级监理机构。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开工里程在20千米以下的宜设一级监理机构。

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和养护可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设一级或二级,其它可设一级。

总监职责:

实行总监负责制,应负全面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监理单位职责。

(1)主持编写监理计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定审批监理细则签发监理机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3)指导监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5)负责组建中心实验室(6)审批施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动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及配合比(7)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和第一次工地会议,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8)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等重要监理文件(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支付证书(10)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11)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12)审核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核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3)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参加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4)签认交工结账证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编制竣工文件。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驻监应按照总监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负责1参与编制监理计划,主持编制监理细则2受总监委托主持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3负责组建监理驻地实验室4审查工程分包计划和分包协议5初审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6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7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8审批一般工程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9审批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0协助总监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11审批施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测量放线12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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