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714975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7.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9页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京广上行线耒河大桥改造工程

营业线施工

 

编制:

审批:

单位:

日期: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控制目标

四、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方针和原则

五、营业线施工等级

六、营业线施工安全要求

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八、要点施工管理

九、施工过渡工程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4、《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5、《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即铁道部令第29号;

6、《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12)310号。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湘桂线衡阳枢纽配套改造工程京广铁路上行线耒河大桥改造工程。

京广上行线改造正线长度2.3km(JSGDK1745+500~JSGDK1747+800);湘桂上行客车联络线改造长度0.773km(XGSK0+000~XGSK0+773.18);京广上行货车走行线1.586km(JGSHK0+000~JGSHK1+586.77);湘桂上行货车线0.958km(XGSHK0+000~XGSHK0+958.41);湘桂下行线2.33km(LK4+700~LK7+036.19)。

三、控制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铁道部、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1、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消灭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消灭营业线行车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

四、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方针和原则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铁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切实强化每一个环节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与施工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施工,努力减少施工对线路营运的影响。

五、营业线施工等级

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六、营业线施工安全要求

(一)、行车组织做到“三必须”“五清楚”、“六不准”。

即:

“四必须”:

1.必须参加施工方案会;

2.必须参加点前预备会;

3.必须细化施工运输组织方案;

“五清楚”:

1.清楚施工方案;

2.清楚运统-46登记内容;

3.清楚设备使用条件;

4.清楚调度命令内容;

5.清楚施工行车办法和安全措施。

“六不准”:

1.无计划、无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2.值班干部必须提前40分钟到岗监督作业,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干部不到岗时车站值班员不准签点;

3.不清楚设备使用条件时,不准操纵信号设备或使用线路(包括手摇道岔);

4.未确认位置正确的道岔不准擅自钉固、加锁,已钉固、加锁的道岔未经准许不准解锁;

5.施工完毕未确认放行首列列车条件时,原则上第一趟不准放行旅客列车;

6.未经车站(车务段)负责人同意,配合施工人员不准擅离岗位。

(二)、工务施工做到“十不准”、“十严禁”、“六关键”。

即:

“十不准”:

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2.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3.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

4.施工前准备不到位不准施工;

5.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

6.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7.安全监督检查员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调度命令未下达不准施工;

9.电气化区段未设好回流线不准施工;

10.未登记《运统-46》不准施工。

“十严禁”:

1.没有计划严禁施工;

2.严禁天窗点外作业;

3.施工负责人严禁低职代高职;

4.防护员及安全监督检查员无证严禁上岗;

5.严禁超挖、超卸;

6.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严禁开通线路;

7.无职工带领民工严禁上道;

8.装卸路料严禁偏载、侵限;

9.配合人员未到严禁开工;

10.严禁超范围作业。

“六关键”:

把好施工要点、点前准备、施工防护、放行列车条件、机具材料侵限、阶梯提速整修巡养等关键环节。

(三)、电务施工做到“四不、三个三、七严禁”。

即:

“四不”:

1.施工负责人不到现场不施工;

2.没有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施工;

3.给点不充分不施工;

4.准备工作未准备好不施工。

“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的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

2.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预想”:

1.工作前预想:

联系、登记、检修准备、防护措施是否妥当;

2.工作中预想:

有无漏修和只检不修及造成妨害的可能;

3.工作后预想:

是否检和修都彻底,复查试验、加封加锁、消记手续是否完备。

“七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构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四)、接触网施工做到“五不准、五必须”。

即:

“五不准”:

1.停电作业无工作票、无调度命令不准作业;

2.倒闸作业无调度命令(操作卡片)、不确认不准作业;

3.作业组无防护、作业人员无监护不准作业;

4.未做好验电接地不准作业;

5.施工登记未得到运转值班员签认不准作业。

“五必须”:

1.宣读工作票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范围,做好施工登记簿的登、消记,杜绝违章作业,防止意外事故;

3.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和工具,状态良好方准使用;

4.大型作业或整锚段更换线索,必须有段级干部到场指挥;

5.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作业无关的其他事。

(五)、建设项目施工做到“五不准、五必须”。

即:

“五不准”:

1.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准施工;

2.无建设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3.无开工报告不准开工;

4.没有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未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不准施工;

5.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五必须”:

1.施工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3.驻站联络员必须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上登记;

4.现场防护员必须执行与施工负责人和驻站联络员联系制度;

5.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六)、安全监督检查员做到“四清楚”、“三到位”。

即:

“四清楚”:

1.清楚施工起止地段及起止时间;

2.清楚施工作业内容及影响安全范围;

3.清楚施工作业的技术标准;

4.清楚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到位”:

1.开工前1小时到位,并在施工单位的签到簿上签到;

2.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做到施工不停止,监督检查不间断;

3.工作责任要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填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指导做好安全防护。

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劳务管理,严防作业层违章现象。

施工单位要强化架子队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强化劳务工的管理,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参加作业,用工单位还要加强劳务工的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不准单独上道作业。

加大现场作业控制力度,施工人员在参加每项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2、严防挖断地下光、电缆

在营业线旁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联合查明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准确情况,没有确认安全可靠胶,严禁自行用机械开挖。

对地下光、电缆等设施进行联合调查后仍不够清楚的,则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下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找出所有光、电缆并按规定防护后,方可大面积开挖。

施工单位动土前应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提前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现场派安全监督把关人员,共同确保光、电缆施工安全。

3、严防人员、材料、机具侵限。

营业线旁作业,尤其是机械作业时应在距钢轨外侧2.5米外的安全处所设置隔开标志(隔离绳、栏杆等),并派专人监视防护。

列车通过时应在列车距施工地点1500米前停止装卸、回转等机械作业。

4、严防施工造成既有线路基失稳

基坑开挖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可靠的防护加固措施。

地质条件不好或地下水丰富地段,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强化防护措施,严禁擅自盲目开挖。

需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临近营业线的山坡、路堑开挖时,宜避开雨季,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在汛期前同步完成主体工程和防护工程;小桥涵洞接长需拆除原护锥或翼墙时,应注意路基稳定,必要时进行支护,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

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的地段,必须派专人昼夜巡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严管施工临时道口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按有关规定到铁路局道口办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营业线上设置施工临时道口后,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日夜看守,确保安全。

道口的各种设施要严格按标准配置,并确保状态良好。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落实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严禁非施工车辆通过。

施工临时道口发生故障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迅速果断地执行“先防护、后处理”原则、做到“宁停勿撞”。

6、严格施工登、销记和现场防护制度

凡施工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施工所在地的车站(区间作业时在相邻路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施工单位的派驻的驻站联络员(座台防护人员)应施工点开始前30分钟到车站,并按施工计划规定的项目、内容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内登记,施工负责人接到铁路局调度准许施工的命令后,应确认施工开始时间,并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施工的签认后,方可发布命令开始作业。

施工提前或推迟时,须报告车站值班员并经调度同意下达调度命令。

施工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验收达到放行条件后,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该次施工方告完毕。

营业线施工必须按《技规》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应由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线路上准确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减速地点标、减速防护地段终止信号牌。

限速地点标、牌的设置起止里程、地点、必须与施工调度命令下达的内容一致。

对限速45千米/小时及以下的施工地点,工地防护必须按规定向列车显示防护信号。

7、加强工程卸料管理。

要求施工单位卸料负责人必须和驻站联络员(座台防护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卸车,并不得开关邻线一侧车门,严禁在营业线的两线间卸料,卸车后要及时清首,并组织人员检查材料侵限、车辆偏载、车门关闭、材料捆扎固定等情况,经确认无误符合规定中后,方可开车。

对使用的路料,要集中堆码整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固,必要时专人昼夜值守。

对不再利用的废旧路料,要及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料清,确实一时难以清理的路料,必须派人昼夜值守。

8、抓好防洪等季节性工作

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强防洪的组织领导,形成措施有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纪律严明的立体防洪工作体系,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制定详细的防洪预案,强化重点区段的巡查,确保汛期运输安全和施工安全。

路基、桥涵等可能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中必须阐述有效渡汛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日常巡守,确保排水畅通,确保不断道、不翻车。

八、要点施工管理

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

凡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均需按项目编制施工方案,复杂的施工项目可分阶段组织编制。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编制初步施工方案。

一项施工涉及两个及其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各单位同时提出施工方案,由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汇总。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施工方案由监理预审,报业主审批。

3、施工计划编制

1).月度施工计划编制

施工单位把建设项目施工计划(施工安全协议、施工方案、施工平面示意图、施工作业计划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等)经监理预审后,报业主批准后的报广铁(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日计划编制

施工单位将施工计划报监理和业主预审,报广铁集团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3).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1)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监理、业主预审,报广铁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安排施工。

(2)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研究调整施工计划。

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

4、施工计划实施

1.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批准的月度施工计划,统筹安排施工方案及各项施工作业内容,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在天窗内集中进行作业,提高天窗利用率。

2.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项目、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签认。

3.按规定要求召开施工协调会和施工预备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4.为确保施工现场组织有序,在施工前90分钟召开点名签到会,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和到达施工现场的施工、配合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到,由组长负责确认。

(1).所有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以及驻站联络员最晚不迟于施工(慢行)开始前50分钟到岗,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由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后代签,车务把关干部负责核对、确认。

(2).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在施工(慢行)开始前3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附近的安全地点集结待命,施工命令未下达前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无防护栅栏的应在路基坡脚外方或路堑上坡脚外方。

5).施工登记及施工命令发布

(1).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2).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要点登记站的《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见附件2)内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

在多线地段、较大车站和站场复杂地段施工登记时,必须特别注意明确施工地点、封锁区段、停电区域和影响范围,确保登记清晰、准确、明了。

(3).车站值班员核对登记内容无误后,报告行车调度员。

行车调度员根据施工日计划和车站值班员的施工请求核对一致后,方可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施工调度命令。

(4).电化区段必须停电后进行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要得到行车调度员发布的接触网已停电的调度命令,并确认现场已经停电,接触网工安设临时地线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期间,接触网工必须在现场监护。

(5).车站值班员接受施工命令并核对命令内容无误后,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命令号,将调度命令送交施工、设备管理和配合单位,施工、设备管理、配合单位负责人(驻站联络员)签认后,方可准许各单位按命令要求进行施工。

6).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的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7).施工销记及发布施工结束命令

施工销记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销记、车站签认、行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和规定。

(1).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有检查记录),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接触网施工或配合停电作业时,还必须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行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提前30分钟向车站值班员提出延时申请,办理延时手续。

对此汤台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延时考核。

(2).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单位和汤台公司公司共同签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办理申请开通登记。

车站值班员核对销记内容无误后,向行车调度员申请销记命令。

行车调度员核对施工计划、施工调度命令、登记内容、销记内容无误后,发布施工结束命令。

车站值班员核对调度命令、销记内容无误后签认,并宣布施工结束。

5.监理要点

1)认真核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

审核内容: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必要的应急预案等。

2)施工前准备阶段。

禁止超前和超范围做施工准备工作。

3)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关键点和重要危险源加强监控,实行巡视和旁站。

4)施工结束,参加施工总结会。

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拟定改正措施,落实施工后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九、施工过渡工程

1.设计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过渡工程勘察设计,提出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保证安全运营的具体措施;要优化设计方案和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减少线路换边拨接次数,减少过渡工程;要根据规程规范、线路条件和运输需要,合理选择便线的曲线半径以及其他技术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审查部门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审查。

2.施工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

3.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参加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工作,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全过程对换边拨接地段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4.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

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

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5.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

过渡工程除拢口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

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6.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

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

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7.监理重点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2)加强对过渡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渡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按照安全法规、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2、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人员资格: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局外施工单位人员须参加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处和安全监察室组织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进行的培训、考试,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建设部门培训,特种设备检验和操作人员培训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培训。

(2)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3)检查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

(4)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5)当施工需封闭线路或停用运行中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影响行车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规定期限内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

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6)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

①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安全和技术组织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架梁时,所选方案不应影响既有线行车;

③技术交底,且交底清楚,安全责任明确;

④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报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

⑤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检查施工场地和施工工具

①施工现场及辅助设施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劳动安全

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临时辅助设施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施工用交通信道应满足工程需要。

②设备、器材的堆放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有秩

序地整齐码放,并符合搬运和消防的要求。

设备、器材的堆放高度或层数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现场拆除的模型板、包装箱、脚手架以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③工具使用时应进行外观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