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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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文化中心”)自2004年市政府作为实事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以来,至2007年底,已建成108个,约占全市街镇总数的一半,到2010年计划实现全覆盖。

建设运行三年多来,它的功能设置及项目使用如何、群众满意程度怎样,是当前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进一步推进建设需要重视的问题。

  2008年5月,由市文广局社文处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在6个月的调研期间,通过对运行一年以上的76所文化中心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对63家文化中心发放《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调查问卷》进行公众满意度的测评,并深入现场考察,得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设施使用基本情况

  调研显示,文化中心运行三年多来,其功能配置要求基本合理,总体使用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根据2007年度已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76个文化中心与原建制的127个文化站(服务中心)服务情况的平均数相比较,新设立的文化中心相比原建制的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场次数增加了25%,参与群众数量增加了15%;组织团队活动场次数增加了381%,参与团队活动的人次数增加26%;举办展示展览数增加了139%,参观人次数提高了135%;组织培训教育的班次数增加了156%,参与学习的人次数增加了177%;唯有文艺创作作品数减少了12%。

在社区与村新设置的社区信息苑,2007年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达到1472万人次,是原文化站所不能比的。

  对63个文化中心的公共满意度测评结果反映,群众对服务质量总满意率达到81.9%,收费满意率为90.2%,社区居民知晓率89.5%。

服务质量满意率在80%以上的文化中心占到62%,满意率不到70%的占8%,可见居民群众对文化中心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分析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它的基本功能配置要求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有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的多功能厅,”并提出“应当一室多用”。

依据《暂行办法》,市文广局制定《基本配置要求(2007版)》时,突出了这些基本功能,也提出了一些必备的项目,并留有给各中心因地制宜选择设置项目的空间。

 

  综上所示:

利用率高与比较高的是信息苑、图书馆、团队活动室、乒乓房、室外广场;比较一般的是多功能厅、影剧场、棋牌室、放映室、培训教室、健身房;利用率低的是琴房、体质监测室、少儿活动室和科普活动室。

  (三)还有少数文化中心设置比较特殊的项目,在现场观测时多数是关闭或半关闭状态。

如“虚拟演播室”、“动感地带”、“创智天地”、“心灵驿站”、“眼镜博物馆”等,还有一些固定的陈列室也基本无人参与。

据了解,这些活动室在初创时,项目有新意,尚有吸引力,但经久不变,又无后援,慢慢冷却成无人问津。

  (四)文化中心活动用房被行政办公用房所挤占。

文化中心内设立的各种非文化类行政办公用房名目繁多,数量不少,有的还是以资源共享之名进入的。

如老龄促进会、家庭文明建设指导

门迎客,每月由公众评估考核,考核成绩与奖金分配挂钩。

他们的员工虽然都是“4050”人员,但兢兢业业,珍惜岗位,群众好评如潮,形成近悦远来的良好态势。

  临汾文化中心的经验看出设施利用率提高的根本点在于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主要服务项目使用率高低的原因分析

  综上所述,影响设施利用率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是对文化中心的性质定位认识不清,贯彻保公共、保公益、保基本的原则不力;二是功能与项目设置不合理,有些项目或与百姓需求脱节,或过于高档,或缺乏调研,主观臆想;三是在开放时间、管理办法、服务措施上缺乏“以人为本”的意识,群众活动不方便;四是项目保障体系不健全,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不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实事求是地调整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项目设置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2007年修订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中规定的基本功能是基本符合群众需求的,但是在具体项目设置上需要调整。

根据“宜参与、低成本、可持续”的原则,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调整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保留并加大支持社区信息苑及社区图书馆的力度。

  社区信息苑在运行管理上独立于文化中心,但它是文化中心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街镇一定要有“一盘棋”的思想,积极配合,对有些街道有意压缩信息苑面积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社区信息苑在建设时,面积要严格按照配置要求中规定的底线标准,有条件的还可扩大面积,由原来的150m2增至200m2。

同时,要加大后续资金投入力度,做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社区图书馆主要承担图书外借及书报阅览功能,利用率普遍较高,因此要加大对购书经费的保障力度。

鉴于报刊阅览更受百姓欢迎,在新购图书、报刊时,可根据百姓实际需求,在经费上适当向报刊订阅倾斜。

在服务开放时间上,要考虑适合地区群众的实际情况。

  2、建议保留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展示展览、健身锻炼、团队活动、少儿活动、社区培训等项目,但需要改革运作机制,丰富内容。

  对于这些项目群众也有一定需求,是必不可少的,要加大内容支撑力度,调整开放时间,改革运作方式,错时错位一室多用,资源共享。

  影视放映和文艺演出是受社区居民普遍欢迎的大众娱乐活动项目,但目前利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容资源的限制。

对于影视放映,要在市级层面加强统筹协调,理顺数字电影放映的机制,充实片源,更新内容,降低成本;对于文艺演出,市、区两级文化相关部门,要一手抓资源整合,一手抓需求调研,根据百姓的喜好,配送质优、丰富的节目。

在市郊区县,周边没有影剧场的可在文化中心内配置影剧场,但规模和席位数的设定应在事前调查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合理布局。

  展示展览需要有丰富的内容,不能凝固不变,市、区两级文化相关部门,要加大配送力度,提高展示展览内容的更新率。

同时,也要在社区、居委加大对活动项目的宣传力度,吸引个人和集体参与。

此外,展示展览内容有较高艺术价值的,有条件的中心应提供一定的鉴赏服务工作。

  健身项目要体现“普及”的性质,健身器材不要过于高档,在开放时间上可根据周一至周五、周末等不同情况,调整并延长开放时间,便于各类人群参与;在运行上可实施专业化管理,以便提供健身教练、做好设备维护等,但在收费上必须确保公益性。

  团队活动室不宜设得太多,与教室可一室多用,应根据现有团队数量及培训教育活动时间的长短,做好统筹规划,时间和空间上交叉共享,以便实现资源合理利用。

  少儿活动室不宜占用太大面积,一般60-100m2足矣。

在设施利用上,因受众特殊,可与科普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阳光之家等错时、错位一室多用;在内容上,少儿活动项目应实现与学校的“差异性生存”,不断更新、扩充。

  社区培训教室安排应根据开班情况合理配置。

开班不足的中心可以考虑缩减教室面积,或与团队活动室兼用,同时要加强宣传,广纳社区居民需求,增加培训课程。

  需要强调的是:

文化中心内的各个活动场所应根据功能特点合理设置,同一类别功能的活动场所可悬挂多种标牌,统筹安排利用时段,发挥资源共建共享的最大效用。

  3、建议取消体质监测站、琴房等。

  建议体质监测室调整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专门的社区医务人员指导社区居民进行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与保健咨询、医疗服务相结合,以便对有疾病预兆的人员重点监护,及时排查。

  琴房是个性化很强的项目,一般来说,没有必要在文化中心内开设。

如果要开设,事前要充分调研,如确有需要也不宜设得过多,尽量共享,在运行上建议委托专业辅导机构管理。

  其他个性化项目,如无长期使用可能或缺少持续发展条件的,建议不建固定的活动场所,可临时调配使用。

  4、建议增设乒乓球房、大众歌舞厅。

  乒乓球房比较受社区群众欢迎,且设施成本较低,建议在文化中心普遍推广,在使用上可适当收费,但要明显低于市场经营性收费标准,体现公益性。

  室外广场是社区百姓自主进行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文化中心开展室外演出、展览活动的便利场所,建议在文化中心,尤其是市郊区县和建设用地相对充足的地区推广。

在建设时可配置简易的照明、播音以及体锻器材等基本活动设备,便于百姓活动。

  大众歌舞活动厅的利用率相对较高,不少没有开设歌舞厅的中心,群众也反应出了希望能够开设歌舞厅的想法。

建议文化中心事先调查社区居民的需求,视居民需求和中心内现有活动场所的利用情况,决定是否开设专门的大众歌舞厅。

但中心内的大众歌舞厅功能定位要在服务普通社会公众上,装潢无需太豪华,收费更不可过高,管理须规范合法,确保公益性。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文化中心功能的有效发挥

  1、基层领导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要进一步统一街镇领导干部建设文化中心的指导思想。

文化中心要立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项目设置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基本准则,坚持保公共、保公益、保基本的原则。

既要弘扬主旋律,又要倡导多样化;既要保证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主阵地、主项目,又要给各社区因地制宜地留有自主选择和发展的空间。

项目设置要防止走高端化、盈利性、改变文化中心性质用途的异途,也要反对以各种名义挤占公共文化活动用房作为行政办公附属机构的倾向。

设施建设上要坚决防止重建设轻管理,要关注设施的利用率和百姓的满意度,加大后续运行经费的保障,使文化中心能够真正建好、管好、用好。

  2、建立资源配送协调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提高配送质量。

资源是文化中心服务的生命线,如展示展览、电影放映、文艺展演、知识讲座等要文化中心自主开发是有困难的,成本也很高。

目前,已建立了5个“东方”系列,但配送缺乏统筹规划,建议市里明确一个单位作为配送工作的牵头单位,搭建一个协调协作的平台,构筑上下连接、纵横贯通的配送网络,规划一个阶段资源配送的要求与重点,制定共同遵循的配送制度规则,形成内容丰富、选择性强的资源配送目录,使这项举措有序、有效地运作。

同时,要加强对文化中心活动组织策划的指导,搭建全市的展示交流平台,以提升文化中心组织活动的水平与质量。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与能力。

目前文化中心从业人员队伍杂乱不稳定,严重制约了文化中心的发展,成为瓶颈问题。

建议尽快由市文广局、市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从业人员的岗位资质要求、准入制度、待遇标准;并由市文广局人才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岗位培训,并把轮训成绩纳入聘任的资质条件。

  此外,对文化中心管理的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制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营管理机构的资质要求”,更加规范地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模式。

  4、搭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中央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放使用情况的实时监管。

完善文化中心信息服务发布机制,建立对文化中心日常运行情况的巡访制度,编发《巡访通讯》,每年对使用情况和百姓满意度进行评估,强化文化中心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和部门的社会服务意识,以加强对文化中心发展的后续保障,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5、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运营管理及绩效评估情况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化先进社区”等评选范畴,建立比较完整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督促鼓劲,为推动文化中心的整体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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