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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票据
校验关系A:
“从境外买入”=“买入返售证券”+“买入返售贷款”+“买入返售票据”
校验关系B:
“向境外卖出”=“卖出回购证券”+“卖出回购贷款”+“卖出回购票据”
其他校验关系请见“二、采用金融机构分类标准调整境内同业往来项目相关指标”。
二、采用金融机构分类标准调整境内同业往来项目相关指标
为更好地反映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满足金融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按照以监管分类为标志的最新金融机构分类方式,对“存放同业款项”(22008)、“拆放同业”(22031)、“证券资产—买入返售资产”(22073)、“存放同业定期款项”(22230)、“同业存放款”(22281)、“同业拆入”(22301)、“证券负债—卖出回购资产”(22322)和“同业存放定期款项”(22446)项下部分指标进行重新修订。
(一)统计指标
1、“存放同业款项”(22008)相关指标。
在“存放同业款项”(22008)项下新增“存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情况。
除将“金融控股公司”(22513)和“其中:
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2514)分别更名为“存放境内金融控股公司”(22513)和“其中:
存放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2514),并改为“存放同业款项”(22008)的子项和次子项,以及保留“存放境外同业”(22022)及其子项之外,其他原有的“存放同业款项”(22008)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2、“拆放同业”(22031)相关指标。
除将“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中:
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分别更名为“拆放境内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中:
拆放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并改为“拆放同业”的子项和次子项,以及保留“拆放境外同业”之外,其他原有的“拆放同业”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在“拆借同业”项下新增“拆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拆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拆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拆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拆放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3、“证券资产——买入返售资产”(22073)相关指标。
在“买入返售资产”项下新增“从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买入”、“从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买入”、“从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买入”、“从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买入”、“从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买入”、“从境内特殊目的载体买入”、“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买入”二级科目、并在各二级科目项下分别分设“买入返售证券”、“买入返售贷款”、“买入返售票据”三级科目,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将“从金融控股公司买入”和“其中:
从中央金融控股公司买入”分别更名为“从境内金融控股公司买入”和“其中:
从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买入”,并改为“买入返售资产”的子项和次子项。
保留“从金融控股公司买入”项下“买入返售证券”、“从中央银行买入”及其子项和“从企事业单位买入”及其子项,
除上述指标外,其他原有的“买入返售资产”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4、“存放同业定期款项”(22230)相关指标。
在“存放同业定期款项”项下新增“存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将原“存放其他存款性公司”(22230)更名为“存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将“存放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中:
存放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分别更名为“存放境内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中:
存放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并改为“存放同业定期款项”的子项和次子项,保留“存放境外同业”及其子项之外,其他原有的“存放同业定期款项”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5、“同业存放款”(22281)相关指标。
在“同业存放款”项下新增“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存放”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除将“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和“其中:
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分别更名为“境内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和“其中:
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并改为“同业存放款”的子项和次子项,以及保留“境外同业存放”及其子项之外,除上述指标外,其他原有的“同业存放款”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6、“同业拆人”(22301)相关指标。
在“同业拆入”项下新增“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拆入”、“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拆入”、“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拆入”、“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拆入”、“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拆入”、“境内特殊目的载体拆入”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拆入”,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分别更名为“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拆入”和“其中:
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并改为“同业拆入”的子项和次子项,以及保留“境外同业拆入”之外,其他原有的“同业拆入”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7、“卖出回购资产”(22322)相关指标。
在“卖出回购买资产”项下新增“从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卖出”、“从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卖出”、“从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卖出”、“从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卖出”、“从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卖出”、“从境内特殊目的载体卖出”、“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卖出”二级科目、并在各二级科目项下分别分设“卖出回购证券”、“卖出回购贷款”、“卖出回购票据”三级科目,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将“从金融控股公司卖出”和“其中:
从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卖出”分别更名为“从境内金融控股公司卖出”和“其中:
从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卖出”,并改为“卖出回购资产”的子项和次子项。
保留“从金融控股公司卖出”项下“卖出回购证券”、“从中央银行卖出”及其子项。
除此之外,其他原有的“卖出回购资产”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8、“同业存放定期款项”(22446)相关指标。
在“同业存放定期款项”项下新增“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存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存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将原“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放”(22447)更名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用于反映不同类别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情况。
将“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和“其中:
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并改为“同业存放定期款项”的子项和次子项,保留“境外同业存款”及其子项之外。
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原有“同业存放款”项下的所有子项全部终止。
具体指标调整见下表:
表单名称
指标编码
指标名称
频度
启用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
22008
4.存放同业款项
22009
存放商业性银行同业款项
2010年终止
22010
国有商业银行
22011
其他商业银行
22012
存放政策性银行款项
22013
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项
22014
信托投资公司
22015
财务公司
22016
证券公司
2002
22017
保险公司
22018
其他金融性公司
22019
存放外资金融机构款项
22020
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
22021
外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性公司
存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存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存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
存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
存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
22513
存放境内金融控股公司
2008
2008年新增
22514
其中:
境内中央金融控股公司
存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
存放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2022
存放境外同业
22023
存放境外中资存款性公司
2006
22024
存放境外外资存款性公司
22025
存放境外中资金融性公司
22026
存放境外外资金融性公司
22031
6.拆放同业
22032
拆放商业性银行
22033
22034
22035
拆放政策性银行
22036
拆放金融性公司
22037
22038
22039
22040
拆放外资金融机构
22041
22042
拆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拆放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拆放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
拆放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
拆放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
22515
拆放境内金融控股公司
2010年更名、改为“拆放同业”的子项
22516
拆放中央金融控股公司
2011年更名、改为“拆放同业”的次子项
拆放境内特殊目的载体
拆放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2043
拆放境外同业
22078
从政策性银行买入
2004
22079
22080
22081
22082
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买入
22083
22084
22085
22086
从股份制商业银行买入
22087
22088
22089
22090
从城市商业银行买入
22091
22092
22093
22094
从农村信用社买入
22095
22096
22097
22098
从财务公司买入
22099
22100
22101
22102
从信托投资公司买入
22103
22104
22105
22106
从金融租赁公司买入
22107
22108
22109
22110
从外资金融机构买入
22111
22112
22113
22114
从证券公司买入
22115
22116
22117
22118
从保险公司买入
22119
22120
从基金管理公司买入
22121
22122
从邮政储蓄银行买入
22123
22124
从其他金融机构买入
22125
22126
22127
22074
从中央银行买入
22075
22076
22077
从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