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最低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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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最低价

2008.1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详细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详细地址: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是一个范本格式,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考使用。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自身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当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

2、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下述几个方面的问题。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填写完成的内容一般不必再做修改。

第7项的投标人最低资质标准请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填写全称。

第16项的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0%。

4、第8.8条款的经济标详细评审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文件编制而成。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做合理的修改。

5、第二章合同使用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第56号令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提供了一些关于单价合同的专用条款,招标人可借鉴,也可另行制定相关专用条款。

6、第9.1条款中标候选人是3名,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规定1名或者是2名,但最多不能超过3名。

7、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8、“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本招标文件已报备

备案人:

备案日期: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页

第二章合同……………………………………………………………………第页

第三章技术规范……………………………………………………………………第页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页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页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页

第七章补充条款……………………………………………………………………第页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概况:

总投资: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程地质勘查单位:

施工图设计单位:

施工图工号:

2

1.2.1

招标范围:

3

1.2.2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量要求:

合格

4

1.3.1

资金来源:

5

1.3.2

资金到位情况:

6

1.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1.5.1

投标人资质最低标准:

房建施工总承包级

8

1.5.3

联合体协议书

1、需要

2、不需要

9

3.1

投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

4.1

投标保证金:

11

5.1

招标答疑会

时间:

地点:

12

6.1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13

6.15.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书送达室)

14

7.1

招标工程开标

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5

1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

16

12.3.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款的%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列清。

1.2、招标范围

1.2.1、本工程招标范围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列清,投标人除非接到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招标范围。

1.2.2、本工程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

1.3、工程资金

1.3.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列清。

1.3.2、本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列清。

1.3.3、本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合同范围内合格下的支付。

1.4、招标方式及备案

1.4.1、本工程招标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列清。

1.4.2、本工程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市招标办)备案。

1.5、合格投标人

1.5.1、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列清。

1.5.2、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中包括资格预审合格标准及资格预审申请书标准格式。

1.5.3、本工程联合体协议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执行。

如果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1.5.4、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预审。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

2.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工程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

2.1.3、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废标”、“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及时送至所有投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2.3、招标文件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

2.4、所有招标文件补充都将及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2.5、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控制价:

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5.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2.5.3、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5.4、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

2.5.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3、投标报价

3.1、本工程投标计价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列清。

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3、投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

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3.5、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视为废标。

3.6、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细目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价格之中。

3.7、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9、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10、措施项目费的内容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计价方式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采用以“项”为单位的方式报价;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1、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3.11.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3.11.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和更改。

3.11.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3.11.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3.12、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4.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2.4、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4.3、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招标人将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返还。

5、招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5.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答疑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招标答疑会上所产生的问题和答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送至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构成。

6.2、商务标内容

6.2.1、投标承诺书

(一)、

(二)

6.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4、联合体协议书

6.2.5、联合体主办方证明书

6.2.6、投标人概况

6.2.7、项目负责人简历。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注册建造师。

6.3、技术标内容

6.3.1、施工组织设计

6.3.2、技术标要求投标人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技术标”格式编制,本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6.4、经济标内容

6.4.1、投标总价

6.4.2、经济标要求投标人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经济标”格式编制,本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6.4.2.1、总说明。

6.4.2.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6.4.2.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2.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4.2.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4.2.7、措施项目清单表:

6.4.2.7.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6.4.2.7.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6.4.2.8、其他项目清单表:

6.4.2.8.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4.2.8.2、暂列金额明细表

6.4.2.8.3、材料暂估单价表

6.4.2.8.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6.4.2.8.5、计日工表

6.4.2.8.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4.2.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2.10、主要材料价格表

6.5、投标文件纸张要求

6.5.1、商务标应采用A4打印纸。

6.5.2、技术标、经济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

但技术标中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必须采用A3打印纸。

6.6、投标文件书写要求

6.6.1、商务标可采用碳素墨水或打印方式书写,但建议投标人最好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6.6.2、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6.7、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6.7.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技术标、经济标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统一装订方式装订。

投标总价单与经济标标书必须分别装订。

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7.2、商务标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6.8、投标文件字体要求

6.8.1、商务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6.8.2、技术标字体必须一律采用三号宋体字,且不得有任何修饰。

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

6.8.3、经济标字体必须采用五号宋体字。

6.9、投标文件封面要求

6.9.1、商务标封面宜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6.9.2、技术标、经济标封面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统一封面。

6.10、投标文件目录要求

6.10.1、为便于评审,商务标、经济标目录宜按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6.10.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目录及页码标示。

6.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6.11.2、商务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但技术标、经济标不能出现“正本”或“副本”字样。

6.11.3、商务标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6.11.4、技术标和经济标封面、正文不得加盖任何反映投标人身份的章。

但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中封底密封线内要求加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必须加盖。

6.11.5、投标总价单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6.1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但技术标、经济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6.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6.14.1、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字样,即“商务标”封袋、“技术标”封袋、“经济标”封袋。

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14.2、商务标、经济标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技术标按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进行密封和标志。

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14.3、商务标、经济标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

6.14.4、投标总价单与经济标封装在一个密封袋里。

6.15、投标文件递交

6.15.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将投标文件送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明时间后,递交给招标人。

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评审。

6.15.2、招标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6.16、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6.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并将此通知报市招标办备案。

6.16.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同样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并且密封袋上应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6.16.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6.17、投标文件澄清

6.17.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6.18、投标文件格式

6.18.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6.18.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招标工程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列清。

7.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

但请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以证明其身份。

外省投标人出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进疆登记册》原件。

8、评标方法

8.1、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8.2、技术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按照《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条款号

标准

1

6.3

技术标必须提供。

2

6.5.2

技术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但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必须采用A3打印纸。

3

6.6.2

技术标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4

6.7.1

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且技术标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统一装订方式装订。

5

6.8.2

技术标字体必须一律采用三号宋体字且不得有任何修饰,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

6

6.9.2

技术标封面必须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统一封面。

7

6.10.2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目录及页码标示。

8

6.11.2

技术标不能出现“正本”或“副本”字样。

9

6.11.4

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加盖任何反映投标人身份的章。

但交易中心提供的技术标格式中封底密封线内要求加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必须加盖。

10

6.3.2

技术标采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技术标”格式编制,本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11

6.13

技术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备注:

如果技术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3、技术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技术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1

工程概况及特点

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实际

2

施工准备计划

施工技术、现场、物资与机械、队伍准备计划应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

3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4

施工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应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

5

施工平面图

施工平面图应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

6

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

7

材料需用量计划

8

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9

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保证措施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10

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

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保证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12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措施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备注:

1、评委在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按上述内容对技术标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

(1)合格用“Y”表示;

(2)不合格用“N”表示,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评委通过上述评审后,再对技术标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意见分两种:

(1)合格用“Y”表示;

(2)不合格用“N”表示,评委对技术标总体评价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4、技术标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8.4、商务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条款号

标准

1

1.2.2

投标承诺书中所报工期、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

6.2.1

投标承诺书

(一)、

(二)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3

6.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

4

6.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5

6.2.4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联合体各方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6

6.2.5

联合体主办方证明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联合体各方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7

6.2.7

项目负责人简历必须提供,且必须与资格预审中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

8

6.2.8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提供。

9

6.11.2

商务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备注:

如果商务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5、商务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商务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要有类似业绩。

同时,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施工资料管理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项目工程师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如果有上岗证复印件也应附带。

注:

1、评委在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按上述内容对商务标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表中所述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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