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733542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22.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1页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docx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评办法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评审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天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评审时间:

从2015年4月20日到2015年4月20日

评审组组长:

张拥军评审组主要成员周玉梅王进华春霞

考评科目

基本要求

企业达标内容

分值

扣分事项

自评/评审扣分

实际得分

一、基础资料管理部分(30分)

1、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1、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2、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

无目标、无计划文件或无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符合

2

2、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安全生产组织网络,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培训合格

1、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2、明确专(兼)职安全员、职业健康管理员;

3、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职业健康管理员经过相关知识培训。

2

1、没有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文件的,扣1分;

2、没有发文明确安全员、管理员的,扣1分;

3、无培训证明的,扣1分。

符合

2

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明确单位、部门负责人职责。

3

1、没有明确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不明确的,扣0.5分。

符合

3

4、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2

1、未从帐内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上年度产值的2%)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内容不符合支出要求的,扣1分。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到年度产值的2%

1

5、依法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保障事故伤亡人员获得相应赔偿。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事故伤亡人员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2

1、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不得分;

2、赔偿不到位的,扣1分。

符合

2

6、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1、收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1

1、未收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得分;

2、未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成规章制度的,不得。

符合

1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3)安全教育培训;

4)设备设施管理;

5)危险作业许可;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7)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8)危险物品管理;

9)事故和应急;

10)安全奖惩;

11)职业健康管理;

12)消防管理;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4

1、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2、每缺一项制度内容的,扣1分;

3、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有一处扣0.5分。

符合

4

8、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

2、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向员工下发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并监督执行

4

1、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2、岗位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1分;

3、未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的,扣1分;

4、员工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

岗位操作规程不全,缺有两处

2

9、安全教育培训

1、对新入厂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含职业健康);对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

2、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含职业健康)并考核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2

1、未进行三级教育记录的,不得分;

2、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且无记录的,每人次扣1分;

2、未有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的,不得分;

4、记录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分;

5、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上岗的,不得分;

6、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有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每人次扣1分;

7、未有对相关方进行入场前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8、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1分;

9、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符合

2

10、危险源管理

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和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分级,对确定危险源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

1、未进行辨识分级的,不得分;

2、辨识和评估不全或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

符合

3

11、事故与应急管理

1、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3、重要危险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从业人员应熟悉处置方法。

5

1、未对事故(包括职工轻、重伤)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的,不得分;

2、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备案的,不得分;

3、未按规定演练的,不得分;

4、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的,每处扣0.5分;

5、重要危险岗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

6、从业人员不熟悉处置方法的,每人次扣1分。

配备应急器材不全

4

二、设备设施及基础建设管理(30分)

1、厂区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16、GB50187、GBZ1等规范的要求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置在安全区域,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置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高温金属液体等的危险区域;

3、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

1、未按规定进行“三同时”管理的,扣3分;

2、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3、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操作室、值班室设置不合理的,扣2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除不得分外,在总分中倒扣5分。

符合

5

2、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含自有专用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1、工业气瓶应满足:

储存仓库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所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2、起重设备应满足:

标明起重吨位,并设有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连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档、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走台栏杆等安全设施;

3、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

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仪表、照明、信号灯、倒车报警等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电气室应有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现场维护、检查记录齐全;现场清洁无杂物;常用电气工具和防护用品齐全、完好;

5、移动电气设备(如:

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应满足:

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符合相关要求;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一次线长度符合相关要求;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6、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

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7、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

库房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门窗应向外开启;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存放处及使用场所应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相关规定;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库房外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有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应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8、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9、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等强制检测设施,应定期检测合格。

10、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11、生产设备设施传动部位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上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13、其他生产设备(含自有专用设备)及配备的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15

1、工业瓶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2、起重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3、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4、电气室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5、移动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6、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7、危险化学品库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8、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不符合要求的,有一处扣1分;

9、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等强制检测设施,未定期检测合格的,有一处扣2分;

10、不同介质的管线未标注物料名称、流向的,有一处扣0.5分;

11、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措施的,有一处扣0.5分;

1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13、其他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设备的,除不得分外,在总分中倒扣5分。

行车未检测

12

3、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强检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1、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2、其他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3

1、有特种设备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扣2分;

2、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测的,每台扣1分;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检测或检测超期,每处扣1分;

4、强检计量器具未检测合格或过期未检,每台扣1分。

行车未检测

1

4、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1、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

2、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

3、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4

1、未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的,不得分;

2、未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的,不得分;

3、台帐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的,扣1分。

符合

4

5、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1、配备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2、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

1、安全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

2、检修拆除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或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每处扣1分。

符合

3

三、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20分)

1、生产现场管理

1、照明和采光良好,道路、通道、出入口、地面等符合安全要求,沟﹑坑﹑池等设置符合规定的护栏或盖板。

2、设备设施、物料摆放整齐、清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良好。

3、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5

1、不符合要求的,每条扣2分;

2、每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

符合

5

2、作业管理

1、对涉及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定期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并建立“三违”行为检查记录。

10

1、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

2、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3、未按规定配备的,本条不得分;

4、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0.5分;

5、未对“三违”进行管理的,本条不得分;

6、无“三违”检查记录的,每处扣1分;

7、现场发现“三违”行为的,每处扣1分。

无“三违”检查记录的

8

3、警示标志

1、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2、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3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标识不全

2

4、相关方管理

1、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质、资格和作业过程等进行管理监督,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2、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1、未对相关方进行资质、资格审查的,不得分;

2、未对相关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或相关方名录和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3、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扣1分;

4、未履行协议的,每处扣0.5分。

未按规定签订协议

1

四、隐患排查与治理(6分)

1、隐患排查

1、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通过网络申报。

2、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

1、未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不得分;

2、未建立隐患登记台账的,不得分;

3、隐患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

4、未通过网络系统申报的,不得分;

5、未及时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全的,每处扣0.5分;

6、发现重大隐患未立即向镇(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不得分。

符合

4

2、隐患治理

1、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2、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较大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

1、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扣1分;

2、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较大隐患且未采取防范措施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在总分中倒扣3分。

有两处隐患未及时整改

0

五、职业卫生

(10分)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

1、未申报的,不得分;

2、少报、漏报每项扣1分。

符合

2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5

1、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

2、档案内容不全,每项扣0.5分;

3、未组织进行职业病体检,不得分;

4、漏检1人,扣0.5分;

5、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扣1分。

无档案

0

3、职业病危害检测

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3

1、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

2、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

3、结果未公布的,不得分;

4、检测结果未存档的,每次扣1分。

未检测

0

六、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4分)

1、绩效评定

1、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并报送区安监局和镇(区)安监办。

2、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2

1、未进行自评的,不得分;

2、事故发生后未立即进行自我评定的,不得分。

符合

2

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2

1、未对自评结果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不得分;

2、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每处扣1分。

符合

2

总计

100分

7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