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高要区环境问题举报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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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高要区环境问题举报件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市高要区环境问题举报件(12月23日)

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截至2016年12月23日

序号

批次及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备注

2

第十七批来信第56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肇庆彩亮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三年,偷排粉尘和刺激性气体,污染环境。

举报人请求依法责令该企业整改,立即停止偷排行为,并依法办理相关证件进行合法生产。

高要区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对肇庆彩亮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没有生产。

项目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变更生产燃料,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于2016年5月18日已到期,没有向环保部门重新申领报批;煤气站有异味产生,原料车间、装卸区等位置容易造成粉尘污染。

其后多次突击检查,暂未发现存在偷排行为。

部分属实

针对彩亮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彩亮公司立即停止污染物排放以及煤气站运行使用,落实限期整改;并对上述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该公司继续停产,并对环保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3

第十七批来信第57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喷雾塔经常排放浓烟,煤气站有刺激性气味散发,货车运输过程引起较大扬尘。

高要区

经查阅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资料,该公司从2014年至今共出现两次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高要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

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但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煤气站有异味散发等问题。

同时,由于振鹏公司在厂区门口装卸货物,有粉尘散落,污染路面,加之该段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造成车辆驶经激起大量扬尘。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12月17日检查发现,振鹏公司已对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进行整改;完成了对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的喷淋系统更换,正在开展布袋除尘系统维护;已清理露天堆放的煤渣;对厂外道路环境卫生实施清理整治。

同时,高要区交通运输局也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洒水和维护。

4

第十七批来信第58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排放的刺激性气体以及燃煤产生的烟尘,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高要区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其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厂外四周未闻见有刺激性气味和烟尘产生。

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及厂界外四周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达标。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为进一步加强鸿劲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继续落实好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金渡镇政府也派出专人加强对鸿劲公司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

第十七批来信第59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司经常偷排废气,时常出现浓浓黑烟,烟尘污染严重。

高要区

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环境监测部门对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司1号料喷雾塔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0.21倍。

而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有黑烟产生。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将军陶瓷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其落实限产整改措施。

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6

第十七批来信第60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金淘工业园陶瓷企业经常排放浓烟和难闻气味,扬尘较大。

高要区

1、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内共有陶瓷企业13家,其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由于排放的废气中伴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容易形成白色烟气。

在近期检查中,7家陶瓷企业已停产。

为防止煤气站煤焦油池、酚水池等散发异味,陶瓷企业对上述区域采取了围蔽措施,检查期间在车间外未闻有明显异味。

但在检查中曾发现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2、由于金淘工业园内大型运输车辆进出频繁,道路保洁洒水不及时,因此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上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2月17日晚检查时,瑞朗公司已停止生产。

同时,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金淘园区服务中心购买了洒水车和清扫车,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路段清扫,加强道路保洁洒水。

7

第十七批来信第61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和肇庆市高要区翔晖铝业加工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高要区

1、新荣昌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雾等废气污染物。

在今年的检查中,高要区环保局发现上述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等问题,随即责令停产整改,并对相关设备实施查封和落实停电措施。

多次检查,上述车间均没有生产。

2、2016年11月29日,高要区环保局对翔晖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已过期,但该厂仍在生产,并排放污染物。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即日向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会同高要区多个部门对该厂实施停止生产用电措施。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停产,并对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白诸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已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加强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8

第十七批来信第62号;环督(粤)转〔2016〕29号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山脚下有化工厂、重油贮存厂、砂石场、砖厂、猪场等,发出阵阵恶臭,影响只有一山之隔的富湾教育区。

高要区

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大鼎岗山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

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排查,目前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目前工程正在开展中。

同时,还派出工作组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纺织技术学院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前往现场了解工程进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负责人对高要区的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高要区承诺将会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早解决好大坑的环境问题。

12

第十六批来电第78号;环督(粤)转〔2016〕28号

高要区莲塘镇荔枝管理区荔枝农场不知名玻璃制造厂,排放废气、废渣,恶臭扰民。

高要区

举报中反映的不知名玻璃制造厂实为“高要区莲塘镇莲辉有机玻璃厂”,项目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016年12月15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该厂进行检查,其没有生产,地面堆放有煤渣等废渣,厂区内散发明显臭味,主要来源于有机玻璃裂解炉和残留产品。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组成联合清拆工作小组,利用重型机械对莲辉有机玻璃厂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进行清拆,并于当天完成了清拆工作。

同时,委托第三检测机构对该厂废渣进行检测,将视其特性作出相应处理。

14

第十六批来信第71号;环督(粤)转〔2016〕28号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山脚下,约有5家生产塑料、化工产品的污染企业,在深夜生产,排放粉尘、二氧化硫和有机废气等,影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师生。

高要区

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大鼎岗山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

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排查,举报中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目前工程正在开展中。

同时,还派出工作组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纺织技术学院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前往现场了解工程进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负责人对高要区的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高要区承诺将会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早解决好大坑的环境问题。

15

第十六批来信第72号;环督(粤)转〔2016〕28号

高要区蚬岗镇兴发水泥厂内有一饲料烘干厂,离蚬岗中心小学约1.3公里,违章搭建了铁皮厂房两千多平方米,未经环保审批和没有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而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污染环境。

高要区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应为“肇庆盛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原料加工生产。

该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资料,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经检查,盛泰公司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但搭建的两个钢结构厂房(面积分别为1716m2和396m2)没有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公司内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没有生产,未见有生产废气和废水排放。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盛泰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蚬岗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先后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高要区供电、供水部门对盛泰公司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并对电箱加贴封条。

20

第十五批来信第56号;环督(粤)转〔2016〕27号

高要区蚬岗镇兴发水泥厂内有一饲料烘干厂没有相关环保手续及设施。

高要区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应为“肇庆盛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原料加工生产。

该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资料,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经检查,盛泰公司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没有生产。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盛泰公司未批先建行为,高要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蚬岗镇政府会同高要区供电、供水部门对盛泰公司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并对电箱加贴封条。

21

第十五批来信第57号;环督(粤)转〔2016〕27号

肇庆市高要区顺胜陶瓷有限公司部分环保治理设施生产时闲置,废气和噪声污染扰民。

该公司将其二车间出租给佛山依瓦利屋面系统有限公司,并把二车间原生产地板砖的生产线改建成生产琉璃瓦,产品和生产设备均发生变更,但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

向环保部门举报后,环保部门对顺胜公司进行了处罚,但其依据是顺胜公司没有按要求使用环保治理设施,而非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线,处罚避重就轻。

高要区

1、肇庆市高要区顺胜陶瓷有限公司二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后,淘汰了原有的喷雾塔和粉压机,因此停用了原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

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顺胜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8次、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1次,均依法作出了处理。

2、根据顺胜公司提供的资料,顺胜公司是受佛山依瓦利屋面系统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依瓦汉邦”品牌陶土屋面瓦。

在2016年年初,顺胜公司把二车间辊道窑改造成湿法挤出成型陶土瓦产品生产线,并于2016年10月19日通过高要区环保局审批。

期间(2016年7月4日),肇庆市环保局对顺胜公司二车间开展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未批先建”“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和“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三种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了10万元、10万元和10.44万元的行政罚款,对该公司二车间的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顺胜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5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约谈了顺胜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针对顺胜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对煤转气车间酚水池收集设施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为加强对顺胜公司停产整改期间的监管,白土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4

第十四批来电第78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肇庆市高要区坚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刺鼻酸性气体,夜晚烟囱直排黑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高要区

12月13日,高要区联合执法组对坚利公司进行检查,其铝制品氧化着色车间没有生产,车间内可闻到明显酸性气味,没有发现其烟囱排放黑烟。

据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坚利公司铝制品氧化着色车间此前曾进行过生产调试,但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完善,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月13日,高要区环保局向坚利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会同金利镇政府以及高要区供电、供水等部门对其实施停水、停电措施,查封生产用电设备。

25

第十四批来电第79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高要区蛟塘镇塱下村委塱下村三队有人承包土地,将泥土挖走,再把有毒泥土埋下;蛟塘镇不知名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沙河。

高要区

1、高要区蛟塘镇塱下村委塱下村三队鱼塘(土名“大朗口”)西北面土地为塱下四队所有,于2013年出租给罗某。

2014年,罗某丈夫为平整该地块,用钩机挖走部分泥土,并用其他山泥进行填土。

经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地块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没有异常。

举报中反映“有人承包土地,将泥土挖走,再把有毒泥土埋下”内容部分属实。

2、蛟塘镇共有8家有证照电镀企业。

经高要区包案专责组排查,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偷排废水行为,但对其废水排放口和清下水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高要区华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要区汇阳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高要区蛟塘镇金山五金厂以及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同时,在金山五金厂后,发现有两个生产车间,建有电镀生产线两条,是由金山五金厂出租给林某和白某从事电镀来料加工,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金山五金厂处理,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至大沙河。

但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举报中反映“蛟塘镇不知名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沙河”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高要区环保局依法立案处理,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会同蛟塘镇政府、高要区供电部门对金山五金厂、淞扬金属公司电镀车间采取停电措施。

26

第十四批来信第51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经常排放大量浓烟及刺激性气体。

高要区

经查阅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资料,该公司从2014年至今共出现两次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高要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等问题。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2016年12月13日,该公司向高要区环保局提交了《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当天,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锐明约谈了该公司总经理关振华,督促其按照环保各项标准,认真整改,并实行停止工业用电措施。

27

第十四批来信第52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司排放大量浓烟,散发臭味,造成粉尘污染,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高要区

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环境监测部门对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司1号料喷雾塔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0.21倍。

同时,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多个地方存在粉尘收集处理不完善、煤转气车间内异味明显等问题;其生产废水则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未见有直接外排。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将军陶瓷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其落实限产整改措施。

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白土镇政府安排了专责人员加强对将军陶瓷公司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8

第十四批来信第53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大量燃烧非洁净煤,每天烟囱排出大量浓烟。

高要区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建有10t/h燃煤锅炉。

经检测,该公司所用的燃煤含硫量介于0.24%~0.32%。

2016年,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南珠公司开展废气监测,其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为确保南珠公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2月8日,高要区环保局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南珠公司立即停产,在30日内完成对10t/h燃煤锅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

29

第十四批来信第54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高要区金利镇附近陶瓷厂经常排放浓烟,扬尘较大。

高要区

1、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内共有陶瓷企业13家,其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由于排放的废气中伴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容易形成白色烟气。

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对13家企业进行检查,其中3家已停产,其余10家整体产能低于50%。

检查中发现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2、由于金淘工业园内大型运输车辆进出频繁,道路保洁洒水不及时,因此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上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金淘园区服务中心购买了洒水车和清扫车,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路段清扫,加强道路保洁洒水。

31

第十四批来信第56号;环督(粤)转〔2016〕26号

高要区金利镇两台朗陶瓷厂排放浓烟粉尘,多次投诉,没有整改。

高要区

高要区金利镇辖区内并无“两台朗陶瓷厂”,含有“两”、“台”、“朗”字眼的陶瓷企业只有位于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区内的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

近三年内,高要区相关部门没有收到关于瑞朗陶瓷公司环境污染投诉。

但在今年对瑞朗陶瓷公司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多次出现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6

第十三批来信第45号;环督(粤)转〔2016〕25号

高要区石霞村沿158乡道往东约几百米的路边(即G80广昆高速石下大桥侧)有一无名工厂,没有环保手续,烟囱藏在旁边的小树林中,每到夜晚至次日早晨排放大量黑烟,严重污染环境。

高要区

举报中反映的工厂实为“高要区国色天香洗涤有限公司”。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通过高要区环保局审批,建有2蒸吨生物质锅炉和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没有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但据向该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其存在生产行为。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国色天香洗涤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未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行为,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理,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对其相关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并由供电部门采取停止生产用电措施。

2016月12月13日下午高要区组织对国色天香洗涤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没有发现生产痕迹,封条完好。

37

第十三批来信第46号;环督(粤)转〔2016〕25号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大量燃烧非洁净煤,每天烟囱排出大量浓烟。

高要区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建有10t/h燃煤锅炉。

经检测,该公司所用的燃煤含硫量介于0.24%~0.32%。

2016年,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南珠公司开展废气监测,其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为确保南珠公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2月8日,高要区环保局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南珠公司立即停产,在30日内完成对10t/h燃煤锅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

38

第十三批来信第47号;环督(粤)转〔2016〕25号

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没有合法生产,大量燃烧非洁净煤,每天烟囱排出滚滚浓烟,伴随着刺激性气味,生产污水未经处理外排。

高要区

经高要区相关部门核查,振鹏公司证照齐全。

经检测,其使用的燃煤含硫量为0.27%。

在今年对振鹏公司监督检查中,其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但监测发现该公司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3.43倍。

高要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等问题。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2016年12月13日,该公司向高要区环保局提交了《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43

第十一批来电第79号;环督(粤)转〔2016〕20号

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晚上7点后排放废气。

高要区

新荣昌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雾等废气污染物。

在今年的检查过程中,高要区环保局发现上述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并责令其停产整改。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属实

针对新荣昌公司部分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且必须在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

目前,该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均已停产整改。

白诸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已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加强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45

第十一批来信第53号;环督(粤)转〔2016〕20号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工业区内有从事陶瓷、水泥、废旧塑胶、亚克力板、五金加工等工厂约18家,夜晚才生产,其产生的废气对位于下风向的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造成影响。

高要区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没有规划建设工业区。

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

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排查,举报中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6

第十批来电第68号;环督(粤)转〔2016〕19号

高要区白诸镇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和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废气扰民,多次投诉没有处理。

高要区

1、奥德龙公司主要以鸡粪、猪粪为原材料生产有机肥料,其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原材料和加热烘干工序。

自奥德龙公司2009年投产以来,高要区相关部门共收到投诉1宗,并进行了现场调处,向投诉人及时反馈了处理信息。

2、新荣昌公司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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